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貌不扬的青年穿过幽长暗道,来到刘思邈身前。
“大人,方才我们的人传信,王大撞上了锦衣卫,游街后被带回了北镇抚司。”
刘思邈将手中的纸条凑近烛火,任其在火苗中化为灰烬。
他拍去手上飞灰,不紧不慢道:“蠢货就是蠢货,只不过是稍微透露了点消息给他,就像闻到肉味的狗一样不管不顾地冲上去了。”
青年没有说话,安静地垂首听着。
“你去准备一下,我们按计划转移。”刘思邈站起身,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对了,临走之前,别忘了给那位千岁爷留一份薄礼。”
“是。”
青年离开后,刘思邈望着出口的方向陷入沉思。
王大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一颗弃子,他会被锦衣卫抓走也在意料之中。
这人没什么脑子,却总会使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小聪明,说不定落入锦衣卫手里后,还做着他们会去救他的白日梦呢。
刘思邈想到这里,轻蔑地哼笑一声。
可惜啊,这个梦维持不了多久,就要被打碎了。
——
入夜,明月高悬。
立春后的夜晚渐渐褪去寒气,沈莺歌从晋陵回来后,除了每日清晨的外功练习,晚上也会在睡前修习心法。
她的武功本就承袭自沈非愁,现在重新将落下的东西捡起来,也并不生疏。
更何况,沈非愁在每一处她可能会遇到阻塞的地方都做了标记,大大提高了她的效率。琇書網
这些标记都极有沈非愁的个人风格。
为她答疑解惑是一方面,还间或穿插着几句对其“亡羊补牢”这一行为的奚落,偶尔还会看到些类似“真是笨蛋,这都学不会”的挖苦。
沈莺歌看到这些话,就会想起以前跟随沈非愁习武时的场景。
好像一如从前那般,沈非愁还活着,而她也只是醉西楼中那个无忧无虑,贪玩又爱偷懒的少女。
她有时看得入神,也会忍不住嘀咕几句。
可当话音落下时,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个会一边教自己武功,一边和她斗嘴的人早已不在了。
她的神色便落寞下来,徒留满室寂静。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云岫对容久的医治已初有成效,虽因为对方的“不配合”,暂时无法根治,但已经能有效地帮他控制病情了。
这段时间,不只是浮寒孔川等人,云岫也察觉到了沈莺歌和容久之间关系的转变。
她曾旁敲侧击地问过,都被沈莺歌打太极似的搪塞了过去。
毕竟这件事实在大逆不道,知道的人越多越危险。
就连沈莺歌那晚去找容久摊牌之前,都思虑了多日才下定决心。
外头响过子时的打更声。
沈莺歌洗漱好回到屋内,身上还带着沐浴后的水汽。
烛光下,她的皮肤莹润白皙,透出健康的浅红,发尾湿漉漉地垂落胸前,在雪白亵衣上晕开一片暗色水渍。
突然,一声惊雷般的轰隆声传来。
沈莺歌猛然一惊,手中擦头发的帕子都险些掉落在地。
她连忙披上外衣出门,飞身跃上屋顶向远处望去。
只见浓稠如墨的夜色下,一小片猩红火光格外引人注目,而那里所处的位置——
正是露白和李婶曾栖身的东集市!
闻声赶来的云岫站在院中,仰头看她:“发生何事了?”
“东集市走水了。”沈莺歌从屋顶跃下。
“什么?”云岫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就看见沈莺歌在穿外衣,她赶忙拉住对方:“你干什么去?”
沈莺歌蹙眉道:“之前我让你帮忙看病的李婶还记得吧?”
“记得,你说她和露白都是你从东集市带回来的,但你不是已经把她们安置好了吗,还去做什么?”
沈莺歌忧心忡忡地望了眼东集市的方向。
今天她才在街上碰到容久惩戒那个地痞,晚上东集市就出了事,她直觉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关联。
见她愁得眉头不展,云岫也没继续问,只说:“既然他们没事,现在又已宵禁,你最好还是别出去乱跑了,至于东集市究竟发生了什么,明日不就知道了?”
话虽这么说,但沈莺歌的心跳仍因刚才那声巨响而异常急促。
该不会真的是容久在那个地痞身上发现了什么吧,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现在该不会也在东集市……
“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不去东集市,但……我得去打听一下情况。”
说完,不等云岫阻拦,沈莺歌便已穿戴好出了门。
云岫说的不无道理,现在已经宵禁,她贸然上街只会引起巡逻卫队的注意。
即使可以用锦衣卫的腰牌令其放行,也并不保险。
谁知道朝中盯着她的那些人有没有在里面安插眼线,万一被发现,反而得不偿失。
不过……
东集市的动静应该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那与之相反的方向反倒更好走一些。
沈莺歌在高矮不一的屋顶上起起落落,借助夜色以及建筑的遮挡,很快便踏着轻功来到东厂外。
这里有锦衣卫驻守,京卫所巡逻也只是走个过场。
一路行来,晚风吹干了她的头发,只留发尾处还泛着些许潮气,沈莺歌藏身在一处阴影中看向东厂大门。
之前王档头曾和她说,锦衣卫中的人也不能尽信。
既然锦衣卫中可能有其他人的眼线,那东厂里会不会也有?
沈莺歌暗忖片刻,还是决定冒险一试。
她按照脑海中的记忆,寻了处相对偏僻的角落从墙外翻进去。
不知是仗着无人有夜闯东厂的胆子,还是她最近的功力确实精进不少,竟一路顺利来到了容久的卧房外。
过程中虽然也遇到了几次巡逻的锦衣卫,但都被她躲过了。
沈莺歌猫着腰来到后窗下,蹑手蹑脚地在窗纸上戳了个洞向内看去。
这里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影响,平静地一如往常。
容久正坐在桌前,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捧着书卷看得入神,面前的茶杯里还有热气升腾飘散。
他好像也才刚沐浴完,及腰长发披散而下,只在肩后用发带松松系住,低垂的精致眉眼在暖黄光线映衬下显得格外无害。
看到对方没事,沈莺歌这才松了口气。
“什么人!”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厉喝。
沈莺歌登时浑身一凛,来不及多想,掀开窗户就翻身滚了进去。
坐着看书的人身形未动,连眼皮都没掀一下,慵懒声音中毫无意外。
“看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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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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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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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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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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