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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纨绔王爷>第511章 法外施恩
  仡灌凤凰带着那些大大小小的鸟飞到那些官兵的头顶,那些鸟拼命地用嘴去啄咬那些士兵。

  那些士兵举起刀枪拨打那些鸟。

  仡灌凤凰飞在高处,四下寻找,他要找个官军的头领,想擒贼擒王。

  突然,他看见一个头戴束发紫金冠,身穿藏青色的道袍剑眉入鬓,阔目有神,的老道手持着宝剑正指挥着众官兵打鸟,知道他是首领,长鸣了一声冲了过去。

  公孙胜正指挥着官兵打鸟,突然看见一只大鸟凶猛地扑来来,伸出如剑的大喙要啄自己的天灵盖。

  他头一低,让过那鸟狠狠地一啄,等那大鸟再飞回来又要啄他,他早从身上的百宝囊里掏出一件宝贝,往空中一抖,那宝贝一下变成一个巨大的网,一下把那只大鸟给罩在网中。

  公孙胜手使劲往回一收,一下把那只正在拼命挣扎的大鸟给拽了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公孙胜喝了一声,“来人呐,把它给我拿下!”

  他的两个亲兵冲上去正在解开网把这只大鸟给绑了,刚把网解开,那只大鸟突然振动翅膀就要飞走。

  公孙胜骈指一指,喝了声,“定!”

  那只大鸟突然定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了。

  公孙胜又喝了一声,“还不现出原形来!”

  那只大鸟“扑”的掉落在地上,现出仡灌凤凰的女孩家模样。

  那两名亲兵上前把已经骨肉酸软无力的仡灌凤凰给绑了起来。

  所谓龙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那些鸟没了仡灌凤凰法力的控制,顿时作鸟兽散状,全部四下飞走了。

  公孙胜带着众军快速登上山顶,见眼前是一片开阔地,远处是山峰,近处是一片片的竹林,茂密翠绿的竹林中有一排排的房子。

  公孙胜带着人马慢慢地靠过去,突然,从竹林之中慢慢地走出一匹红马,马上端坐一个威风凛凛的人,众人一见大喜,这人正是林冲。

  原来,几个负责看过林冲的喽罗兵听说山下已经是大败了,想立功免罪,就偷偷地把林冲放了,又把林冲的马给他牵来。

  林冲骑上马刚从竹林中出来,就看见公孙胜等人了。

  众人一起下拜,“末将参见王爷。”

  林冲微笑着摆摆手,“免礼吧,你们怎么这么久才来救本王呀?”

  公孙胜站了起来,把如何上山救人,中途遇到的各种阻碍一一跟林冲说了。

  林冲点了点头,“难为你们了。”

  公孙胜一回头,喝了一声,“把那个女匪首带上来。”

  陈五带着几个兵丁把仡灌凤凰推推揉揉地推到林冲的马前。

  林冲笑眯眯地看着仡灌凤凰,“哟,仡灌姑娘,怎么,你怎么会落在我手上了呢?”

  仡灌凤凰白了林冲一眼,“既然落在你手里,废话少说,你要杀要剐,本姑娘悉听尊便,用不着这样奚落我。”

  林冲哈哈大笑,“仡灌姑娘,这些江湖上的玩意,你还是说得挺溜嘛。姑娘,你还年轻,不要沾染上这些脏乎乎的江湖气。”

  “奸王,你少自鸣清高,你的手段也不见得干净多少!”

  陈五推了仡灌姑娘一下,“混帐,你是什么东西,狗胆包天,敢对我们王爷无礼,再敢乱讲一句,立即杀了你!”

  仡灌凤凰脖子一梗,“来呀,来呀,有本事来杀!”

  陈五抽出腰刀就要杀仡灌凤凰,林冲伸手拦道:“陈五,慢着,不要杀她!”m.xiumb.com

  陈五看着林冲,“义父,他们杀了我们很多人,不能便宜了她!”

  林冲从马上跳下来,摇摇头,“她杀咱们,咱们杀她,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我们已经害了她哥哥了,我不想再害她一条性命,就……放了她吧。”

  “放了?”所有的人都呆呆地看着林冲,他们没想到林冲竟然会下令放了仡灌凤凰。

  公孙胜还是有些不相信,上前一步,欲确认地问道:“师叔,您刚才说的是放了她?”

  林冲点点头,“没错,我是说放了她。她毕竟这么年轻,还有大把的人生快乐没有享受呢,这个时候死了,实在是太可惜了,放了吧。”

  林冲扬了扬手,让几个士兵把仡灌凤凰身上的绑绳给解开。

  仡灌凤凰也没想到林冲竟然会放了他,怔怔地看着林冲,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失声问:“你,你真的要放了我?”

  林冲肯定地点点头,“是啊,这一次,我不杀你,咱们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两不相欠了。”

  仡灌凤凰双臂展开,身子一纵,化作一只七彩大鸟,慢慢地飞走了。

  所有的人都看着她慢慢地消失在远方。

  林冲命令把所有的匪巢财物全部拿出来,又把所有的喽罗俘虏集合到一起,好言安抚了一番,让公孙胜从每人放了一笔钱,不让他们再当土匪,让他们拿着钱回家或种田或做些小买卖。

  这些人拿着钱默默地走了。

  林冲又让人把这次剿匪伤亡的兵将逐一造册,每个人都给予了一大笔抚恤。

  自从剿灭了这股苗匪,四川附近的大大小小匪帮和强盗个个胆战心惊,不敢再作乱,有的人遣散了手下的喽啰,有的则逃到别的省份继续为匪为盗。

  接下来的近十年,四川各地再没什么匪患了,四川各地变得更加富庶、祥和,百业兴旺,百姓安居乐业,已经达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度。

  而且,四川超过了江南,成了大宋国最重要的赋税供给的重要地方,朝廷几次颁旨嘉奖。

  十年后的一天,林冲带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林公瑾以及二十几个侍卫在山中打猎。

  林公瑾虽说只有十五岁大,不过已经有了大人的模样,长得非常像林冲,而且非常好武,天天缠着陈五学习武艺,再不就让罗狗熊等人带到军中跟着那些兵将练武行军,手中一柄亮银枪,胯下一匹银龙驹,三五个将领不是他的对手,在军中已经有了“小王爷”的称号。

  他最差的是箭术,总是射不好,几次要公孙胜教他射术,公孙胜因为忙着替林冲办理政务,没时间教他,就让别的将领教他,可是一直不得法。

  这一天,林冲在府里闲着没事,林公瑾就缠着他要他教射箭。

  林冲笑着说:“箭术不是在家里和校场上才练成的,得到战场上才行。”

  林公瑾说:“爹爹,现在咱们四川也没什么战事,到哪里有战场上练呀?”

  林冲捏了捏下巴上的短髯,点了点头,“要不这样吧,今天爹爹没事,爹爹陪你上山打猎,顺便指点一下你的箭术。”

  就这样,父子二人带着二十几个侍卫带上刀箭弓弩上了山。

  难得跟父亲出来打猎,林公瑾非常得兴奋,手里拿着弓箭骑着马在前面飞快地跑,林冲几次让他慢点跑,他就是不听。

  突然,前面出现了一只麋鹿,林公瑾马上弯弓搭箭,“嗖”的一箭射了过去,正射在那只麋鹿的臀部,那只麋鹿负痛转身就跑,林公瑾骑在马在后面紧紧追赶。

  一连追了几条山路,那麋鹿跑得越来越远,林公瑾有些急了,又弯弓搭箭刚要再射一箭。

  正这时,从旁边的树林冲冲出一匹马,马上是个少年,这少年手起箭落,一自箭正中好麋鹿的咽喉。

  那麋鹿一头栽倒在地,蹬了几下腿儿死掉了,那少年拍马就冲过来想拿那只麋鹿。

  林公瑾也赶到了,高声喝道:“那小子,你太没规矩了,没见这只鹿是我射的,你抢什么?”

  那少年也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一副蒙古武士打扮,手中拿着蒙古强弓,腰上配着蒙古弯刀,一听林公瑾这话,白了一眼,“这鹿明明是我射倒的,怎么成了你的了?”下了马就要来抱那鹿上马拿走。

  林公瑾在四川因为是小王爷,所有的人都让着他,没有人敢违他的意思,更没有人敢和他抢东西。

  现在见有人抢自己的东西,顿时恼了,跳上马冲了过去,就抢那少年手中的麋鹿。

  那少年也恼了,把那麋鹿扔在地上,和林公瑾打了起来。

  林公瑾最喜欢跟人打架了,可是满四川没有人愿意跟他打,打得过他的人怕伤了他拂了林冲的面子,打不过人的人见人都躲,所以,弄得他以为自己天下无敌,高处不胜寒。

  现在,有人敢跟自己打架,他兴奋得太阳穴直跳。

  两个少年你来我往打在一处,打了十几个回合,不分胜负,两个人都兴奋了起来,像两只小老虎一样越战越勇。

  二十几个回合后,那个蒙古少年的慢慢落了下风,他的拳法是以刚猛见长的,时间一久,力气不足,速度就慢了下来。

  而那林公瑾自小受林冲指点,又在军中历练多年,拳法精湛,而且懂得借力打力。

  那蒙古少年见自己打不过林公瑾,突然冲上前一把抱住了林公瑾的腰,林公瑾跟着军中的一些将领学了些阴招儿,一见这个蒙古少年抱着自己要摔自己。

  他一提膝盖狠狠地向那蒙古少年的小腹撞了上去,那蒙古少年“啊”的一声,捂着小腹嚎叫着原地打转儿。

  正这时,从树林里冲出来几匹蒙古马,马上坐着几个蒙古勇士,他们上来就把林公瑾包围了,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其中的一个大汉高喊了一声,“臭小子,胆大包天,敢伤我们小主人,来人呀,把他给杀了!”

  那几个蒙古勇士同时举刀手中的蒙古刀向林公瑾冲了上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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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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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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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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