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重生七零之军嫂当家>261.第 261章 在心尖上跳舞的精灵
  就在孙英群把郑军推荐的牛筋放进嘴里后,她脑子里唯一闪过的念头就是:相信男人的话,母猪都能上树了。┏m.read8.net┛

  一股辛辣直冲鼻腔,她没有尝出牛筋的软滑,反倒是被仿佛原/子/弹/爆/炸一样的辣味冲击了大脑。

  一旁还在洋洋得意地观察她的郑军也发现不对劲了。

  孙英群白皙的脸蛋几乎瞬间变得粉红,两只大眼睛圆睁,一层雾气正在眼中慢慢汇聚。

  “喂,你不喜欢吃就吐了吧!

  一口牛筋而已。”郑军手忙脚乱地给她到水。

  最后孙英群还是咽下去了,主要是那块牛筋确实如郑军所说的,又滑又软,还没等她吐呢,就顺着喉咙滑下去了。

  此时的孙英群因为吃了牛筋时,上面的红油沾了一些再嘴唇上,红丹丹的嘴唇因为辣,微微张开嘴哈气。

  粉俏俏的双颊,小鼻尖上还因为辣的渗出了几粒小汗珠,最后配上一对雾蒙蒙的眼睛。

  郑军突然觉得今天,饭店老板是不是给他的菜加了双倍的辣椒。

  平时对他来说毛毛雨的辣菜,今天居然让他浑身燥热。仿佛他也成了不耐辣的人,吃点辣椒就变的面红耳赤起来。

  连手上给孙英群倒水的动作都为之一顿。

  “喂!你发什么呆,你要是发呆就把茶壶给我。

  我说你是诚心的吧?骗我吃了辣菜,还霸占着茶壶,不让我喝水。”孙英群红丹丹的小嘴抱怨地说道。

  她已经把自己杯里的的茶水喝完了,正端着空杯子,虎视眈眈地盯着郑军手里的茶壶。

  郑军这才反映过来,赶紧给她倒满茶水。

  可惜,被辣到的人喝热茶水,简直就是火上浇油,辣上加辣。

  孙英群喝了一口热茶水之后,连形象都不顾了,直接把粉嫩嫩的小舌头伸了出来。一边伸舌头,还一边吸气,试图为自己快要麻木的舌头降降温。

  郑军想也没想就把自己已经凉了的茶水递到孙英群的手里。

  可怜的孙英群小朋友,大脑已经被辣味原/子/弹彻底轰平了,接过凉茶水,也不管是谁的了,一口气灌了下去。

  郑军盯着被孙英群喝过的茶杯楞了一秒,但是,马上又反应过来,满心歉意的问孙英群,“你怎么样?

  我没以为这么一块小辣的牛筋你都受不了。对不起呀。”

  已经灌了两杯茶水的孙英群基本上已经缓过来了。

  眼里的雾气还没退去,抬眼看向郑军,“我真怀疑,你妈做的那种清汤寡水的饭菜,怎么能养出你这么一条奇葩的舌头。”

  听到孙英群已经开始调侃他了,郑军也知道,孙英群应该是没事了。

  “不瞒你说,我以前也不能吃辣。

  还是在新兵营里,我下铺的哥们是个四川人。他妈给他带了好多四川的咸菜,好几坛子。

  几乎每个坛子里都是满满的辣椒,有红的有绿的,我们那时候几个人一起吃饭,就喜欢用他妈给带的辣椒拌饭,特别香,特别好吃。

  从那以后,我就变得无辣不欢了。

  你要不要再试试,我跟你说,这吃辣也得练习,等你吃习惯了就离不开它了。”郑军像个卖房子中介一样跟孙英群兜售自己的口味。

  “我看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为了吃什么辣,把自己灌成一只大水鳖。”孙英群摇了摇自己手上的茶杯。

  郑军看着那只曾经是他的,现在被孙英群握在手上的茶杯,莫名地嗓子有些发干,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

  强迫自己把眼神从那只茶杯身上撕下来,郑军看向桌上的菜,“那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

  多吃几口,就能把辣味压下去了。”郑军嗓音干干地说道。

  此时的孙英群还不知道,她今后的饭局中,每次都会雷打不动地点一道香辣牛筋。她自己从来都不会吃一口。

  但是,每每当她看着这道菜的时候,就仿佛又能看到那个人还在她身边。

  “对了,过年,你怎么安排啊?”郑军已经基本上吃饱了,就有一口没一口地跟孙英群闲聊。

  “我?我还不知道呢。年三十怎么的也得跟老婆婆吃顿饭,之后就没什么安排了。”孙英群还在跟自己喜欢的锅包肉相亲相爱。

  “我爸说了,还是想一家吃个团圆饭。

  也不知道是初几,不过这次好像是去你婆婆那。”郑军爆出一条大冷门。

  “啥?你哥又不再家,你老爹还真能折腾。”孙英群向天翻了一个大白眼。

  “就是我哥不在家,我爸才要张罗的。

  他老人家不是怕你婆婆独自在家寂寞吗。

  不是我说,如果不是有两个老婆犯法,我们家老爷子恨不能,把你婆婆接我们家去。

  我就奇怪了,既然这么情种,当初干啥去了。

  现在,这婚也离来,太太也有了,还回头扮什么痴情郎!”郑军也应景地翻了个白眼。

  孙英群给了郑军一个英雄所见略同的眼神,但是,她并没有再做过多的评论。

  人家郑军是亲儿子,怎么说都行。她个当儿媳妇的可不一样。

  虽然孙英群觉得郑军不会把自己的话传回家里,但是,还是小心使得万年船。

  老公公,老婆婆这种生物,随便招惹不起。招惹上了,就算是不咬你,烦也烦死你。

  孙英群对自家的公公婆婆向来都本着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是不管这些的,顶多是帮我婆婆买买菜。

  她还不一定用我。反正到时候通知我就行了。合家欢吗,一年一次,愉悦一下老人,得了。”孙英群无所谓地用筷子戳中自己盘中的肉肉。

  都怪郑军,偏偏在饭桌上提这么一个,让人倒胃口的话题。害的她本来还想再吃几口松鼠鱼,现在都吃不下了。

  孙英群还记得,去年合家欢的时候,秦海梅为了愉悦老人,演的那出蹩脚的碰瓷闹剧。

  不知道,今年合家欢又会是谁倾情演出。。。

  没了胃口的孙英群和吃饱了的郑军从饭店里出来,就直奔表行。

  还是那家老字号的表店,连营业员都没变。

  因为是年根底下,表店的客人比平时多了不少。

  郑军进了表店就旁若无人地拉着孙英群直奔男士腕表的柜台。

  这家伙也是个能挑的,孙英群觉的有几款不错,指给他瞧。

  人家郑哥哥根本就瞧不上。反正就是嫌弃两样东西,不是嫌这,就是嫌那。

  孙英群不得不向天翻了一个硕大无比的白眼。

  “我说,送礼的人是我吧?

  我这都给你挑最贵的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地呀,啊?”孙英群用些埋怨地用胳膊肘怼了郑军一下。

  孙英群应该没用多大劲,再说她一个女人能有多大劲,她又不是乌日娜。

  可是郑军做戏一般地弯下腰,好像孙英群怼的不是他的胳膊而是他的要害似的。

  并且还夸张地,假哭地说道,“你给我买礼物,不和我的心意。

  你就是想要敷衍我。白瞎我辛辛苦苦地帮了你那么大一个忙!

  真是没良心呀!老天呀!可怜可怜我这个交友不慎的人吧!”

  孙英群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跟着这货丢人现眼,只好,敷衍地问道,“您老人家到底是想要个什么样的?m.xiumb.com

  你说出来,我好照着挑呀!”

  郑军这才站直的身子,从一个撒泼打滚的无赖,秒变健康向上的有志青年。

  “我不喜欢圆表盘的,喜欢长方形表盘的。

  最好是皮带的,也不要黑皮带的。带着显老,最好,最好是浅棕色的。”郑军大言不惭地说道。

  这时候,正好年轻店员走了过来。

  上次孙英群给她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今天,这个年轻店员一眼就把孙英群给认出来了。

  “他说的,不就是你上次一起买的对表吗?

  怎么,你没给他呀?”年轻店员心直口快地问道。

  她的话倒是把孙英群给说楞了。她买的对表当然送出去了,但是,那是给她自家老公的。

  郑军有那么一瞬间被人道破心思的尴尬,但是,这家伙,脸皮厚的很,马上就把无赖耍的如火纯青。

  “是!我就是看我哥带着好看,也想要一块。

  怎么我哥有,我就没有吗?”郑军对着孙英群说道。

  孙英群突然觉得郑军的所谓成长都是骗人的吧,这中二病,还是没治好呀!

  不过,看在他也着实帮了自己大忙的份上,孙英群也就忍他这一回。

  “好吧,那就看看吧!

  可是,你也看到了这方表盘的表,大多都是黑皮带的。你让我上哪去给你找浅棕的呀?”孙英群也有些不耐烦了。

  “要不然,嫂子给你包个五百块钱红包,你自己乐意买啥,买点啥吧。”孙英群接茬说道。

  “那不行!

  你打发要饭的呢?再说,买礼物就是买的那份心意。

  你这明显就是敷衍我,我不干!”郑军居然在柜台前耍起横来了。

  “那个,我们后面有师傅。如果挑好了手表,可以给换喜欢的表带。

  但是就是得加点钱。”年轻店员弱弱地打断两人的对话。

  说实话,现在年轻店员是真的相信孙英群这女人不简单了。五百块钱的红包,说包就把包。要知道,她自己一年的工资都没有五百块钱呢。

  而且,这个跟她一起来的男的,应该也是个不差钱的主儿。

  五百块钱的红包要是打发要饭的,那大家都别工作了,都去要饭得了。

  “是吗?还有这服务,你不早说!”郑军不满地看了年轻店员一眼。

  年轻店员是个小姑娘,还没有结婚,对象倒是处过。郑军这不太满意的一眼,愣是把小姑娘看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蹦达。

  谁叫郑军长着一对高挑的桃花眼,连瞪人都跟抛媚眼似的。

  随后,年轻店员就接手了孙英群的任务,随着郑军在整个男士腕表的柜台,挑挑拣拣。

  郑大爷,最后终于选中一款方表盘的腕表,但是是黑色皮带的。

  他老人家又挑了一六七开,选了一对浅棕色带着暗纹的表带。店员小姑娘红着脸,进后面让师傅给郑军换表带去了。

  孙英群看着郑军到处免费赠送秋天的菠菜,坏笑着用胳膊捅了捅他,“我说你差不多得了。

  人家小姑娘还得找对象呢,让你撩拨的都开始春心荡漾了。

  怎么,一见钟情了?”

  刚才还装出一副人五人六的郑军,一到孙英群面前马上原形毕露。

  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一见钟情?

  你戏文看多了吧?我倒是想给某些人抛一抛眉眼,可惜,有的人是瞎子!”郑军狠叨叨地说道。

  孙英群觉得郑军话里有话,但是就在她要继续问的时候,正好店员女孩出来了。

  “好了,你看看怎么样。”店员女孩热情地招呼郑军过来看。

  孙英群也凑过去,瞧了一眼,这可是她花了三百大元买的礼物呢。

  不得不说,换了表带之后的这款腕表,除了一些时间刻度的小细节跟孙英群的手表不同外,几乎跟孙英群给郑承业买的腕表一模一样。

  孙英群不免在心中猜测,这郑军还是暗暗跟他老哥别苗头。郑承业用的东西,他就也一定的弄到手才行。

  不过看得出,郑军是真心喜欢,左摸摸,右摸摸,还把整块表放在手心里,反过来调过去的翻看。

  “行了,就它吧,包起来吧!”孙英群拍板道。

  “等等!”郑军匆匆打断了孙英群的话。

  在孙英群即将爆发的前一秒说道,“不用包,不用包。我直接戴上就得了。”说完就美滋滋地退下自己原来的那块腕表。

  店员女孩看着郑军随意地把他原来的腕表塞进口袋之时,不禁奇怪: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郑军原来的腕表可是进口货,当时没有外汇卷,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而且,价钱绝对不便宜。

  怎么这小子好似对待地摊货一般随手就揣在裤袋里了。

  “用不用把您原来的手表包起来,我们这包装都是现成的。”店员女孩试探地问道。

  “想包就包吧,反正我也不戴了。”郑军一边把戴着新腕表的左腕抬到眼前端详,一边从裤兜里摸出他原来的腕表,随手丢在柜台上。

  店员女孩,再一次确定了,郑军的这块腕表没有一千块钱根本就买不下来。

  此时的女孩十分不能理解郑军为什么会因为一块价钱还不到他原来腕表三分之一的新表,高兴成那副德行。

  虽然他的新表对普通人来说也很贵。。。

  出了表店,郑军像个孩子显摆自己的新玩具一样,时不时地把自己的左腕举到眼前看看。

  孙英群感觉这货,好像走路都越加轻快了。

  看来用礼物能取悦别人,这个别人并不单单指的是女人。

  郑哥哥此时已经被孙英群的小礼物美的不要不要的。孙英群无声地对着天空翻了一个硕大的白眼。

  “吃饱喝足,礼物也拿了。

  你还有什么安排呀?”孙英群不得不打断郑军的自我陶醉。

  她怀疑,如果她不出声打断郑军,这家伙可能会就这个状态,一直保持下去。

  “嗯?我吗?我没什么事。

  对了,你上次买的小蛋糕挺好吃的,要不要再去买点?”郑军终于放下了手腕,把两手塞进裤兜里,怂着肩走过来。

  “英雄所见略同!

  乌日娜这货超爱吃他们家的无水蛋糕。

  还有她们家的那个小吃货,上次一个没看住,居然让旭日那小子自己吃了一个。给我跟乌日娜都吓坏了。怕他撑着自己。

  好在他们家的小吃货除了晚上没吃饭,其他的倒是没什么大事。

  今天,我要买五斤!”孙英群瞬间被对小蛋糕的爱点燃。

  高举双臂的她,兴奋地像一个小姑娘。

  依旧青春靓丽的脸蛋,在百货商场的灯光下,焕发着异样的光彩。一个漂亮的转身,让自己斜挎在肩头的小包包飞起来。

  郑军的心也好似跟着小包包飞起来了一样,飞快地在胸膛里转动了一圈后,有重重地落回到原地。

  砸的胸腔好疼。

  此时的郑军从来没有如此嫉妒过郑承业。他不嫉妒郑承业的事业,不嫉妒郑承业所取得的成绩。他唯一嫉妒的就是,郑承业能早早地就认识孙英群。

  这个仿佛是在青草尖赤脚跳舞的精灵,郑军甚至愿意用自己的一起去交换跟她在一起的时间。

  孙英群雄赳赳气昂昂地向前走了几步,转头看郑军没有跟上来。反而是站在原地,发呆地看着她。

  两个人之间差不多几步的距离,之间没有其他行人。

  孙英群以为郑军不喜欢甜食,只好讪讪地对他笑了笑,“还是我自己去买吧?你要不要我给你带点?”

  郑军这时候,才从自己脑中绮丽的幻境中走出来。

  他放出一个骗到你的坏笑,快步追上孙英群,“不行,我得盯着你,免得你偷吃我的那份!”

  孙英群看到又恢复正常的郑军,就又转身继续向蛋糕店走去,“我跟你说,我发现他们家的小蛋糕跟牛奶特别搭。

  我现在都是咬一口蛋糕,配一口牛奶。绝了!”

  “你总说这个是吃货,那个是吃货,你不觉得,你自己也是个吃货吗?”郑军含笑的声音响起。

  “怎么可能,我是个美食家!

  跟吃货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等级好不好!请不要用吃货两个字来侮辱我的逼格好吗。。。

  郑军爽朗的笑声,和孙英群不依不饶地分析吃货和美食家的区别的话语,缠缠绕绕地在两人行进的路上久久不散。

  经过了许久的排队,郑军终于提着两大袋的小蛋糕跟孙英群走出了商场。

  刚刚出炉的无水小蛋糕的香甜无时不刻地刺激着孙英群的味蕾。追上郑军,从袋子了掏出一个,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蓬松的海绵感,香甜可口的味道,让孙英群一下子就陶醉在这份香浓的美味中。

  “喂喂喂,吃独食,拉黑屎呀!

  我可是又出工,又出力,现在还客串勤勤恳恳的搬运工。

  你自己吃独食,你好意思吗?”郑军向上提了提两只手上的大袋子。

  他的动作成功地唤起了孙英群的良知,把剩下的小蛋糕一把塞进嘴里。

  然后,孙英群从袋里也掏出一个小蛋糕,递到郑军的嘴边。

  郑军一伸头,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差点咬到孙英群的手指头。孙英群赶紧缩回手,警惕地盯着郑军。

  “喂,我要付钱的,是你自己抢着付的,怎么现在后悔了,就要咬人泄愤呀?

  警察叔叔呢?我要报警!”孙英群拿着剩了一小半的蛋糕调侃道。

  “我吃我自己买的东西还不成了!

  你还有理了是吧!”郑军把袋子交到一只手上,用空出来的一只手,抓住孙英群的拿着蛋糕的手。

  一并把蛋糕和白嫩的小手一起向他的血盆大口送去。

  孙英群娇笑着往外使劲,可惜她的力道跟一个青壮年男人相比太过微乎其微。

  最后,还是在郑军的武力压制下,就着孙英群的手,把小蛋糕给吃完了。

  两个人笑闹了几句,突然孙英群感觉好像有人在看着自己。

  虽然科学上还没有找出证明,但是,不得不承认,人都是有第六感的。孙英群此时就感觉到一簇绝对不能算是友好的视线在盯着自己。

  转身四下里寻找那抹视线的主人。

  齐娟见孙英群转身向她看过来,连忙收起了自己淬了毒一样的目光,并低下头。

  本来是过来买年货的她,居然无意中看到郑承业的小媳妇跟自家儿子逛商场的一幕。

  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齐娟从来没有见到过郑军对以往任何一个女人笑得如此惬意。即便是相亲认识的女孩,郑军也都一副带搭不惜理得摸样。

  今天,她的儿子真让她长了见识,对着一个有夫之妇,笑得那叫一个情深意切。

  齐娟的怒火噌地一声窜起来,孙英群有了郑承业还不够,还来勾引自己的儿子。难道她是为了郑承业才这么做的。

  不得不说关心则乱。此时的齐娟已经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平时的智慧,已经被怒火焚烧的消失殆尽。

  她就是固执地认为孙英群是为了帮郑承业打击郑军才会来接近勾引自己的儿子的。

  孙英群没有看到自己想要找的视线主人,就又跟着郑军向停车的地方走去。

  可是那股不友善的视线又一次黏在她的身上。

  孙英群突然转身,这一次齐娟差点就被孙英群看到了。春节期间,商场里采购年货的人很多,孙英群搜索的视线被路人挡住了。

  齐娟并不想现在跟孙英群撕破脸,而且她的儿子也在场。收回愤恨的视线后,齐娟如同一条毒蛇一样,放低了身子融入采购的人群中。

  孙英群也没有再感觉到有人看她。

  白捡了一个下午假期的孙英群心情很嗨。

  尤其是当她拿着小蛋糕的袋子,受到了吴旭日小朋友和乌日娜大朋友的热烈欢迎的时候,她的心情简直飞起来。

  “我买了五斤呢,你说你着什么急呀?

  喂,乌日娜,你别光顾着自己吃,你给旭日一整个,是不是太多了?”孙英群洗手后,强硬地抢下旭日小弟弟手里的小蛋糕。

  在旭日小弟弟不解的目光中,一掰两半,看到旭日那盯着自己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下,狠了狠心,把比较大的那半递回给旭日小弟弟。

  旭日小弟弟手里捧着大半啦小蛋糕,看了看孙英群手里的一小半,把自己已经长出四颗小牙的嘴列到了极致。

  给了孙英群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就心满意足地抱着小蛋糕啃起来。

  “你今天怎么有空去逛街了?”乌日娜满嘴蛋糕地含混不清地问道。

  “跟郑军去的,反正他有车。下午我也没事,就去买点东西呗。”孙英群把自己昧着良心抢下的小半啦蛋糕塞进嘴里。

  “你什么时候跟你小叔子这么好了?

  我记得你以前可是恨不得偷他的头发,扎草人诅咒他才好呢?”乌日娜咽下了口中的蛋糕,不解地问。

  “都是亲戚吗,又没有什么仇。

  再说他上次帮了我一个小忙,我今天正好请他吃顿饭,报答他一下。”孙英群无聊地坐在地上,不时地戳戳旭日小弟弟因为吃蛋糕而鼓鼓的小脸蛋。

  不知道这小旭日是继承了吴家谁的好脾气,几乎很少哭。

  面对孙英群的挑衅,旭日小弟弟也只是无奈地抬头看了已经两手空空的孙英群一眼,尽自己最快的可能把手里的小蛋糕塞进嘴里。

  孙英群爱的不行,一把把旭日小弟弟把在怀里,“我的小旭日这么可爱,阿姨真是恨自己早生了二十年。

  要不然,我就可以嫁给你了。”说着还把自己的脸在旭日的小胸脯上拱了拱。惹得旭日小弟弟哈哈哈大笑。

  乌日娜连吃了几个小蛋糕,也就放下了。拍了拍手上的碎渣,“你轻点,他臭小子皮糙肉厚,你还怀着孕呢。”

  孙英群抬起头,狡猾地对着吴旭日小声地说道,“你妈吃醋了,嘿嘿嘿。。。”

  一脸懵逼的旭日小弟弟并不能理解美女阿姨的话,他对美女阿姨的辫子更加感兴趣。伸手就要去抓。

  “对了,乌日娜你和吴瀚过年怎么安排?

  年三十应该是回吴家吧?”孙英群任旭日小弟弟玩她的头发。

  “嗯!三十回家跟婆婆和嫂子一家吃团圆饭,初一等爷爷,公公和我大伯哥回来了之后,再一起吃团圆饭。

  怎么的也得初二才能回来。

  你呢?最起码也得跟你婆婆吃顿饭吧。”乌日娜问道。

  “我也发愁呢,我琢磨着,把文芳和一颦姐还有小张招呼到我家跟我婆婆一起吃年夜饭。

  初一就可以回来了。

  但是,今天郑军说,我们家老爷子又要搞什么合家欢,一家亲。我也不知道这老爷子想哪天聚?

  唉!烦呀!”孙英群垂头丧气地把头放在旭日小弟弟的小肩膀上,还蹭了蹭。

  又惹得旭日小弟弟一阵大笑。

  “你个小辈,你愁啥,听吩咐就得了呗。

  年三十就你和你婆婆太没意思了,还是把文芳和一颦姐叫到一起热闹热闹吧。

  至于你们老爷子的家宴,让他们老人定去呗,反正你说了也不算。”乌日娜把一只儿童水杯递给旭日。

  孙英群发现自己都有点恐年症了。

  正像乌日娜说的,反正过年怎么安排她也做不了主儿,等通知得了。

  把心又放回到肚子里的孙英群,转头开始跟正在喝水的旭日小弟弟做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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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冷的郑家,齐娟一回来,就看见一袋刺眼的无水小蛋糕堂而皇之地躺在客厅的桌子上。

  客厅里弥漫着一股蛋糕的甜腻气息。

  郑军端着一杯牛奶从厨房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走了出来。

  “妈,你回来了!

  来尝尝这刚出炉的无水小蛋糕,你准保喜欢。

  看牛奶我都给你准备好了。”郑军把装牛奶的杯子递给齐娟,自己转身又回厨房倒了一杯。

  齐娟能看得出来,郑军的心情十分的不错。

  “今天怎么想起来买蛋糕了。妈记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吃甜食来着。”齐娟捧着牛奶杯子,并没有吃蛋糕

  又从厨房里出来的郑军被齐娟问得一楞,随后,单手抓了抓头,“人的口味是会变得吗!

  我现在觉得蛋糕挺好吃的又香又甜,不信你试试。

  尝过一次后,你准保喜欢。”

  齐娟紧紧地盯了郑军一会儿,把杯子放在桌上,淡淡地回道,“一会儿就要吃饭了。

  吃多了这些,哪还有肚子吃饭。

  你也别吃了,空出肚子来吃饭,再说这些东西吃多了长蛀牙。”

  紧接着齐娟也不等郑军回话,就转身上楼了。

  郑军觉得齐娟今天说的这些,话里有话,可是,细细品品好像又没什么。

  郑公子才不会管什么晚饭不晚饭呢,他要试试孙英群介绍的新吃法。

  唉!这种新吃法还真不错,即便是把整个蛋糕都放进嘴里也不觉得噎得慌。因为牛奶让嘴里的蛋糕变得柔软细滑。

  干干的蛋糕,被牛奶调和了之后,变成了香浓美味的糊状,顺着喉咙把这份香甜向下传递。

  郑军细细地品味着这份美味,刚刚才分开不到一个小时,就又开始想念了,想念那个在他心尖上跳舞的精灵。

  晚饭,因为吃了太多蛋糕的郑军,有些吃不下了,无聊地扒拉着碗里的饭粒。一副没有食欲的样子。

  齐娟看了儿子一眼,“刚才让你别吃那些有的没的你不听。

  现在吃不下了吧!那些破东西怎么能当饭吃呢?”齐娟用筷子指着郑军说道。

  “对了,上次一起吃饭的高小娟,你觉得怎么样?

  我看那姑娘挺水灵的。”齐娟对着郑军问道。

  一直闷头吃饭的郑文强抬头看了郑军一眼。

  “妈,我对她没感觉。今后别在约着见面了。”郑军情趣缺缺地回道。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跟我妈。

  正好今天你爸也在,今后,有好姑娘我们好给你留意呀。”齐娟瞄了郑文强一眼后说道。

  “老高,带他闺女过来给我看过。那孩子挺好的,人长的也不错。

  老高自从转业了之后,这还是他第一次会京都呢。”郑文强吃了一口菜后,淡淡地说道。

  “对呀,对呀!

  老高在地方上混的不错,已经是副省长了。不过家里的孩子们都喜欢当兵。

  这个小女儿,这次来军校进修。听说也是个文职呢,写的一手好文章。。。”齐娟赶紧接话道。

  “那个高小娟就算是个天仙,我不喜欢还是不喜欢。妈你就别再说了,我是真的对她没感觉。”郑军打断了齐娟的话。

  齐娟被郑军打断后脸色很不好,“就算是天仙,只要她是个没主儿的,妈都能给牵线搭桥。

  可你要是非得盯着那已经有主儿的。人家就算是天仙也不是你的。”齐娟冷冷地回道。

  郑军抬眼看着齐娟,他不傻,当然知道齐娟这是话里有话。而且,他连老妈映射的是谁,郑军的心里都一清二楚。

  皱了皱眉,没有接齐娟的话。

  “我吃饱了!”郑军撂下筷子就要走。

  他刚站起身子,还没等离开,齐娟就叫住了他,“你给我站住。

  你今年也二十七了,找对象结婚也不早了。你今天就给我说清楚了,你到底要找个是什么样的。”齐娟也撂下了筷子,定定地看着郑军。

  郑文强放下筷子看了看齐娟,又抬头看了看郑军,“大丈夫只患功名不立,何患无妻?

  行了,他不急也不用逼他。

  老程前几天还跟我夸你,你要好好努力,别让捧你的人失望,知道吗!”郑文强对着郑军说道。

  “嗯!我知道了!”郑军答应了郑文强之后,就独自上楼去了。

  齐娟也没什么胃口,但是还是陪着郑文强把饭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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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瀚是个闲不住的性子。

  郑承业临走的时候,交代他买房子的任务,他还真的是放在了心上。

  而且,这家伙还有点小小的私心,他自己也想换房子。原来他跟乌日娜是因为着急要搬出来,而且当时,钱也不凑手,所以他才会在教学楼里改了房间,住进来。

  这里对吴小爷来说,也过于简陋了。

  最近,文星的补习班和出版的练习册都带来了不菲的收入,手头宽裕起来的吴瀚又开始心思活络起来了。

  这家伙这次不想买别人盖好的房子了,他想要自己买块地皮,自己盖房子。

  吴瀚琢磨着,盖几栋部队院中院那样的小别墅。

  孙英群家一栋,他家一栋,文芳家一栋,一颦姐一栋,剩下的可以分给骨干员工。。。

  去过内蒙古的吴瀚对韩家的小楼印象十分深刻。

  他们家的吴旭日虽然长的白胖可爱,但是因为韩家和吴家都是高个子基因,已经比普通同龄的小孩要高壮出不少。

  吴瀚和乌日娜都已经辞职了,所以,只要交得起罚款,今后没有什么独生子女的压力,乌日娜乐意生,能生,就让她生吧。

  吴小爷对自己今后的家有了一个初步的雏形。大小就比照韩家的别墅打造,至于,房间吗,就先设计六个吧。

  就算乌日娜生出一个巴掌的孩子,也够住了。

  但是,吴小爷显然是低估自家老婆的生育能力。

  多年后,当当初一起创业的年轻人们,都已经老去。聚会上大家都打趣乌日娜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她老妈其其格还能生的时候。

  吴瀚也只能露出一双无奈又宠溺的笑容。

  乌日娜不但能生,而且对生女儿有着远超常人的执着。

  他老丈母娘拼了七个儿子,最终生出个乌日娜。但是,乌日娜这辈子注定没有女儿的命。

  拼了十个臭小子,最终也不得不在四十高龄的时候,放弃了自己的女儿梦。

  吴瀚把自己的计划跟孙英群和文芳商量了一下。孙英群当然是赞同的,她当然是想要跟自己的朋友住的近些。

  文芳无所谓。

  他们家在部队大院里的房子够住了。住不住别墅,住哪的别墅对她来说问题不大。但是,能跟自己的朋友们住在一起,还是不错的。

  吴瀚这个能折腾的劲头又一次显露无疑。

  不几天就在相对来说还比较繁华的地段买了一片原来闲置的平地。

  说自己设计,就开始自己画图。吴瀚乌日娜两口子熬了几天,都顶着个乌眼黑才把自己的新家设计好。

  孙英群对设计没什么理念,她对未来的设想就是一个简单的三口之家。

  今后,孙爸爸孙妈妈老了,也可以来她家住一住。而且,孙英群最好的重生回忆在哈市,对哈市孙家她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所以,她的设计基本上是照搬哈市,孙家的别墅摸样。

  当然经历过后世的她,对房间的设计还是挺新潮的。最起码,她希望房子里能多几个主人套房。这样,住着比较有**,也方便。

  吴瀚也受到了孙英群的启发,把他跟乌日娜的房间改成了主人套房。

  文芳比较没主意,她就孙俊杰这么一个儿子。今后,文爸爸文妈妈是一定要跟着她生活的。孙英群的设计几乎符合了文芳的一切要求。

  吴瀚的设计也不错,但是,对文芳家来说就太大了。那么多房间,又没人住,打扫起来也很费事。

  所以文芳就照搬了孙英群的设计。

  至于一颦姐,这个新时代的好姐姐,想的不是自己,设计的时候想的居然是他老弟的婚房。她想把她的别墅设计成左右两半,独立出入的样子。

  这样,朱一笑结婚了就可以住一半,她也可以住另一半。

  平时两家人家自家走自家的门,但是,有事了还能帮的上。

  吴瀚调侃一颦姐:朱一笑那条瘦竹竿,连个对象都没有,老姐就要给他准备婚房了。

  是不是将来他们文星公司买车,也得给这小子置办一辆。

  一颦姐被吴瀚说的不好意思,但是,她的态度倒是十分的坚决。今后是肯定要跟自家老弟住在一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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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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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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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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