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胭脂说了,我要走几步的。结果路上看到有个百姓采了这个,这东西可金贵得很,很是难寻。那人说,就在路边不远,我一时兴奋,又想着你们在谈大事,便没回来说一声。”洛春花微微弯着眼,作可怜状:“也才一会儿功夫。若不是在路边不远的山壁上,我肯定会回来说一声的。我做事,你还不放心吗?”
“就是因为媳妇素来做事稳妥,见你走了些时间,我才不甚安心。”
洛春花愣了愣,嘟着嘴道了歉。
盛宇卿看着洛春花手中提的一串块茎:“这是什么,竟让你这般开心?”
“吊葫芦啊,三叶青金线吊葫芦。江州人唤它们香古子达达。相公,你耳后不是起了许多硬块,又口干发苦吗?这东西用着最有效了。”洛春花眼中全是温柔的光。
“快回去躺着!”盛宇卿一手抱着小不点,一手将洛春花手中的草药抢了过来:“我耳后和后脑勺的硬块,不痛不痒的,犯得着你一个本该坐月子的,才生产的妇人,爬高爬低地去为我采草药?还有,采便采了,为什么你还要去洗?”
洛春花顿时一噎——那七八个不痛不痒的硬块,是淋巴结肿大了。
原因有两点,一是盛宇卿前段时间与洛云打仗时,又受了些伤,伤口还没好全。
加上前几次受的伤,长期的炎症,让淋巴结肿了。
二是因为,她和小海深陷在敌占区,盛宇卿担心她与孩子的安全,郁结于心,肝火上扬,脾胃虚弱。
虽说现下,盛宇卿还觉得不痛不痒,但长久下去,只怕会造成体质越发虚弱。
洛春花原就想着,等安顿下来,再帮盛宇卿的身子调理好来,哪曾想,竟在半路上,碰到这等良药。
这个药,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香古子达达那般贵是有原因的,唯一的原因就是物以稀为贵。药店是有这个卖,但药店里卖的,都是干货,不如现下采摘的药性好。
现下采了,洗净晾晒一天,半天不干的,又新鲜,药性最足。
用这个煮水,两天一喝一次,三次下去,那些硬块能消了。
炎症因此下去,肝火也下了,脾胃的功能也能得到稍微的复原。
再喝个十天,脾胃大抵就能恢复到正常水平。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消炎,盛宇卿的伤势会好得七七八八……
至于为什么采了后就洗……
她也不想碰冷水的,好歹还在月子中。
但是……采来草药,又见到有水,她自然而然就去洗了。根本就是本能,不受控制。
这个真不能怨她,要怨也该怨洛云,洛云爱干净得近乎洁癖。前世一直跟洛云在一起,也就养成这习惯了。
盛宇卿但觉气得揪心,偏又对上自家媳妇无辜而又熠熠发亮的眼睛,不由得越发气闷:“想什么呢?这般入神……”
洛春花老实回答:“想着多久,相公的伤势会因为这药好全。想着相公的嘴干发苦多久会因为这药而得到缓解……”
盛宇卿沉着声:“还不去躺下?”
洛春花低低地应了声:“哦。”
待得洛春花乖巧地回了马车,盛宇卿这才低头看着手中一大串的草药。
吊葫芦?这草药长得倒是名副其实……还挺香。
呼,这傻媳妇,什么药不能买啊,非要自己去采么?
傻媳妇,我身上一点小毛病,不痛不痒的,便是捱个十年八载的,我也能捱住啊!可坐月子没坐好,生孩子时伤了的元气,却是补不回来了……
盛宇卿看着洛春花比往前略粗,显得丰腴的背影,暗道:生孩子唯一的好处,大抵就是变得圆润好抱了……
生阿璃时,痛了几天。
生辛夷时,更是险象环生,还无人照料。
随便换个不懂医术,没有绝世武功的,恐都不会给自己这个惊喜……
罢了罢了,就生这两个就好了,一儿一女,已经是组成“好”字了。
往后,不再生了就是……
却说洛春花躺回了马车里,过了阵子,盛宇卿又将小不点送到她身边,她才想到——似乎一直是相公是抱着孩子,不见胭脂。
她有心想问,又觉得盛宇卿此时正在气头上,便按了心思。
等将士们都回来了,她才叫来小海问了声。
小海隔着马车帘子轻声道:“被殿下轰走了。”
“殿下为什么把胭脂轰走?”洛春花颇诧异:“我身边没个照顾的人怎么能成?以往在山洞里,我倒还能照顾自己。可如今殿下看着严,成天不让我动一动。”
照顾小不点,小海倒是会做。
但是,他既然让我成天躺着别动,难不成洗脸,洗屁、股这种事,他都要亲自来伺候?
一想到此节,洛春花就脑袋瓜子嗡嗡直响。
要是让堂堂太子伺候月子,没准太子爷会对自己蓬头垢面,还有身上的污垢产生心理阴影。
普通人也就罢了,堂堂太子爷对自己生了嫌弃心理,以后还能不找女人?
洛春花早就说过,她不喜欢跟人分享自己的丈夫,更不喜欢宅斗宫斗!
小海非常认真地道:“胭脂是红袖派来的人。”
“然后呢?”
“然后就不知道了。”小海真是个认真的人:“娘娘,我问了一圈,他们也都说没听清殿下与胭脂说了些什么。只知道殿下沉着脸,让胭脂滚了。殿下还说,要将红袖姑娘给调到泸州去管兴帮。”wWW.ΧìǔΜЬ.CǒΜ
“说了等于没说。若是知道因为什么事,胭脂惹得殿下这般发怒,没准还能让殿下改变主意,把胭脂请回来。”洛春花头疼得很。
小海道:“娘娘要不要亲自去问问?”
“屁话!我要是敢去问,还用得拐着弯来问你?”洛春花气闷。
小海耸肩:“那就没法子了。您都不敢去问,末将怎么敢去?殿下黑着脸的样子,着实有几分可怕。”
要命!难道真要让相公伺候自己?
洛春花咬牙:不许!就是杀了她,也绝不能让盛宇卿看到她这副样子,闻到她身上这等酸臭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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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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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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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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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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