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自己这丈夫素来不解风情,但好歹靠得住啊!
洛春花长舒一口气,郁结的心思全消失了。
她捶了捶盛宇卿越发紧实的后背:“看吧,我可从没怀疑过相公。相公真是个诚实可靠小郎君!”
“嗯,媳妇也才捏了我一次而已。大抵是不算怀疑的。”
对于盛宇卿违心地表示同意这件事,洛春花觉得有些汗颜。
幸好她脸皮越来越厚,倒也没什么异常表现。
却听盛宇卿又说:“本以为跟红袖必然永不再见,却不想还是用到了她。媳妇,红袖其人,于我们而言,也是一道善缘,若不是她在老九手上效力,为夫也不能如此顺利地将表妹送到邺城县令面前。”
心情越发好的洛春花也应和了一声:“嗯,该好好褒奖红袖才是。相公啊,你觉得余弦能不能讨得红袖芳心?”
“许是能的。余弦这等头角峥嵘的青年才俊,京中不知多少女子芳心暗许……”
两人越说越觉得余弦和红袖能成,却不知道,此时的红袖正撸着袖子,准备挖个雅间讨好盛宇卿。
更不知道,从明天开始,余弦猜到了红袖的心思后,对红袖一顿言语打击。
而后,两人更是几度一言不合就开始动起手来。
后话且不提,很快地盛宇卿就背着洛春花来到了瀑布,洛春花利索地从盛宇卿身上滑落下来,说了句她先进,就顶着瀑布水,跳进了瀑布后的山洞里。
才进山洞,就见到小海抱着孩子,眼巴巴地看着洞口处,像个望夫石。
“怎么了?”洛春花紧张得不行:“奶不够么?”
“够够够!可小皇孙就是哭,我寻思着应该是我身上的汗臭熏着他了。可我洗了个澡,换了身衣裳,小皇孙还是哭。娘娘,您可算是回来了!我这奶娘做的,都快累死了!”
说着说着,小海越发痛苦的模样。
洛春花赶忙接过孩子。
低头一看,孩子睡得还挺香,只是脸上犹有泪痕。
这么点大的儿子,洛春花看得心疼得不行。
小海打了个哈欠:娘娘终于回来了,可以安心补个觉了!
他刚躺到他的石头床上,问了声假娘娘是不是表小姐时,就听到了瀑布声响的不同。
于是,小海立刻精神紧张起来,抽了剑跃到洞口。
刚准备横剑劈向洞口来人,就听到一声清清淡淡的喝令:“小海,退开些。”
小海慌忙跪了下来,迎接盛宇卿进洞门:“太子殿下!你怎么在此!?”
洛春花好笑:“好了,莫跪了,回去歇着吧。我们也累了,你有话,便与他们说吧。”
小海咝了一声,看着洞口越来越多的熟悉身影。
“都来了!”小海激动莫名:这下要逃出邺城,该是稳妥了。
山洞十分大,因此并没有因为这么多将士的到来而变得拥挤。琇書網
小海许久没跟人说过话,又不像洛春花那样习惯了在生死的压力下独处,于小海来说,这两个月,他简直生不如死啊!
要不是因为要护着洛春花,他都要憋闷死了!
于是,这几天里,光看小海拉着这个拉着那个说话,就是一道下饭风景了。
自然,因着盛宇卿的到来,加上叶别枝在邺城,补给就跟上了。
洛春花这几天里,被盛宇卿逼得大吃大喝的,感觉肚子又变大了——前一次是因为怀孕,这一次就是单纯的胖了。
盛宇卿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盛辛夷。
洛春花觉得“辛”字寓意不好,硬是不肯。
盛宇卿虽手握大权,行事果决,在战事上更是独断傲立,但对于自家媳妇,却很是温和。听闻媳妇有意见,便坐到洛春花床边,认真地询问洛春花的意见。
洛春花哪会给孩子起名字,她只说辛字不好。
“辛字确有辛劳之意。然,二哥为叛,老九生死不明,我们膝下也就这么一个儿子。做为大盛唯一的皇孙,嫡长皇孙,必要从小辛劳。将来更要辛劳,这是他的命数。”
洛春花撇嘴:“好吧,就算辛字可以做名字。那辛夷呢?辛夷就是个花名……好吧,也是味药。相公真不会起名啊,昭和公主叫盛阿璃,嫡皇孙叫盛辛夷……”
盛宇卿无奈:“为夫倒觉得他们名字不错。媳妇,那么你想个名字吧。”
“不如叫盛……”洛春花绞尽脑汁……
她是不会起名字,她只是觉得,这孩子还这么小,就长得像他爹。
费尽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光长得像爹,这让她有点难以接受。
所以,她才想给孩子起名字,不能好事都给当爹的占了——虽然长得像爹,就表明这孩子将来一定不会难看!大抵是别人求之不来的福气。
“媳妇,可想好了?”盛宇卿眼中尽是深情,在洞中生活了几天,他对洛春花越发敬佩。
同时,也更觉得愧疚无比。
他甚至不知道,这样的条件,面对着满是追兵的媳妇,是怎样熬下来的!
还一个人将孩子给生了下来!
媳妇说他可靠,他却觉得,这个世上,最可靠的人,唯有他媳妇一人!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让人觉得心安。
“盛梓君吧!”洛春花咂咂嘴:“好听!”
“哪个子?”
“木字边的那个。”洛春花微笑起来:不错吧。前世时,十个男孩里就有一个起这个名的。
盛宇卿不以为然:“你知道梓器是什么意思么?”
“不知道。”
“梓宫知道的吧。为夫督造时,曾与你说过。”
洛春花两眼大睁一拍脑袋:“梓宫是天子置梓器的地方。梓器就是棺材!哎呀,这名字要命了!算了,我也起不来好名字,依了相公便是。”
盛宇卿揉揉洛春花许久未洗,有些油腻的头顶:“媳妇,江州这一地,以独有辛夷闻名天下。如今不是花期,那夜背你到此时,为夫看到无数辛夷花将谢未谢,却是开始结出小果来了。”
“虽无山花烂漫,却有硕果暗结。媳妇,这就是你给我的惊喜啊!我们儿子以此为名,便是纪念他母亲的伟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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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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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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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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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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