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蚀月编史>第四十四章·君子酬才另有缘(下)
  莺奴又笑了:“我求的不是这件事。”她对柳宗元他们说的只是“产业”二字,并没有提极乐丹的事,何以王叔文上来就说极乐丹的生意?

  “叔文知道莺夫人痛恨宫市抢掠,欲保教徒平安。而我与太子正主张废止宫市,减免赋税,令天下昌平。有这一日,莺夫人不必担心名下的任何生意遭受损失,以后只会更好。”说着将袖中那只盒子取出,打开后放在莺奴面前。原本是空的,然而此时盒中如旧摆放着两粒极乐丹。

  她清楚太子他们所说的实指什么。税豁之策与宫市相比,不见得会好上多少,如若他们不能保证管理者的信誉,公有和官盗只是名义上的区别。他们真的能保证税豁的商家能得到应得的东西么?

  莺奴伸出一只手,将盒子慢慢推回去,双目紧盯着王叔文的眼睛:“王公子似乎不知道莺奴在说什么。花也好,鱼也好……引鱼入池的人是你,种花于水的人也是你。花不会亡,但如何不令鱼窒,原是王公子一人的决定。无论你们行不行宫市、收不收税赋,我都知道如何处置,莺奴的这方池塘有莺奴自己打理。那么,王公子明不明白自己的池塘该如何打理?”

  王叔文抵住了那只盒子。他的瞳孔正不易察觉地颤抖,担忧莺奴其实早就知道他的盘算。平复了一瞬,他说道:“如果夫人信得过我,就把这方池塘交由叔文自己来打理。”

  莺奴站了起来,拢袖。

  “你的地盘本就不是我的,我的信任于你有用吗?只有想要接我衣钵的人,才需要我的信任。王公子需要的是太子的信任,不是莺奴的。我不想干涉你做事,亦无权约束;只是你想掌握不该掌握的人,最终会落得一场空,无论他待你是真心还是假意。”

  王叔文沉默了。莺奴走下石阶,说道:“走吧,带我去十六王院。”

  莺奴绕到芳山家中,房里只有铁勒儿。他为两人套好骡车,莺奴便隐身入帘,王叔文驱车向十六王院去。中途停下来换了一次车驾,王叔文先至太子处通报,太子内侍送莺奴至院内,全程都很隐蔽。等莺奴被王叔文扶下车走进广陵王院正殿时,她送给王叔文的那朵金莲花已经插在翡翠玉瓶之中,就摆在正殿中心的一架红漆花台上。莲花昂首挺立,似乎射出万道光芒,在殿内的四墙上映出点点金影。

  殿内没有旁人,却摆着两桌茶案,茶案上除了锦绣的桌帏,还摆着一只手掌大的小盘,上面是空的。木炭、铜鑊、银盐盒、茶罐和金碗则齐齐码放在两张茶案之间,贡茶正等人烹。

  王叔文关了门,请莺奴落座,随后毕恭毕敬地坐到茶炉旁,垂首研捣茶叶。一沸、二沸、扬茶,冲汤分花,他的手艺纯熟,比得过最好的奴仆。两盏粉绿娇妍的长兴紫笋冲成,他端起金碗,一盏送到厅首的空座前,一盏端至莺奴案上。

  茶成,李诵的声音从屏风之后飘来。

  “叔文,你走吧。”

  王叔文的眉头微动。他显然是想留在这里的,尽管已经看到殿中只有两台茶案,他还是暗暗希望能侍奉在侧。然而太子的话于他就是圣旨,他不得不离开。他不想离开,更是因为他对太子有了不合君臣的期待,服从和悖逆都源于此。

  他走出正殿,门口却有人在等他。见他出来,轻轻地唤了一声:

  “王司功。”

  他抬头去看,那是太子近日新纳的妾侍牛氏,正含着一个冷且远的笑看着他。

  王叔文离去后,李诵从屏风后缓缓走了出来。他已三十九岁,眉目间还依稀留着青年的锐气,丰润俊秀,微长的脸,然而雪白,白得不似男子。他们兄妹长得那么像,如若画上红妆,那简直是同一张脸。

  按照礼数,莺奴此时本不该抬起眼睛看,李诵也很惊异这个女子竟如此放肆。然而这一点惊异和看见她容貌时的惊异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这个女子张开了嘴唇,说出的第一句话便是:“殿下与永阳很像。”不但和永阳肖似,而且和她的孩子也肖似。

  他笑了。

  “十娘对你说过什么?”

  莺奴道:“公主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

  “她若是不会长大就好了……那时候她唤我一声‘诵哥哥’,多么娇美可爱……”他仿佛自言自语,俄尔垂了头看看莺奴,“永阳为什么要和我争?难道父亲逼死了义阳,她要向父亲复仇么?她在向父亲示威?”

  他看不懂他的妹妹。

  莺奴漠然答道:“若不为复仇,难道女人就不配想要点什么了吗?”

  “不提她了。”

  李诵曳步至茶案前坐下,端起茶碗暖着自己的手。他的手也洁白,看起来很容易病、很容易冷。这才是今上最怜爱的一朵花,玉盆中的娇弱白莲,怕烈日晒化,怕寒风吹落。

  “我的意思,叔文想必对夫人讲了。我依然执意请夫人过来一坐,是因为有些话不方便让叔文传达,须得我稍后亲口对夫人说。”

  莺奴垂目莲坐,没有回应。

  李诵谈起了今日齐抗就任右相一事,并再度言及宫中官吏党羽纠结、贞元朝积弊之深。若不是坚信王叔文已对莺奴坦诚意图,是决不会第一次见面就如此掏心挖肺的。自信正义者对自己的野心当然可以毫不避讳,即使说要颠覆整个时代,都该是众望所归,他不信莺奴会拒绝。她曾杀过宦官和旧党,只是这一条就令他确定莺奴值得托付。

  一个太子的托付,难道不胜过千金?

  “齐相在贞元十年便有意保全别头贡举之事,此事乃是延祸孳孽的大罪。父亲如今重用他,如若别头贡举继续实行,日久则要朝堂易姓,李唐江山不保了。我无论如何要给父亲提这个醒,但也不能贸然上奏,引来报复。莺夫人,我知你身居江湖,实则与圣人心意遥通,只有你可以滴水不漏地办成此事。”

  莺奴的目光凝在那碗茶上。茶水里正映着李诵的脸。

  “忠武公去后,圣人其实无有所托。他曾对我说过,宁愿让这个位置永久留空,也不想让官场的势力高低再生变。”

  说到这里的时候,莺奴从水影里看见李诵的脸微微扭曲。他愤怒,然而无法表露。他恨属于自己的安宁被任何人夺去哪怕一点。

  莺奴平静地说:“那时承诺了你,此时却又毁约。殿下为什么信任当时的承诺,是因为他是圣人……还是因为他是你的父亲?”

  “圣人是我父亲……我是他的太子啊。父子之约、天子之约,难道都不做数?”

  “其实,太子已经想明白自己为什么看重这个约定了。他是你的圣人,也是满朝文武的圣人。他是你的父亲,他亦是公主的父亲。你期望他守约,不是因为他是你父亲,而是因为你是他的儿子、是太子,永阳不是。”

  ——你只因自持太子的身份,对圣人有了不切实际的要求。

  莺奴继续凝视着水中李诵的倒影。那张愤怒的脸忽然失色,眉目间的怨恨倏然变成了迷茫。

  “这十余年,父亲对宰相位置上的人总是苛刻多于欣赏,我知道他怀念李长源、崔贻孙,乃至杨炎,虽然崔、杨坚持己见、性情倨傲,每每不复君臣之礼,惹得父亲生气,可他们终究是有主意的人。到了卢杞、裴延龄、崔损之流,便只会唯唯诺诺,恭维父亲。父亲太老了,不想上朝时总是生气。齐抗除了知道怎么不让父亲生气,他还知道什么?这般选无可选,为什么还要选?”

  谁都不堪选,他没有选择,但还是选了。

  “殿下只是太伤心了,一时难以释怀。即使莺奴去说,圣人也不会回心转意,因为任用齐抗并不是一时兴起。既非一时兴起,又如何说罢就罢了?‘空置’是比‘闲置’更动荡的事。右相之位一日无人,众侍郎舍人一日不会安宁。以太子一人的安宁换众官的,圣人愿意。”

  李诵面色颓然,她说的他都知道,在那个承诺没有做出之前,他也是这么劝说父亲的……可是当父亲做出承诺之后,他就再也不能像原来那么平静了。

  莺奴抬起头来看他的时候,他又悄然把这一抹颓色收了回去。

  “莺夫人此话是说,你愿意帮诵。”

  “太子并未向我承诺什么。我也不便向太子承诺。”

  李诵弯下腰来,一颗极乐丹顺着手腕滑进他的手掌。他徐徐低下身子,将这颗丹药轻放在莺奴面前的小盘中。玉盘红丹,似美人面上痣。一颗在莺奴面前,另一颗则在他的两指间。

  “李诵愿意当着夫人的面服下此药,而夫人也要当着我的面服下你的。如此,你可以信得过我么?”

  “太子不怀疑我早就百毒不侵?”

  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将自己手中的丹药举到她唇边。“它没有毒,它只会使我成瘾。既然高官皇族人人有瘾,李诵只想使你我都在此瘾中。你与十娘可以,为什么与我不能?”

  她并不愿意毒害一国的太子,她仍在心底里希望这个国家的天子、太子是清醒的。然而这样的希望不该属于她,应该属于那些拥戴皇权的夫子、那些甘愿做奴隶的人,那些男人和儿子。可是把这颗丹药敬献给太子的人,不也正是这样的人?鱼玄机早对她说过,她对这权力高塔上任何一人都不屑一顾,因为他们都是男人,男人没有一个不自相矛盾。

  她想起李满弦说过的话。

  “——夫人苦心于拨乱反正,欲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夫人就要小心自己的武宅是否也落在这君臣父子之道的庇佑下。”

  莺奴闭了眼,颤声道:“请殿下三思。”移一石可以颠覆高楼,她已知李唐的高楼倾覆在即,只是不愿自身成为移石的罪人。

  李诵的手从她唇边撤走了。莺奴睁开眼,只看见他轻轻将指间的药丸掷进自己口中。她忽然花容失色,抬起身要把那颗药从他口中抠出,然而已经来不及。那片刻的画面与回忆重叠,她的手猛然停住,原来一切的一切她早就看过了。

  李诵咽下丹药,伸手向莺奴面前的玉盘一指。她怆然落回原位,迟疑着,用手拈起那颗鲜红的药丸。世人都说长生好,不知道长生炼成于蛆群粪便中。只要看不到那是从蛆群粪便中炼成,长生就只是光华灿烂的愿景。闭眼吞下去,不去想万蛆涌动的场面,其实什么也感受不到,只是觉得一颗冷的、硬的异物顺着咽喉滑下去,进了胃袋,和其他的食物一般无二地消化掉,重又变回它本来的粪便模样。

  李诵盘腿坐在她的对面,展睫时,他对她露出一张笑脸。原来他们的眉目都那么像……鲛奴,你的哥哥和姐姐与你真像。盛大的金葵花皎然开放,向阳而舞,疯狂中的天真最使人落泪。

  药力缓缓起效,那个笑容的意味渐渐变了。她不必再待下去,因为一切都已经见过,接下来的事都是旧事。李诵抬手把她摁住,似醉非醉的眼落在她身上,她向后挣脱了几寸。李诵却只把她发髻上的步摇摘下来,握在手里。

  这是不能摘的,这是她的身份。莺奴想去夺回步摇,而李诵仅慢悠悠地将之放到茶案上,另从怀中掏出一支黄金打的牡丹簪子,向着她头上簪定。取你银步摇,簪我王妃花,这才是他想亲口对莺奴说的。李诵十分满意地抚摸一下那朵金牡丹精雕细琢的脉络,沿着那脉络,向她的发丝和面颊一路抚摸下来。远看觉得她像一团烟,原来触手可及,皮织肉凑的美人,一个女人、一个凡人。xiumb.com

  莺奴将李诵的手从她耳旁轻轻地采过一边,拾起茶案上那支银步摇,站了起来。李诵在药意中睡去,醒来时天已黑了,大殿四面无人,莺奴已经离去。那支代表着至尊女子的金牡丹被她留下了,插在殿堂中央红漆花台上的翡翠瓶里,似一朵从小被幽禁的花,一直在瓶里,永远在瓶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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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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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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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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