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勾起了她的伤心事,宋明泽想说些什么安慰于她,可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怕说得更多,她便更伤情。
此刻刚好一阵狂风大作,将紧闭的窗子吹了开,呼呼的声音打破了这份沉静。
宋明泽走了过去,将窗子重新关上。
为了使楚沐歌不再伤情,他便转移了话题,望着窗外:“今年的秋天比往年要冷得多呀,现在就开始下雪了,这样看来,今年的冬天来的可能会提前啊。”琇書蛧
楚沐歌缓缓转过头,喃喃而问:“现在距旧历的冬月,还有多少日子?”
宋明泽算了算,“大概还有十几天吧,今年估计不到冬月,就入冬了。”
楚沐歌低下了头,眸中的若隐若现的光轻轻的流动了一下,抚摸着胸前带了十年的梅花项链,仔细的凝望着,声音沉沉:“今年的冬月也快来了,这样冷的天,红梅,会在冬月绽放吗?”
回应她的,是窗外沙沙的寒风,似乎是在宣告着不知归期的等待。
墨白,你说红梅绽放于冬月之日,便是你归来之时。如今的秋季这样寒冷,我们定情的湖畔,那一年我亲手重下的红梅,会在今年冬月盛开吗?
为了医院开张的事情操持了一整天,下班回家的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九点钟。
长达八年的抗战终于结束,有些事情可以恢复如初,但有些事情却永远也不可能回去了。
父母皆是在那个混乱的时候离世,当时楚公馆也被收了去,现如今虽然战乱已平,但楚公馆早已不是自己的家,终究是不能再回去居住了。
从战争打响,到现在,楚沐歌一直同兄嫂住在那个简陋的平房之中,一住便是七年。生活虽然艰苦,却也安逸。
寂寂寒夜,一个人默默的走在回家了路上,夜凉无人,给她那形单影只的身影平添了一丝苍凉。
在夜幕微弱的灯光下,她那一袭白衫的身影寂寂的走在板油路上,远远望去,是无暇的清丽,却也是沧桑的瘦削。
踏至湖畔公园时,她的脚步情不自禁的停在了那里,低眉凝神,却不知是在想些什么。犹豫了顷刻,她终是踏步走了进去。
深夜寂静无声,连一声倦鸟的啼鸣都没有,公园更是无人,她一个人迈着姗姗的脚步,径直走了进去。
七年的战火纷飞终于划上了句号,外族投降后,一切百废待兴,湖畔公园也进行了重建。
如今,公园已经基本上恢复了旧岁时的模样,走着走着,过往的一切便如同云烟一般的飘散在了她的脑海里。
彼时岁月静好,父母健在,少年时常与昕冉和世儒哥哥在这里嬉戏玩耍,那些天真的岁月,是永远都忘不了的静美光阴。
到后来,自己留洋归国,结识了他。彼时,他常常会夜晚不辞辛劳的送自己回家,为自己添衣。自己情根深种于他,便是在这默默的守护之中吧。
再后来,与他互生慕意,湖畔缱绻夕阳下的浓情一吻,定下了默默长情。
再后来,就是山河破碎,家破人亡,父母不在了,昕冉被害死了,连升学长不在了,江世儒也为了救她而死……
一切的美好,骤然之间,便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穷无尽的哀苦。
山河破碎,风雨飘零,他为祖国与百姓,毅然选择了坚守多年的信仰,离开了故园与她……
一切的一切,仿佛就是一场梦一样,到如今洗尽铅华,方觉大梦初醒。
她的心不由得被一阵苍凉所笼罩,迈开了脚步,踏向湖畔,那个他们曾经一吻定情的地方。
一切都修复了,湖水也同昔年一样碧波荡漾,那株昔日里种下的红梅,也终于长成了一棵梅树。
许是上天怜惜她的这份苦心吧,在那个血流漂橹,战火纷飞的时候,偏偏没有让那红梅树苗受到任何的伤害。
在那贫瘠的泥土里,也在她的悉心的栽培下,树苗顽强的钻出了泥土,茁壮的生长着。七年的时间,它终于从一粒种子,长成了一棵不畏严寒,清气乾坤的红梅树。
殷殷期盼了这么多年,昔日幼苗终于长成挺拔的梅树,许是离成蕊开花的那一天并不遥远了吧。
墨白,如果今天的冬月它绽放了花蕊,是不是就能盼得你的归期了。七年的岁月悄然而过,七年的默默等待,你七年的杳无音讯,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好想你呀……
“铃铃铃……”
一阵寒风拂过,梅树最高的树梢上的那只风铃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响声。楚沐歌抬头望去,见得那风铃上的飘带飘扬着,在风的浮动下,翩翩起舞。
还记得这只风铃,是她亲手做的,也是她亲手挂在这棵红梅树上的。
数月前。
那棵红梅树刚刚长成,同时,也是津城城刚刚恢复安宁的时候。见得梅树长成,她不胜欣喜,便亲手做了一只风铃,欲要悬挂在红梅最高的枝桠之上。
“楚歌四面风雪沐,落墨溶白温酒寒。风铃响,微风漾,我在等梅绽,也在等君归。”
细细的摩挲着手中的风铃,风铃飘带上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她亲手写下的。
这些年深入肺腑的挂念与相思,都凝结在了这寥寥数语之中。看似淡然,但这其中的辛酸与沧桑,也只有自己明白。
“沐歌。”一旁的宋明泽有些担心:“这树这么高,怕会伤到,还是我帮你把这风铃挂上去吧。”
“不。”楚沐歌眼中满是坚毅,望着那梅树最高的树梢,仍然执意:“我一定要亲手将这风铃挂到这红梅树上,只有我亲手挂上去,在远方的他,才能感受得到。”
“那好吧。”宋明泽也没有再阻拦,便将扶梯搭在梅树旁,对一旁的思归嘱咐:“思归,你来和明舅舅一起扶稳这扶梯,让你妈妈踩着它挂上风铃,千万不要松手,不然你妈妈会受伤的。”
“好。”思归听话的跑了过去,和宋明泽一同将扶梯扶好,“思归一定会将梯子扶稳的,思归不会让妈妈受伤。”
宋明泽点点头,“好,沐歌那你上去吧,一定要小心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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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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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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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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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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