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茫茫草原,戈壁荒漠,追击鲜卑人的游牧部落,形如大海捞针,哪有那么容易?其中,后勤补给,就是个大问题!
为什么历代中原王朝都不愿意主动北征胡人呢?是他们太窝囊了吗?不是的!其根本原因,便在于后勤保障,十分困难!
北方胡骑,大多是游牧或游猎民族,战争成本很低,他们在远征途中,渴了喝马奶,饿了吃牛肉干,实在不行,还可以射几只大雁打打牙祭,到了有人居住的地方,便去抢劫,就地获取战争资源,所需后勤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可汉人呢?他们吃的是什么?粮食!而且,你不能光吃主食,总得炒俩菜吧?这些东西,就地取材是没有的,只能一车车地从后方运输到前线,远征途中,更需要大规模的后勤补给队一直跟着,否则就有可能饿肚子!
军队的后勤补给运输,即便是在有飞机、汽车、铁路、公路的年代,都是个令人头疼的棘手难题,更别说交通落后的古代了,要想把大量粮草辎重运往前线,千难万险,损耗极大,以至于许多古代军事家发出这样的感慨:打仗,打的就是后援粮草哇!
若是在中原汉地,在南方地区,最便捷的运输方式,就是水路运输,问题是,北征草原,没有水路可通,只能走陆路!等粮草千里迢迢地运到前线,一路上人吃马喂,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几乎所剩无几,毕竟运粮的人和马,也得吃饭啊,费时费力,效率极低!
因为后勤补给问题,军队的行动也会受到极大限制,再加上那些游牧民族,在草原上飘忽不定,神出鬼没,很难觅得行踪,则极有可能空耗钱粮,却连个敌人的影子都没抓到!
除了后勤补给外,这样的战争,性价比也太低了!胡虏生活的区域,不是草原,便是荒漠,又是苦寒之地,不适于汉人耕种,就是打下来也没用,到最后,也守不住!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说,除了汉武帝那样的“战争狂人”外,谁会主动去打北方胡骑?投资和收益,完全不成比例,很大可能是兴师动众,却血本无归,空耗钱粮,动摇国本!
因此,在绝大多数封建统治者眼里,只要北方胡骑不来骚扰边境就行啦,主动去打他们?还是免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千万别去触那个霉头!
那么,司马懿不懂这个道理吗?为何偏偏要去捅这个马蜂窝?除了想要成就司马师之功绩,并验证火枪军实力的因素外,也因为他早就已经把大量的粮草物资,调运到了北境,若是这仗不打了,他可就白忙活了,损失可能更大!
此前,鲜卑人突然来袭,司马懿也没做好战争的准备,以为可以轻而易举战胜敌人,却没想到被人家突破了广宁,陷入全面被动,甚至连平城都受到了威胁!
这个时候,司马懿还敢轻视敌人吗?一方面,他赶紧调兵遣将,精心布局,准备与来犯的鲜卑人决战;另一方面,他也通过电报,向河北各地征集粮草运往前线,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司马懿身为总揽全局的领导者,这么做是对的!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鲜卑人没多久就被司马师给打跑了,胜利来得这么快,以至于他费尽心机调运来的粮草物资,几乎没派上用场!
可能有人会说,没用上,就先储存起来呗?或者,原路再运回去不就行了,这还用发愁?您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如果这么做,运输和储存的成本,将会翻倍,司马懿可就赔大了!
因为距离远和路径难行的问题,运往前线的粮草,往往在途中,就被运粮的人和马吃掉不少,再加上自然损耗,比如发霉变质等,最终能运到一半,就算不错了!
好不容易送到了目的地,又要折返回去,剩下这一半,也得折腾没了!那么多粮草,没派上用场,全都消耗在了路上,这笔账,怎么算都是巨亏!
那么,不往回运,而是就地存储呢?看起来可行,关键是,幽州也没有那么多粮仓啊!
为了储存这些粮草,修建新的粮仓,又得投入一笔不小的开支,幽州并非产粮之地,也用不着那么多粮仓,等这些粮食吃完了,新修的粮仓,很大可能会被闲置,等于又白花了一笔冤枉钱!
最关键的是,这笔巨额粮草,如果留在了幽州,阎柔和幽州军可就占了大便宜!仗打得差强人意,表现拉跨,到最后,他们却白白落下那么多粮草,吃得五饱六饱,肚满肠肥,司马懿真咽不下这口气!Χiυmъ.cοΜ
那么,司马懿可不可以下旨,不让阎柔和幽州军去吃这笔粮草呢?也不行!即便有粮仓储存,粮食也有保质期,不在一定期限内吃完,最后变为陈粮或者发霉变质,就等于白白损失掉了,还不如给他们吃呢!毕竟幽州军,也是晋军的一部分,又没落入敌人手里,都是自家人嘛!
综上所述,这些粮草,要是落入阎柔的手里,就等于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复返!他倒是高兴了,司马懿可就亏大了!
与其如此,还不如用这些粮草,发动对鲜卑人的继续进攻,赢取更大的胜利,发挥其应有的价值,而不是白白灭失,端上阎柔和幽州军的餐桌!
当然,粮草即使再多,终有吃完的一天!因此,司马懿给司马师、阎柔和梁习下令,要根据后勤补给情况追击鲜卑人,不要追袭太远,拉长后勤补给线,以免陷入断粮的绝境!
至于战果嘛,司马懿的期待是,好好教训一下鲜卑人就行,令其十几年内,不敢再来侵扰边境,就是个了不起的胜利,班师回军,将人人立功受奖,载入史册,名垂青史!
司马懿话虽然没有明说,实际上已经给晋军划分了行动范围,那就是只攻漠南,不去漠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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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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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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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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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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