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以为走了水,立即敲锣打鼓,组织人来救援。
结果还在半路上,最先被安排去缯阳聚看看情况的乡民就满脸惊恐,如疯子一样跑回来,嘴里还大叫着屠杀。
很快众人才得知真相,居然有一支贼寇在缯阳聚肆意杀戮,整个村子都被杀光了。
瞬间黄门亭的所有乡民都沸腾了起来,消息报告到了邓沈二氏族老那里,诸多族老也是立即命令乡兵组织起来准备抵御敌人。
汉人素来武德充沛,民风彪悍。特别是青州徐州之地,一直以来都有非常不错的兵源,如西楚霸王项羽就是徐州人,在汉末属于徐州下邳下相县,后世为安徽宿迁市。
闻知有贼寇肆掠乡野,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但乡老们还是迅速组织起族人。很快这次被挑选为族丁的二百余众就聚集起来,由邓沈族人率领。
指挥者是邓茂的长子,名叫邓昭,今年三十四岁,早年曾经跟随张温前往西凉与韩遂马腾作战。虽然只是个普通边卒,但与沈真一样,有过上阵杀敌的经验,因此被挑选为族丁头目。
汉时五人一伍,两伍一什,五什为一队,两队为一屯。一屯为一百人,沈真和另外一位邓氏族人为屯长,三个人急匆匆各自前往宗族祠堂,令族丁们取武器准备作战。
等到曹仁屠杀了缯阳聚,发现马匹被沈晨放走之后,追杀沈晨。中途遇到刘备等人,立即选择撤离的时候,邓昭等人已经命令二百族丁,往缯阳聚出发。
双方刚好在中途半路相遇,曹仁远远观望,就看到前方道路上出现了大批人马。
除了邓昭沈真等族丁以外,其余黄门亭乡亲亦赶来助阵。
只是大部分族丁以及前来助阵的乡亲百姓都是凭着一腔热血,手中的武器装备极差,跟早期普通黄巾军差不多。
有用耙子的,用锄头的,用扁担的,用青铜刀的,装备最好的就是几柄细长剔骨菜刀。
汉代的铁器非常缺乏,且盐铁矿产被国家专营,民间留存的铁器非常少。百姓生活用的农具、厨具很多都是石头或者青铜器。
如石锄、石刀、石耙、青铜农具、青铜刀具等等,能够拥有一柄铁器菜刀都算是乡里最富裕的家庭。
这一点在后世很多汉墓出土的资料都有记载,如《庖厨图》里就有青铜刀。
邓沈二宗族变卖家产,大量收购生铁熟铁打造武器,可惜这年头铁是战略物资,即便是想尽办法,所得也不多,因此真正形成的战斗力其实非常有限。
不过由于天色太暗,曹仁只能看到远处无数星星点点的火把闪烁,还有山呼海啸一般的喊杀声,一时间惊疑不定,不敢向前。
但很快曹仁就意识到对方不可能是什么强大的敌人,因为陶谦的军队在剡县,即便是从剡县过来,数十里地也不可能顷刻间赶到,所以这些人顶多就是附近乡勇,并没有什么好怕的。
想到这里,曹仁便立即下达命令道:“诸将士听令,前方不过是些乡民而已,正好全部杀个干净,免得我们一个一个乡聚屠戮,正好省事!”
“唯!”
曹军皆是百战精锐,士气恢弘。
黄门亭乡勇族丁冲在最前面的便是手里有正经东汉环首刀的族人,这些人基本都是当过兵,训练有素的边卒出身,虽然人数不多,却极为悍勇。
在他们的带领下,身后的黄门亭乡民百姓也如潮水一般向着曹军涌去,他们的人数超过了四百人,占据了数量上的优势。
“杀啊!”
“给族人们报仇!”
“一个都别放跑了他们!”
一声声声嘶力竭的怒吼之中,双方终于撞在了一起。
初一相遇,两边都出现了第一波伤亡。
虽然乡民们武器不好,但曹军也没有甲胄,最前排大家都是军人,一样的环首刀,砍在人身上一样会死。
只不过由于曹军都是当打之年的精锐之士,而黄门亭乡民最前面的基本都是退伍老卒,年龄大的已经四十余岁,年纪小些的也有三十多岁,久不上阵,生疏不少。
所以双方相碰之后,黄门亭乡民的伤亡更大。四十多位冲在最前面的战士,顷刻间就倒了差不多一半,而敌人则只损失了十余人,差距还是比较明显。
沈真作为屯长也冲在了最前头,在一名族兄的掩护下,从侧翼偷袭一名曹军士兵,一刀捅穿了他的腰子,那曹军士兵倒也凶悍,左手握住刺入身体的刀刃,右手反手一刀对着沈真脑门劈来。
也算沈真常年进山打猎还保持着身手,持刀刺进去被对手抓住刀刃拔不出去后,当机立断撒手后撤,躲开了这一击,旁边族兄趁机砍在了那名曹军士兵的脖子上,结果了他的性命。
下一刻左侧另外一名曹军就扑了上来,沈真此时手里没有武器,族兄才刚抽刀来不及反击,千钧一发之际,身后几名乡勇用手里的耙子和锄头抡起来就开始往敌人脑袋上砸。
说实话,论起杀人效率这些乡勇民夫肯定比不得曹军,可论起乱战这些曹军还真没办法。因为汉代的环首刀制式其实不长,大概在八十厘米到一米二左右,属于中等长度的兵器,跟枪矛之类的长兵器没法比。
而乡勇们手里的锄头、耙子明显就比环首刀长一截,多在一米五的长度,有些用于晾晒的长尺钉耙甚至能达到两米以上,虽然不像猪八戒的钉耙能有三米,却也占了长兵器的便宜。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在正面遇敌的时候敌人没法攻击到你,你却先能攻击到敌人。一时间乱七八糟的农具往曹军头上招呼,颇有些乱拳打死老师傅的味道。
只是正规军和乡勇农夫的差距就体现在军队配合和素质上,沈真能够和那位族兄配合是两个人都打过仗,甚至还一同入伍出生入死。
反观其他农夫就是随意乱砸,场面十分混乱。片刻功夫曹军适应下来,两两配合,乡民们伤亡就大了很多。
往往需要死三到四个人,才能杀死一名曹军士兵,这在冷兵器时代很难想象。
眼看乡民们交战不利,已经有崩溃的迹象。
曹军身后,忽然马蹄声传来。
“燕人张翼德在此,黄门亭的乡亲不要怕,陶使君的援军来了。”
张飞由于嗓门极大,被安排了稳定军心的工作。
远处乡勇们一个个战死,后方的乡民本已胆怯,忽然闻援军到来,邓昭大喜,怒吼道:“乡亲们,援军来了,杀了他们为族人报仇!”m.xiumb.com
“报仇,报仇,报仇!”
“杀光他们!”
“冲啊!”
乡民们勇气顿生,怒吼着再次向前冲锋。
曹仁眉头瞬间皱起来,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一群乡民困住,眼看身后追兵过来,咬牙道:“杀光他们!”
然而曹军士兵也不是铁打的,他们半夜突袭数十里,又在缯阳聚烧杀抢掠,体力消耗很大。
现在又遇到黄门亭乡勇们纠缠,一个个力气衰弱,挥舞屠刀的速度都慢了许多。
而身后的刘备带着十余骑兵虎入羊群,直接突袭了曹仁后方。
关羽张飞赵云三人宛若猛虎下山,左右挥舞刀枪剑矛,顷刻间就斩杀了十余人,继续向前猛冲。
沈晨在赵云的保护下,于战场最直观地感受到顶尖武将对于普通士卒的屠杀有多厉害。
赵云在冲入战场之前,就已经先观察了局势,自己冲的方向有四名曹军以品字形战力,左右两侧各一人,后方还有两人并肩靠拢。
这是很典型的口袋阵,如果赵云选择直接突入进去,左右两侧的曹军会分开让他突进来,此时中间两人佯装进攻,实际上却是掩护两侧的曹军,有人会刺马,有人会偷袭侧翼。
然而赵云却根本不上当,偏转马头先刺右侧那名曹军。那人显然没有想到赵云出枪速度如此之快,几乎还没有反应过来,胸口就被刺穿,鲜血砰的迸溅出来。
下一秒赵云连看都不看结果,拔枪又刺向左翼,然后枪势再如闪电,如同画师手中的画笔,在画布上星星点缀,为那副傲雪冬梅染上一抹鲜红。
沈晨在这一刻终于感受到了阿斗的快乐。
虽然身前有个人,却丝毫没有影响到赵云的动作,身法和枪法无比娴熟,再加上优秀的马术,让他轻轻松松,就瞬间杀死了四名敌人,甚至还游刃有余。
不止是赵云,关羽张飞,甚至是持双股剑的刘备,手中雌雄剑若龙蛇起舞,每次挥洒之后,必带走一条性命,将曹军杀得七零八落。
幽州骑兵跟在四人身后同时冲锋,曹军的后方阵线顷刻间被瓦解,不过短短三四分钟时间,就死伤了四五十名士兵。
“曹仁!”
刘备远远见到乱军当中,有一人面孔极为熟悉,定睛一看,大怒道:“你还敢来犯?”
之前双方于兰陵县血战,刘备先破曹仁而后败,双方打的是几千人的小规模战斗,乱军当中曹仁和刘备最近的时候还交过手,若非亲兵相救,他早就被关羽剁成肉酱。
却是没想到夜半三更,曹仁居然偷偷跑来了黄门亭屠杀乡民。
关羽眉头一皱,冷哼道:“曹仁,上次侥幸让你逃脱,这次吾必让你丧命于关某刀下!”
曹仁万万没想到身后的追兵居然是刘关张,之前交战的时候就知道三人之悍勇,即便是已方人数占优的情况下,还差点被刘备的杂牌军击败,因此吓得魂飞魄散,拍马便走。
其实这个时候败局也已经定了,他的前路被乡民们堵死,后方刘备的十多名骑兵冲阵,导致后方大乱,他总共也就不到二百名士兵,现在只剩下不到百人。
再打下去不可能反败为胜,所以此时此刻他必须做出决断,果断舍弃了士兵,带着身边还能骑马的数名亲卫掩护着他杀出重围想要逃跑。
而刘备关羽张飞赵云眼见一条曹军大鱼孤身犯险,自然不愿意放他逃脱,因此也是舍弃了继续砍杀小卒,拍马向他追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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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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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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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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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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