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长安酒肆>第 5 章 第5章
  从虞宁王府回来之后,连续数日都没有什么动静,秦止便也渐渐忘记了那位有着天人之姿的闲散王爷。

  每日忙忙碌碌,日子倒也过得飞快。

  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三月初三,便是长安城里颇为热闹的“上巳节”。

  每年这个时候,寻常人家的年轻男女,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在长安城最繁华的集市街头。

  或欢歌起舞,或汇聚江边吟诗饮宴。

  “暮春者,春服既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说的就是这“上巳节”潇洒肆意的纵情之景。【注释1】

  对寻常人家来说,是难得的“偷得浮生一日闲”。

  可对秦止来说,这样热闹隆重的节日,却是一年中最忙碌的时日之一。

  齐国物产富庶,而京都长安人皆爱酒。

  这样喜庆的日子,餐桌上总少不了各式各样的美酒佳酿。

  就为了长安人这点嗜好,秦止便琢磨出一种老少咸宜,又带酒味儿的糕点。

  先将熬好的米酒酿揉烂搅拌,摆上半日好散散酒气。再佐以金丝桂花、芙蓉香蜜作馅,酒香伴着花香,甜而不腻,入口甘醇无比。

  最为讲究的,却是这糕点外头入口即化的香软酥皮。

  上好的面粉混着纯熟酥油,需要反复擀压、不断层叠挤压个上千次,才能做出口感最佳的松软面皮。

  一口咬下,轻甜清爽,酥软可口,又带着一丝不甘与凡俗的淡淡酒香。秦止特意为这糕点取名“曲酒酥”,确与那文人雅士“杯随水流”的曲水流觞很是相得益彰。

  如此应时应景的美味,每每都还没到上已,就已经被城里的老饕们订了个精光。

  光是为了准备这一样,秦止就得整整忙活上好几日。还得准备好当季的新鲜食材,来应付那些到店里堂食的顾客们。

  上街游玩,对秦止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这一整天都得守在后厨里预备饭菜,从早到晚不得一点空闲。

  待到晚上酒肆关门打烊之时,外头集市也都散得七七八八了。一地皆是游人留下的狼藉残屑,也着实让人提不起什么兴趣。

  所以在长安定居也有三五载了,秦止竟是一次都没逛过这“上已灯会”。

  不过今年,却是有些不同。

  也不知从哪来了位奇怪的贵客。

  先是花重金包下了整间“止水斋”,说是在上已这天,不许再接待旁的散客。

  又特别指定了临江而望的雅间,也没什么具体要求,就说让掌柜的自己看情况,不用太过精贵,上几道时鲜的菜肴即可。

  只是那过来预定的管事,又话里有话地郑重嘱咐道——过来的贵客虽不挑食,但特别嗜酒。

  到时务必要呈上店里最好的佳酿,倘若那贵客觉得满意了,另有重金相赏。

  几个小菜而已,对秦止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

  所以真等到了过节那天,倒是比前几日还要悠闲了不少。

  “姑娘,今儿‘流水轩’要上的菜式都准备好了吗?”临到和客人约定的时间,酥云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虽然人家嘴上说着“菜不要紧、酒要紧”。

  但她真担心秦止这太过板直的“榆木脑袋”,真只做出几道寻常的家常小菜,这也太对不起那位出高价包场的大爷了。

  结果等到贵客的马车停到门口时,酥云这才恍然发觉,牵着马笼的那人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

  再仔细回想了一番,脑中突然一道灵光闪过——哎,这不就是前些日子接走掌柜,那虞宁王手下的黑脸侍卫吗!

  “你,你来做什么!”

  酥云对常九并无甚好感。

  现在见他一个跃身从车上跳下,愈发觉得这“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正忙着回头掀车帘的常九,压根儿就没察觉到酥云对他的虎视眈眈。

  为了今儿这一顿,常九可是筹谋了许久。

  特地挑了个那聂冷面当值的日子,为的就是给自家不成器的主子多创造几分机会。

  “爷,咱到了!”

  金丝帘幔遮着的车厢里,还点了一鼎浮云暖香。

  此时的萧沐晚正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抱着个小巧精致的紫金镂花暖炉,一脸悠然地闭目养神着。

  常九唤他,也恍若置身世外一般,压根就没有一点动静。

  明明已经是春暖花开的阳春三月,可这人腿上还盖着条雪白的貂绒毛毯。

  ——又是暖炉又是貂毛,生怕人家不知道你虚的慌嘛!

  看着萧沐晚这般做作,常九忍不住又是一阵眉心猛跳。

  ——他娘的,这货能不能别这么娘们兮兮的!

  一个身高八尺的大男人,楞是把自己搞得比个女人家还娇弱。就这副软不蔫蔫的德行,又有哪家姑娘能看得上他?!

  “主子!止水斋到了!”

  见萧沐晚对自己刚才那嗓子根本毫无反应,常九暴脾气一起,立马又提高了几个八度,直接凑到那人耳边大吼了一声。

  “常九!你要吓死本王嘛!”被人突然惊醒,萧沐晚一脸震惊,立马就气呼呼地捂着心口嗔怒道。

  这人本就长得十分妖孽,这般花容失色的惊恐姿态,倒别有一番西子捧心的娇柔之美。

  “不干嘛。”常九皮笑肉不笑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小的就是想提醒下,王爷您该下车了。”

  边说着,心里更是一阵嫌弃不已。

  ——管你美成西施还是赛过嫦娥,在老子眼里就是个矫揉造作的怂老爷们!

  这主仆俩在车帘内外的阵阵暗潮汹涌,站在止水斋门口的酥云自然瞧不真切。

  等到那萧沐晚在常九的搀扶下,风情万种地从马车上下来时,酥云这才看清了这位传说中命途多舛,活在长安城最风尖浪口的虞宁王。

  遥遥几步外,只见来人如瀑墨发高高束起,只一根白玉素钗轻挽与发髻之间。白衣如雪、衣摆翩翩,衬得那萧沐晚如出尘的谪仙一般飘然俗世之外。

  高挺的鼻,漆黑的眸。

  唇若赤焰、眉如远黛,脸上的每一寸轮廓都如精心打磨过的玉石一般,恰是应了古人那句“有匪君子,如切如蹉,如琢如磨。”【注释2】

  一时间,酥云竟有些神情恍惚——世上竟会有如此长相的男子?

  早就听说这虞宁王相貌出众,俊美非凡。

  但万万没想到点,竟是这般让人合不拢腿的变态美貌!

  “想必这位就是酥云姑娘了吧!先前就听常九提起过,久仰久仰!”

  刚靠近身边,一股淡淡冷香袭来,萧沐晚眉眼弯弯。刚见面,便是满面春风地朝酥云轻轻一揖。

  经营这酒肆生意,向来都是迎来送往,对旁人施礼作福的恭敬姿态。

  不被呼来喝去、挑刺责骂就已经算是客气,酥云哪受过贵人这般温柔的寒暄拜揖?这脑子一空,平日里的机灵劲儿全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还真是人美心又善!

  娘亲哎,这腿都被酥软了怎么办?

  “虞宁王,王爷……”

  结结巴巴了半天,酥云这才勉强回过神来:“您就是包下小店的那位贵客?”

  萧沐晚轻轻颔首:“正是在下。还要劳烦姑娘为本王带路了。”

  说话间,男人漂亮至极的桃花眼里尽是温润之色。酥云匆匆瞥了一眼,立马就涨红了一张俏脸。

  ——这满眼的含情脉脉啊!换谁能顶得住?

  这下连眼神都不敢直视,只能满脸娇羞地转过身去:“殿下请随小女去雅间稍作休憩,酒菜已经都准备妥当了。”

  站在萧沐晚身后的常九双手抱臂,只冷眼作壁上观。

  ——装,您就可劲儿地装吧!

  也不知这货今儿是抽了什么疯,居然还能说上几句正常人话。

  往日里若是碰到姑娘家家站在面前,这家伙从来都只有一句——长得还没本王好看,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千万别污了本王的眼!

  他倒是要看看,这货今儿到底是真转性了,还是偷偷憋着一肚子坏水。

  于是这心思各异的主仆二人,随着酥云一道上了二楼位置最好的临江雅阁。将两人安排妥当了之后,酥云便先行退出了房间。

  待到屋内再无外人,萧沐晚这才缓缓褪去眼中温度。

  这止水斋虽地处平民街区,但其间的装饰布置可谓既朴质实用又不失雅致。大俗大雅完美融洽,可见这店主人确有一颗蕙质兰心,绝非泛泛逐利之辈。

  怪不得姓叶的那小子,对这是赞不绝口。

  如今亲自得见,倒也并非言过其实。

  环望了四周,确定这酒肆还算对他胃口。

  过了第一道关后,萧沐晚便准备好好品品这店里大厨的手艺。

  即便是出门在外,这虞宁王也绝不会委屈自己半分。

  慢悠悠地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萧沐晚姿态慵懒地靠在了竹椅之上。拿起面前的一盏酒杯,看似不经意地把玩了起来。

  无甚装饰的白骨瓷杯,但胜在瓷质幼滑润泽,握在手中触感极佳。若是用来盛酒,想必更能激发出酒液最原始朴质的浓烈酒香。

  看来这家店的主人,对酒道还颇有研究。

  不像有些只爱附庸风雅的俗气之人,总爱拿些金银之物,又坠上各色珍贵珠宝来作酒盏,白白糟蹋了多少珍馐美酒。

  细细摩挲着这纯白杯壁,萧沐晚不禁就轻挑起唇角,露出一抹百媚众生的魅惑笑容——这止水斋,还真是有趣。

  候在一旁的常九不禁又生起一身恶寒。

  ——王爷一笑,生死难料。

  谁知道这厮又在琢磨着什么不着调的鬼心思,止不定又要使出什么见不得人的损招。

  要知道,这店可是他常九最心仪女主子的地盘。

  希望自己这缺心眼的主子别再惹是生非,要不然就活该他打上一辈子的光棍!

  就在屋里两人各自出神之时,雅间的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推了开来。

  只见酥云托着一方苏沉香木托盘,里面只放着简简单单的一碟,一壶。

  萧沐晚稍稍抬了抬头,只见那莹白的瓷碟上盛着些碧绿的野菜。脆生生的鲜亮颜色,让人看着就不禁食指大动。

  “这菜,叫什么名字?”

  萧沐晚挑了挑眉,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殿下,这头道菜名,叫做‘当世生’,还请殿下品尝。”

  酥云呈上菜式,又递上雕着花样的落梨木箸。

  萧沐晚一拿上手,立马就乐了起来。

  “你家店里的木箸倒是特别。旁人都讲究个风雅脱俗,就爱往这筷子上镂刻些梅兰竹菊,以示高洁志远。可到了你这里,怎么就在上面刻了个狗头。这又有什么不拘一格的特别寓意?”

  ——筷子上刻狗头?

  这下连常九也绷不住姿态,忙凑过身来看起了新鲜。

  酥云微微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贝齿:“殿下有所不知,这些木箸上的花样儿,都是我家掌柜亲手雕刻上去的。只有身份尊贵的客人,才能配上这等尊贵的待遇。”

  看两人依旧面带疑惑,酥云清了清嗓子,便开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了起来。

  “我们家掌柜的爱狗,特别喜欢又听话、又好看的小狗崽子。所以这稚犬面箸,可谓是掌柜的心头挚爱。殿下您看,你手中木箸上的那颗小狗头,它是不是既传神,又可爱呢?”

  听酥云这么一解释,萧沐晚又举起手中木箸仔细端详了一阵。

  “手艺着实不错,这只幼犬雕得是栩栩如生,一脸龇牙咧嘴的憨憨模样,还真有一番活灵活现的灵气韵味。”

  萧沐晚觉得新鲜,忍不住又继续赞道:“你家这位秦掌柜,果真是位妙人啊!”

  见两人成功被自己的鬼话唬住。

  酥云只是垂下眼来嫣然一笑,片刻便深藏所有功与名。

  要知道刚刚在厨房准备的时候,还是秦止特意扔了这一双给她,说这木箸与那虞宁王的气质最为相称。

  自家姑娘手巧,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亲自动手雕刻些小物件。

  但是这双狗头筷子,酥云倒还真是第一次见。

  也不知秦止何时这么有兴致,刻了个这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不过还好她脑袋机灵,总算是糊弄过去了。

  “殿下,还是先尝尝菜式吧!要是菜放凉了,口感就不佳了。”

  “酥云姑娘说得对。”萧沐晚恍若回神般笑了起来,从善如流地夹起一筷子鲜嫩野菜。xiumb.com

  菜很新鲜,带着一股淡淡的青草香气。

  入口爽脆,又略带一丝青涩。不难吃,滋味却十分特别。

  萧沐晚刚想开口,酥云就一脸恭敬地把斟满酒液的瓷杯递了过来。

  “掌柜的说了,待殿下品完这道菜后,再酌一口这‘苦尽甘’,这才能尝到这菜最完整的滋味。”

  “哦?”

  吃道菜还要分两步品?这说法倒是第一次听说,萧沐晚也不推脱,接过酒杯便直接一饮而尽。

  没承想,就在酒水入喉的那一刹那,原本萦绕口中的微涩之感,竟瞬时就变得甘甜清冽了起来。

  萧沐晚瞳孔微扩,赶忙用舌尖轻轻搅动起酒液。丝丝的轻甜,立马就变得越发浓烈了起来。

  苦中有甘,甜中带涩。

  整个人的味蕾像被炸开了一般,四肢百骸都被这般滋味刺激地微微发起颤来。

  看起来皆是普普通通、无甚稀奇的酒菜,可为何融合搭配在一起,竟会产生如此惊心动魄的震撼效果?

  ——好一个“当世生”,“苦尽甘”!

  生而为人便是苦。

  然人生在世,不过区区数十载已。

  或荣宠一生,或潦倒一世,不外乎“中规中矩”,“跌落神坛”亦或是“苦尽甘来”。

  舌尖的滋味还未完全散去,萧沐晚的心思却已经悠悠飘了好远。

  怎么看,都觉得这头盘隐隐有点给自己下判词的那味儿。

  萧沐晚不禁就越发好奇了起来——所以接下来的那几盘菜肴,又会带给他什么样出人意料的惊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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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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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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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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