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着会展重生60年代>27.下雨
  莫遥上午教了好兄弟武术,下午下山走了路后来回到家又不停歇的干活挑粪做晚饭,早已累的浑身疲惫早早的就上床呼呼大睡。

  而在远方的一座军营里。

  庄修臣正满脸温柔的打开今天刚收到的包裹,对于寝室里的战友们打趣他都无视掉,只专心的拆着包裹。

  包裹不大,摸着也是软软的,果然拆开里面是一件灰色的羊毛衣。

  毛衣里面还有一封信,庄修臣把毛衣打开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大小合适,只可惜现在天气还比较热,用不着穿毛衣,失落的把毛衣先叠好放在床头,然后才打开信看看里面的写的什么。

  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他的小媳妇在信里写着家长里短,把每天家里和队里发生的一些事全写在里面了,让他看了好似他自己也在场参与进来了一般。

  特别是看到小媳妇又上山打猎去黑市换了铁锅票,心疼的很,他记得小媳妇的身体不好,需要好好养着,结果为了家里又去打猎,还去了黑市,胆子可真大啊

  “哟,队长,你这脸上的表情够温柔的啊,是不是我们小嫂子给你写的家书啊”旁边的一个战友看着庄修臣拿着信一脸温柔的样子打趣道。

  “哎呀,这毛衣真漂亮,在哪买的,下次写信我也让家里人买一件。”一个战友起哄道。

  “织的,没得买。”庄修臣睨了这几个战友一眼。

  “织的,小嫂子织的,好贤惠啊”

  “就是就是,队长,这么贤惠的嫂子必须得见见啊。”

  “必须的啊,队长,小嫂子什么时候来探亲啊,让我们见见呗,或者有照片也可以啊。”

  “滚蛋,我媳妇凭什么要给你们见啊你们要是睡不着就出去跑个十公里再回来睡觉吧。”听着战友们的打趣,庄修臣收好信后那俊朗深邃的面孔透露出一股愉悦的神情,但是说出来的话却让他的战友们打了个寒颤。

  果然队长还是那个变态队长,开开玩笑就要让他们跑十公里,太变态了惹不起,还是洗洗睡觉吧

  庄修臣也不管战友们的耍宝,自己躺在床上看着枕头边上的毛衣,想着其实娶个小媳妇也是不错的。

  他其实对他的这个小媳妇一点都不了解,只记得在小时候他去山上砍柴时不小心掉进了猎人挖的深坑里,后来是被才几岁的小媳妇救起来了。

  他还记得当时因为看了话本,学着话本里的人物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等我长大了我就娶你做我媳妇。

  现在他都还记得当时那白白嫩嫩的小孩脆生生的回答好。

  后来他长大了来到了部队,都已经忘了这事,结果父亲来了一封信,说给他找了个未婚夫,他看了爹写的这个未婚夫是何人才记起来这事。

  再加上小媳妇的舅舅又是为了救自己的父亲死的,所以他更是没有拒绝这桩婚事。

  两个月前本来请假回去结婚的,可因为突然紧急任务,结婚当晚就走了,也不知道小媳妇有没有生气。

  之后任务回来,他也赶紧写了信和寄了一些津贴回去,后来也收到了小媳妇的回信,信里的内容虽然不多,但是看语气也不是脾气不好的人。

  这两个月来,他们一直书信往来,让他渐渐的慢慢了解着小媳妇。

  还有小弟给他寄的家书,里面全是夸奖这个小媳妇的,会做饭,还做的很好吃,还会做鞋子,会挣钱,会收拾家务,他很喜欢这个嫂子。

  想起这些,庄修臣觉得娶了这个小媳妇真的不错,翻身抱着毛衣就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了。

  睡过去之前还在想着,结婚申请报告已经拿到了,等这次任务完成之后,他就能有一个月的假期了,到时候趁着一个月假期回去一定先去把结婚证拿了,然后好好的陪陪小媳妇。

  翌日

  莫遥现在已经快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了,天色微微亮就自动的清醒过来。

  起床洗脸刷牙,然后开始准备一家人的早饭。

  他刚把火烧燃,庄小弟和庄父庄爷爷都起来了。

  庄小弟跟他一起做饭,庄父和庄爷爷则是趁这个时间去把自留地剩余的地挖了,好让莫遥和庄小弟白天在种一些小菜。

  今天的早饭莫遥决定还是红苕稀饭,烙葱花饼,凉拌个白菜丝,再煮四个白水鸡蛋。

  莫遥看了看篮子里的鸡蛋快要没有,只可惜买鸡蛋还得要鸡蛋票,看来家里还是得养两只鸡才行,庄爷爷年龄大了,庄父年轻上战场也落下了很多病根,庄小弟年龄还小,都需要吃鸡蛋补补。

  家里有了鸡,吃鸡蛋也方便点,在鸡长大下蛋之前看来他还得去几趟黑市才有鸡蛋吃啊

  一家人刚吃完早饭,突然天空响起了一个惊雷,庄小弟被这个惊雷惊的手中的碗都掉在了地上摔碎也不知。

  “打打雷了吧这是”庄小弟惊讶的打结的问道。

  莫遥点点头,打雷而已啊,为什么庄小弟被吓到了。

  随后天空就连续打了几个响雷。

  “哈哈哈哈,打雷,爹,爷爷,遥哥打雷了啊”听到后面的雷声,庄小弟突然丢下手中的筷子,兴奋的蹦出屋子来到地坝里高兴的吼着。

  庄爷爷和庄父也是连忙走出屋子来到地坝里,抬头看着经过雷声之后变的乌云密布的天空,连连点头高兴的说着“龙王爷这是睁开眼了啊,终于要给我们下雨了啊”

  “是啊,我们的麦子有救了啊,地里的庄稼有救了啊”

  听着庄爷爷和庄父的话,莫遥才回过神来,这才想起这下雨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琇書蛧

  “遥哥,你快来看啊,要下雨了。”庄小弟看着莫遥一个人还在屋子里,连忙喊道。

  莫遥好笑的看着兴奋的庄小弟,也丢下碗筷走了出去。

  抬头看着黑乌乌整个天空,耳边都是炸雷的响声,震得耳朵发麻,金色的电光,不时地冲撞天空,随着狂风肆虐搅乱着这漫山遍野的树木花草和田里的庄家。

  转眼之间,豆大的雨点开始稀稀疏疏,随后越来越大,越下越密。一条条雨丝编织成一张“雨网”,笼罩着整个山村。

  看着天空中又是一道闪电,接着又是一声隆隆的雷响,雨更是如根根银剑疾射而下,狂猛暴唳的射向每个角落。

  似乎要把上天的怒意洗净,要把人的愤懑填平,惊雷闪电箭雨带着风声的欢声鼓掌,和着树木的低声吟唱,演绎着一曲生命的赞歌。

  莫遥看着队里其它人家也都是一样,站在外面淋着大雨不愿进屋,他明白这是大家内心高兴的表现。

  看着庄小弟兴奋的在地坝里蹦蹦跳跳的接着雨水,他笑着摇了摇头,下雨虽然很高兴,但是还是要注意别感冒生病了啊。

  莫遥把庄爷爷庄父庄小弟劝回屋子里,让他们赶紧进屋换了湿衣服,他自己然后又去厨房熬了一锅姜汤,一人喝了一碗,剩余的倒在洗脚盆里,让大家都泡个脚驱驱寒。

  下雨了,大家也不用上工了,庄爷爷坐在门口抽着烟看着门外的大雨,高兴的时不时哼几句戏曲。

  庄父则是从杂屋里取了竹篾条和一个只编织了一半是撮箕继续编织。

  庄小弟也同样在堂屋的饭桌上做着老师留的家庭作业,只是从他们时不时的看一眼屋外的雨就能看得出来他们对这场雨的到来是多么的高兴。

  看着他们三人都各有各的事情做,莫遥也决定趁着今天下雨无事,把昨天想起来的泡菜坛子起出来。

  做泡菜最重要的就是酸盐水,一坛泡菜好不好吃,味道就是要靠酸盐水,好的一坛酸盐水能泡一辈子。

  莫遥上辈子跟院长奶奶学过的怎么起酸盐水的,他还听院长奶奶说过,她们那个年代的人,哪家要是找媳妇,一点要先尝尝姑娘家的泡菜和做的咸菜,味道好那就说明这家的姑娘也不差手巧,如果味道不好,那就说明这家的姑娘手不巧。

  院长奶奶可是做的一手好泡菜和咸菜,莫遥也跟着学了一些简单的。

  “爹,家里有做泡菜的坛子吗”莫遥问道。

  “泡菜坛子我记得你娘还在的时候有做过,只是你娘死了之后,我们几爷子不会弄后来泡菜就坏了,这坛子好像就丢在杂屋里面,你去哪里买翻翻,应该还是好的。”庄父停下了手中的竹篾,眯着眼回忆了一下说道。

  “遥哥,你要做泡菜啊”庄小弟其实挺喜欢吃泡菜的,酸酸的泡菜非常下饭,以前娘在的时候每天都能吃到泡菜,只可惜娘不在了,泡菜也坏了,想吃也不吃不到了。

  “嗯,正好今天下雨,我就想着起坛泡菜出来。”看着吸着口水的庄小弟,莫遥就知道这孩子也是个爱吃泡菜的。

  “那遥哥做的泡菜肯定很好吃。”庄小弟迷之自信的说着。

  “呵呵,你快做作业吧,我先去找坛子,看坛子还是不是好的。”莫遥摸了一下他的头轻笑的说着。

  莫遥从杂物间翻出来一个土陶坛,拿出来对着外面的亮光从坛口看坛里有无亮眼,还好,没有亮光。

  然后他又点燃一两张纸,丢进坛内,随即扣上坛盖,赶紧从坛盖顶往坛沿倒满水,这时坛沿里的水咕嘟咕嘟几下就被扯光。

  莫遥暗自点头,看来这坛子没坏,而且还是个好泡菜坛子。

  洗干净坛子后把坛子倒扣在一边的筲箕里沥着水。

  莫遥又把铁锅洗干净,让上面一丝油都没有,如果有了油,那么泡菜也就做不成会坏掉的。

  然后烧了一锅开水,又从空间里取了一包西湖龙井出来,这一包西湖龙井有150克,莫遥放了一半的茶叶在锅里,盖上锅盖慢慢的把茶叶泡着。

  等泡了十来分钟,打开锅盖,一股清香扑鼻而来,锅里的开水已经开始完全变成金黄色的茶汤,把锅里的茶叶捞了出来,留着茶汤冷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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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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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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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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