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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纨绔王爷>第512章 义结金兰
  林公瑾虽说年纪小,可是因为从小在军中历练,虽说这么多人把自己包围了,却一点也不害怕,跳上自己的银龙驹,从得胜钩鸟式环上摘下亮银枪就和这些人打在一处。

  可是一交手,林公瑾立即感觉到这几个人比刚才那个少年的武功在高得多,而且是几个人围着自己打。

  眼见着林公瑾越战越落下风,小脸急得通红,哇哇怪叫,要跟那几个蒙古拼命。

  几个蒙古武士也一心要杀了他。

  就在这个万分危急的时刻,林冲带着二十几个侍卫冲了过来。

  林冲看见几个武功高强的蒙古武士围着自己的儿子,一时怒气冲天,顺手从旁边的一个侍卫手里夺过一张弓,举在手里高喊一声,“恶贼,休伤我儿。”拍马杀了过来。

  林冲的那匹赤骥马像一团火焰咆哮着冲了上去,像一只凶恶的老虎一样连撕带咬,把那些蒙古武士的马吓得四处逃窜。

  林冲手里只有一张弓,他挥着的弓和那几个蒙古武士对打,林公瑾见父亲来了,顿生勇力和父亲一起攻击那几个蒙古武士。

  那几个蒙古武士打林公瑾还行,虽说林冲手里只有一张弓,可是在他们面前还是更胜一筹,加上林公瑾少年英雄,还有林冲跨下的那匹如狼似虎的赤骥马,把这几个蒙古武士杀得四下逃窜,狼狈至极。

  正这时,树林中传出一声喊喝,“王爷,恩公,何必与几个下人置气,托雷有礼了。”

  话音刚落,从树林中窜出几匹高头大马,为首一个中年人,身着蒙古贵族的衣饰,一脸的帝王之气,林冲一看,竟然是以前救过的那个蒙古王子托雷。

  成吉思汗在一次远征西夏时,打败了一个西夏王爷的部队,俘虏了这个西夏王爷的几个王妃。

  当天晚上选了一个最漂亮的侍寝,没想到这个西夏王妃性子刚烈,一口把成吉思汗的“床上武器”给咬掉了,成吉思汗失血过多,在弥留之际对由谁来继承他的大汗之位做了个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安排。

  在成吉思汗的四个儿子中,老大术赤的母亲曾被蔑儿乞惕部落掠走,后来被救来,在半路上生下权赤,所以有人认为他并不是成吉思汗的儿子,成吉思汗虽然表面上还是视他为己出,但是一直对他“另眼看待”,从来没有想过把大位传给他。

  老二察合台作战勇猛,做事也很有魄力,但为人性情暴烈、沉稳不足,更重要的是他和老大术赤两人势同水火,经常明争暗斗谁也不服谁,如果让察合台继位,必定要和权赤拼死相斗,那么蒙古就会发生内讧,这也是成吉思汗不想看到的事。

  所以,老二察合台继位的可能性也没有了。

  在这种情况下,汗位最强有力的继承人只能在老三窝阔台和老四拖雷之间产生。

  先说拖雷,他是成吉思汗的小儿子,具有卓越的军事才能,多来年跟着成吉思汗东征西杀,最得成吉思汗的喜爱,昵称他是“伴当”。长年让他跟在自己身边,悉心栽培。

  在蒙古草原上,自古流行着“幼子守产”的习俗,即一个家庭,只有正妻所生的幼子可以和父母始终生活在一起,并且最终继承父母的所有财产。如果选择他做继承人,是完全符合“幼子守产”的习俗的,而且也可以继承并发展成吉思汗的事业。

  但是拖雷也有他不足的地方,就是威望不够。

  拖雷虽然也曾独自统率过军队,但绝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跟在成吉思汗的后面当父汗的助手辅助成吉思汗,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形成自己的势力范围。

  蒙古军队的构成十分复杂,各部落的军队中的许多高级将领来自不同的家族,代表了不同的利益。

  如果让他来继承大位,必会引起各部落汗王和各军队将领的不服,弄不好会引起蒙古各部分的纷争。

  而老三窝阔台虽说能力一般,但给人的感觉是宽厚、仁慈,他与老大术赤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察合台和拖雷的关系都很要好,也非常受各部落汗王和将领的认可。

  如果让他继承汗位,可以为当时各派势力所接受,对各派既得利益的影响是最小的。

  成吉思汗也正是考虑到这点,所以才立下遗命,让窝阔台继承自己的汗位。

  还有一点,因为权赤的血统出身不明,在蒙古各大派系中一直受到排挤和歧视,一般因为有成吉思汗的保护才没出什么大事。

  而窝阔台和权赤的关系最好,所以,成吉思汗之所以选择窝阔台继承汗位也包含了要保全术赤的用心。

  值得一提的是成吉思汗虽然在遗嘱中明确提出,让窝阔台继承汗位,但是又让托备来监国摄政。

  这就为成吉思汗死后的大汗权力留下的隐患——表面上窝阔台是蒙古大汗,可是军政大权却掌握在托雷的手里。ωωω.χΙυΜЬ.Cǒm

  窝阔台继位之后,由于部下和幕僚的暗中怂恿和挑唆,也对自己的这个弟弟瓜分了自己权力的四弟托雷心生不满。

  两人也开始明争暗斗了起来。

  在对宋问题上,两人的矛盾尤其大。

  窝阔台一直认为宋国孱弱,要先灭宋再灭金,但是托雷认为应该采取汉人的“远交近攻”策略,联手宋国消灭强大的金国,最后再消灭宋国。

  最近一段日子,兄弟二人又为联宋还是灭宋的问题上闹得不可开交,托雷一气之下带着儿子忽必烈和百余随从来到四川。

  想寻访一下旧友林冲,向跟他学一下汉人的治理之法,因为托雷一直有南下治汉之意,他想学习汉人的治国施政方略。

  而在整个大宋国的这些大臣当中,托雷只认可林冲一人,而且他听人说最近一段时间,林冲正在四川研究几样非常厉害的火器,他非常想知道这些火器到底是什么,有多厉害,所以,他就来到了四川。

  来到四川之后,他并没有直接去找林冲,而是带着儿子和随从在四川各地游玩,表面上是游玩,实际上是暗中观察和勘测四川等地的风士人情和地形地貌,以后以后攻宋治宋做好准备。

  今天他带着儿子和随从们在这座山上打猎,打得累了,就在树林中休息。

  他的儿子忽必烈闲着没事就出来找猎物,看到林公瑾追的那只麋鹿,就追民上去射杀,没想到和林公瑾闹了起来,引得那几个负责保护他的侍卫们和林冲父子打了起来。

  托雷在林中睡觉,听到外面杀声震天,就出来了,一见是林冲,忙出来喝住众卫士,他知道林冲的武艺,自己的这几个侍卫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托雷出来后,扫了几个侍卫一眼,冷声问道:“本监国有没有告诉过你们,遇上宋国吴王林王爷,不可造次?他可是本监国的救命恩人?”

  众人纷纷低下头,都是一脸的恐惧,都低声应道:“告诉过。”

  托雷鼻子哼了一声,“即然有,那尔等为何违抗我的命令?违令者如何?”

  侍卫们一起答道:“去手!”

  托雷突然提高的嗓门儿,大喝一声,“那还等什么?”

  几个侍卫面面相觑,不得不举起左手,挥刀去砍。

  瞬间几只左手落在地上,几个侍卫左臂鲜血直流,也不敢喊疼,强忍着剧痛。

  林冲见了,忙摆摆手,“行了行了,拖雷兄弟,差不多行了,你少在本王面前擂你蒙王监国的臭架子。”

  回头吩咐左右的随从,“你们几个,快带这几个兄弟下山去找郎中接手养伤,不得有误!”

  林冲的几个随从带着托雷的那几个侍卫下山去了。

  托雷这才跳下马走到林冲面前,深鞠一躬,“托雷见过王爷。”

  林冲也跳下马,扶起托雷的双臂笑着问:“堂堂大蒙古监国怎么到我这小小的四川来了?”

  托雷笑道:“一直想来拜望恩公,可是却一直公务缠身,不得空闲,最近几日没什么事,这不,就来四川,想来看看恩公,没想到今天弄成这样。”

  转头一挥手,叫来站在旁边的忽必烈,“儿呀,过来,这就是为父经常跟你提起的大英雄林伯伯。”

  忽必烈一直听父亲讲林冲有多厉害,如果剿抚五镇悍匪,如果屡次大败金兵,一直心向往之,今天见了,果然不同凡响,心生仰慕,“扑通”跪倒在地向林冲磕了三个头,“侄儿忽必烈见过林伯伯。”

  林冲一听“忽必烈”三个字,想到就是这个孩子以后统一蒙古,创建大元国。不由得仔细看了他几眼。

  一见这孩子虎头虎脑,虽说年纪轻轻,却是一身英雄气概,不由得很是喜欢,忙扶起他,笑道:“这孩子将来可是了不得呀。”

  又回头叫来一旁的林公瑾,“这是我的三儿子公瑾,你们小哥们儿热乎热乎。”

  这小哥们俩刚才虽说打了几十个回合,却惺惺相惜,都非常喜欢对方,相互看了对方一眼,同时施礼问了好。

  托雷看着两人十分相好的样子,笑着对林冲说:“王爷,看他们小哥俩儿这么投契,不如让他们二人义结金兰,结拜为兄弟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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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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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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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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