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去包围沈晨家的十人小队搜遍了屋子,也没有找到人的踪迹。
曹仁此时正在沈敏家,刚刚在地窖中又发现了一对母子,士兵残忍地将他们杀死,尸体拖到了堂屋,借着火把正在验明正身。
他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中年妇女,然后是一个孩子,看起来可能有十岁大,似乎跟八岁的年龄有所出入。
但个体在同年龄的差异本来就很大,曹仁就见过很多因贫穷和饥饿,十五六岁的孩子瘦弱得像十岁,也曾经见过世家门阀的子弟餐餐大鱼大肉,七八岁壮得像十五六岁。
所以他并没有怀疑这不是沈晨的真实性,也懒得留活口问话,因为襄贲离剡县近在咫尺,如果不能尽快解决战斗,被陶谦发现的话,就很难逃离了。
因而确定了事实之后,曹仁将手中的火把往地上一扔,漠然说道:“把整个村聚全部给焚烧掉,让徐州人知道违抗我们的下场!”
“唯!”
什长领命而去,片刻后,沈敏家以及沈真家都开始起火。
然后是缯阳聚村北整片房屋,在杀完了村东的十多户人家之后,曹仁又把屠刀挥向了村南。
沈晨此时依旧匍匐在草丛里不敢动,他知道自己跑不过曹军,所以他不确定对方是否走远的情况下,不能贸然行动。
但等了片刻见确实没有了动静,很想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可却忽然发现自己的腿用不了力气,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由于刚才过于紧张,自己的腿抽筋了!
面对这样的困境,沈晨骇然到了极点,不得不又开始向蛆般扭动着身躯往后山的方向爬。结果身后蓦然大亮,回头一看,眼神顿时已是一片惊惧。
曹军居然放火烧屋,最恐怖的是由于房屋都是木制,加上夏日气候干燥,燃烧的速度非常快,已经迅速往后院蔓延,向着他汹涌而来。
刚才救命的野草蓬蒿丛现在却变成了要他命的毒药,火势迅速蔓延,特别是徐州临近海滨,从盛夏的东南风呼啸而又猛烈,在风的帮助下,仅仅不过数分钟的时间,村东已经成为一片火海。
沈晨知道现在往山里跑也是死路一条,因为后山丘陵多树木,大火很快会把整座山烧干净。而且他的腿抽筋了,想跑也跑不了,所以目前的处境对于他来说极为糟糕与窘迫。Χiυmъ.cοΜ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关键时刻沈晨急中生智,快速向着沟渠里爬去,来到渠边一头钻入了水里,冰凉刺骨的山泉水浸染了他整个身躯,也差点让他呛死在水中。
滚滚热浪席卷而来,几乎是沈晨爬入沟渠里不到半分钟,沈家后院的荒地就被烈焰点燃。然后迅速向着后山的方向蔓延开去,像是要把山烧干净。
沈晨整个人都躺进了沟渠里,沟渠其实并不大,但他的体型更小,再容下两个他都绰绰有余,而且水深大概能到一个成年人的脚踝处还往上一点点,刚好能让一个八岁大的幼童躺下全部覆盖。
然而让沈晨愈发惊恐的是他显然有些低估了二三百度高温所产生的威力,火苗在他头上乱窜,不时有还未烧完的灰烬从旁边荒地里落入沟渠中,火与水相遇的吱吱声不绝于耳。
心惊胆战之下,沈晨不得不考虑顺着沟渠慢慢地往下方攀爬。因为他离后山太近了,整座山一旦被点燃,温度还会往上涨。到时候一旦沟渠上游的泉水发源地被山火燃烧产生的灰烬、木头残片、石块堵住,没有水源,他将必死无疑。
一步步艰难地顺着水流方向挪动,沟渠由黄泥开挖休整而来,渠底也是泥巴,随着他的移动再加上漫天草木燃烧的灰烬簌簌地落下,渠水已经浑浊不堪,待在水里全是泥沙,头伸出来则呼吸灰烬,令人苦不堪言。
不过沈晨还算幸运,不知道爬行了多久,总算是一路从他家房子附近,慢慢地滑向了下游,最后从沟渠中流入进了驿道北面的溪流中。然后顺着溪水流淌,靠近到了左侧的溪岸下方一片杂草里。
小溪有的地方很深,有的地方很浅。沈晨没少在这条溪流里游泳来渡过盛夏,深浅了如指掌。他待的这片区域有个深约两米的水坑,旁边岸上的杂草覆盖下来,将下方遮掩起来。
从杂草下冒出头来,直到此时沈晨才注意到自己的背部火辣辣的疼痛,浑身上下也都酸痛无比,衣服破破烂烂,露出黝黑的皮肤,身上到处都被尖锐的石子划伤。
他面对着的是剡县方向,也就是东方。此刻沈晨的左手边就是缯阳聚村北,右手边爬上小溪就是驿道,对面便是村南,如今亦是惨叫声不断传来。
沈晨强忍着悲恸,让自己保持好呼吸,时刻听着周围的动静,稀里哗啦的流水声掩盖了他藏匿于溪水里的声音,黑夜成了他的掩护色。
惨叫声还在持续,等到体力稍微恢复了一些之后,沈晨从溪水里爬出来,他不能再待下去,因为溪水刺骨冰寒,一直泡在里面会伤身体,现在还年幼,长时间处于低温寒气浸体,留下病根会导致早夭。
艰难爬到溪滩岸上,不知道是不是鹅卵石真的有按摩脚底的功能,双腿渐渐从麻木中恢复过来,能够行动之后沈晨从滩岸下往上爬,到了驿道边,探出头去观望村对面的情况。
他的身后大火燃烧,几乎染红了半边天空。借着火光,他看到村对面人影闪动,曹军正在屠杀整个村子,而靠近驿道的方向,有大概十多匹马被拴住。
曹操现在很缺马,即便是到官渡之战的时候,他的骑兵数量也仅仅只有六百多,战马不过千匹,因此这十多匹马是曹仁军中全部。
沈晨目光扫视,只看到一个士兵在守着马匹,或许对于曹仁来说,留下一名士兵的意义就是防止马匹挣脱缰绳逃跑,毕竟整个村子都要被屠杀了,也不会有活人过来偷盗他的战马。
但在这一瞬间,沈晨的眼睛都红了起来,仇恨带来的愤怒让他浑身都开始颤抖,低头在地上搜寻,找到了一块大约有两个成人拳头大小的鹅卵石,捡起来感觉最少有三四斤,跟一块转头差不多,而且比砖头还好握。
那士兵此时正站在驿道边,目光看着村南方向,那边正在大屠杀,浑然不知道身后已经有一个人影悄悄靠近。身边的战马似乎颇为灵性,轻轻地打了一个响鼻,却并没有惊动这名看戏入神的士兵。
沈晨高高将石头举起来,现在曹操只有少数心腹将领才有头盔和甲胄,普通士兵自然不可能有,只是穿着黑色军服,头上也没有头盔,可他发现自己太矮了,砸不到对方的脑袋。
正心急如焚间,那名士兵也是自己要死怨不得谁,或许是站得太累,干脆坐在了田埂边。八岁的沈晨看准了时机,几乎是用尽了浑身力气,纵身跃起,猛地砸下。
“砰!”
坚硬的石块与士兵的后脑勺碰撞在了一起,士兵甚至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就被突如其来的冲击砸昏,脑袋一歪垂倒在地上。
沈晨大口呼吸,擦了擦身上的汗水,然后跨坐在士兵的身上,继续用石块不断地砸。
一下,两下,三下。
目标全是人脑最脆弱的后脑勺和太阳穴,差不多砸了十多下后,他的身上已经被迸溅的鲜血染红,地上士兵的脑袋连脑浆都已经流出来,显然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
少年此时已经觉得浑身都没有了力气,将石头扔开之后,翻身躺在地上不断喘息。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但他知道这绝不是最后一次,因为在这样的乱世沈晨已经见过太多的尸体,甚至也有从青州跑来徐州的流民想劫掠村庄,被村人用简陋的农具和菜刀砍成了尸块,道路边偶尔看见死尸也并不稀奇。
在如今这个世道里,要想不被别人杀,那就只能去杀别人。把所有要害自己性命的人除掉,再团结一群可以帮助自己的人,那样他的生命才能够得到保障,就像曹操他们这样的人一样。
过了不知道多久,村南的惨叫声渐渐平息了下来,沈晨也已经恢复了理智,从地上艰难地爬起来,眺目望去,远方曹军杀完人之后,又开始在村南纵火焚烧。
他顾不得手部酸痛,来到栓住马匹的亭边,这是每个乡村聚落道路边的凉亭,平日里来往黔首百姓或者本地农夫耕作后休息时所用。
马匹们被缰绳拴在了凉亭柱子上,沈晨没有带刀,只能一个一个地去解绳索接扣,非常麻烦。
而且战马都已经被驯服,即便是被解开绳索也不会立即就走,沈晨不得不用死去士兵放置在旁边凉亭照明的火把去烧马匹的尾巴,逼着它们四处逃窜。
一直到放到了第六只,远处杀人放火的曹军终于发现了端倪,大喊大叫地向着这边冲来。
沈晨不会骑马,但此时也是赶鸭子上架,站在凉亭的椅子上跳到了一匹马的后背,拉住缰绳调整马头的方向,双腿不断踢着马腹,左手拍打马臀。
没吃过猪肉至少见过猪跑,以前确实没骑过马,可不管是影视剧还是穿越之后,看别人骑马的次数非常多,也让他学了点本事。
那匹战马接收到指令之后飞速奔跑,远远地甩开追兵,向着东方缯亭的方向疾驰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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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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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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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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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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