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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一章以前

  挂了电话,阮夜笙那一颗心还在砰砰乱跳。

  她站在原地静了好一阵,才勉强平复了心绪,将乱蹦的心按住了。连她自己回过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奚墨只是换了个称呼方式来唤她,她竟然会悸动到这个地步。

  但她真的好喜欢奚墨叫她夜笙。

  只有奚墨这样叫她。

  这种感觉是那样的特别,仿佛就此成为了她们两个人之间的小秘密。

  阮夜笙心想,她得守住这份特别的秘密。

  以后如果万一有熟人也直接叫她夜笙这两个字,她就得用点委婉的办法,让对方改称她为阮阮,这对她而言轻而易举。

  想到这,阮夜笙又有点失笑。还没发生的事情,她居然现在就操心上了,奚墨怕是给她下了蛊,她却还是一头栽下去,心甘情愿。

  因为奚墨在电话里明确提到了,阮夜笙特地系上围巾,戴好手套,将自己裹得严实暖和。外面还在下着冷雨,阮夜笙举着一把伞,沿着庭院里的小径,往隔壁楼走去。

  还没到隔壁楼,远远地她就看见大门口站着一道高挑的身影,在寒冷的雨雾中,那身影显得那样温暖。

  阮夜笙连忙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往那身影所在的位置奔去。

  奚墨站在大门口,瞧见阮夜笙向她跑过来,嘴唇微微动了动,想要向阮夜笙喊一句什么。转念却又觉得自己会不会太操心了点,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只是略显僵硬地站在那,等着阮夜笙。

  “奚墨。”阮夜笙跑到奚墨面前,说。

  跑了一段路,她微微有了些喘,喘出的白气在她唇边散开,面颊也隐隐泛了点红润。

  奚墨看着她这轻喘的模样,刚才咽下去的那句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下雨地滑,别这样跑,小心摔了。”

  “你说得对。”阮夜笙眼底漾开笑意:“我太开心了,没注意,下回我会记住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奚墨也会这样叮嘱她一些细节了。什么天冷,要戴手套围巾啊,什么路滑的时候别跑步,容易摔着啊,诸如此类的,很有那么几分生活中的琐碎温柔。

  奚墨的目光落在阮夜笙的围巾和手套上,神色也是有点不动声色的高兴的。

  “你看见我,怎么不叫我呢?”阮夜笙的语气里有一种轻逗的意味。

  奚墨:“……”

  过了片刻,奚墨说:“……夜笙。”

  阮夜笙这才满意了。

  她还浸在奚墨终于改变对她的称呼的喜悦中,浑身都被一种难以自拔的酥麻裹着,新鲜感十足,总是想找机会多听奚墨叫她几次。

  更何况,逗木头是那么有趣的一件事,不逗白不逗。

  外面太冷,站在门口也不是个事,阮夜笙收了伞,与奚墨一起走进一楼,将身后的大门关上。

  边往楼上走,阮夜笙边和奚墨说话:“我没想到你会特地到楼下接我。”

  奚墨一时没有吭声,像此时此刻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阮夜笙了解奚墨,知道这木头的确是特地在等她。虽然她经常会因为心底对于奚墨的那种不可告人的感情而忐忑,怕自己因为奚墨如今对她越发好了,而想太多,陷入自作多情的自我怀疑之中,但是这一次她十分笃定,奚墨就是为她下楼来的。

  奚墨迈步走上楼梯:“你是客人,我应该来接你。”

  阮夜笙见她终于找了个理由出来,瞥她一眼:“你还真的是好客呢。”

  奚墨:“……”

  “你今天改了称呼,叫我夜笙。”阮夜笙的笑染在眼角眉梢,就一直没下来过,说:“不过我不改称呼了,我就喜欢叫你奚墨。”

  “唔。”奚墨只是点头。

  她的确也喜欢听阮夜笙叫她奚墨,她从大学听到如今,从阮夜笙嘴里说出的奚墨两字像刻在她骨子里,她早已习惯了。

  大学的时候,阮夜笙总跟在她边上打转,每天她都要听阮夜笙这样叫她很多次,她是有些不耐的。

  阮夜笙和她同班,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那时候阮夜笙早上说奚墨早安,晚上说奚墨晚安,买了好东西也会带到奚墨面前,说什么奚墨你看一看这东西有趣不有趣,奚墨你会不会也想要一个,这个送给你怎么样。

  什么我妈妈终于回家了,带了很多礼物,是她出差当地特有的,外面买不到,奚墨你看看这些礼物照片,里面有你想要的礼物吗。

  奚墨你什么时候去图书馆,我跟你一块去。

  奚墨你想不想去海洋馆看看呢?

  诸如此类。

  大学时的阮夜笙,青春飞扬,浑身都是活力。

  不知不觉,她竟听阮夜笙叫她奚墨,听了这么多年了。

  阮夜笙不知道奚墨此刻起伏的思绪,话语里有点娇嗔的味道,她说:“虽然很多人叫你奚墨,但我叫的,反正和别人都不一样。”

  奚墨心想,的确不一样。

  因为阮夜笙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两人来到三楼。

  隔壁楼每一层的面积也很宽敞,阮夜笙本来还以为三楼有很多个房间,结果看了之后才发现,三楼其实只有一大一小两个房间。

  尤其是大的那间房,实在是有些过于震撼。

  她站在门口,看着里面整齐摆放的一列列架子延伸过去,如同那些厂房仓库里摆放的货架一般。每列架子分了许多层,每一层都摆满了透明收纳箱,收纳箱里全是礼物。能明显看出那些方方正正的礼物盒都被归了类,一些架子上专门叠的是大件,一些架子上叠的是小件,还有一些造型并不规则的礼物盒,也是统一分在一个类别。

  阮夜笙一看到这里面的布局,明白在隔壁这栋楼装修的时候,奚墨一早就将三楼设计成她专门存放礼物和粉丝来信的地方,没有留什么墙壁,直接像仓库似的一通到底。

  目前架子虽多,相对整个房间而言,却只是占据了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的空余地。这样敞阔且没有什么阻隔的区域,完全可以供奚墨一直存放下去。

  另外一间房相比礼物房而言,就小得多了,但也远比一般所见的房间要大上不少。里面的布局和礼物房一致,只是那些透明收纳箱里装的都是满满当当的各式信封。

  有了这些透明收纳箱,帮佣只需要定期清理落在收纳箱上的灰尘即可,里面的礼物盒与信封都能得到妥善的封存。

  井井有条地分类,还便于整理打扫,的确很有奚墨的风格。

  也多亏是奚墨的风格,即使礼物和书信数量众多,多花点时间,将那些收纳箱依次打开清点,迟早能找到。

  周文许和几个帮佣还有保安正在里面忙着拆礼物盒,分工很明确,一个架子挨着一个架子地递进,至于已经彻底找过的收纳箱,还会在不显眼的地方做个标注,避免混淆。

  阮夜笙看到这一切,在内心深处感叹起了奚墨的用心。

  或许这里面和奚墨那种近乎强迫症的认真有一定的关系,喜欢什么东西都整齐有序,但更多的还是对他人心血的尊重。

  她虽无法回应那些人,但仍是将那些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手工礼物,还有一字一句亲笔写下的书信仔细收好,给了一个明亮体面的栖身之所,从未让它们蒙尘。

  “如果你的粉丝们知道有这么一整层楼,专门用来存放礼物和书信,他们一定会非常开心。”阮夜笙看着奚墨,轻声道。

  “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也绝不会让他们知道。”奚墨却很理智:“如果她们知道了,往后只会越发狂热地送我礼物,给我写信,这种狂热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宝贵,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适当的送礼和写信是维持感情的温柔纽带,让人觉得温暖,但如果在一个人身上投入过于狂热的感情寄托,是很不妥当的。”

  粉丝们的狂热可以成就一个明星,但它是一把双刃剑,狂热多了,就变成锋利的刀刃与沉重的负担。

  奚墨身在顶流,必然深有体会,所以她总是和粉丝们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她对粉丝很好,但从不媚粉。如果她的粉丝们做出什么不恰当的行为,造成了一定影响,她必定会出来发声制止,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说她并不想看到那些现象。

  饭圈是一个巨大的染缸,里面什么都有,不可能每个粉丝都能理解她的用心,甚至许多人还会曲解,觉得奚墨为什么会在一些事情上那样不近人情。这些粉丝觉得委屈,自己为了奚墨冲锋陷阵,帮她掐对家,奚墨为什么不感激她们的热血,反倒要说他们那样做是不对的,渐渐的,因为这样而粉转黑的人也大有人在。

  粉丝基数越大,掐架不理智的粉丝自然也越多,那样的数量其实是非常可怕的,像奚墨那样的粉丝体量,就算百分之八十是理智粉,剩下百分之二十肆虐出去,也能让人心惊胆战。

  奚墨只是一个人,她防不住她的那部分粉丝在外搅弄,但她认为她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说自己该说的话。

  也多亏了她在这方面的坚持,她粉丝里的大部分还是能明白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些饭圈里的腥风血雨。

  “我同意你的观点。”阮夜笙笑道:“粉丝们的爱意如漂流瓶一样,随缘分漂流到你的手中,你每一个都很珍惜。但你并不想去引导这种缘分,如果引导了,狂热的爱意会引发洪水海啸,将之前的温暖摧毁殆尽,到时候那些可爱的漂流瓶反倒收不到了。”

  奚墨看着阮夜笙,轻轻点头。

  阮夜笙总是懂她的。

  周文许听到她们说话,过来向阮夜笙打招呼,说:“阮小姐,你放心,我们会把三楼的礼物和信逐渐清点,只要你的礼物和信在这里,一定能找出来的。”

  “谢谢二先生。”阮夜笙笑道。

  周文许说声不客气,继续忙活去了。

  阮夜笙问奚墨:“我没有告诉你我送的都是什么礼物,你让他们一件一件拆开地找,能区分得出我的礼物吗?”

  “周文许说了,你当初送的礼物里面都做了记号的。”奚墨说:“只要找到标记,就能找到礼物。”

  “你都没看,怎么知道是什么标记?”

  奚墨垂了垂眼,道:“我知道你会用什么标记,你在大学的时候,经常用那个标记,所以我在想你说我只要打开礼物,看到那个标记,就知道是你送的,那应该就是那个标记了。毕竟那个标记是我跟你一块设计的,你说以后要成为你的标志。”

  阮夜笙眼中满是惊喜。

  不光是因为奚墨的聪明。

  更是因为,奚墨至今还记得这些。

  记得她们两曾一起设计的那个标记。

  奚墨说着,将手机里一张照片打开,拿给阮夜笙看:“是这个标记对吗?中午的时候我在白纸上画出来了,然后拿给周文许他们看,让他们在找礼物的时候注意这个标记,如果出现带这种标记的礼物或者礼物盒,就取出来。”

  “对。”阮夜笙仔细看着这张照片里的图案,心绪难以平静。

  奚墨竟然记得这样清楚。

  那图案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没有错漏。

  “我还以为你都忘了呢。”阮夜笙抬起眸,视线落在奚墨脸上,轻声说。

  “我记性好。”奚墨将手机收起来:“再说毕竟这个图案设计里一半是我的构想,我当然会记得。”

  “当初我找你帮忙想图案的的时候,你还百般不情愿呢。”阮夜笙笑道。www.xiumb.com

  奚墨:“……”

  沉默了片刻,奚墨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一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白天还有一更,记得来嗷

  打分留言走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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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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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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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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