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交换影后>第 140 章 特别
  第一百四十章特别

  阮夜笙刚看到袋子里的柠檬时,就知道奚墨心里的打算。

  她故意问,也只是想逗一逗奚墨,看看奚墨会有什么有趣的反应。究竟是沉默不语呢,还是会用一贯的逻辑进行解释,强行圆过去。

  奚墨这么直接地说要喝蜂蜜柠檬水,阮夜笙其实始料未及。

  听到这,阮夜笙心底有些发了热,唇边的笑意更明媚了,说:“好办,我现在就给你做。”

  奚墨却有一丝犹豫:“现在就做?”

  阮夜笙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犹豫,但觉得肯定有奚墨自己的原因,说:“你不是要喝吗?看你这脸色,怎么我感觉你不想喝似的。”

  “不是,我想喝。”奚墨面上隐隐露了几分急切,眉还拧着。

  阮夜笙很喜欢看奚墨这副着急解释的模样,在她看来,奚墨每每露出这种神情时,实在过于可爱。m.χIùmЬ.CǒM

  明明奚墨是那种生长在高岭之上,难以采撷的孤傲花朵,还经常不高兴,如今却会在她面前急上一急。

  阮夜笙微笑地打量着奚墨,等着她往下说。

  “但是现在就喝的话,稍微有点不方便。”奚墨为难道:“之前还喝了茶,待会就得吃午饭,我们短时间内不适合再摄取带糖分的饮品,等下午再喝会比较好。”

  奚墨坚持锻炼,饮食有度,遵循着她一贯的原则。

  这样自律的人,如果突然改变她的习惯,难免会有些不适应。

  阮夜笙明白了她的顾虑,笑道:“你以为做好了,立刻就能喝吗?”

  “柠檬蜂蜜水做好了,当然要尽快喝。难道不是吗?”奚墨表示不解:“以前助理给我买的蜂蜜柠檬水,我都是拿到就喝的,这样才新鲜。”

  “你拿到现做的柠檬蜂蜜水,肯定要现饮,这没错。”阮夜笙手上已有一只柠檬,她又从袋子里取了一只,将两只柠檬放在水龙头下清洗,说:“但是我现在要做的又不是水,而只是柠檬蜂蜜。”

  “有什么区别?”奚墨仔细看着她手中动作,说:“你把柠檬切成片,放蜂蜜,再冲水,不就成了,还是得尽快饮用。”

  阮夜笙噗嗤一笑:“原来你是这样想的?”

  奚墨点头,隐约知道自己可能闹了笑话,面色略显局促。

  阮夜笙取了一个透明的碗出来,放在一旁,耐心向奚墨说明起来:“蜂蜜柠檬水不是这样做的,它虽然很简单,却也没你说的这么简单。得先把柠檬片浸润在蜂蜜里,浸上一段时间,这样柠檬汁才会慢慢释出,柠檬片也会逐渐软化,最终和蜂蜜融合在一起,形成酸甜的口感。如果不经过浸润这一步,直接将刚切好的柠檬片和蜂蜜混合冲泡,口感会不佳的。”

  “唔。”奚墨站在她旁边,听得认真:“现在懂了。”

  “你说我做的柠檬蜂蜜水好喝,那以后还想喝到吗?”阮夜笙轻声问她。

  奚墨抬了眸,一直看进了她眼底。

  然后点头:“想。”

  只这一个字,就轻易撩动了阮夜笙的心弦。

  阮夜笙的双眼似弯成了一弯月,说:“我也只能这三天住在你家里,以后没办法再像这样做给你喝,不过我可以教你详细的步骤,以后你想喝了,就能自己动手。”

  奚墨听出了她话语里每一个字的温柔,却开心不起来。

  心里像是空了些许。

  因为阮夜笙说,只能在她家住三天。

  “我示范给你看看,真的简单,你看一遍,就能学会了。”阮夜笙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说:“你家里有没有密封的玻璃罐?”

  “不太清楚。”奚墨略低了头:“以往这些东西都是兰姨让人准备的,我不知道她买了没有。”

  阮夜笙回想了一下之前打开冰箱的时候,冰箱里本来就留有蜂蜜,那些蜂蜜就是分装在玻璃罐里的。她赶紧过去打开冰箱门,取了一小罐蜂蜜出来。

  她把那罐蜂蜜搁在流理台上,对奚墨说:“这样的玻璃罐大小就很合适,这罐蜂蜜还剩一半,正好可以做成一罐柠檬蜂蜜。”

  奚墨默默将这玻璃罐的大小记在心里。

  既然阮夜笙这样说了,那她以后就买这样尺寸的玻璃罐。

  阮夜笙边洗柠檬,边说:“你帮我拿点盐过来。”

  “还要放盐?”奚墨有点惊讶,不过还是听从阮夜笙的嘱咐,将装盐的调料罐递给她。

  不太理解,她以前喝的柠檬蜂蜜水都是酸甜的,从没想到放盐。

  “不是。”阮夜笙笑道:“盐是用来洗柠檬的。”

  她特地将柠檬递到奚墨面前,让奚墨观察那泛了些亮的柠檬皮,说:“你看,市面上买的柠檬基本上都打了人工果蜡,洗的时候要用细盐稍微搓一下,再用盐水泡几分钟,果蜡才能清除。因为柠檬皮得留着,如果不把上面的果蜡去掉,到时候泡出来的柠檬蜂蜜水就会带着点苦涩。”

  奚墨站在阮夜笙边上,凑近去看那柠檬皮。

  看完了,却又莫名觉得有点尴尬,甚至是丢人。

  她目光飘向一旁,低声说:“我只懂煮饺子。”

  生活看着简单,原来细节处这么复杂。

  她以前什么都有人为她准备,从来不需要去关心这些琐碎问题,也没有人会像阮夜笙现在这样,细致地向她分享生活中的那些小窍门。

  或许这样的生活,才算是真正的生活么?

  不知道以后谁会和阮夜笙生活在一起。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那人实在是过于走运,这运气都能抽中特等奖了。

  但她运气不好,只能中四等奖。

  想到这,奚墨这次的不高兴又往上提高了一个级别。

  她非常不高兴。

  “能煮饺子已经很厉害了。”阮夜笙看出她的低落,以为她只是因为不懂这些厨房里的窍门而难受,笑着哄她:“我饺子还煮得没你好呢。”

  奚墨唇边的弧度这才不动声色地微往上弯。

  阮夜笙将柠檬用盐洗了,又放进透明碗里,撒了些盐进去,倒水淹没柠檬。眼看着还要点时间,她趁着这几分钟的等待空闲,继续整理食材,奚墨就在她边上帮把手。

  等柠檬彻底清洗好了,阮夜笙又给奚墨演示柠檬切片。

  阮夜笙漂亮的手握着刀,去掉柠檬首尾两端,又切了一片柠檬皮下来,向奚墨说:“大概切这么薄就行了。”

  她的刀法熟练,之后每一片都切得均匀。渐渐的,水灵黄澄的柠檬果肉层层叠叠在砧板上排成一排,在她白皙的手指下,是那样诱人。

  “会了吗?”阮夜笙笑着问道:“要不要试试?”

  奚墨走过去,接过阮夜笙手里的刀,试着切了一片。

  她的刀法远不如阮夜笙那样利落,切得厚了,与阮夜笙切出来的薄片形成鲜明对比。

  奚墨赶紧将那块厚厚的柠檬皮拿到一旁碗里,不和阮夜笙的柠檬片放在一起,免得被比得惨不忍睹。

  阮夜笙看她这小动作,越发想笑,却又担心她不擅长用刀,会切到手,就说:“还是别切了吧,以后你可以让兰姨帮你切好,少用刀,别伤到自己了。”

  “我手上会这么没用吗?拿刀还是能拿得稳的。”奚墨将装着厚柠檬片的碗挪远了点,盯着阮夜笙。

  “我是怕你万一,不小心伤到手,就算是天才,也有万一的时候。”

  阮夜笙笑眯眯的,又补充一句:“我怎么会怀疑你手上的技巧呢,你这么好学,我相信你的技巧一定好棒。”

  奚墨:“……”

  这话听着怎么有点怪怪的。

  又说不出哪里怪,但总觉得阮夜笙的语气有种一言难尽的酥麻。

  阮夜笙切完柠檬片,又仔细地将籽挑出来,再拿了一个碗,将玻璃罐里的蜂蜜全部倒进碗里。

  蜂蜜粘稠,倒到最后,碗和玻璃罐之间还有黏连的蜂蜜丝,阮夜笙将玻璃罐悬空,等待那蜂蜜丝最后落完。

  奚墨觉得这个步骤挺麻烦的,但还是本着认真的态度向她请教:“反正后面也还是要把蜂蜜放进玻璃罐里,为什么你又倒出来?是有什么特别的讲究?”

  阮夜笙终于将玻璃罐里的蜂蜜控干净了,说:“没讲究。如果你有多余的一个玻璃罐,就不用像这样倒出来。现在你只有一个能用的玻璃罐,而我们得先放柠檬,再浇蜂蜜,只能先把它里面的蜂蜜滕出来。”

  奚墨记下顺序,看着阮夜笙将几片柠檬放进玻璃罐,再在上面浇一层蜂蜜,之后又放几片,继续浇一层蜂蜜,如此层层叠加。

  等到玻璃罐装得差不多,留下一点余地,阮夜笙这才停下,拧紧瓶盖,将玻璃罐在奚墨面前晃了一晃,笑道:“这就做好了,我说了很简单吧,之后放进冰箱冷藏静置,过两天就能冲水喝了。”

  “最快什么时候能喝?”奚墨说。

  阮夜笙将玻璃罐放进冰箱,回头道:“你要是实在着急,明天上午喝也行的。只是静置久一些,味道会更好,柠檬的汁水能更多地渗入蜂蜜中,融合在一起。”

  “……我不着急。”奚墨蹙眉。

  阮夜笙笑看她,觉得她皱眉的时候,仿佛每一根眉毛丝都可爱。

  做完蜂蜜柠檬,接下来得准备午饭了。

  阮夜笙将流理台收拾干净,切好的鸡肉粒,洋葱细丝,青椒丝,葱段,撕成小朵的花菜,等等食材一样一样地搁在碗里,清清爽爽,漂漂亮亮。

  奚墨喜欢井然有序,当她看到阮夜笙在厨房里也这么整齐,心底自然很舒服。

  她一直没有走开,就站在阮夜笙边上看她做饭。

  阮夜笙边淘洗白藜麦,边说:“你以前吃鸡胸肉的时候,是不是一般都吃白煮鸡胸肉?”

  “是,健身餐。”奚墨说:“这样对身体好。”

  “但是不好吃吧?”阮夜笙笑。

  女明星要保持身材,总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比如有时候得抛弃口感。

  奚墨很有毅力,她对白煮鸡胸肉的味道已经习惯,但她的确认为这种鸡胸肉尝起来索然无味,说:“是不好吃,但是没关系,我可以接受。”

  “人有时候也是需要追求一些快乐的。”阮夜笙望着她的双眸,轻声说:“吃好吃的东西,也是一种快乐。诚然为了健康,很多饮食规矩,但也不需要总是守着那些规矩,那得多累,偶尔放松一下,也不错。”

  “快乐?”奚墨想到了什么,说:“照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要吃你喜欢的酱肘子快乐一下?”

  阮夜笙:“……”

  奚墨改了口:“酱肘子的程度已经不算快乐了吧,得算放纵。”

  阮夜笙:“……”

  奚墨眼底有了几分愉悦,没吭声。

  她现在应该算是快乐的。

  “我是这意思吗?酱肘子我觉得再好吃,也是身材大敌,我一年吃不了几次好不好。”阮夜笙恨她木头,转不过弯,说:“我的意思是,你不用总是吃那种健康却无味的菜,可以将健康的菜做得让它好吃起来。”

  “比如呢?”

  “那太多了。”阮夜笙说:“以前学跳舞的时候,我也总吃白煮鸡胸肉,太难受了,只能千方百计想办法让它更好下口一点。”

  “那你这次是打算做一点不一样的鸡胸肉?”奚墨说。

  阮夜笙指了下碗里洗好的白藜麦:“给你做个鸡胸肉白藜麦沙拉,你以前吃过吗?”

  “没吃过。”奚墨说:“不过我挺喜欢白藜麦的。”

  很多女明星都喜欢白藜麦,因为全营养,又富含膳食纤维,最重要的是含糖量,脂肪量,热量都不算高,很受想保持身材的人群的青睐。

  “你喜欢吃就好。”阮夜笙在装鸡肉粒的碗里撒了适量和盐和白胡椒粉,戴上一次性透明手套,抓捏起来,让它腌制入味。

  她下厨的时候,会将衣袖挽起,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臂,手腕随着她抓捏而一动一动的。

  奚墨看看她手里的动作,转而又看她的脸。

  阮夜笙的眼角有些轻微地挑,细细的发丝贴着耳畔,双眸晕水,红唇微抿,无一不是勾人的模样。

  不少女明星长相都很妩媚,但她觉得阮夜笙的妩媚是最特别的。

  奚墨想起了周文许说的话。

  周文许让阮夜笙继续称呼他为二先生,是因为周文许觉得这样的称呼很特别。

  奚墨一边看阮夜笙腌制鸡肉,一边问:“你的朋友们一般都称呼你什么?”

  “熟一点的一般都叫我阮阮,粉丝也这么叫。”阮夜笙有点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没有缘由地这么问。

  “那你爸爸妈妈叫你什么,你有小名吗?”奚墨又问。

  阮夜笙动作顿了顿,面色恍然了下,之后才说:“他们也叫我阮阮。”

  “所以是大家基本上都这么叫你?”

  “算是。”阮夜笙的脸上恢复笑容:“因为阮阮发音比较顺口吧。”

  “那有人叫你夜笙吗?”奚墨眼中微有些闪烁,看着水龙头。

  “从没人这样叫过我,不熟的不敢这样叫,熟的又都是叫阮阮的。”阮夜笙腌好鸡肉,将锅烧热,倒入适量的油,加入鸡肉粒翻炒,同时因为奚墨问的这个称呼而起了好奇心,说:“你呢,你的小名是什么?”

  她有些想笑:“难道是墨墨?”

  “不是,我没小名。”奚墨沉着脸。

  “墨墨听着和摸摸差不多,容易让人误会。”阮夜笙将洋葱丝,葱段,蒜一一倒进锅里,和鸡肉粒一起翻炒,笑得眼角都带了蜜糖:“是不能这样称呼,怪怪的,容易被占便宜,还好没人这样叫你。”

  不然阮夜笙也要不高兴了。

  “大家一般都直接叫我奚墨的,年纪比我小的,叫我奚姐。”奚墨说着,却又看了阮夜笙一眼。

  阮夜笙也叫她奚墨。

  虽然是同样的两字,但阮夜笙叫她的时候,她听着总觉得和别人不太一样。

  有种独一无二的感觉,可能因为是阮夜笙在叫她吧。

  她已经习惯了阮夜笙对她的这个称呼。

  “不过顾栖松还叫你小墨呢,也只有他敢叫你小墨。”阮夜笙想到以前顾栖松死板地叫出了小墨,又快笑倒。

  奚墨:“……”

  顾栖松这个棒槌,算了,不管他。

  之前还剩了几片柠檬,阮夜笙将柠檬汁挤进锅里,洒上白藜麦,加上适量的水,等着它煮好。

  “你为什么会问我这个称呼问题?”等待有些百无聊赖,阮夜笙侧过脸和奚墨说话。

  奚墨垂了眼,道:“不为什么,我就随便问下,站在这没事做。”

  阮夜笙做好鸡胸肉白藜麦沙拉,再炒了一道西兰花,又稍微白灼了些脆生生的生菜,端菜上桌。

  两人坐在餐台旁边吃午饭。

  “怎么样?”阮夜笙十分期待地看向奚墨。

  “好吃。”奚墨说:“也健康。”

  阮夜笙得到她这两句简短的评价,心满意足。

  吃完午饭,奚墨主动说要洗碗。

  阮夜笙有点不放心,站在边上看着,结果发现奚墨洗碗的时候倒是有模有样的,根本不像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她很独立。

  “别总盯着看,你放心,碗不会被我磕碎的。”奚墨看穿阮夜笙的心思,说:“刚换过来的时候,我在你家一个人住,也没有帮佣,洗碗之类的都得我自己来。”

  “厉害。”阮夜笙夸她。

  普通人可能觉得洗个碗做个菜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对于奚墨这样的显赫家境,她以往十指不沾阳春水,突然要一个人去完成这些事,一开始肯定少不了磕绊。

  比起以前,奚墨真的变了好多。

  也变得让她更喜欢。

  “我现在会做家务了。”奚墨看着阮夜笙,眼中有些微亮,仿佛这是在阮夜笙面前能够拿得出手的一个技能了。

  她并不是大小姐。

  她也可以做很多生活中的事情,不需要让人伺候。

  她一个人能做得很好,也能帮阮夜笙的忙,不会给她拖后腿。

  “嗯,练出来了。那之前你不熟悉家务的时候,我家里的碗被你打碎过吗?”阮夜笙笑问。

  “打碎了四个。”奚墨如实交代:“不过我都给你补上了,同样的款式。”

  “真乖。”阮夜笙用手在奚墨长发上顺了顺,像在顺毛。

  奚墨:“……”

  两人收拾好厨房,坐着休息了下,这才上楼,各自去午睡。

  外面下着冷雨,能窝在被子里睡个午觉,是一件让人骨头都发软的惬意事。更何况奚墨的庭院十分幽静,阮夜笙躺在被子里,睡得很舒适。

  两点半的时候醒了,阮夜笙走出房门,看见奚墨的门开着,房间里没人。

  下楼一看,客厅也空落落的。

  怎么一起床人又不见了?

  这下总不会是去健身了。阮夜笙在书房和电影房,甚至阳光房都看了眼,奚墨都不在,也不在外头庭院里,阮夜笙没办法,只能给奚墨打了个电话,问她在哪里。

  电话很快接通了。

  奚墨先开口,低声说:“……夜笙。”

  这一声低唤,听上去很自然,但仔细再揣摩下,其实带着点紧张。

  第一次这样称呼,能不局促吗?

  加上那点紧张再一听,这自然的感觉就有了别样的意味,像是在心里演练了许多次,才努力唤出来的。

  阮夜笙握着手机的手顿时僵住。

  她的心尖像是发了颤,像上面挂着个什么东西,将坠未坠,随着心脏的跃动上下起伏。

  阮夜笙几乎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

  奚墨……叫她什么?

  阮夜笙耳朵里嗡嗡作响,这一瞬间,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她蓦地想起了奚墨在厨房问她称呼的事,这才明白过来,不是梦。

  是真的。

  “你能不能这样再叫我一遍?”阮夜笙的手紧紧握着手机,呼吸更是凝滞了。

  奚墨如她的愿,说:“……夜笙,你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事。”第一次听到奚墨这样叫她,阮夜笙有点受不住,好半天才能缓过来,说:“我是起来没看见你,不知道你在哪里,就打电话问问。”

  奚墨含糊其辞:“我现在在忙一些事,所以走开了,待会回来。”

  这时候,阮夜笙却听到手机那边响起了周文许的声音:“奚墨,这个架子上的礼物都已经找过了,并没有看到任何阮小姐当初大学时送你的礼物!”

  阮夜笙没想到会听到周文许的声音,但她既然能听到,应该是周文许说得很大声,而且人可能就站在奚墨边上。

  不过多亏了周文许,不用再问,她已经知道奚墨在哪了。

  奚墨站在那接电话,也没料到周文许突然走过来,竟然当着她的面,高声说话,旁边几个帮忙的保安和帮佣都吓了一跳。

  周文许这次说话像是在部队里喊跑步口令,声如洪钟,接着喊道:“现在我们找第三个架子,你放心,我们人多,晚饭之前,应该能将这些架子翻找到三分之二的进度!”

  奚墨:“……”

  周文许你故意的吧!

  你还敢不敢大声点!

  是不是要吃炒鱿鱼!

  不过奚墨也就这么不高兴一下。周文许跟她这么多年,对她而言,已经和家人差不多了,如果周文许一直愿意在她的别墅里工作,她就会一直聘用他。

  阮夜笙眼里带笑,说:“你在隔壁三楼是吗,我能不能过来?”

  见瞒不下去,奚墨只好说:“是,你过来吧。外面下雨,记得戴手套和围巾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嗷嗷嗷嗷终于写到这一章,我超喜欢的一章!终于改称呼了,呜呜呜我爆哭,你们两没有谈恋爱,却仿佛已经结婚了啊!!!!!不是。

  多多打分留言,君导需要你们,大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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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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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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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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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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