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着会展重生60年代>28.发糕
  锅里的茶汤冷却之后,莫遥把坛子倒过来摸了摸里面还有没有水,如果有水就要用干净的布把里面的水擦拭干净。

  因为做泡菜需要忌讳占生水、沾油腥,沾了生水这坛泡菜的味道就会变味,如果沾了油腥,那么这坛泡菜轻则起白变坏,重者生蛆。

  擦干坛子里面的水,莫遥就把铁锅里的茶汤倒进去,这个坛子一锅茶汤刚好装完。

  然后倒了合适的盐进去,随后丢入生姜、蒜瓣、野花椒和干辣椒,还倒了一勺子白酒进去,然后用一根长筷子搅拌均匀之后盖上坛盖子,在坛沿上倒满坛沿水。

  好了,酸盐水起好了,只等找到合适的泡菜放进去了。

  莫遥看着泡菜坛子,摸着下巴想着这个时间应该泡什么。

  黄瓜可以,但是不能泡多了,黄瓜泡多了容易起白,起白了需要泡芹菜或者是麻糖才能养好。

  最好的泡菜就是嫩姜和红心萝卜、豇豆什么的,特别是红心萝卜,红心萝卜又叫胭脂萝卜,这种萝卜完全是泡菜坛子的伴侣,酸水的颜色就是靠这胭脂萝卜上色。

  只是这个时间萝卜和嫩姜都没有。

  看来只能先泡一些黄瓜和白菜了,其他的等以后慢慢的泡进去。

  确定好要泡的菜之后,莫遥就开始动作了,茄子暂时也没有,洗了几根黄瓜,又洗了一个白菜,白菜一匹一匹的摊开放在筲箕里晾干水分,黄瓜同样也是。

  等水分晾干之后全部丢进泡菜坛子里,之后把坛子放在阴凉不见光的杂物房里的一个角落里,这个角落应该就是专门放这些咸菜坛子的,其中都还有几个小坛子。

  看着这些小坛子,莫遥决定等自留地里的小菜都长出来之后,他一定要把这些坛子的咸菜都做满,想吃哪种咸菜就吃哪种咸菜,而不是像现在什么菜都没得吃。

  天天都是洋芋白菜的,想换个口味的都没有,太心酸了。

  特别是等地里的白菜收了,他要做一缸辣白菜,而且他会展中心里面有一个棒子国的展台,展览的就是辣白菜,到时候自己做一些,再混合一些展览的,一起拿去副食品站去卖应该能卖出去的。

  再说马上就要冬天了,不能再靠打猎挣钱了,明面上必须得想个稳妥的赚钱法子才行。

  莫遥靠在门框上听着哗啦啦的雨声想着做什么能赚钱呢

  糕点卤味凉菜

  这些他都会做,问题是这些都需要原材料啊

  虽然他会展空间里面有许多可以拿出来卖,但是这个不能拿到明面上来啊

  哎,为什么小说里别的主角穿越了重生了随随便便就能找到赚钱的事业,怎么到了他这就这么难呢

  莫遥转身回过头看着厨房,眼睛突然看到地上堆着的一堆红薯和土豆,眼神一亮。

  哎,有了

  说做就做,莫遥捡了几个红苕刨皮,然后煮熟。

  在煮红薯时,莫遥又和了一盆面,在和面的时候,倒了些会展空间里面的蜂蜜,把面粉和成稀糊之后盖上一个盖子放在正在煮红苕的铁锅旁边,让它加热发酵。

  如果有酵母粉就很方便了,问题是他现在没有,所以只能用这种笨方法,下次去县城里再买点酵母粉回来。

  红苕煮熟之后,把它戳成泥,看着碗里的金黄色的红苕泥,莫遥不是很满意,但是又这里没有紫薯,只能将就了。

  红苕泥弄好之后,只等着盆里的面糊发酵了。

  不过看这样子发酵估计得等到下午去了。

  时间也不早了,还是先准备午饭吧

  莫遥开始想着午饭吃什么,好吧,不用想了,家里就只有这几样,红苕洋芋白菜,再有就是之前留着的风干的野鸡,卤鸡卤肥肠昨晚已经吃完了。xǐυmь.℃òm

  那就还是做红苕干饭,炒洋芋片片,手撕白菜,再来一个大盘。

  虽然大盘鸡需要用的是新鲜鸡,但是自家吃用不着那么讲究,风干的野鸡也是一样的,反正都是肉不是

  还是先把米饭煮的半生时用筲箕沥了米汤,等会可以用这个米汤做个白菜汤。

  米沥起来后,倒点油放了姜葱蒜炒香,然后倒入宰成小块的鸡肉一起翻炒,撒了合适的盐,倒点酱油,然后又舀了一勺豆瓣酱汁翻炒一遍,鸡肉都上色之后,舀了一瓢水倒进去盖上盖子炖煮。

  这是野鸡又是风干了的,必须得炖煮才能咬的动。

  大约煮了半个小时,莫遥用筷子戳了一下,鸡肉也都能戳进去了,锅里的水还有许多,就把刚刚准备好的土豆倒进去盖上锅盖再继续炖煮。

  再次煮了快半个小时候,莫遥打开锅盖一股香味便扑鼻而来。

  再次用筷子戳了一下,洋芋已经熟烂了,下面的鸡肉同样也熟烂了,莫遥把锅里的洋芋和鸡块翻炒了一遍,然后出锅装碗。

  时间最久的大盘鸡做好了,剩下的菜做的就非常快了。

  半个小时不到,洋芋片片、手撕白菜、白菜叶米汤全都做好了,最后就是箜饭了。

  红苕切成小块放在锅底,上面铺好之前沥干水分的米饭,然后倒入半碗水,小火慢慢的控干,稍微控出来一点锅巴味道就更香了。

  “爹,爷爷,小遥收拾收拾吃饭了。”外面还是下着瓢泼大雨,还好庄家房子的屋檐比较宽,从厨房到堂屋一路倒也淋不到雨。

  “咦,都中午了啊。”庄父和庄爷爷都在编撮箕编的都忘了时间。

  “这个时间啷个混得恁个快哟,我还觉得我刚吃早饭没得好一哈的嘛,结果又要吃午饭了。”庄父一边编着撮箕一边摇头晃脑的感叹着。

  旁边的莫遥和庄小弟听了这话倒是好笑不已,庄爷爷倒是怼了庄父一句“那你就么吃晒,又没得哪个股道你吃。”

  庄父他只是感叹一句而已,咋就不能吃饭了呢

  饭桌上,庄父庄爷爷和庄小弟三人看着洋瓷盆里的大盘鸡,都是双眼发亮。

  庄父“这菜好,比之前那个卤鸡要好吃,这么做菜又多又吃的够,那卤鸡几口就吃没得了,吃得不过瘾。”

  庄爷爷对他翻了个白眼怼道“有人做给你吃就不错了,要求还这么多,有本事你个人去煮晒。”

  庄父“”我真的只是稍微的感叹一下啊

  莫遥和庄小弟两人只能低着头忍着笑意。

  “爹喜欢这么吃,以后我就这么做。”

  “惯是他,要求还嫩个多。遥娃子你想啷个做我们就啷个吃,不煮饭的人是么的发言权滴。”

  “我哪要求了,我只是说一哈的嘛,又没有嫌弃遥娃子昨天的那个卤鸡啊。”说完庄父随后又对着莫遥道“其实那个卤鸡还是好吃,就是吧,我觉得吃起不过瘾,几哈都吃完了。”

  “没事,您喜欢吃,下次我多卤点,让您吃过瘾。”莫遥理解庄父的想法,他们许久都没有吃到荤腥了,这卤鸡好吃是好吃,但是对于庄父他们来说这油水就不够解馋的。

  庄爷爷却突然又开口怼道“你这才吃几顿肉啊,都狂起来了,还要吃过瘾,你看队里哪家吃的有我们屋头吃的好,也就是遥娃子能干,去山上能捉到野鸡野兔,才让我们时不时的吃到肉打个牙祭,就你要求还能个多。”

  庄父“”我错了,我真的不该多嘴,我闭嘴多吃饭,求放过

  庄小弟以为庄爷爷生气了,吓得手一抖,菜都夹不稳了。

  莫遥也赶紧夹了一个鸡大腿到庄爷爷碗里,“爷爷,您快尝尝,我今天做的这个大盘鸡味道啷个样。”

  庄爷爷看着孙媳妇夹到碗里的鸡腿,高兴的夹起来咬了一口,“不错,味道巴适好吃,好吃。”说完还对着莫遥竖起了大拇指。

  “好吃啊,您就多吃点。”说完莫遥又给他夹了一块肉多的鸡块,然后又给庄父和庄小弟每人夹了一筷子鸡肉。

  最后才给自己夹了一个鸡翅膀吃着。

  “果然我遥哥做的菜就是好吃。”桌上的气氛好了,庄小弟又开始活泼的夸奖着莫遥。

  “好吃你就多吃点。”莫遥很高兴他们喜欢他做的菜,满脸笑容的把盆里最后一个鸡腿夹给了庄小弟。

  四人高高兴兴的吃完午饭,庄小弟十分勤快的没有让莫遥收拾,他说他吃多了,需要动动消化消化。

  自己一个人捡了碗筷收拾了桌子然后又去厨房洗干净碗筷。

  莫遥则歇息了一会后去睡了个午觉,他一个午觉醒来都已经是下午三点多快四点了。

  外面还是瓢泼大雨,好似一下子要把这半年没有下的雨全部补下完似的。

  堂屋里只有庄爷爷和庄父还在继续编织着撮箕,庄小弟倒是还在床上睡的打呼,这下雨天无事大家也没有叫他。

  莫遥对着庄爷爷和庄父打了个招呼后,去了厨房,灶台上他的面糊已经发酵起来了。

  他把上午弄好的红苕泥倒进去,想了想又把面糊倒了一半出来,这一半的面糊他又用温开水兑了一碗红糖水倒进去,之后把加了红苕泥的面糊和加了红糖水的面糊都和均匀。

  家里没有蒸笼,莫遥只能把面糊倒进一个洋瓷盆里,然后把洋瓷盆放进铁锅里隔水蒸。

  全程大火蒸半个小时,然后埋火温锅几分钟再揭开锅盖。

  锅里洋瓷盆里面的红苕发糕已经蒸的蓬松,颜色金黄,香味中带有红薯的香甜味,莫遥切了一小块,吃进嘴里,微微发甜,软软糯糯的。

  看来在差这么多的材料下还能把这发糕做出这个样子,已经是很成功了。

  把红苕发糕倒在另外一个筲箕里放好,莫遥又把红糖面糊倒进去,同样蒸半个小时,然后埋火温锅几分钟。

  同样是香甜软糯,但是又比之前的红苕发糕更甜腻一点,却也不会让人感觉到腻味。

  总的来说,他这次的两种发糕算是做成功了。

  现在就是把这发糕拿去给庄父和庄爷爷还有庄小弟他们尝尝,然后跟他们商量这发糕怎么卖卖出的定价多少合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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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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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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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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