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凌春华>第246章 进军旺苍县
  “明天我们就去吧,方哥还是老黑?”我放下手机问。

  方飞龙愣愣的看着我,“不是三个人一起去?”

  “干嘛要三个人去?”我扯了扯嘴角,“年初的时候我在老家就打到过一只母熊,只要别给它发现,一下子就死了,人去多了没什么用。”

  “你们两有一个跟我去就行,另一个人还是搞点小东西?”

  说完我挠了挠头,实际上我所说的只是一半原因,另一半是我觉得一头黑熊连皮带肉也未必能卖很多钱,两个人能搞定就不必要带着三个人一起。

  “我跟你去吧?”老黑说。

  我看向方飞龙,“方哥一个人去搞小野兽行不行?”

  他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应该可以吧,我一个人随便找找就好了。”

  听他这样说我嗯了一声,“那就这样,你一个人在山里注意安全,实在找不到东西就回来。”

  说完之后我又转向老黑,“待会有时间出去买两斤蜂蜜,要挑好的买,然后看看能不能买到最大号的铁夹,买个三个吧。”

  老黑当即点头答应,都是老搭档了,他一定懂我的意思。

  既然是要熊皮,原则上能不开枪就不开枪。子弹打进去熊皮就是一个洞,太损价。还是铁夹比较稳当一些。

  熊爱吃蜂蜜,这可不是瞎说的。黑熊在山里转悠,它们虽然是杂食动物啥都能吃,不过还是比较偏爱蜂蜜和鸟蛋。

  诱饵配铁夹,绝配。

  安排好他们两个人以后,我就开始琢磨这次的行动计划。

  打这种大家伙不做计划可不行,与我老家不同,在老家我熟知哪里有猛兽该怎么走又如何掩人耳目,现在在广元不一样,对各个山的位置不熟悉不说,路线同样不熟悉,不早做计划到头来就容易走很多弯路。

  看了一下时间,这会儿还算早,等下午应该可以打电话问问廖文辉,他是地头蛇,肯定比我熟悉得多。

  结果这一等就等到了四点多,我中午莫名其妙的有些犯困,午睡醒来太阳就已经偏西了。

  “喂,老爷子到家了没?”我问。

  廖文辉那边传来几声杂音,“还没有,在路上,有什么事吗?”

  “我是想问问你广元哪里比较容易找到黑熊?”我开门见山的说。

  他那边略微沉默了几秒钟,“你这是干嘛?又盯上黑瞎子了?”

  “对。”我嗯了一声,“有个人问我定一张黑熊皮,我不确定哪里容易找到,所以打电话问问你。”

  “现在搞黑瞎子有点危险啊。”廖文辉说,“旺苍县那边比较多,靠北边山里。不过你要注意现在这个时候黑瞎子都是成对的出来,你别搞出事情来。”

  成对的出来?

  “现在是它们配对的时候?”我问。

  他嗯了一声,“黑瞎子就是夏天配对的,冬天一二月的时候下崽,而且这时候的公熊比较凶,你自己当心着点。”

  听这话我略微一琢磨,感觉问题不大,谢过之后我就挂了电话,开始仔细计划。

  管他黑熊现在凶不凶,我主要是以铁夹捕捉,只要被夹住了就没那么多危险可言。又不是拿着枪四处乱找。

  廖文辉说旺苍县北边,我对着地图好一阵寻找,最终确定了目的地,汉王山。

  汉王山在地图上看起来合适的原因有两点,第一是路线相对容易,抵达旺苍县后沿着东河一路北上而后走村庄小路就能到汉王山阴坡。

  第二点是这汉王山足够大,阴阳两坡加起来跨度超过三公里,这个三公里是直线的三公里,真要在山里爬起来那就是一望无际的林海,这种大山里有熊的概率相较于小山来说要大得多。

  之所以选择阴坡,是因为现在的天气过于炎热,阳坡成天被太阳晒着,没什么动物会待在这种地方。冬暖夏凉不仅仅可以用来形容房屋的好,同样可以概括动物的趋向性。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趁着大家都在饭桌上,直接把计划说了出来,这次行动主要参与的人就是我和老黑,方飞龙与刘萍秀他们自然是没有异议。

  “老黑,明天带着你的步枪,不过别乱用,主要还是以铁夹为主,带着大枪防身。”我说。

  老黑沉默着点了点头。

  第二天八点钟我们就出发了,旺苍县距离广元市区比较远,路程差不多一百公里,估计开车要开两个小时,早点过去还要爬山设陷阱。

  抵达旺苍县的时候已经十点半出头,我们干脆在街上吃了中饭后才继续赶路,东河边都是柏油路,好走的很,十一点多才拐进小路,直奔名叫店子坪的村庄。

  这个村子已经荒废了,人全搬到了外面,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不过这样也好,省去了不少麻烦。

  我背着大背包,老黑背着钓鱼包,有两个村民见了我们还特意说里面没啥鱼钓,我笑了打了个哈哈,说找山涧钓鱼去。

  从店子坪的位置往右边看,一道大山耸入云端,距离我们有不少路,那里就是汉王山,太阳高挂在天上,从我们的位置看去,整片汉王山都阴沉沉的,这是因为我们所见的全是阴坡的半边,另一面绝对就不是这番景象。

  “快点,到地方估计都两三点钟了,我们还要下夹子扎帐篷。”我催促老黑道。

  他皱着眉头东张西望,让我有些疑惑,“你在看什么?”

  “有虫子啊。”老黑嘀咕道。

  虫子?

  “你李志远啥时候怕过虫子了?”我笑着问。

  他幽怨的看了我一眼,“不是普通的小虫子,是松毛虫。”wWW.ΧìǔΜЬ.CǒΜ

  听到松毛虫我顿时泛起鸡皮疙瘩,赶忙左右看看,“哪里啊?我怎么没看到?”

  “这里没有,刚才进来的时候我在路边看到几只,吓死人了。”老黑一边说着就走到了我身边,“我怕这里面还有,穿着短袖给它们扎两下可难受。”

  松毛虫是种统称,我有点怕虫子,尤其是像那种十多厘米长的大虫子,它们不仅个头大,身上还长着红的白的黑的长毛,脑袋有黄豆那么大,红红的看着就瘆得慌。

  单纯的看着可怕就算了,这玩意的毛碰到皮肤就跟被火烧了一样,火辣辣的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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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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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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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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