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个好天气,早晨在花园里照料花卉的时候,我看到虞小姐穿着一身运动的装束在晨跑,与她打了招呼。
虞小姐似乎并不像我以往所认为的那样咄咄逼人,大部分的时候,她其实还蛮好说话的,是个很和气的人。
与一贯认知不同的是,虞小姐很喜欢运动,跑步、跳操,这些都便罢了,她还喜欢在毯子上做古怪的动作,观之不雅,不知何意。
试探性地问及她为何每日跑步,得到回答却令人有些意外——外头都打成这样了,随时都要逃命,到时候车子开不动了还不是得撒丫子逃命,谁身体素质好谁活下来的几率就更大呢!
不仅如此,虞小姐又道最近久居在家,光吃不动,难免日渐肥胖,如今闲来无事索性多多锻炼,随后又说了些什么「没有对镜自拍」、「从不朋友圈打卡」之类难懂的话……莫非是直隶那边什么独特的风俗吗?
中午插花时,想起了泰戈尔的《奇梦》:「花儿结果,果实变为种子,林中繁衍的新树多彩多姿。水气凝成云,云团变甘霖,瀑布冲破重山的囚禁。夏季溶化的雪水飞降焚尸场,浇灭焚尸的冲天火光。」
想来在此处寄居的日子,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外界战火纷飞,这里虽尚未被战火吞噬,却又几乎与世界断绝了一切的联系,既是安全的,却又是风雨飘摇的,如同怒海中的孤岛一般。
我并不害怕。
假如能在孤独的灯塔里,与你一起听着海水拍打岸的声音。谁能保证,被追求者不会狂热地爱上追求者呢?比如,你就真的不爱我?①
……
四月二日,阴。
今日天气阴沉,虞小姐依然也晨跑,知道她有这个习惯后,我特意提早准备了早餐,问她要不要试试,本没有报什么希望的,但虞小姐竟然点了头。
看起来,她对以往的事情没有丝毫芥蒂,不过想来也是,她如今已经赢得了少泽所有目光的注视,她何苦要介意曾经的「手下败将」?
今日没有晨读的兴致,早早地回房看书,正好遇见谢先生与肖先生在说话,讨论的似乎是军事方面的内容,听不太懂,不知他们是何人?似乎是虞小姐的朋友。
学长也是虞小姐的朋友,她为何有这么多朋友?
……
四月三日,阴。
听说外面战事吃紧,早餐时我听到谢先生与学长在讨论,谢先生词锋犀利,只是对战事颇为悲观,听说他是上过前线的军官,难道真要输了吗?那上海陷落了之后,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不过,这样的煎熬是常态,从一开始的心乱如麻,度日如年到了如今,也只剩下了不悲不喜、听天由命了。
下午,炖了甜品,本着分享的原则,我给房子里的每个人都送了过去。最后的一份送到少泽的房间时,他正在对着一大堆厚厚的稿纸沉思,我瞄了一眼,似乎是电影的剧本。
记得曾经与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总是在忙电影公司的事,他不怎么爱诗歌,却似乎对荧幕上的故事情有独钟,可是那个时候自己并没有将他的爱好放在心上,只是一味地希望他与自己有共鸣,现在想来是何等的自私。
他当时最喜欢的电影叫什么?是一部外国片子,但我不记得名字了。
可惜学长对看电影这种赶时髦的事情并没有兴趣,不然问问他就好了。
……
四月四日,晴。
早晨帮舒姨打扫庭院,果然又见到了虞小姐,但今天不同的是,她没有如往常一样晨跑,而是和少泽一道打羽毛球。
天气晴暖,她穿着紧身的上衣,裙子短至膝盖以上,这种装束我只在画报上见人穿过,生活中并未见过真的有女子敢于如此大胆,想起与虞小姐的初见,心中不免唏嘘。
看来一个女子为了男子的青睐,是能做常人所做不到的事的。
虞小姐打球有些累了,邀请我替她上场,不知是故作大方,还是真心实意,不过我婉言谢绝了。
我是一个不喜欢争的人,我只是希望少泽在心中为我仍旧保留那么一个小角落,我会如同渴望阳光的种子般,等待发芽的那一天,若是等不到,我毫无怨言。
不过,我在他与虞小姐之间看不到任何爱情的火花,这让我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期待,我不敢将这份期待教任何人知道,唯恐旁人笑我自轻自贱,可只我一个人偷偷地期待着的时候,就没有关系了。
不过,虞小姐如今的确是个很「摩登」的人。如今,公馆里除了她之外皆是男子,她却丝毫没有未出阁闺秀的保守与守礼——不仅总是穿着睡裙在房子里游来荡去,甚至大晚上还和他们一块儿玩牌,玩到兴起了嬉笑怒骂,玩到疲惫了便裹着毯子倚进沙发里。
关于这一点我不敢苟同,妇女解放,指的是放脚放胸,能有读书识字、自由恋爱的权利,东方与西方文化不同,想来,虞小姐这般作为,也是矫枉过正了。女子的进步自然是体现在思想与知识上,在男女交往上若是不自珍自爱,反倒令人看不起。
不过,不仅是少泽,就连学长似乎都与她私交很好的样子,什么事都纵容着她。
现在是晚上十点,他们依然在客厅里打牌,灯火通明,喧嚣吵闹,却一切都与我无关。远处有炮火声传来,不知哪里又打了起来,更深露重,令人倍觉凄清。
在海上,灯塔并不是为一个人存在于黑暗之中,蝴蝶自由地飞舞,与作为标本,其实是同一种命运。但是飞舞的过程,又是由哪一方神主宰呢?②
……
四月五日,多云。
已经不想再在日记里提及虞小姐了,可是今天在厨房里罕见地碰见了她。
虞小姐说心血来潮想烤个小蛋糕,我与她闲聊了几句,提及上海滩最有名的女性杂志《玲珑》上有写过一期《真正的摩登女子》,女子打扮时髦并不算得真正摩登,一个女子要真正可以配称摩登,至少须有下列的条件:
第一,有相当学问,不一定要进过大学,但至少有中学程度,对于各种学科有相当的了解。
第二,在交际场中,能酬对,态度大方,而不讨人厌。琇書蛧
第三,稍懂一点舞蹈。
第四,能管理家政,如会管理仆人、自己会烹饪、能缝纫,不须假手他人。
这样的要求颇为严苛,全上海也没有多少女子能达到这样的要求,更别说放之四海而皆准了,不过若是虞小姐能听进去,也能在某些方面少走些弯路,以免过犹不及。
晚上,虞小姐依然与谢先生、肖先生、学长以及少泽一道玩牌,肖先生似乎输得最多,脸都青了,但赌注不是钱,而是由赢得最大的人去弹输家的脑门。
虞小姐对这个惩罚的环节似乎格外有兴致,每次都将肖先生的额头弹得发红,轮到她输了,其他几位却又对她轻轻放过,只是虚虚在她额前做做样子……写到这里的时候,楼下又是一阵骚动,不知是谁又输了。
心情烦闷,希望这样的日子能早些结束。
……
四月十日,小雨。
今天天气不好,从凌晨起就开始滴滴答答,隔了几日没有写日记,因为文思枯竭,也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内容,不过是流水账罢了。
报纸上,每日都是触目惊心的新闻,前线又是大溃败,数万人丧生炮火之下,令人不忍卒读,早晨时听学长聊起,似乎是转进协同不利,白白贻误战机,这样下去只会屡战屡败。
虞小姐似乎颇为知兵,说不过是「风林火山」罢了,这句话语出《孙子兵法》,我自然是知道的。
学长当时摇头,说如何当得起这四个字?结果,虞小姐却说道:「撤退转进其疾如风,迂回包抄其徐如林。劫掠钱财侵略如火,友军有难不动如山」……
写着写着,又都是虞小姐的事了,这日记不如叫「虞小姐的日常」好了。
……
四月十一日,中雨。
连续下了两天雨,晨读,我原最是喜欢鉴湖女侠的「应是留春留不住,夜深风露也寒凄」,如今读起她所写的「四面歌残终破楚,八年风味独思浙」,心中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大概是因为连日下着淅沥的雨,虞小姐开始大力推广一种新的游戏,甚至不惜将我也叫上,就是为了凑够六个人的人数。我答应了,因为日子实在太过无聊了。
这个游戏叫做《狼人杀》,由傅冬扮演「法官」的角色。
除了可以「杀人」这一点令人新奇又不安之外,规则并不难,但这个游戏似乎充斥着恶意。
没有扑克,没有数字,一切都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不仅需要缜密的思维、逻辑、推断找到自己的伙伴同盟,更需要强大的语言能力,辩论技巧,甚至是……表演。
这是哪里传过来的游戏不得而知,至少这栋宅子里没有人听说过,或许是虞小姐自己发明的也说不定。
游戏很古怪,我总是找不到诀窍,可能是因为不喜欢说谎的缘故,一撒谎,就很容易被看出来,那些似是而非的证词发言更是让人脑子一团乱麻,所以总是不明不白地就输掉了对局。
不过这个游戏似乎挺有趣的。
暂且写到这里,楼下叫我下去继续玩了,若得了空,我再来好好写一写那些「夜晚」发生的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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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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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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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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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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