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老黑忽然拍了我肩膀一下给我吓一跳,“你凌春华也怕虫子?”
我用胳膊肘戳他,“别搭我身上,黏糊糊的难受。”
“前面有一只!”老黑忽然惊声说。
我当即汗毛倒竖,盯着前方僵住身子,“哪呢?”
“远着呢,没看见!”老黑嘀咕道。
反应过来自己是被耍了,我没好气的回头看着他,“你再这样乱说我一锄头挖死你。”
他嘿嘿笑,“别让我给你买锄头就行。”
一路半开玩笑的聊着天,不知不觉就走了个把小时,我们已经置身于一片阴凉之中,太阳都已经看不见了,完全被山体挡住,阴坡就是如此,一阵微风吹来还有点凉飕飕的。
“快了,再往前走一点,差不多就能下夹子了。”我说。
老黑哦了一声,“感觉在这附近也可以吧?爬太高都远离山涧了,熊会待那么远的位置?”
“你以为呢?”我停下身喘了口气,“冬天高山上没吃的,野兽才会到低处来。夏天高处食物更多,它们不会轻易到山脚来的。”
“前面那些松树怎么跟被火烧了似的?”老黑忽然说。
我一听到松字顿时警觉起来,皱着眉头朝前方看,松树林距离我们还有几十米,远远的看去确实有点怪异,这个季节的松树应该很是苍翠才对,而前头的松树林却显得很是营养不良,颜色有些发黄不说,有不少地方甚至就光秃了。
该不会是松毛虫吧?
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提心吊胆的走出三四十米,在灌木上看到了一只松毛虫,十多厘米长手指粗细,正在乱爬。
“我觉得我们要绕路了。”我说。
老黑好像没听哦明白我的话,“什么?”
“你自己看。”我侧开点身子,手指着松毛虫的方向,“已经有一只了。”琇書蛧
“就一只啊,不是很多。”老黑说着就掏出柴刀砍了根树枝朝那只松毛虫抽了过去,顿时绿色汁液四溅,搞得我满身鸡皮疙瘩。
“那就再往前走一点看看。”我说着便继续向前。
这片松树林很大,要绕过去估计得花不少时间,我也不想绕路。
怕什么来什么,随着靠近松树林,松毛虫也越来越多见,甚至有一棵松树上爬满了松毛虫,估计不下几百条,每一条都有手指那么粗,看上去就像从树强长出来的一样。
最终我们无奈绕路,这片松树林不知道有多深的距离,真要一头扎进去再想出来更麻烦。
花了二十多分钟,我们绕了将近一里路总算绕开了这片松林,松毛虫随之少见得多,偶尔才能见到一两条。
绕过松林之后,我们又爬了一段距离,远远的已经能看见山顶,往下看已经能俯视不少矮山。
“就这里吧,不要再爬了。”我说着就放下背包,开始拿东西出来。
给了老黑一双橡胶手套,一罐蜂蜜还有一把油刷。
熊不同于其他动物,这玩意鼻子比野猪还好使,稍有不对就可能功亏一篑。
动物中,要论视觉得属天上飞的最好。听觉最好的是鹿科动物与啮齿类动物,比如鹿和兔。嗅觉最好的就是犬科与熊科。
如果说狗鼻子的灵敏度是人类的十万倍,那么熊就是狗的几十倍。
顺风闻三里,毫不夸张。它们可以闻到几公里以外的动物尸体味道,同样能闻到一公里外的蜂蜜味道。
不过这并非说任何味道它们都能闻得清楚,得要那种味道浓烈的东西才行。
所以我们不得不做足了准备,戴上橡胶手套可以隔绝手上汗液的味道。
我找了一棵大枫树,用油刷沾了些蜂蜜往树干上刷,这书上有熊挠过的痕迹,这位置肯定有黑熊出没。
刷完之后我便继续往前走一些,在另一棵树干上刷了一些。
一直刷了五六棵树,从头到尾距离六七十米,刷完之后才开始在第三棵大树的后方挖坑下夹。
坑深度二十厘米,直径三十厘米,在坑底插上两根树枝托住铁夹,让张开的铁夹锯齿略低于地面,随后在坑的上方放几根细树枝,最后摘一片大叶子挡在上方,铺上落叶就完事。
钢丝绳直接绑在这棵大树上,这次要对付黑熊,捆数的绳圈上我直接用另一截钢丝绳绑了好几道,最后再用一段钢筋栓住绳圈,别说一只熊,两只熊来也挣不脱。
铁夹两边在用木头和树枝挡住,用一个小碗装了一些蜂蜜藏在铁夹后方,熊来了也只能从陷阱上经过。
自此一个陷阱完成,花了二十多分钟时间,老黑在远些的位置下铁夹,我见他还没结束便继续去寻找下最后一个铁夹的位置。
最后一个铁夹下到一半的时候,老黑就凑了过来看热闹,被我给打发去扎帐篷去了。
三个铁夹全部结束,四点二十五。
本就是阴坡,太阳偏西之后树林中稍显阴暗。我找到老黑的位置,帐篷扎在了距离陷阱一里外的位置。
我拿出辣椒粉围着帐篷撒了一圈,这玩意能让野兽讨厌,不会靠近帐篷。
全部搞定五点钟,我和老黑两个人身上都黏糊糊的,晚上吃的是八宝粥,这东西方便带还不容易馊,夏天喝起来挺好。
“先睡一觉吧,晚上起来再去看。”我说。
老黑嗯了一声,跟我一起钻进帐篷里。
树林里虽然稍显阴凉,帐篷里却还是很闷,无奈我们只好调了个头,脑袋朝着门口,拉链开着。只有这样才舒服些,就是蚊子有点多。
迷迷糊糊睡了一觉,我是被奇怪的吼声吵醒的,跟老虎的吼声有点类似,不过略显沙哑,音调也没那么长。
“中套了?”老黑小声问我。
我仔细听了听,“好像没有,这不是中套该有的声音。”
不管什么东西,都没有被铁夹夹了还发出这种类似于宣示领地吼声的道理,结合廖文辉之前告诉我的消息,我觉得这更可能是两只公黑熊遇上了,距离我们这边还有一些路。
“不要急,今晚肯定会来。”我说着就又躺了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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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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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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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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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秀书网为你提供最快的凌春华更新,第247章 不要来免费阅读。https://www.xiumb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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