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四十六章:直捣老巢
  漠南是哪里,漠北又是何处呢?通俗点说,漠南就是今天的内蒙古一带,漠北就是今天的外蒙古地区!

  我们说过,汉末三国时代,正值地球气候变化当中的一个小冰河时期,连长江流域都会下起鹅毛大雪,别说纬度更高的蒙古高原地区了,完全堪比今日的西伯利亚,可谓天寒地冻,滴水成冰!

  因此,这里生活的游牧民族,大部分都是在漠南地区活动,极寒的漠北,则少有人烟,毕竟他们也受不了那种酷寒啊!我们过去提过的轲比能、步度根,以及拓跋鲜卑和慕容鲜卑,事实上,都是生活在漠南地区!

  了解了这一地理概念,再看司马懿的这道命令,就有点意思了!他只是期待司马师他们,能剿灭盘踞在漠南地区的鲜卑人而已,如果这帮家伙逃窜到漠北,就不要再追了,他也怕战线拉得太长,后勤补给困难,孤军深入,危险重重!wWW.ΧìǔΜЬ.CǒΜ

  换言之,司马懿虽然做出的决定,看起来有些鲁莽,事实上还是十分小心谨慎的!

  不过,司马师这家伙立功心切,好像没读懂司马懿的意思,或者懂了也装没听懂,居然不顾幽州军和并州军到没到位,便率领着自己的枪骑兵部队出发了,一路向北,直捣鲜卑王庭!

  所谓枪骑兵,不过就是火枪兵骑上了从鲜卑人那里缴获的战马,纯属临时抱佛脚的产物,当不得真!虽然这些士兵基本都会骑马,但作为交通脚力还可以,交战的时候未必灵验!骑上马,不经过训练,就能成为骑兵,那是做梦!

  可即便如此,司马师还是率领着这样一支部队,才三千多人骑,便想踏平鲜卑王庭,擒杀拓跋雍和慕容亮,是不是有点太狂妄轻敌了啊!估计大多数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可事实,却颠覆了人们的认知!

  司马师的部队,仅用不到十天,就抵达了鲜卑王庭,没等鲜卑人反应过来,便冲入进去,四处放枪,乱丢手榴弹!慕容亮闻讯,惊骇不已,仓皇上马逃走,其他鲜卑人,亦如躲避洪水猛兽一般,四散奔逃,最后,竟有一万五千余老弱妇孺,落入了司马师的手里!

  这个鲜卑王庭,是个什么东东?其实,它就是一座游牧民族的聚集村落,位于今天的二连浩特市附近,著名的锡林郭勒大草原北部,连个具体的名字都没有!

  我们都知道,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是在不断迁徙的,一般不固定生活在某个地方!但是,如今的鲜卑一族,早已产生了国家和政权的概念,总得有个固定的首府吧?起码是个暂时的定居点!这个鲜卑王庭,便是由此而诞生!

  不过,因为游牧民族的生活习惯,上到鲜卑大汗拓跋雍,下到普通牧民,都居住在帐篷当中,区别只是帐篷的大小和华丽程度不同,整座鲜卑王庭内,只有几所固定房屋,还是给那些汉人工匠居住和工作用的场所!

  别看这里,连个像样的城墙和房屋都没有,如今却是草原上最大的聚落,也是拓跋部的大本营所在!拓跋雍当上了鲜卑大汗,这里自然成为了鲜卑一族的政治和经济中心,人口不少,也相对繁华,甚至不亚于一座中原城市!

  然而,就是这样一座鲜卑王庭,却被司马师以三千多人马,兵不血刃拿下了,归其缘由,就是因为鲜卑人遭受重挫以后,损失太大,也吓破了胆,已成惊弓之鸟,听到枪声和爆炸声便魂不附体,根本不敢与之对抗!

  那些普通的鲜卑牧民呢?更是从未见过如此阵仗,吓得鸡飞狗跳,如鸟兽散,以至于好几万人的鲜卑王庭,居然没几人敢于反抗,大部分人都逃走了,剩下的老弱妇孺,全都成了司马师的俘虏,就连刚刚咽气的拓跋雍,尸体也落入了司马师的手里!

  至于如此吗?拓跋雍虽然死了,可慕容亮作为鲜卑右贤王,面对敌人入侵,却只想着逃跑,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他是慕容部首领,鲜卑王庭,却是拓跋部的大本营!

  如果你是慕容亮,你会愿意让自己部族的勇士们与敌人拼死相搏,保护别人家的子民吗?是,大家都是鲜卑人没错,却也泾渭分明,兄弟之间明算账吧?我帮拓跋部抵抗晋军,能得到什么好处?

  除此之外,慕容亮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不想把晋军这股祸水,引向自己的慕容部!

  慕容亮担心,如果在这里与晋军交战,与之彻底撕破脸皮,司马师绝不会善罢甘休,到时候,恐怕连自己的部族也会遭殃,还不如暂且撤退,避其锋芒,将来见面也好说话,或许能与晋国达成和议,使慕容部免于战火!

  真是太无语了!有些人,就是这样,骨子里的自私,使他的格局注定不会很大,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才导致慕容亮没有想当鲜卑大汗的野心,只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日子!

  否则,他怎么愿意尊奉拓跋雍为大汗,甘愿在他的身边,充当配角呢?他又为何会觊觎巨额财富,在拓跋雍要杀弟弟慕容离的时候,作壁上观,置若罔闻呢?这一切表现,都是源于自私之心!

  像慕容亮这种自私之人,也没比弟弟慕容离那样的吝啬鬼强哪去,还真是一脉相承的亲哥俩,简直是一丘之貉!因此,他不愿抵抗晋军,直接率部逃走,也就很好理解了,亦使司马师没费吹灰之力,占领了鲜卑王庭!

  别看整个过程平淡无奇,波澜不惊,但这个功劳可太大了,过去的历史上,只有卫青和霍去病曾经直捣北胡匈奴王庭,还没有别人能够做到,现在,司马师却做到了!就凭这,他便足以在史册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然而,司马师杀降的老毛病,居然又犯了!胜利之后,他大开杀戒,再一次把屠刀,挥向那些被俘的老弱妇孺,制造了一起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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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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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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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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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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