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儿,军令如山,吾等一生享尽荣华富贵,即便死在此处也无怨无悔,你祖父在世时常遥望北方星辰,嘴里总念叨着先帝的知遇之恩,如今,是该我们为陛下尽忠职守的时候了。”
那血色的面容下,一股逆流的冲动与痛苦不断冲击着这位年轻将领的内心。
“叔父,吾赵氏男儿,绝无贪生怕死之辈!”
“不怕死是好事,但怕死也不一定是件坏事。天儿,为我赵氏主脉留下点血脉吧,别忘了,你还有个表妹在成都对你翘首以盼。切记,成都非久留之地,陛下如今心如死灰,大汉社稷只怕难以存全,绵竹旦日可破,快走!”
战争的硝烟瞬间充斥了整座雄关,远处依稀听到马蹄声咚咚的撼动着大地,赵天明只来得及回头看一眼那具具坚若磬石的身躯,以及那染满鲜血的战袍在风中猎猎作响。
灵儿,对不起,哥哥没能保护好你父亲,明明,答应过你呢。
此时,已经被成都守军接应下来的残余赵家军受命防守成都北门,一群稚气未脱的少年手握长枪,疲惫的站立在高耸的城墙上,不时还有些受了轻伤的老兵在子弟的搀扶下缓缓跪坐在城楼上,虽是五月,但凌晨的风依旧寒冷瑟瑟。
“天哥,你说朝廷到底怎么想的,我们好不容易逃出来,他们继续让我们当炮灰不说,竟然要投降?叔父他们的血海深仇怎么办,难不成要我们对杀戮长辈的敌人屈膝乞降?”
赵天明缄默不语,他知道如今朝廷的局面危如累卵,刘禅降魏并非是突然之事,虽说蜀汉政权得到蜀民的一致拥护,但在蜀地的世家大族中却很不得人心,昭烈先帝攻入西川时,携带了大量荆州派系的官员。
俗话说僧多肉少,这些本地豪族原本占有了全部利益,刘备忽地来搅和一下,他们就不得不分出一大块蛋糕来给荆州派分,短期看来倒是没什么影响,刘备也很识时务的与蜀地吴氏联姻,稳固了世族人心。
但日久天长,随着益州派与荆州派针尖对麦芒的激烈斗争,而蜀汉的利益体系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平衡,这种原本缓和的派系矛盾只会越来越加剧,从而逼得朝廷不得不对其进行压制。
而反观曹魏呢,自曹丕推出九品中正制,整个曹魏就变成了世族的天堂,曹氏得到世族的拥护和正统的名分后,就不得不对他们采取怀柔政策。
说句不好听的,曹魏的世族可谓是春风得意,只手遮天,而蜀汉的世族则天天遭到朝廷打压,连兼并土地都要做的鬼鬼祟祟,小心翼翼。
在这种鲜明的对比下,蜀汉的部分世族当然更加向往曹魏的那种生活了,从氏族利益的角度出发的话,绝大多数蜀汉豪族是支持刘禅投降曹魏的。
也正是因此,当绵竹失守,姜维大军还远在剑阁这种败局已定的情况下,投降派的声音才会疯狂叫嚣,而为首的更是当年劝刘璋降刘备的两朝元老谯周。
想到谯周,赵天明眼中不自觉的流露出敬畏之色,这不仅仅是因为谯周高居光禄大夫,仅次九卿,又为“总州之学士”,门生子弟无数,是益州派的中流砥柱,更是因为那身穿道袍的老者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撼动整个蜀汉大地!
也正是他作为赵氏三杰,自小听政于旁,才能大概洞悉这些背后的内幕。
“朝中之事不是我们武将可以过问的,自有那些大人物运筹帷幄,我们只需坚决执行命令,如此方能保赵氏平安。”
“可是天哥,若是邓艾前来,我们真的要竖起白旗,缴械投降吗?戚,当初祖父就是押错了宝,竟然选择这种昏庸之人追随。”
一旁长得壮如黄牛的胖汉子赵魁眯了眯自己的小眼睛,语气中满是义愤填膺。
“是啊,是啊,真是可恶。”
另一个浑身是肌肉的赵岭也是跟着附和,此刻刘禅降旨已下,各处怨声载道,一些敢战之士更是痛骂不绝,大呼黄皓专政,皇帝昏庸。
“你们住口!知道你们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放肆的话么!”
赵天明眉宇一挑,怒从心来,当头棒喝:“当年祖父的选择对错与否轮不到你们评论,若不是他老人家,我赵家怎会如此繁荣昌盛?你们又怎么会锦衣玉食的长大?莫非你们还想回到涿郡当个只会种田的小老百姓?哼,大言不惭!”
赵天明一顿臭骂把两个身高八尺的汉子骂的唯唯诺诺,素日里赵天明就是这群赵氏年轻人的领头,积威已久,又博览群书,见识非凡,自然让众人心服口服。
“你们,还是专心完成命令吧,作为战士,休要多想这些门道。”
“诺!”
赵天明在打发走俩略显笨拙的发小后,眼中的厉色缓缓散去,他的目光瞄向夜空中随风而动的大汉军旗,年久失修的城墙青砖在火光的照耀下斑驳离析。他双拳莫名的握紧,一丝迷茫之色从他面庞上闪过。
“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执行大汉的命令了”
灵儿,你还好吗?蜀汉将亡,为兄也无能为力。所能做的,只是在这纷杂的成都城里为你寻觅一条逃生之路!
他正沉默的凝望军旗,忽地,城门内传来剧烈的马蹄声。
“天明哥,城内出现异动!”
“说了多少次,唤吾赵将军!”
“是,赵将军!”
“城内何事?”
“有百十来的骑兵正在全速靠近城门。”
赵天明微微凝目,他略微思付,大手一挥,道:
“陛下有令,祭祖期间,任何人不得离开成都城,此刻还未到开门时辰,这队人马必有古怪,全体戒备!”
“诺!”
说到刘谌众人,他们在出发后片刻不留,直挺挺的跟在刘谌身后前进,但渐渐的这些死士发觉不对劲,那是因为北地王殿下一直在城里兜圈子,从城西走到城南,再从城南走到城西,最后终于到了城北大门,正在众人都暗中思考殿下这样做的含义时,刘谌忽地大叫。
“吁吁!”
“擦,你快停下,快停下啊,吁吁”
众人目瞪口呆。
刘谌此刻的内心有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作为末世的战神,自己要不就是御剑飞行,要不就是坐着时速千码的跑车在原野里狂飙,至于骑马这种事情,还真没试过。
所以到了这个以骑马为代步工具的时代,刘大少就显的有些尴尬了,虽说他本以为开车和骑马都是一码事,抱着试试的态度骑了这匹专属自己的焉耆马,结果果然是不出所料的失败,这匹焉耆马体格高大,而且是显有的白色马,与建昌马完全不同,在它发现刘谌不会骑马后,立马就撒开蹄子乱跑,怎么抽它它都不鸟你。
草,老子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英明神武的形象就被这畜生毁了!
可恶啊,刘谌心中气得直吐血,想起刚刚自己的一番豪言壮语,气势如虹,如今连匹马都骑不好,岂不是很不可靠?琇書網
刘谌正在犹自尴尬,思付着要不要一掌劈死这孽畜,身后钟伯驾着马赶来,只是一提缰绳,刚刚还老子天下第一的“龙驹”就乖乖停了下来。
“呃呃呵呵呵呵多谢钟伯。”
“老奴不敢,殿下不会连马术都忘了吧?”
“哦,嗯那个,怎么会忘了,就是有些模糊了,呵呵,多多练习就好,多多练习。”
刘谌恨不得立马运起灵力在地上钻个洞,然后自己钻进去。他英俊潇洒的脸庞微微有些不自然。
一旁的众多死士听罢都是恍然大悟,原来北地王殿下连马术都忘了不要笑!
“咳咳,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刘谌整顿思绪,平稳情绪,终是抬起头,目视成都北门的守军,在那里,早已严阵以待的赵天明等人亮起火把,在已接近五更的黎明与刘谌众人默默对峙。
“大哥,那领头不会骑马。”
“哈哈哈哈,不会骑马,还好意思当领头的,哈哈哈哈!”
未等刘谌说话,他便见到主将两旁的壮汉就笑岔了气,顿时怒发冲冠。
“呸!孤怎么会不会骑马?你们都住嘴!你们都是夜盲症患者吧,没看见孤坐在马上?”
话说回来,就一天时间,刘谌忽然觉得用孤这个词来称自己非常顺口,非常配的上他穿越者的身份。
倒是赵天明一直没有说话,他举起火把仔细照了照下方的人,眉头微皱,道:
“来者,可是北地王殿下?”
哟,看来北地王这名头很好使啊,不仅百姓爱戴,就连军方也是一认一个准。
当下刘谌就拔出腰间的令牌,老气横秋的说道:
“不错,正是本殿下,你这牙门将眼力还不错,还不快快放行?”
空气一下紧缩起来。在刘谌举起令牌后,城门上的众人就是良久的沉默。
什么情况?刘谌眼睛一眨,他在末世杀戮十年却不谙世事,特别是学生会政治上的事情,都全权由文华负责的。但即便如此他也嗅出了一丝不对劲的。
猛然,那赵天明似是缓舒一口气,他轻声回到:“北地王殿下,一年不见,您依旧如此雄姿英发,果然是少年英雄。”
“怎么,这位将军认识小王?”
“殿下倒是健忘啊,微臣赵天明。乃赵氏三杰之一。”(注:北地王的失忆只有北地王府嫡系人马知道,如赵灵儿,小颖,钟伯,以及这些将身家性命赌在北地王身上的死士。)
赵氏三杰?与赵灵儿有什么关系?刘谌眼底闪过一丝狐疑。
“殿下,赵天明为王妃娘娘表兄。”钟伯在一旁低声提醒道。
表兄么,这样啊。
“原来如此,请恕小王眼拙,黑夜漫漫,一时不能辨认出赵兄身份。”
“无妨。只是陛下下令全城戒严,祭祖期间任何人不得出城,殿下此番意欲何为?”
麻烦了,这便宜老爹动作倒是很快啊,刘谌暗啐一口,心中连道晦气,却依旧面不改色。
“父皇虽欲要全城戒严,但考虑到一些受降事宜要及时通告邓大帅,遂令小王出城接洽,此为北地王令牌。”
“殿下可有圣谕?”
刘谌一愣,他转头看了钟伯一眼,见老者摇头,神色突的变得烦躁起来,他在末世中金口玉言,说一不二,可谓神挡杀神,佛挡灭佛。如今为了出个小小的城楼竟然百般费了口舌。
“孤有父皇口谕!”
“殿下恕罪,值此特殊时期,口说无凭,请殿下出示圣旨。”
“你到底开不开门?”
刘谌语气变得低沉起来,他低头看着自己正在摩挲的双手,渐渐横下心来。此时此刻,离开成都已经是势在必行的事情,否则等到刘禅祭祖完毕,他便再无机会逃脱这是非之地,因此现在,他无论如何也不会选择退让!
“若是无圣旨,请恕赵某无法放行!”
赵天明面色一肃,他抬眼朝赵岭使了个眼色,那赵岭不愧是他的发小,立马点头会意,示意弓箭手偷偷搭弓戒备,原本分散在身后的赵家军也开始聚集起来。
众人又沉默,钟伯显然也察觉到不对,他默默低下头,对着刘谌耳语道:
“殿下,此子狡诈,已不可强闯,不如”
“呵呵”低下头的刘谌忽然发出阴阴测测的笑声,他缓缓从马背上站起来,然后抬起俊美的脸庞,用一种戏谑的目光注视着赵天明,嘴角轻轻上扬。
“孤和你讲道理,你不听,看来,只有让你们体验一下恐惧为何物才能知道天高地厚了?”
“殿下”赵天明缓缓低头,毫无畏惧的与刘谌的目光相撞,“最后再问一句,灵儿此刻是否在此处?”
刘谌沉默的看着他,空气凝固,气流静止,整片天空瞬间安静了下来。
“不在!”
“赵家军,拔剑!”
只是下一秒,所有人动若雷霆,枪剑弓刀如喷壶下注,齐齐拔出!
那一刻,众人只见城门下方光芒乍起,一道身影凌空飘飞,他脚下无尽的蓝色光辉如苒苒的火焰般散发着浓烈而强大的气息!
“我果然,只有杀光你们了么?”
那英姿飒爽的面庞上挂着一抹诡异而宁静的笑容,一股恐怖的杀戮气场已经席卷而至,顺着披散下来的黑发冲破了大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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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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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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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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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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