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虽是封了城,但此去安南还有几天的路程,用着人皮面具,也省去了跋山涉水。
虽然马车摇晃,但怎么说也能一路打尖住店,洛春花吃好喝好,小不点也吃好喝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圆润了起来。
途中照顾洛春花的,却是红袖的人。
这几天里盛宇卿没有回红袖招,却也指了个人回去,向红袖讨了个身手不错,年纪稍长的女人。
红袖其实是想亲自跟去的,不过这想法才起,就被余弦给劝消了——余弦说:“省着点心思,好好盯着县令府中吧。娘娘轮得着你伺候?莫要一走去,就被殿下给扔出来。”
气得红袖骂了声:“不识风情,半点怜香惜玉都不会!”Χiυmъ.cοΜ
余弦不以为然:“你在说殿下吧?殿下惯来如此,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这话噎得红袖几天粉面含霜,不再搭理余弦。
余弦倒也没讨好红袖,他是很想讨得红袖芳心,但他觉得他务必要狠狠地切断红袖对太子殿下的念想,才能进行下一步。
却说红袖指去照顾洛春花的女人,唤做胭脂。
胭脂此时正在跟盛宇卿“进言”:“殿下,方才您与他们几个商量事的时候,娘娘说睡得腰酸背疼的,非要起来走两步。然后,娘娘就朝大路走了,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盛宇卿眉头一蹙:“可拦了她?”
“民女拦不住娘娘。”胭脂略略低下头,将眼中一抹得意掩去。
胭脂是红袖最亲近的人,哪能不知道胭脂的心思。
她来照顾洛春花和小皇孙是真,让盛宇卿落得个轻松也是真,但是,她想要顺带破坏破坏盛宇卿与洛春花的感情也是真!
前去安南,一路都是叛军,洛春花自忖身子骨强悍,又医术卓绝的,躺在家中大床上一个月,大抵不是问题。可马车又震又晃,还小,那般躺着,别说洛春花,就算是一个普通的极听话农妇,定然也会受不住。
可问题就在这,他们本就是小心翼翼地急行军,洛春花下了马车,一走就不见踪影,盛宇卿一定会认为洛春花在节外生枝。
只要盛宇卿对洛春花有那么一丝不耐烦,她觉得以红袖的姿色和能力,大抵是能够得到盛宇卿青睐的。
只听盛宇卿啐了声:“这个胡闹的女人!真不拿自己身子当回事!”
有戏啊!胭脂偷偷打量着盛宇卿的神色……
然而,胭脂失望了。
非常失望。
因为盛宇卿绝美的脸上,不愠不怒。
她半点也不能从盛宇卿脸上看出盛宇卿的想法来。
“殿下,都是民女的错!是民女倦怠了,真信了娘娘就是走两步。民女应该抱着小皇孙跟上娘娘的,也不至于让娘娘走得远了……”
察觉到盛宇卿在紧盯着自己,胭脂忙止了话头。
她心里扑扑地打起鼓来——怎么殿下在看自己?
还在看自己?
一直在看自己?
难道殿下对我的话生厌了?
在红袖招这许久,胭脂对自己的察言观色本令是十分自信的。
胭脂怎么也没想明白,从来都手来擒来的示弱手法,不着痕迹的打压旁人,只会让人心生怜惜的,百用百灵,怎么在殿下这里竟然不行了?
顶不住盛宇卿目光释放出来的压力,红袖“砰”地跪了下去:“殿下赎罪!殿下,民女错了!”
盛宇卿的语气,依旧清清淡淡:“错哪了?”
胭脂一噎,哪里又会承认自己想要挑拨盛宇卿与洛春花的感情。
沉吟了一番,胭脂才讪讪地道:“民女也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还望殿下告知。”
盛宇卿脸一沉:“在发现娘娘走远时,你该第一时间将小皇孙交给孤,随后立即沿着娘娘去时的方向去寻找。而不是在孤面前,拉扯半天。孤与太子妃身边,从来不会留有小心思的下人。胭脂,你是老九的人,这些天也是辛苦,孤且饶恕你这一回。”
胭脂长出一口气,正准备谢恩,并表示自己的忠心和知错就该的决心,却听盛宇卿冷冷地道:“即刻起程回红袖招。你且告诉红袖,孤重用她,是看在她知进退。表小姐事情一了,就让余弦带着她回泸州去,接任兴帮。”
“殿下……”
盛宇卿已然走向马车,看似是要去看着小皇孙,并未应答。
胭脂心中百感交集,她重重地叩头:“殿下,红袖姑娘她并不知道我会这样做!殿下,求您收回成命!民女知错了,殿下,娘娘和小皇孙没个女人照料怎么能行?殿下!”
“滚!再多说一句,孤便罚你们,永世不得出泸州!”魑魅魍魉皆退散,只要他在,何人敢对媳妇孩子动心思!?
胭脂含泪行了大礼,拿了随身用品,踏上了归程。
她看着几个将士沿着洛春花走的方向去寻,心中甚是哀伤。
这辈子,虽说出生不顺,但她依靠的机敏和上进的心思,从来都顺风顺水。可结果,竟在看似不懂风情的太子殿下这边栽了个跟头,不止害了自己高升的锦绣前程,还害得红袖去了兴帮……
一朝做了兴帮的女老大,只怕红袖更是不能嫁人了,且一个依着漕运而生的兴帮,就算手底下人数众多,也是有无数的风险。
只怕红袖的后半生,终日都要是生活在明枪暗箭中了,别说嫁人,便是晚上睡觉都要吊着心思。
哪里有经营一个小小的风月场这般安心。
等胭脂走后不久,为避免给将士们看到自己蓬头垢面,失了太子妃尊贵与气度,而戴起了帷帽的洛春花却是回来了。
“相公,你看我采了什么回来?”洛春花走到盛宇卿近前,掀起帽子边上的纱布,露出一张兴奋到变形的脸。
盛宇卿横了眼兴高采烈的洛春花,让其它几个循着先前几个人留下的路标去将他们找回来。
洛春花看身边将士忙碌的样子,不由得蹙眉道:“相公……这番人仰马翻的,究竟出什么事了?咦,相公为何一直看着我?难道……是因为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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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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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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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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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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