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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香归荀香丁钊>第三十二章 放归
  听了婆婆的话,赵氏心虚地低下头。成亲五年,她也没生出儿子。

  丁香很想说,知人知面不知心,最可怕的是郝氏。丁夏氏坏在明处,郝氏是蔫坏。

  至于王氏,就是想占小便宜又没有多少心计的人,讨人厌,却做不出大奸大恶之事。

  没有了坏人,又窝在爷爷温暖厚实的怀里,安心的丁香很快进入梦乡。

  睡着前一秒,丁香想起前世的一句诗:

  此心安处是吾乡。

  不仅那个院子是她的家,爷爷和爹爹、娘亲的怀抱也是她的家。

  丁力带着一大家子回了家,意外发现丁夏氏没有黑脸。

  丁有财把东西交给她,“姑送的。”

  丁夏氏看看礼物,也没有像以往那样挑剔这个不好那个不好,而拿着猪肉和包子去了厨房。

  “有寿媳妇过来,给肉抹了粗盐晾上。”

  郝氏跟着去了厨房。

  丁夏氏小声问,“给那个丫头片子放针了吗?”

  郝氏嗫嚅道,“没有下手的机会,先是二叔抱着,后是赵氏背着。”

  王氏悄悄跟了进来,撇嘴道,“丁香还在后东屋睡觉来着。”

  郝氏赶紧解释,“没睡着,我一进去她就哭,赵氏过来把她背走了。”

  丁夏氏骂道,“没用的东西,一定是你把她吵醒的。哎哟,我二儿倒霉,怎么娶了你这只不会下蛋的母鸡,生不出儿子,办点子小事也办不成……”

  郝氏怨怼地看了王氏一眼,垂下眼皮。

  丁壮吃完晚饭回家,还没见堂屋就能听见雏鹰的嚎叫。

  它生气了,不是“咕咕”,而是“嘎嘎”的鹰唳。

  当它看到丁香的那一刻,鹰唳又变成了“咕咕”。

  丁香跟雏鹰已经很熟悉了,一人一鹰的距离又缩短了,丁香坐炕头,雏鹰的篮子在炕尾。

  丁壮看出,雏鹰看什么都冷漠的眸子,唯独看香香带着温度,还异常温柔。

  在鹰眼里看到了温柔,丁壮纳闷又惊奇,但他觉得自己没有看错。

  雏鹰就是被香香吸引过来的,当然会善待她。

  丁壮更加坚定心里那个不能为外人言的“花王”投胎的认定。他又想到丁持的话,或许那小子真会看相。

  初六下晌,终于把丁钊四人盼回来。

  丁立春和丁立来一阵风跑进屋,伸手就要抱丁香。

  “想妹妹,想死了。”

  丁壮抱丁香的一只胳膊躲开他们,另一只手甩出去,“一身寒气,滚远点。”

  小哥俩一人头上挨了一巴掌,不敢再伸手,站在那里冲妹妹弹舌头。他们鼓着眼,翘着嘴,“得儿、得儿”的声音异常响亮。

  哥哥的傻样逗得丁香咯咯直笑,手脚不停地舞动着。

  家里又热闹起来。

  丁钊暖和过来,抱着丁香抱亲了亲,把张家送的回礼拿出来给丁壮过目。

  送丁壮和丁香的两块粗布尺头,干木耳、干蘑菇、干黄花各一包,一只腌野兔子。

  丁壮点头道,“亲家有心了。那块蓝布做别的,香香不缺衣裳。”

  丁钊点头。岳家穷,布都是自己织,又粗糙颜色又不正,这种布老爹肯定不愿意给香香做衣裳。

  跟妹妹亲热够,丁立春和丁立仁才发现炕上多了一只小鹰。

  小哥俩稀罕得不行,爬上炕就要抓。

  丁壮吼道,“小鹰腿断了,不许碰它。”Χiυmъ.cοΜ

  哥俩不敢再抓,不错眼地看着。

  雏鹰冷冷看了他们一眼,小脑袋转去一边,继续温柔地看着丁香。

  丁钊诧异道,“是豹鹰,它怎么来了咱们家。”

  丁壮含混说道,“或许是香香引来的。”

  半个月后,雏鹰的腿好了,能够在屋里飞行,也跟丁香更亲密了。

  除了睡觉,小东西几乎一直窝在丁香身边,小脑袋紧紧贴在她的腋下。

  丁壮和丁钊商量着把它放归山林。

  丁香一听就瘪起嘴要哭。

  人家想收养小鹰。

  丁立春和丁立仁也跟小鹰玩出了感情,都撅着嘴不愿意。

  丁钊道,“它的食量越来越大,肉越吃越多,还不能吃猪肉,咱家养不起。若它饿了,还会去偷吃家养鸡和兔子。被邻居发现,会被捉去卖钱或是直接打死。”

  丁立仁道,“等它长大点再放。”

  丁壮道,“屁话。豹鹰养在家里就废了,它跟我们人一样,必须从小练本事。去天空翱翔,去林子里抓猎物,有本事了才不会饿死,或是被别的野物吃了。”

  丁香一想也的确是这个理儿。自家穷,养在家里反倒害了它。为了它好,再不舍也得舍。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丁香就醒了。见炕上只有她一个人,刚想大叫,就看见墙角篮子里的小鹰正伸长脖子看着她。

  小鹰“咕咕”叫着,飞来丁香的枕边。

  丁香坐起来,把它抱进怀里。

  今天早上要放归小鹰,丁香也想去送一程。但她不能说,只能早早起来。

  吃完早饭,丁钊捧着小鹰,带着丁立春和丁立仁准备出门,丁香伸出胳膊大哭着撵路。

  小鹰见丁香哭了,挣开丁钊的手飞到丁香怀里。

  丁钊只得返身抱起丁香,几人一鹰一起出门。

  天还没有大亮,地上飘浮着淡淡的雾气,宁静的村落笼罩在晨曦中,村后北孚山云遮雾绕,露出的山尖上还覆盖着白雪。

  几人向山边走去。

  穿过村子,走过一片树林来到山下。

  丁香抱着小鹰的双手向上抬了抬。

  小鹰展开翅膀飞了出去,绕了一圈,又飞到丁香怀里。

  它舍不得。

  丁钊又带着几个孩子走了一段山路,那片屋舍已经在他们脚下。这里视野开阔,山风很大,植被气息更加浓郁,耳边充斥着淙淙溪流声及各种鸟鸣声。

  几只鸟儿聚集过来,却不敢靠近。

  此时天光已经大亮,火红的旭日斜挂在东方,天空辽阔悠远,飘浮着朵朵白云。

  丁香低头亲了亲小鹰,又一抬手。

  小鹰一下飞起来,在他们头顶盘旋了几圈,展翅向远方飞去。

  它飞得不算很高,越飞越远,融入那片灿烂的朝霞中。

  丁香眼里有泪,念叨着,“翻,翻,翻,翻……”

  她想说“飞”,可舌头不好用,发出的音像“翻”。

  最懂她的是丁立仁小正太。

  他仰头问道,“妹妹是想说飞吗?小鹰飞走了,练本事去了。”

  丁钊道,“我们应该替它高兴。天空才是它的家,祝愿它练好本事,快快乐乐活下去。”

  丁立春道,“看它飞得多远啊,我和弟弟也要像它一样,好好练本事。”

  丁立仁重重点点头。

  回去的路上,几人脚步轻快了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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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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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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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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