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四十四章:乘胜追击
  慕容亮为什么要撤退?虽然拓跋雍这一仗,又打了个大败亏输,可晋军的伤亡损失也不小啊,他慕容部还剩一万骑兵,又据守坚城,怕个球啊!

  两点原因!一是鲜卑大军屡遭溃败,士气低落,军无战心,已经没有人愿意继续打下去了,慕容亮此举,也是顺势而为之;二是目睹了晋军火枪兵战力之强悍,慕容亮深刻认识到,自己根本不是对手,三十六计走为上!

  现在撤,可能还来得及!晋国火枪军刚刚经历一场大战,应该无力追击,可以顺利退回草原;如果不撤,等对方缓过劲来,再加上大股援兵赶到,那时节就是想撤也没机会了!

  除此之外,慕容亮也有私心!现在鲜卑大军剩下的一万多人,主体都是慕容部的兵力,他也想保存实力,不愿看到自己部族的勇士们白白送死!

  如果能率军安然返回草原,在拓跋部遭受重创的前提下,慕容部却保存了有生力量,将来鲜卑一族谁说的算不是一目了然吗?就算慕容亮不去篡夺大汗之位,拓跋雍也不敢小看他,地位必将举足轻重!

  赶紧走!慕容亮决心已定,马上带着负伤的拓跋雍,以及万余骑兵,迅速由广宁北门而出,一溜烟地逃之夭夭!紧跟着,司马师率领火枪军进入城内,成功收复广宁!

  至此,鲜卑人这一次南征,以失败而告终,晋军笑到了最后!

  这本来就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战争!拓跋雍自不量力,竟以为可以拿晋国开刀,占点便宜,却没想到,输了个精光,不仅赔上了十万大军,更是把自己的性命,也给搭进去了!

  按理来说,拓跋雍的伤势并未危及要害,只是皮外伤,怎么最终死了呢?这是因为,晋军火枪子弹的弹头是铁制的,又因为被雨水淋过,锈迹斑斑,也是拓跋雍点背,竟因中弹而引发了破伤风,无药可医,不治身亡!

  许多人对于破伤风存在误解,由字面意思理解,以为是伤口被风湿侵袭引起的感染,事实上并非如此!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梭菌引起的急性感染中毒疾病,致死率接近百分之百,而这种致命病菌,最常见于铁锈当中!

  因此,如果伤口是生锈的铁制品造成的,一定要及时接种破伤风疫苗,否则,一旦中招,就是神仙来了,亦无力回天!可在古代,哪有这种东西?得了破伤风,就只有死路一条!

  当然,也不是所有被铁质锐器伤到的人,都会得破伤风,这里面也有个机率和运气的问题,要不然,在战场上负过伤的士兵多了,难道还能个个都得破伤风?只能说,拓跋雍运气太差了,打中他的两颗子弹中,偏偏带有破伤风梭菌!

  前文我们说过,鲜卑一族的历史,在轲比能之后,属于拓跋雍的时代,来得快,去的也快,就是为此!他的鲜卑大汗之位,才坐了不到一年时间,便撒手人寰,只因为他意气用事,非要去找司马懿的麻烦,殊不知,现在的晋国,绝非往昔的魏国可比,鲜卑人早就已经惹不起了!

  不过,鲜卑人虽然很识趣地主动退去了,司马师却并不打算饶过他们!你想打就打,不想打就跑了?没那么容易!要是不狠狠教训你们一顿,让你们这些胡贼长长记性,恐怕将来还得好了伤疤忘了疼,再来找麻烦!

  于是,司马师通过电报请求司马懿允准,率军进入草原继续追击鲜卑人,言辞十分恳切,理由过硬充分,以至于司马懿都没法拒绝,本来不想答应的,最后还是顺了司马师的意思,同意了!

  司马师干嘛死咬着鲜卑人不放,未肯罢休?他是觉得,自己的功劳还不够大,难以掩盖火枪军的巨大损失,更不足以向天下人证明,自己这个太子,名副其实!

  可是,孤军深入草原,追击鲜卑人,这也太危险了吧?这家伙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就不怕寡不敌众,有去无回?火枪军损失很大,目前只剩三千多人了,够用吗?况且,步兵能追得上骑兵吗?

  司马师这家伙,似乎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没考虑什么安全问题,只是简单地认为,鲜卑人早已吓破胆,正宜乘胜追击,除恶务尽!要是能一举端掉他们的老窝,北方胡骑之威胁,将被彻底铲除,则北境再无忧患!

  至于步兵可能追不上骑兵,司马师也有办法!他居然命令所有火枪兵,骑上从鲜卑人那里缴获的战马,把火枪步兵,简单改造成了枪骑兵,顿时拥有了强大的机动力!

  司马懿当然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司马师白白去冒险,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同时给阎柔和梁习下令,调集幽州军和并州军一齐北上,支援司马师的同时,对鲜卑人发起一次大规模的反击与剿杀!

  自从汉武帝之后,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从来都是北方胡骑频繁入侵中原,汉人只能被动防御,少有主动反击的时候,却在司马懿的手下,再度实现了!

  司马懿觉得,司马师这小子说的也对,如果这一次,能趁机彻底消灭鲜卑人,哪怕只是重创他们,北境地区,至少能迎来几十年的和平与安宁,他就用不着部署重兵,防御边境,可以转过头来,专心致志地对付刘纬了!m.xiumb.com

  与此利相比,过去与鲜卑人合伙对付刘纬的办法就显得相形见绌了!这帮鲜卑人,毫无诚信可言,今天与你同盟友好,明天就有可能翻脸不认人!上一次的轲比能和这一次的拓跋雍,所作所为,就是明显的例证!

  司马懿最担心的,是万一有那么一天,鲜卑人倒向了刘纬,一起进犯晋国,那就太可怕了!

  这帮无信无义之徒,什么事干不出来?虽然鲜卑人与刘纬有深仇大恨,但轲比能已经死了,冤有头债有主,现在的鲜卑人,还会那么痛恨刘纬吗?万一被他花言巧语,重金收买,恐怕随时成为心腹大患,还不如趁早除之!

  那么,司马师率军北进草原,究竟有没有达成目的,痛击鲜卑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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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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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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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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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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