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天色很晚,道路看不清楚,但远处的山火染红了半边天,即便隔着十余里之外都能看见。
在月光以及火光的映照之下,刘备关羽张飞赵云四人风驰电掣一般往那边赶。
到了半路,前方忽然马蹄声渐近。刘备和张飞都是幽州人,太熟悉马匹奔跑的声音,几乎立即勒住战马,驻足观望。
远远的就已经看到了一匹马疾驰在前,后方还似乎有追兵,只是即便是借着火光,也看得不是很清楚。
特别是关羽喜欢晚上点烛火看春秋,有些精神,只能隐约看到一团模糊的身影愈来愈近。
“主公,好像是那位小先生。”
赵云的视力最好,离着约半里地,借着远处山火冲天亮光,看到了马匹上沈晨的身影。
此刻沈晨不断地拍打着战马臀部,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没有马镫想要骑着马不让自己从马背上摔下去,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但这其中也有一定心理因素,实际上只要克服了害怕、畏惧等情绪,牢牢将自己固定在马背上,就能够骑着马奔跑。
后世小学生骑马上学的视频不知道是段子还是真事,可人家确实骑马飞奔,而且还是小女孩倒着骑。
沈晨远没有人家那样的马术,但他很聪明地死死抓住马鞍,双腿紧夹马腹,利用马鞍上的金属环扣作为支撑点,即便再如何颠簸也没有把他颠落下去。
虽然感觉脑浆都快摇出来了,不过状态上来了后,就越骑越稳当,借着先发的优势,一开始把曹仁的追兵甩在身后。
然而他也一直不敢全力催促马匹疾驰,基本上都是一路小跑,速度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快。
等到跑出了缯阳聚,进入到缯亭境内的时候,身后的追兵已经慢慢追了过来,他当时放走了五匹马,自己骑了一匹,还剩下八匹,现在都在身后跟着呢。
眼看追兵越来越近,前方忽然又传来马蹄声,沈晨却愈发冷静,抬起头眺目去看,他知道曹军不可能出现在剡县来的方向。
因为曹操心急火燎地要回兖州去和吕布决战,绝不会还在剡县留守人马,那无疑是最愚蠢的决定。
所以从剡县方向来人,很大概率是陶谦的部队,甚至极有可能就是刘备。
“小先生!”
刘备的声音远远传来,沈晨悬着的心顿时放下了。
两边双向奔赴,很快汇聚在了一起。
然而沈晨为了甩脱追兵,一直在让战马加速,自己则趴在马鞍上,一旦松手去拉紧缰绳,很有可能会被马匹甩下去,因此一直不敢勒马停步。
好在赵云在离近之后发现了端倪,一个漂亮的翻身下马动作,再侧身一个上马动作,一边搂住沈晨,一边迅速牵扯住绳子。
“吁!”
赵云勒住马匹,同时一弯腰一伸手,将沈晨放到了地上。
“多谢!”
沈晨满脸是血,目光中充满了平静。
可正因为太平静了,才宛如暴风雨之前一般酝酿着怒火。
身后追兵已过来,远远的听见了这边骑马奔腾的声音,也看到了这边的火把。
曹仁立即命令士兵停下,因为之前沈晨放走了六匹马,他自己又骑走了一匹,所以剩下的马只有八匹。
而远处的敌人看起来颇多,借着火光隐约能看到十余匹马,也不知道身后是否还有其他人。
目前徐州的曹军只剩下曹仁一支部队,曹操作为兖州牧都没有多少匹战马,对方有马就说明一定不是普通乡民,至少也是陶谦的正规军。
因此曹仁见到忽然出现的骑兵之后也不敢再继续追击,而是喝道:“走!”
八名骑士调转马头就走。
此时双方距离约有半里,也就是大概二百多米的样子,天色太暗看不清楚具体情况,只能在缯阳聚山火的映照下,隐约见到远处人影闪烁。
见对方离开,刘备连忙开口询问道:“小先生,我见缯阳聚突起大火,发生了何事?”
沈晨略微有些沮丧地回答道:“是曹操派人袭击了我们村庄,满村的人皆遭到屠戮,我侥幸逃出生天。”
他的有些低沉和略带了一丝悲伤,但谁都能够听得出来悲伤当中还压抑着某种怒火。
“什么?”
刘备大惊道:“曹操怎么能如此?身为兖州牧,朝廷大员,居然暗夜派人袭击村庄?”
沈晨肃然拱手道:“还请玄德公救我父母,此恩情必永记于心!”
刘备沉声道:“小先生放心,我既然是陶公请来襄助徐州,就必救徐州百姓于水火,云长翼德,你们随我前去,子龙留下保护小先生。”
沈晨摇摇头道:“我也要与玄德公同去,曹军已经焚烧了我家乡村聚,不见到父母我不能安心。”
这个要求其实有点过分,行军打仗不是儿戏,沈晨还只是个八岁幼童,赵云要一边护着他一边和敌人战斗,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因为要顾及沈晨而受伤甚至送命。
但沈晨也是没有办法,父母生死不知,村庄那边的情况也不太乐观。
更重要的是他去的话还能够担任向导,为刘备他们带路。
不然的话刘备最多到缯阳聚,黄门亭的其它几个村聚他们不认识路不可能过得去。
“子龙!”
刘备听到沈晨的话,没有第一时间答应,而是看向赵云。
赵云灿烂微笑道:“包在我身上。”
“那就好。”
刘备点点头,看向沈晨道:“小先生,就由子龙来照顾你。”
“多谢子龙叔。”
沈晨又认真向赵云拱手,赵云今年27岁,称呼他为叔并无不妥。
当下几人重新上马,向着追兵的方向疾驰而去。
奔驰了大概约四五里地,一行人终于来到了缯阳聚,此时大火漫天,天地间都变成了赤红的颜色。
天空弥漫着无数的灰烬,到处都是烧毁的房屋,残垣断壁,田间的也成为一片荒土。
沈晨目光中充满哀伤地看着这一切,这是生他养他八年的土地,如果抛弃掉前世穿越带来的记忆,那么这里就是大汉沈晨的家乡。
可现在,家乡的人变成了尸体,草木变成了飞灰,房屋和田地付之一炬,就连幼年常去的桑林,也变成了熊熊烈焰。
除了草木焚烧的味道以外,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也许是哪位族叔或者亲朋的尸骨,也许是缯阳聚上百位枉死怨灵的忧伤。
沈晨在这一刻忽然软软地跪倒在地上,得知曹操要血洗徐州他没有哭过;村里人不信他的话也没有哭过;就连后背之前被大火烧灼,现在还传来剧烈疼痛,亦没有让他痛哭。
但如今泪水像是一颗颗珍珠一样顺着脸颊往下落,他瘫软跪坐在地上,掩面低声抽泣。
这里逝去的,是他曾经的亲人,朋友,族裔。
昨天之前,他们见到他都会亲切地打着招呼,有些人会叫他叔父,有些人会唤他阿晨,甚至还有人打趣要把女儿嫁给他。
七叔家养了一些鸡,以前每年杀鸡的时候都会叫他过去。五叔家曾经摔死过一头牛,最好的牛肉都留给了他。大伯最疼爱,得知沈晨爱看书,宗族典藏的书籍一股脑儿送到他的手里。
现在。
都变成了灰烬。
“唉。”
刘备轻声叹了口气。
在这样的乱世,这样的事情,他见过太多太多。
关羽目光望向别处,他不忍看这种悲伤。
赵云轻轻抚摸着沈晨的后背,低声道:“小先生......”
“我.......我没事。”
沈晨擦了擦眼泪,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爬起来。
虽然艰难,可终究是立了起来,脸色依旧哀伤,但目光中已是多了一份仇恨。
刘备冷厉道:“小先生,曹军肯定跑不远,我们追上去为汝报仇!”
“且慢!”
沈晨摇摇头道:“玄德公不急,还请缓缓跟在曹军身后即可,现在莫要立即去追赶。”
刘备问道:“为何?”
沈晨说道:“我族在兰山聚附近一带训练乡兵,这边的动静很大,那边不可能不察觉,必然严整队伍前来查看,半路遇到曹军,可以阻拦,此时玄德公再从背后突袭,前后夹击,曹军必败!”
缯阳聚漫天大火染红了半边天空,黄门亭西北方向的几个村落只要半夜有一个人看到这边的情况,立即就会敲锣打鼓,惊醒所有的乡民。
只是半夜三更,乡民临时组织起来速度肯定会很慢,因此不像刘备他们一样直接就已经来到了缯阳聚。
但现在曹仁才刚往西北逃窜,如果刘备去追,他们十多个人就要面对大量的曹军。
沈晨不知道对方具体来了多少人,但数量肯定不少,即便刘关张赵再能打,对方人多势众,加之天色太暗,黑夜当中也不好施展。
所以稳妥起见,应当与黄门亭组织的乡兵一同进攻最保险。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刘备他们的安全,同时也能够保证前后夹击之下,让来犯的曹军一个都不可能逃回去。
这是老成之见,刘备当即点头同意。众人再次翻身上马,催促着马匹往前追赶,顺着曹军来的方向,追了约四里地,终于赶上了逃窜的曹操士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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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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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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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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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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