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再见双双>第十二章 小兵阿豪
  阿豪躺在草沟中的石头上,开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像一条濒死的鱼。他惨白的脸上,眼珠子间或一轮,如同诈尸。两条烂腿鲜血淋淋,起初是殷红的,后来渐渐发暗,现在结了痂,又紫又黑,硬邦邦地裹在腿上,一动就疼。

  杂草密密麻麻,小虫子在草丛中跳跃飞舞,有时冲到脸上来,奇痒无比,有时硬往鼻孔钻,一不小心还会吞进气管,吐不出也咽不下,必须狠命咳嗽,才能咳出来。

  这地方简直不是人呆的。可阿豪没办法,他给野猪拱了,还摔下断崖。

  那时候,阿豪没看见野猪,野猪也没看见阿豪。他们两个在羊肠山道上狭路相逢,阿豪吓一跳。

  野猪正撅着屁股在那里拱路边腐朽的木桩子。它壮得惊人,差不多有阿豪的半身高,浑身黑褐色的腱子肉,滚圆滚圆,黑中带黄的长毛反射着滑溜溜的光,高高的背脊上,又粗又长的鬃毛像烈马的长鬃迎风飘起,直愣愣地翘上天空,两只又弯又长的米黄色獠牙,像两把锋利的弯刀,从它的嘴里立起来。

  噼啪一声,尖牙戳烂了木桩,就像捅窗户纸那般轻松,呼啦一下,又轻巧地顶翻一大块石头,如同甩出一片秋叶。那黑不溜秋的长鼻子,挂着亮晶晶的液体,正一抽一抽地抖动。m.xiumb.com

  小时候,阿豪见过野猪。那只野猪跑到村里拱菜地,给村民们放狗抓住了。那只猪估计年纪也不大,不晓得往林子跑,竟往村里冲,硬是给狗儿们围到死角,被长棍子按住了。

  阿豪记得那野猪的四肢拼命挣扎,叫的惨烈,声音就像鼓风机,打到后面,叫起来像汽笛,再往后,就不出声了。每家每户都分到了野猪肉,野猪蹄给坐月子的吴妈,说是能催奶,野猪皮给了村口患佝偻病的二小子,能治发育不良,但也没见什么效果。猪心和猪肚都给了村长和打猪的勇士,因为《本草纲目》说,野猪肚有中止胃炎、健胃补虚的功效,野猪心则是安神补血的良药,想买都买不到!

  阿豪家分到一大块肉。那肉香,太香了,要把鼻子香掉下来。虽然有骚气,但鲜肉的香浓还是把屋子熏得腻呼呼的。常年没油水的弟弟妹妹们,都挂着口水,目光灼灼地盯着冒热气的锅炉。他们张大鼻孔,生怕漏掉一点香气。

  阿豪记得所有人都在笑,二弟尖声叫喊:“就着香都可以吃饭啦!”等猪肉端上餐桌,阿豪爹一把拦住迫不及待的弟弟妹妹们,让所有人端正坐好,一个个盘问今天的表现,表现好的,就由阿豪爹夹上一块肉,盖在米饭上,递过去。这一块肉,就画龙点睛般,将这一碗饭给点活了。圈在臂弯中,简直不愿松开。

  表现不好的,争先恐后赌咒发誓,保证今后将如何如何,在获得阿豪爹的准许后,如获至宝地捧起那碗野猪肉盖饭,简直要落泪。跟家猪比,野猪瘦肉多,特别鲜,厚厚的瘦肉间夹着一层薄薄的脂肪,肥而不腻,柴而不烂,嚼起来特别筋道,每一口溅出一股肉汁,简直要香出几个跟头。

  然而眼下可不是回忆美食的时候。眼前的野猪,可比那只美味的野猪大了一倍多,要是它直冲过来,不用一秒,就可以扎穿阿豪的胸膛,就像扎穿一团豆腐那般容易。

  阿豪两腿像豆腐那样软,他大气不敢出一口,屏住了呼吸,轻手轻脚地往后退。他不想让野猪发现自己。就在他屏气凝神往后退的时候,好死不死的,正好踩断一截枯枝,干脆的“噼啪”声,同时将野猪和阿豪吓一跳。阿豪看到野猪又大又尖的脑袋猛地朝向自己,两只黑豆似的小眼睛猛地一亮,鼻头停止抽动,发出低沉的哼唧声响。

  阿豪像是被浇了一盆凉水,盯着野猪,心说不妙,他的右手连忙往背后摸去,想拿自己的汉阳造步枪,可摸了半天也没摸到,才猛然想起它统一收在李大头那里了。

  “娘的,”阿豪暗骂一声,也不知在骂谁。

  不能往别处看,就盯它,死盯它,一定要威慑它,阿豪对自己心说,不要怕,不要抖,眼睛死死盯它,把胸膛听起来,肚子鼓起来,让自己显得比较大,千万不要把后背给它,不要摔倒,不要弯腰,不要示弱。

  阿豪喘息着,瞪大了眼。野猪弯下了前身,两只前猪蹄不住地刨土,鼻子像烟囱般喷出白气,背上的鬃毛像过了电一样立起。

  一人一猪,隔了五六米,相互对峙,两只警惕而惊慌的眼睛,紧紧纠缠在一起。野猪没有冲上来的意思。只要盯着它缓缓后退就好了,不惊扰它,它应该不会进攻。

  阿豪的心稍稍定了一点,他缓慢而僵硬地往后迈一步,停住,见野猪没太大反应,便迈开另一只脚,往后挪了一小步。

  “猪大爷,我只是路过……那小野猪也不是我打死的,冤有头债有主……你别找我……”阿豪轻声念叨。

  大野猪见阿豪退却,绷紧的身子也稍稍松弛一些。就在双方都感到事态走向积极一面的时候,之前被拱到一边的烂木头猝不及防地翻滚下来,木头上枯朽的枝叶劈头盖脸地拍在野猪的大脸盆上,野猪浑身一颤,尖嚎了一声,双眼顿时通红,又惊又急地撞开烂木头,撒开蹄子,就朝阿豪奔去。

  阿豪哪想到这一出,身上的血冻住了一半,他愣了一秒,野猪硕大的身躯就冲到了身前,浓烈的臭味和腥臊味率先糊在他脸上,飞扬的尘土像子弹般射得人生疼。阿豪吓得魂飞魄散,撒丫子就跑,他从未跑得那么快,那么慌,山路上的树枝草丛在视野中飞速后退,山风突然变得好大,龙吟虎啸般从他耳边略过,他的脚像是上了发条,频率快得惊人。他的眼前冒出一小团一小团的黑点,白光一闪一闪。他的意志支撑着身体,他的肌肉打足了气,每个细胞都在尖叫,在慌乱地往前奔逃。野猪在后面紧紧跟随,它愤怒的喊叫就像一把把刀子,插在阿豪的背上,那轰隆如雷的蹄子声,就像碾人的马车,要将阿豪碾压成渣。

  阿豪跑得飞快,野猪也快得惊人,而且山路野地对野猪来说,根本如履平地。阿豪脚步踉跄,山路上的植物盘根错节,他很快就被野猪追上,野猪用它的尖牙狠命往阿豪的腿上一拱,阿豪便失去了平衡,头朝下甩出去好几米,左腿当即被扎穿,鲜血像是喷泉一样奔涌出来,他的脑袋狠狠地砸到地上,疼痛像闪电般划过他的后脑,他的眼前只有一片白茫茫的光以及天旋地转般的眩晕感。野猪挑翻了阿豪,又后退几步,低下了头,猛地朝阿豪扑过来,阿豪本能地用尽全力伸手一挡,他的手按在了又粗糙又坚硬的猪脸上,没让尖牙刺穿自己的身体,但巨大的冲力还是将阿豪掀飞。

  他身后便是一个小断崖,长满了树和草丛,阿豪惊叫一声,便摔落下去,那一瞬间的失重,使得他的裆部一凉,小腹一阵酥麻,想要撒尿,甚至想要射精,但很快他便撞到了树干,疼得简直要把他肺里的空气挤压出来。然后他变换了一个姿势,继续滚落悬崖,无数草叶从他身上滑过,蜘蛛网拍在他脸上,细小的植物尖刺尽数扎在他裸露的皮肤上,阿豪仿佛滚落了一个世纪,才跌到最底下,他的血液撒了一路,哀嚎也响彻一路,等到扑倒在平地时,阿豪已经只有进气没有出气了。

  他的世界在旋转,即便闭上眼,还是在旋转,有时候顺时针旋转,有时候逆时针旋转,但都是不断往下旋转,似乎要沉入黑暗的深渊。疼痛从身上的每一处冒出来,尤其是左腿,就像烧红的烙铁扎进了肉里来回地搅动,他的鞋不知哪里去了,光秃秃的脚,被石头撬开了指甲盖,那疼痛就像牙签插在指甲缝,再往墙上狠狠踹去。

  阿豪躺在地上呻吟一会儿,眼泪无声地从眼眶中涌出,泪水拔凉拔凉的,和身上的冷汗一样冰。阿豪稍稍一动,就被扎在肉里的尖刺刺得直抽冷气,他闭着眼咬着牙,一点一点地慢慢拔刺,那些刺小得看不见,但扎起来却疼得很,阿豪用指甲尖一处处地夹,可不知道到底夹住了没有,只好再按一按,若是不疼了,大概就拔掉了,若是还疼得要死,说明没夹掉,甚至扎得更深了。要是进去肉里,进入血管,就会在身体里面游来游去,到处乱扎。想到这里,阿豪打了一个冷颤。

  阿豪不知夹了多久,也不知拔下多少,他的身体总是冷不丁地这里一疼那里一痛,就像全身的尖刺在和他打游击战,打地道战,打麻雀战,敌进我退,敌退我打,打得阿豪直想放声大哭。

  还有那可怜的血淋淋的脚,那么大一窟窿,阿豪用自己的外套裹住了伤口,破旧的外套染红了,浓浓的血腥味几乎让阿豪呕出来。

  过了一会儿,阿豪感觉腿没有那么痛了。他奇怪地打开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只见自己血肉模糊的腿上粘满了亮晶晶的山蚂蝗,那些蚂蝗紧紧盘在阿豪的腿上,身上长满又滑又亮的黑黄条纹,将近半尺长,身子鼓鼓的,肚子大的惊人,隐约透出些血红色。阿豪头皮发麻,整个人不住颤抖,疯了一般拍打自己的左脚,连疼也不管了,可山蚂蝗不屈不挠地将吸盘扣在阿豪腿上,死不松口,阿豪惊慌失措地拍打一阵,才猛然想起口袋里面还有些盐巴,慌忙掏出来,碾碎了盐块,使劲儿拍在蚂蝗身上,蚂蝗受了盐粒,便痛苦地扭动起来,身上的粘液越冒越多,啪嗒啪嗒,纷纷掉落到地上。阿豪腿上留下几个不住流血的小洞。

  阿豪看着山蚂蝗慢慢地脱水,惊魂未定,过了好一阵子,才觉得伤口被盐巴蛰得生疼,他倒抽一口凉气,也不敢把盐巴弄掉。万一有蚂蝗钻到体内了?就让这些盐巴也进去吧!

  阿豪缓了缓,眼泪也流干了,艰难地拖动身子,往干燥的地方挪去,干燥有利于伤口恢复,而且毒虫也少一些。他找到一块大石头,上面被烈日晒得发烫,但这烈日正好是绝顶的消毒剂,阿豪使出全力,把自己拖上大石头,躺在上面。暖暖的石头温暖了因为流血过多而体温下降的阿豪,他终于可以平稳地喘出一口大气。

  他仰望天空,看见蓝得透明的幕布,上面飘荡着一些或明或暗的云朵,大团大团的,平静飘过。风从草叶之间越过,惊得草叶发出沙沙的声音,摇晃不止,平日觉得这太阳又狠又毒,此刻它竟然这么可爱,这么温暖人心,阿豪这么一想,忽然心一酸,又挤出几滴泪。有些感动,又有些悲伤。他很奇怪自己为何会为这阳光而感动。

  也许,真要死在这儿了。阿豪望着天空,无助地想。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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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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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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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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