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使逃亡的日子上,张骞真的是什么都是吃过,眼前这臭豆腐,还被精心烹饪过,他自然一口吃了个干净。
“君侯既然以母后称呼陈贵人,而眼下往安阳县去,又是修建祖宅,那何不请陈贵人一并前往?”
李欢愕然一惊:“你这哪里是馊主意啊,你这简直就是石破天惊!”
“哈哈哈……”张骞含笑道:“只要君侯开口,我相信贵人一定会欣然点头前往的,毕竟我大汉以孝道治国,祖宅完工,理当以长辈主持祭祀,更不用说,君侯不是还准备筹备一种新的建筑材料?此物只要交给贵人,那她一定不会让刘陵捷足先登的!”
“虽说有些石破天惊,可稍微想来……”李欢换成了米酒,饮下一口,眼睛眯了起来:“母后确实是没有拒绝的可能……来,子文兄,我敬你!”
张骞带着些许迷醉登上离去的马车,李欢让人往里边铺好了被褥,还嘱咐张骞的家仆,一定要小心,如果颠簸使得张骞呕吐的话,一定要小心不要让张骞呛到了。
这是真的意外,张骞的酒量,居然没自己的好……
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张骞似乎听着自己说虎鞭酒的功效很勐,自己都喝米酒了,他还在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
自己是谁啊,以前跟着富婆夜场拼酒的风尘浪客,酒量这一方面,还真不是盖的。
午后微风,李欢打着哈欠,斜斜地靠在藤椅上。
边上匆匆赶来的南宫公主金盏眼里流露出一抹笑意:“你究竟和刘陵说了什么?”
“那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刺。”李欢瞬间倦意全无。
金盏兴奋地说道:“听说她昨天回去以后,居然连续两次走路跌进水沟里,最后一次,居然差点跌进水井里,折腾了大半夜后,刘陵这才睡下,可今天已经发烧了。”
“哈哈哈……”李欢的笑声极其畅快,“也能有让她吃苦的时候。”
“可是,你究竟和她说了什么?让她如此魔障?”金盏好奇万分。
“不能和你说,和你说完之后,我怕你也会变成她那样子。”李欢摇头,万有引力这种东西,他感觉自己现在真的是没法和金盏解释清楚。
金盏一听,立刻就面露惧色:“那我对此绝对不会有丝毫兴趣可言。”
“有件事情我觉得挺奇怪。”金盏立刻想到了自己心中的疑惑,她放眼看去,看着勃勃生机的田地,蹙眉道:“为什么我的田地里,虫子非常多,甚至树上都密密麻麻的长满了毛虫,你这边虽然也有,但看起来怎么没那么多?”
“毛虫?”李欢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哆嗦,“带我去看看!”
金盏的田产多的可怕,按照她随意的说法,大概有上万亩……除了长安边上有,一路往西走到眉县有,岐山之下也有,泾河边上也有,而且都是便于灌既的好地。….李欢骑着马,往田地边上走着,他立刻就发现这边的田地,和自己那边的田地,区别是真的大……
这里的水沟分布极其不合理,除此之外就是树太少了,许多田庄的仆人、佃农,都在捉虫。
李欢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毛虫,就感觉头皮发麻,甚至有不少的毛虫,在他不知不觉之间,已经顺着马腿爬到了他后背上。
金盏神经粗大,两根纤纤玉指捻起疯狂挣扎蠕动的毛虫,在李欢头皮一阵又一阵的酥麻之下,被曲指弹飞。
李欢胯下的马儿似乎能察觉到主人的胆小,钉了铁马掌的马蹄,蹬蹬两下,就把地上蠕动着往前爬的毛虫踩的细碎,墨绿的内脏瞬间爆开。
李欢看的眉头紧皱,甚至用剑鞘把随从身上的毛虫扫落在地上,然后看着胯下的神驹,一脚一脚的踩死这些毛毛虫……
“有这么可怕吗?”金盏像是对着这样的季节性虫子很习惯。
李欢想说话,但还是忍不住打了两个哆嗦:“为什么这边的虫子会这么多?”
“这难道不是我想问你的问题?”金盏说完这话后,李欢就看到他从自己头上抓起了一只不知什么时候爬到了头冠上的毛虫。
这更让李欢浑身发毛。
金盏看着李欢夸张的动作,忍不住向着护卫问道:“和匈奴人在高阙鏖战的时候,我男人是什么样子?”
“回禀公主,君侯设立点将高台,安坐如山,神色自若,谈笑间,匈奴灰飞烟灭!”
“你教他们胡言的吧?”金盏翻了个白眼。
护卫正色道:“公主,小人岂敢狂言妄语,君侯确实是如此……”他有些不解的看了一眼李欢,尴尬的一笑:“小人今日也不明白,家主为何会如此惧怕这等区区毛虫。”
说话之间,李欢就看到一条毛辣子,被护卫两根粗壮的指头捏爆,墨绿的内脏肚肠爆了他一手,他也混不在意的随手一抹……
金盏眉头紧促,看着一望无际的田地:“阿郎,为什么宅邸边上的庄稼,就没这么多的虫?现在农人天天都在捉虫,但是每天都有好多,完全捉不完一样。”
李欢强忍着不适感,用剑锋挑起一只毛虫。
这毛虫立刻就一拱一拱的,快速地顺着剑身往上爬。
“为什么?”李欢眉头皱紧:“我可能高估了你们种地的手段,我在……我在山里的时候,也种地,但可没这么多的虫子。”
“阿郎,真有办法?”金盏眼睛发亮:“你想必不太清楚,我大汉的田产,每年都要因为这些虫害减产多少啊?这里还算好的,因为我农庄里的人手足够,普通百姓家,几乎是一家老小轮流在田地里呆着。”
“那边,原本是有果树的,但是一到这个季节,果树上就会长出虫丝,用不了几日时间,虫丝里头就会长出密密麻麻的小虫,我们只能火烧,沸水烫,可依旧无法遏制,最后才把果树全部砍了的。”….“可惜没有敌敌畏……”李欢心中滴咕了一句,他从小长大的地方,属于城乡结合体,童年时代跟着家长种地,少年时代正要发奋种地的时候,土地被占了,就只有发奋读书,不然就只能发奋搬砖,老李家祖坟喷火,他考上了大学,成为了全家也是全村唯一的大学生,全村唯一的希望,最后成功在大学被富婆看上,最后穿越了……
所以,种地这块,他是有两把刷子,但不多,很多只存在于记忆中,比如敌敌畏……
在他的印象中,敌敌畏就是无敌的存在,村里的庄稼长虫,就打敌敌畏,甚至吵架吵得凶的,上头了后,都他么整两口敌敌畏……
唯一遗憾的是,在他以前生活那个世界中杀出了赫赫威名的敌敌畏,在这个世界他发明不出来……
可为什么,自己那几千亩地,就没那么多的虫呢?
清风一吹,李欢感觉自己喝了不少酒的脑袋,忽然清明了不少:“我想起来了,我之前就防备过,我把粪蒸熟了以后,高温堆肥!”
这次,换成金盏嫌弃李欢了:“你把粪蒸熟了?”
“对!”李欢拍了拍脑袋,感觉自己真是来到了汉帝国,就变成了酒囊饭袋,只要闲下来,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这玩意儿得控制控制。
“高温可以杀死虫卵……虫卵存在于粪肥中,土壤里的烧田可以杀死一些,嗯……好像也可以撒点石灰?但不能弄太多,不然酸碱度改变了,那就不行……”
看着李欢一脸认真回忆的样子,金盏脸上也流露出痛心疾首的神情:“阿郎,你当初学艺的时候,究竟是多么不专心?多么辜负了尊师的学问啊?”
李欢尴尬一笑:“别这样说,我觉得我能想起这些就已经不错了……”
“但蒸粪是个好办法,不能蒸,堆粪也会产生高温……”李欢看着金盏狐疑不决的脸色,无奈的一摊手:“侯府边上的田地,都是这么弄的,当初我们开垦这些土地之前,上头全是草木,大火烧了好多天。”
“那也就是说,只能等到明年开春了么?”金盏幽怨地看着李欢。
李欢第一次有了愧疚的感觉,但这并不妨碍他狡辩:“这真不怪我,我以前一直都在山里住着,偶尔遇到几个羌人,他们又不种地,实在是没想到,外边种地的人,能把地种成这样……再说了,我都已经把耧车献给陛下……”
“耧车?”金盏神色一惊。
李欢点头道:“一种提高耕种效率的工具,陛下那边,应该已经交给匠人们去了,依照我对这些匠人的了解,只怕现在都已经快做出来了。”
“这次春耕,错过了不少的东西。”金盏感叹道:“每个冬日里,总会有人饿死冻死,曲辕犁的推广,可以让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不会被饿死,这些年以来,我总听人说,我们汉国已经很强大了,可惜啊,都是些在朝堂上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败类罢了。”….金盏的话一下就多了起来:“昔年,祖父想要修建宫室,都尚且舍不得,而今这些狗官,真应该砍了头才好。”
李欢抖飞那飞快顺着剑身往上爬的毛毛虫,胯下的骏马兴奋的打着响鼻踩死这毛毛虫,前蹄子不断地刨地,似乎是告诉主人,我还能再杀,再来几个……
李欢拍了拍战马的脖子,无奈的一笑:“眼下没什么办法,一者祈祷上天可怜可怜这片大地上多灾多难的子民们,今年冬天只要下一场暴雪,来年就一定能丰收,瑞雪兆丰年嘛!
这二者呢,侯府那边的耕种模式可以推广开来看看,火烧秸秆、蒸粪、高温堆肥,这些都是很实用的办法。”
“此外,如果你放心的话,把家中的鸡抓来,鸡或许能吃掉部分虫子。”李欢忽然灵光一闪:“我记得没错,我可是让翠花发动下山的野人,养了四五千只鸡。”
“四五千只鸡……会不会,把这些作物都糟蹋了?”
“先抓几百只鸡来试试。”李欢倒是清楚,鸡这种动物,很神奇的,把米丢在地上,她就会啄米,可是如果米里生虫,把鸡放在米里,鸡就会在米里挑虫吃,对米不屑一顾;想来也是,有肉吃,谁他么还吃素啊?
要是能行的话,那几千只鸡放过来,或许还真能作用。
“也罢,试试看就是,这边的庄园里也不缺粮,真要是被糟蹋了,亏损一年,我还支撑得起。”金盏一脸上刑场的表情。ωωω.χΙυΜЬ.Cǒm
李欢敢笑道:“有这么夸张啊?”
“以前不觉得,因为总担心我会被送到匈奴和亲。”金盏的谈话很真实,几乎就是内心所想,“所以,对于这些东西,只要他们没有贪墨就行,我也不曾多过问,可现在不一样了,日子总归有了盼头。”
金盏看着护卫们都开始围着李欢,帮他抓虫,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算了,你们先护送侯爷回去,然后把鸡送过来,我在这边转一转。”
“喏!”
众人拱手领命,李欢则一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打仗掉脑袋都不怕,就怕毛毛虫……
而此时,未央宫内,刘彻正看着眼前的“耧车”,一前一后一摇一摆,前边的木脚,戳开松软的泥土,然后按住扶手发力,种子就精确无比的落进泥土里,然后再按住扶手发力,后两只木脚,就把土壤盖了上去。
如此,只需要推动耧车,顺着开挖好的土地走一遍,就代表着种子已经种好,这对于耕种效率的提升,简直有些匪夷所思了。
刘彻深吸了好几口气,这才平复了自己的内心,边上的韩嫣忙着给刘彻递茶。
如同白玉一样的瓷茶杯,出自于安阳侯府后院烧制,泡茶的饮用之法,已经成为了刘彻的日常习惯。
这种新奇的味道,让刘彻颇为着迷,同样还因为饮茶比较简单,很省钱,刘彻希望自己以身作则,能遏制住大汉日渐升起的奢靡风气。
“马上推广下去。”刘彻这会儿没心思喝茶,此刻他的脑海中,浮现而出的,全是李欢那张贱兮兮的脸。
可……人家献给自己的东西,也确实是好得没话说啊!
“喏!”韩嫣拱手领命。
刘彻却又端起来了茶杯,抿了一口后,脸上忍不住流露出来了几分怪异的笑容:“关于选派人选,往各诸侯国去扬威炫富的事情,你有什么好的人选推举吗?”
不等韩嫣说什么,刘彻就忍不住强调了一下:“尤其是淮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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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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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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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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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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