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延禧攻略]尔晴,我劝你善良>第 11 章 帅哥,我不喜欢我的家人
  宫女阿满的事就像一滴水落入了大海中,才激起一丝水花,便又恢复了平静。

  也是,皇宫里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没有。m.xiumb.com

  这件事虽是无头公案,可所有人心中也多少明白的。

  估计是贵人们听到了什么风声,这才强行把事情给压下。

  毕竟宫中所有的女人都是皇帝的女人,他喜欢的,想宠幸就宠幸,不宠幸养到老也没问题。不喜欢的,留到25岁就放回家。

  也从不管那些女人们到了25岁后还能不能寻到好婆家。

  有些家世较好的,便会偷偷地给进宫的女儿定下亲事。

  要知道宫女是不能出宫的,每月有一次机会探亲。可那也只是隔着栅栏看看,塞些自己辛苦攒下的银两过去。

  虽然婚事大都是利益相连,难得有真情。这都不是问题。毕竟这个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几个能在婚前谈恋爱的?能偷瞧几眼,相中外表就已经是很难得的事了。看颜值这种事,又不是现代人的专利。

  在宫里,宫人们也分得宠和不得宠两种。

  得宠的,月银多,还有很多赏赐。不得宠的,当月发的银子不够用,于是便以刺绣、打络子来挣零花钱。

  所以,宫里人都有一副巧手!

  当然,这其中也有高下。

  最巧的,自然是绣坊里的绣女。

  尔晴打着手里的络子,一边出神地回忆着。

  原主当初是不甘进宫的。

  包衣生来就有口粮,这是皇上给的恩典,也是包衣与汉人有着天壤之别的地方。同时,尔晴家又有别于普通的包衣,虽依附于旗主,却并非户下人或旗下人。除了旗主之外,已经颇有地位。甚至在喜塔腊家中,还有属于自己的包衣奴才。

  正常情况下,上三旗包衣籍女子到了年纪,内务府就要按册子送交宫里当差,这是当奴才应当孝敬的差事。

  可不是所有女孩儿都必须这样。

  家世好些的,门楼儿高一点的,或者跟内务府里的人有点人情的,想法子免了不就免了。

  普通家世的上三旗包衣愿意送家里的姑娘进宫。一来每月能挣几两银子,家里又能按时按节得到赏钱;二来,女子进宫调理后,既能学到规矩,又能图个好名声。这样一来,想攀高枝,也就容易些了。

  比如出宫后,找个几等侍卫,再找人通融提拔,不几年也许就发迹了。

  当然,这是也许。

  因为宫女们出宫最小也25岁了,这时候还未成婚的侍卫几乎没有。就算有,也大多是丧妻的鳏夫。

  这样的人家世又能好到哪里去?

  可是人不都是这样,往高爬一丝丝都是改善生活!

  尔晴的情况不一样!

  她的家世是出挑儿的,相貌也是出挑儿的。

  这样的姑娘就算是挂着内务府包衣的名号又如何?

  尔晴玛法官居一品,虽然是从一品,也绝对不低了。

  这样的人家,为什么要把家中的姑娘送到宫里?

  答案不言而喻!

  抬旗!

  这是喜塔腊全族的目标!

  人是不会满足的。到了一定的地位,就希望有相应匹配的身份。

  包衣奴才虽然是自家人,却还是奴才!

  只有成了真正的旗人,才能有抬头挺胸的一天。

  秉承了这种心愿的原主心理压力该有多大?

  尔晴咧了咧嘴,她一个成年人现在回想到这些,仍是觉得像被一块大石头给压住般透不过气,那个才十来岁的孩子又如何承受得了。

  都说根正苗红,这是因为被良好地照顾。

  如果一开始就给这棵树压上重重的负担,它又如何能长得好。

  听同事们说,电视里原主尔晴恶毒又疯狂。

  尔晴觉得自己能理解。

  换了自己,她也八成会这样。

  所以,尔晴特别不待遇自己身体的父母。

  每次看到他们,她总会想到“卖女求荣”四个字!

  宫里是什么地方?

  这是一个习惯踩低奉高的畸形环境!

  尔晴还记得,原主因为家人的打点来到一个相对油水丰厚的地方。但是教她的姑姑并未因为她的家世就对她有所好感,长期战战兢兢地活着,人的精神往往处于一个崩到极处的临界点。大部分的姑姑会因为银两展开笑颜,可也有少数完全不可理喻。

  好在,原主的姑姑就是个见钱眼开的。

  但即使这样,原主仍是吃了不少苦。

  姑姑所有的事,都由小宫女们伺候。

  洗脸、梳头、洗脚、洗身子,一天要用十几桶热水都是正常的。

  这个时候的热水是要去灶上讨的。

  而/调/教/姑姑是有这个特权的。

  宫里出身的都是好漂亮讲模样的人,对衣服鞋袜都十分讲究。

  姑姑们非常的刁,一眼就瞧到自个儿或是小宫女的衣服是不是长了、短了,肥了、瘦了,

  然后小宫女们便是天天地拆、改、做。

  天刚一发亮就起来,深夜里才睡。

  姑姑常常告诫原主,当宫女要朴素,说话行动都不许轻浮。要像宝石玉器一样,由里往外透出润泽来。玻璃球那样的表面光滑刺眼,是万万学不得的。

  所以宫女不许描眉画鬓,也不穿大红大绿。

  姑姑说,宫里头讲究多,当宫女要“行不回头,笑不露齿”。

  就连走路都要安安详详地走,不许头左右乱摇,不许回头乱看。

  要笑,但笑不许出声,不许露出牙来。再多高兴的事,也只能抿嘴一笑。

  脸上要总是笑吟吟地带著喜气。

  多痛苦,也不许哭丧著脸;挨打更不许出声。

  不该问的不能问,不该说的话不能说。

  如非有主子的命令,还不许擅自交谈,更不许嬉笑喧哗。

  谁和谁也不能说私话,与太监走得稍近些,都会受到责罚。

  日子久了,每个人仿佛都被一层蜡皮包著似的,真心想透露也透露不出来了。

  而且姑姑是当差快满的人,急着要找替身,自己好回家。在这里恨铁不成钢的心态里,姑姑的火气非常大。

  动辄拿小宫女出气是正常的。

  但是宫里有规矩,可以打,可以罚,可以认为你没出息,调理不出来,打发去当杂役,但绝对不能骂!

  宫里头忌讳多,骂人的时候就可能带出不受听的话来。

  但就因为不许骂,所以挨打就难免。

  先打后说话,这都成了习惯。

  可是小宫女们若是惹了姑姑们生气,反而愿意挨打。

  这是因为罚更可怕。

  打不过是痛一阵子。

  罚,墙角边儿一跪,不一定就跪到什么时候。

  原主那时候常常听到小宫女哀求:“好姑姑,请你打我吧!”

  她也说过这话。

  原主是没吃过苦的人。那段日子苦到极点的日子已经让她的心灵扭曲了。

  她发誓,自己一定要活出人样!

  一定要成为人上人!

  只是,她的愿望没达成,尔晴就过来了。

  那时候,她在长春宫里并不算特别拔尖儿的。

  可即使这样,即使没有姑姑们的刻薄,尔晴也快受不了了。

  她真的不知道原主那样的一个孩子是用什么样的心理承受着这样的巨变!

  有时候,尔晴以为自己熬不到头了!

  有过怨天忧人,恨不能指着贼老天大骂一顿。

  也有过异想天开,往皇帝经过的那边站站,没准就被瞧中了!

  可最终她还是忍了下来。

  忍得晚上泪水涟涟地在灯下缝衣服,累得一头栽在坑上,却还要记得睡觉都要用固定的姿势,于是连翻身都不敢。

  尔晴明白,若非皇后宽容善良,自己根本撑不过那段日子。

  身体和精神完全不匹配,尔晴真的以为自己会疯。

  所以,当她忍受着这些痛苦,以为从此不见天日时,再看到明玉和富察皇后充满善意的眼神,她才真正觉得,自己应该好好活下去。

  毕竟最苦的时候,是原主在挨着的。

  她的日子已经好过多了。

  只是那段苦日子留在身体里的印记太深,深到尔晴完全无法改变。

  于是,她依旧苛待着自己。

  要知道,能迈进长春宫门坎的都是上等,都是经过选而又选的。那些清早收拾屋子、擦砖地等,都不会挑些毛手毛脚的人。

  尔晴在一群里小宫女中混到能够贴身伺候皇后娘娘吃东西,能够上夜值守,白天能够给皇后娘娘更衣,甚至是伺候皇后娘娘大小溲,帮她洗脚、洗澡、擦身,都是极不容易的。

  就连明玉小姑娘,这个看似急躁的小姑娘也只是看起来像!

  “尔晴姐姐,到时辰了!”明玉一脸开心走进来,拉起尔晴就往外走。“快快,晚了就糟了。”

  “我的络子还没打好呢!”尔晴慢条斯理地说。

  “哎呦!”明玉小姑娘急了,“你这个时候还打什么络子啊?”

  “这是我送给我祖父的礼物!”

  明玉小姑娘停了停,伸手:“给我!”

  尔晴笑着递给她。

  明玉看了看,张嘴咬着丝线的一头,一头递给尔晴:“尔晴姐姐,拿好!”

  尔晴接过。

  只见明玉小姑娘那一双纤巧的小手上下翻腾,往来不停地编织,挑、钩、拢、合,才不过半盏茶的功夫就编出了一个漂亮的络子。

  尔晴接过一瞧。只见上面活灵活现地勾勒着一个福字。笔划如钩,锐气十足。

  “好!”她不由地喝彩。

  明玉拉着她边跑边说:“下次尔晴姐姐要编络子,早些和我说。若不是时间太抢,我定要编个一马平川出来!”

  跟着明玉边跑,尔晴边笑:“你的针线功夫若是有编络子这么厉害就好了!”

  “这不是有尔晴姐姐吗?”明玉不以为意。

  明玉的针线活儿素来不好。别说荷包,就连脚下白绫子袜子,鞋上绣著浅碎花也只是将将看得过去。

  可是就这样的针线活儿,在宫外也是出挑儿的漂亮!

  要知道所有的小宫女进得宫来,一有空闲便要学做针线、打络子。

  那是做不完的活计。

  只是明玉小姑娘到了长春宫后,见了大家的绣品,越发觉得拿不出手。

  一次,尔晴见她一件衣服的边角绣得有些微的不整齐,便帮她改了改。

  从此,明玉小姑娘就赖上了她。

  不但做什么事都要带上她,就连受到赏赐,也从不忘给她一份。

  即使她清楚,尔晴几乎不缺银两。

  拉着尔晴一口气来到探亲的殿口处,她才松开口。“幸好没迟!”明玉拍拍胸口顺了顺气。

  此时,这里已经是人头攒动。

  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瞧着那扇紧闭的大门,期盼看到亲人。

  唯独尔晴仍是平静的。

  她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激动,反而带着不易察觉的漠然。

  只是这抹漠然被掩饰得太好了,很容易被人看成沉稳。

  “不会迟的。”安慰着明玉,尔晴不在意地瞄了瞄已经缓缓打开的宫门,“看,这不刚刚好吗?”

  宫门打开着,也像是放出了宫女们心底压抑的本性。

  虽然还是没有太多的骚动,但是这里连空气都仿佛变得粘稠起来。呼吸间,那股子思乡、恋家的情绪仿佛可以抓到般。

  “尔晴!”

  才不一会儿功夫,就轮到了尔晴了。

  尔晴心底轻嗤,有银子开路真好!自己才来没多久,居然就能这样插班。

  她浅笑着看着前面那些呼唤自己的妇人,亲热又不失礼仪地道:“额娘!”

  尔晴的额娘范佳氏是一个年近四十的妇人。

  她保养得颇好。和尔晴极为相似的脸上有一双盈着水光的眼睛。

  以前,尔晴也有这一双桃花眼。不笑的时候倒还好,一笑便像装满了星光一样璀璨明亮。

  这样的眼睛很容易招人。范佳氏就是以这双漂亮的眼睛得到一份令包衣奴才称羡的好夫君。只是后来,她不太用这双眼睛了。

  因为正妻不需要狐媚。

  于是,当她看到女儿也有这样一双眼睛后,再教她如何做到目沉如水。喜塔腊家的女儿要的是端庄,不是像那些贱胚子似的专讨男人欢心。

  可是她的坚持在得知尔晴要进宫后,就变了。

  她告诉尔晴,老天爷赐给她的东西要用好,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原主尔晴刚开始是不懂的,因为她太小。不过,她一直很努力地想达到额娘的要求。

  现在的尔晴懂了。所以她临时编了个络子。

  “额娘,这是我给祖父的!”尔晴笑得羞涩又充满孺慕,“我好久没见阿玛和祖父了,他们还好吗?”

  “记得要喊‘玛法’!”范佳氏接过尔晴的络子,欢喜得眼睛都眯成了缝。“你玛法一定会喜欢的。”

  “可我喜欢喊祖父!”

  “再喜欢也不行!”范佳氏收起脸上的笑,严肃地道:“这是我们老祖宗的本,不能忘了!”

  尔晴惭愧地低下头:“额娘,女儿知错了。”若不是原主喜欢这样喊,她才懒得装。

  “改了就好!”范佳氏塞了一个有份量的荷包过来,“我们家尔晴最是聪慧,定能改得过来的。”

  不好意思地接过,尔晴脸上泛起红晕:“额娘,我的月银够用!”她犹豫地半掩半遮,一副生怕别人笑话的模样。

  “怎么够用!”范佳氏不赞同地看向她,“快收着。”

  尔晴犹豫了好一会儿,这才低头收好。

  正因为她低着头,范佳氏才没有看到她眼里的那抹嘲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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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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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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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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