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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二章来信

  阮夜笙回想当初大学时的时光,本就有些唏嘘,这下听到奚墨说现在不一样了,心跳更是快了不少。以前的回忆与现在的温热交织在一起,是那样五味杂陈。

  “哪里不一样?”阮夜笙心中感慨,却仍不忘把握着逗木头的每一次机会。

  虽说逗木头,并不会每次都成功,但她一直乐在其中。只是如今她感觉自己失手的次数比以往多了许多,总觉得是奚墨的心思越来越难看穿,而且有时候奚墨回应得那样直接,反倒让阮夜笙不知所措。

  这难道就是逗木头不成,反倒被木头迎面撞了一下的滋味么。

  倒是不疼,又甜又软。

  她好喜欢。

  “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了。”奚墨含糊其辞。

  阮夜笙本就做好了问不出来的准备,看着奚墨笑。

  这里还有周文许等人,奚墨就算想回答,也不会在这里说,现在还是找礼物和信最要紧。

  “我在礼物上做的标记并不是画上去的,而是盖了火漆。”为了提高翻找的效率,阮夜笙尽量将她礼物的细节说得很详尽:“四个礼物,都不是很大。”

  她说着,在架子上逡巡片刻,最终从上面的收纳盒里挑出一个礼物盒。

  这个礼物盒已经由周文许他们检查过了,能看到边角上打了一个小勾,阮夜笙将这个礼物盒拿到奚墨面前,说:“我的四个包装盒,大概都是和这个差不多大,然后拆开包装盒以后,每个里面其实还有一个盒子装着,火漆是盖在里面那个盒子上,只要找到火漆,再比对图案就行。”

  奚墨斜了她一眼:“不是说那么久了,已经不记得了吗?写了多少封信也不记得,怎么礼物盒的大小,细节,火漆的位置,现在都说得这么清楚。”

  阮夜笙笑道:“我当时说的是气话嘛。”

  那些礼物和信件承载了她整个青春时期的热爱。

  怎么可能不记得。

  她刻骨铭心。

  甚至还十分清楚地记得每次送出去的那种忐忑,担心奚墨收到以后会不会不喜欢,担心奚墨看到那些信里的内容,会不会觉得她很烦。

  可在紧张之余,却又怀抱着那样热切的期待,希望奚墨能够收到她的心意。

  奚墨看了阮夜笙片刻,这才带着阮夜笙拿给她的那个礼物盒走过去,与周文许等人细细交待,让他们记住目标礼物盒的大概大小,并注意找与之前那个图案标记一致的火漆印。

  临了,奚墨又加一句:“找到盖火漆印的内盒以后,你们不要打开看里面的礼物,直接把内盒交给我就行了。”

  周文许会了意,说:“放心,我懂。这是阮小姐给你的礼物,你想第一个拆开,我保证在看到火漆内盒以后,会第一时间拿给你。”

  奚墨:“……”

  周文许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突然又懂了!

  懂什么懂!

  奚墨交待完,再回到阮夜笙面前,说:“他们找礼物,我们去那边找信,信比礼物更难找,太多了,正好你这个写信的本人在场,可以分辨出来。”

  “好。”阮夜笙点点头。

  两人来到放信的房间,奚墨问阮夜笙:“到底一共是多少封信?现在总可以说了吧。”

  “一共十七封。”阮夜笙笑道。

  奚墨:“……”

  ……这么多。

  她居然一封都没有看过,就这样淹没在信的海洋里了。

  奚墨心头的懊悔又浮了上来,心底只恨不得能尽快找到那些阮夜笙当初写给她的书信。

  两人从架子上取下一个透明收纳箱,将里面的信都倒在桌子上,之后坐在桌旁一封一封地进行翻找。阮夜笙只需要看信封的表面就行了,她拿起一封信瞥一眼,不是的就重新放进收纳箱,依次排列。

  阮夜笙边看信封边说:“我那些信封上都没有落款,也没有盖火漆。”

  “那我应该怎么找?”奚墨有些着急:“是那种常见的信封吗,上面有没有图或者文字,什么颜色,还是说只是白信封?”

  阮夜笙认识她自己的信封,就算上面没有落款,她也能第一时间挑出来。

  可奚墨不一样,如果信封上没有任何标记,她根本无从下手。

  总不能全都靠阮夜笙去找,那么庞大的信封数量,无疑会给阮夜笙造成极大的负担。奚墨现在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和阮夜笙一样,准确地知道那十七封信到底有什么特征。

  阮夜笙说:“你别担心,信封很好认的,十七封信,上面全都是我画上去的花。”

  这倒是在奚墨的意料之外,她说:“你画的?”

  她记得阮夜笙在大学时期并不会画画,她印象很深刻。

  因为有一次阮夜笙所在的舞蹈社要画一张演出宣传,舞蹈社的宋然问了一圈,她们舞蹈社当时没有一个会的,阮夜笙更是笑着在那说,她的画看上去像狗爬,当时奚墨就在阮夜笙边上,听得一清二楚。

  还好阮夜笙人脉广,认识美院里一个学长,请他帮忙,这事才算解决。那个学长画完了宣传图,还亲自将那张宣传图装裱好,扛着大半个人高的宣传框给阮夜笙送到了舞蹈社来。

  阮夜笙说:“我不懂怎么画画,就先付钱,请美院的朋友在白纸上画好,再一点一点比照着画在白信封上。不过是依样画葫芦罢了,线条都是抖的,我画了好多次,最开始废了很多信封。”

  奚墨想象了下,能够感觉到这里面的辛苦,说:“每一封信封,都画了很多次吗?”

  阮夜笙笑:“不画那么多次也不行啊,要么是画错了,要么是颜色涂出去了。我是真的没有什么美术细胞,我朋友画得那么好,我照着画都画成那个德行,实在是给他脸上抹黑。”

  “……那也挺不错的。”

  “你都没看到,怎么知道挺不错?”阮夜笙眨了下眼。

  “你这么认真。”奚墨说:“当然不错。”

  阮夜笙感觉她今天说话还挺甜的,很受用,说:“你要看看原图,再看看我照着画的,你就知道什么叫惨不忍睹。”

  “十七封信都是画的同一种花吗?”奚墨问她。

  阮夜笙摇头:“不是,每一封信上的花都是不一样的。”

  “那都有什么品种?”

  “就是二十四节气的花。”

  “那是什么?”奚墨蹙眉。

  感觉阮夜笙总是懂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

  “二十四节气,有二十四种对应的花。”阮夜笙向她科普道:“比如说,立春就是对应迎春花,惊蛰就是蔷薇花,寒露是桂花,诸如此类。不过这个对应的花有好几种说法,我画的只是其中一种,而且信封上我还写了对应的节气名,应该算是有辨识度的。”

  奚墨打开手机,上网看了下花卉,发现的确有二十四节气对应花朵的说法。她根据阮夜笙的话,找到了一个详细的介绍,而且里面还配了十分清晰的图,一目了然。

  她默默记下这些花卉的模样,当做寻找信封的基础。

  一连找了半个小时,收纳箱里的信倒出来,又重新装好,过程十分枯燥,但两个人都很耐心地在找。

  阮夜笙中途离开了下,下楼去倒水。她用一个托盘端了许多杯水,先给礼物房里忙活的周文许等人送去,之后才带着剩下的两杯走进信件房。

  阮夜笙递给奚墨一杯,自己坐在一旁稍作歇息。

  她目光随意一扫,瞧见桌子附近的地上搁着一个崭新的盒子,里面装满了信。

  奚墨发现她在看那个盒子,说:“下午的时候,路清明来了一趟,给我送点东西。这些是他今天顺便带过来的信,送完以后很快就走了,你当时还在午睡,就没告诉你。”

  阮夜笙道:“这些是最新一段时间的粉丝来信么?”

  奚墨端着水杯喝了一口:“嗯,这些都是最近寄到公司的那些,我刚回来,还没看。”

  “那就是还没来得放进收纳箱里了,这些收纳箱的分类是按照收到信件的时间进行归类的吗?”阮夜笙的视线落在装信封的盒子里,没有挪开。Χiυmъ.cοΜ

  “差不多是这样。路清明每整理一批信,就会拿来给我看,我随机看一点,再收进收纳箱里,依照顺序放在架子上。”

  奚墨说到这,用手指过去:“排序从那边墙壁开始,越靠近那边墙壁的,时间越早,越往这边走,时间就越晚。”

  阮夜笙多看了几眼那盒子。

  其中有一封信是那样扎眼,被撑得鼓鼓囊囊的。

  这么厚的信?

  也太会写了吧。

  因为盒子里那些信都是侧着叠起来的,那封醒目信封里的信非常厚,整个信的重量远远大于与它挨着的那些信,于是这封信往左边倒,压着左边那一叠信,能看到一部分信封的模样。

  ……这个信封。

  阮夜笙心下一动,走到盒子旁,弯腰取出了那封最厚的信封。

  刚看到信封的全貌,她眼中涌起些许惊讶,之后拿着这信封仔细端详起来。

  信封上没写是谁寄的,只在左下角写了两个娟秀的小字:立冬。

  中间则写着:“给奚墨。”

  “给奚墨”这几个字的字体圆滚滚的,可爱中带着点憨气,与左下角的立冬二字对比鲜明,明显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阮夜笙看到这封信,神色是掩盖不住的惊讶。

  她实在没想到,这封信居然是沈轻别写给奚墨的。

  沈轻别真的胆子大,居然敢以粉丝的身份给奚墨悄悄写信。不过一想到她之前还悄悄以粉丝的身份送过花,她会写信倒也见怪不怪了。

  阮夜笙会联想到沈轻别,并不只是因为信封上的字有特点,特别像沈轻别的字迹,毕竟这世上有这样类似字迹的人还是挺多的,无法成为判断的依据。

  能让她做出判断的关键点,是因为信封。

  信封上画着一簇黄槐决明花。

  在二十四节气的花中,它是代表立冬的花。

  黄槐决明的花语是善良,友好,友谊长存,经常被用来赠送给好友,表达友情的传递。

  阮夜笙盯着这个信封,明黄色的花瓣在白色信封上绽放,明亮,耀眼,但同时它又是拙劣的,画技很差。

  这簇花是那样熟悉,熟悉到阮夜笙第一眼看到,就认出了它。

  因为它就是阮夜笙自己画的。

  大学的时候,阮夜笙盘算着第一次给奚墨写信,她知道奚墨经常收到很多信,担心自己的信封会混在那些信封堆里,泯然于众,就希望自己的信封能够独一无二,而且最好是自成一个系列。

  阮夜笙想来想去,决定自己画信封。

  但她不懂绘画,买了一堆白信封,之后特地找到美院的朋友,给了一笔可观的报酬,详细说出自己的需求是要画二十四节气的对应花。等她的朋友全部设计好以后,她再自己照着画在白信封上。

  这样她的信封就是特别的了,和别人都不同。

  她想着奚墨收到第一封的时候,或许不会在意,但如果后面奚墨发现同样风格的信封越收越多,应该会注意到才对。

  而且她很清楚,奚墨有一些强迫症。

  有一次班上开表演讨论会,气氛很轻松,一堆同学围坐着畅所欲言,班长买了一箱可乐,拿出来放在桌上。

  而班长拿出的那些可乐里,有一罐可乐是倒着放的,可乐罐罐底朝上。

  奚墨忍了好一阵,最后还是上前拿了一罐可乐,顺便趁着拿取的时候,将那罐倒放的可乐偷偷翻了过来。当时同学们都在聊天,大家都没注意,只有阮夜笙发觉了奚墨的这个小动作,心里简直快要笑死。

  当时她还凑过去问奚墨:“你不是不喝可乐吗?奇了怪了。”

  奚墨当时冷冷瞥她:“我今天要喝。”

  然后真就沉着脸,喝完了一罐可乐。

  正因为这样,阮夜笙觉得当奚墨看到经常收到二十四节气对应花的信封,说不定奚墨后面回过味来,会想着将那些信封给收集全了。

  毕竟二十四个节气,缺了哪一样,奚墨应该会觉得不舒服才对。

  结果阮夜笙的如意算盘最终还是落空了。

  奚墨根本就没看到她的那些信封。

  阮夜笙送出第十七封信以后,她就再也没给奚墨写过信,剩下的七个花朵信封却一直留着。

  后来她因为踏歌声大火,有一次将这七个信封找了出来,她想起大学时的时光,情绪上来,突然又想给奚墨写信,却又不知道怎么下笔,只能坐在桌旁发呆。

  恰逢沈轻别过来找她,看到她桌上的那几个信封,觉得有意思,问她这些信封哪里来的。

  当时阮夜笙想着,以后估计不会和奚墨再有什么交集了,她现在写不出信,以后更加不可能。又见沈轻别喜欢,就让沈轻别讨走了三封,其中一封就是这个画有黄槐决明的。

  沈轻别居然留到现在,居然还用她的信封给奚墨写信。

  奚墨站在阮夜笙身边,看着阮夜笙不断变化的面色,说:“为什么要拿这封信,有什么特别的吗?”

  她瞥了一眼信封,说:“也就字可爱一点。”

  如果沈轻别知道奚墨夸她字可爱,肯定激动得要上天,冲出太阳系了。

  “因为字可爱吧。”阮夜笙收回思绪,笑道:“而且这么厚,里面的信件得多长。”

  奚墨看着信封上的黄槐决明和立冬两个字,想到阮夜笙的信封也是这种节气对应的花,说:“如果它不是最近才寄到公司里,而是搁在收纳箱里,我可能会以为找到了你的信。”

  很多粉丝会在信封上做装饰,奚墨见怪不怪。眼前这簇黄槐决明是画上去的,虽然看上去很认真,但是仔细看,下笔歪歪扭扭,线条也抖,一看就是不擅长美术的人画的。

  可这些花的结构却又画得很清楚,构图也很精妙,应该是不专业的人照着专业画手的花进行了绘制,很符合阮夜笙的描述。

  “我可不是这种字迹。”阮夜笙笑。

  奚墨说:“左下角立冬那两个字,和你的字迹倒是挺像的。你的那些信封,和这种类似吗?”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子。”阮夜笙有点心虚:“你照着这个风格去找我的信封,会比较好区分出来。”

  奚墨放心了不少:“有了参照信封就好,我知道怎么找了。”

  “你要看这封信吗?”阮夜笙有点好奇,沈轻别到底说了些什么。

  难怪沈轻别前阵子发微博说,感觉好紧张好紧张啊,还拍了一支钢笔的照片作为配图。

  粉丝们不知道沈轻别的意思,以为她是拍戏的时候遇到什么困难,纷纷在底下安慰她,说卿卿不紧张,他们会一直支持她。

  现在阮夜笙才明白,原来她在那天给奚墨写了信。

  奚墨想着早点找到阮夜笙的信,并没有什么闲情逸致要去看信,但她观察阮夜笙的神色,感觉阮夜笙对这封信很感兴趣,以为她是想看,说:“既然你挑了出来,那就看一下吧。”

  “我能看吗?”阮夜笙轻声问她。

  以前她以奚墨的身份在剧组时,有时候会和一些粉丝见面,粉丝们会送她不少信,但她都只是收着,从没有打开过,而是叫来奚墨,让奚墨亲自拆看。

  毕竟信件都是隐私,没有得到允许,她不能随便拆。

  奚墨这下越发确信阮夜笙对这封信的好奇,说:“当然可以。”

  “谢谢。”阮夜笙由衷一笑。

  奚墨将信封里那一叠信纸取出,展开,两人一起看了起来。

  信纸足足有八张,阮夜笙真的服了沈轻别,沈轻别话多,写的信也长得不得了。

  信纸第一页开头写着:“奚墨你好,我是你的亲亲小粉丝。”

  阮夜笙:“……”

  奚墨觉得有点不对劲,说:“这个人的语气,还有字迹,怎么那么像上次在医院送我们花的那个粉丝,我记得那个粉丝还是你的朋友?”

  “我也不知道。”阮夜笙装起了糊涂:“也可能是凑巧。”

  奚墨没再吭声,继续往下看。

  沈轻别在信的前面写了一堆废话,大多是表达她对奚墨的敬仰,说她喜欢奚墨的电影很多年了,奚墨在那些电影里的表现,简直是深刻诠释了什么叫做教科书级别的演技,洋洋洒洒数千字,百般吹捧。

  阮夜笙越看越想笑,沈轻别也太会吹了,这是什么感天动地的亲亲小粉丝。

  不过写到后面,信的走向就开始扯远。

  很多粉丝会在写信的时候,写上自己在学业,工作上遇到的一些事,有苦恼,也有欢笑,看那些信,就像是在看她们的生活,奚墨也早就习惯了。

  沈轻别在信里写道:“我有一个朋友,遇到了一些烦恼。”

  众所周知,如果有人开口时说起我有一个朋友,她怎么怎么样,那有很大可能根本没有这样的朋友,那个朋友就是本人。

  沈轻别接着写:“我那个朋友,她有一个最亲的姐妹。”

  阮夜笙虽然总听沈轻别说她们姐俩好,是好姐妹,但是她能从沈轻别现在字里行间的意思看出来,沈轻别这里说的最亲的姐妹,不是指她。

  应该是指郁安。

  作者有话要说:阮阮:说好的要找我的信的,怎么找到了沈轻别的。

  沈轻别:妹想到吧!是我!不愧是在综艺里学了东北话啊卿卿。

  奚墨:“……”

  打分留言啵啵继续走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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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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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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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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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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