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真主的意思要让这支明军战败。”哈伦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能这样说道。
“或许这真的是真主的意思,让我能够在家乡居住了七八年后再次带兵与明军交战。”萨尔哈自己也说道。
“哈伦,”感慨一会儿,萨尔哈又对他说道:“将这一路明军驱赶到这里,他们已经退无可退,即使想要坐船逃走也不可能;依照我对指挥这支明军的朱楩、沐昂等人的了解,他们也绝对不会向我军投降,所以从明日开始,就要和明军激烈交战了。”
“明军营地的四周没有任何山丘,虽然他们尽力建立起了营寨,还挖出土壤围在营地四周,但防御仍然不算坚实,我军的总兵力接近明军的两倍,而且明军一路急行军没有携带沉重的大炮,只有轻便的小炮,而我军则拥有从巴布纳城拆卸下来的大炮,攻坚能力还在明军之上,最多三天,这支明军的营寨就会被我军攻破。”
“可明军的将领也不可能全是傻瓜,他们就算不认为营寨三天就会被我军攻破,但也绝对不会认为能一直守下去。所以,他们应当是要固守待援,等待南面的援兵赶来。按照最坏的情形,在发现被我军三面包围后朱楩或者沐昂就派人求救,蓝珍或其他将领接到求救后马上带兵赶来救援,我军攻打营寨的第三日他们就会赶过来。”
“那时正是攻破营寨的最后一日,绝不能让明军的援兵干扰到破寨,所以必须有人带兵阻拦援兵。哈伦,我想让你阻拦援兵。”
‘原来如此,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与我说这么多,原来是想让我带兵阻拦援兵。’哈伦心想。萨尔哈刚开始对他说的时候他就很不解,可因觉得萨尔哈不会随意和他说话,才没有出言打断而是一直听下去,听到最后才知道萨尔哈的目的。
“萨尔哈将军,我冒昧地问一句:为什么选择我来阻拦援兵?”他问道。
“这与德里苏丹国、孟加拉国和巴赫曼尼苏丹国这三个国家之间的关系毫无干系。”萨尔哈说道:“对我来说,我这次答应赛义德的请求带兵,只是为了打败明军,我对于德里苏丹国并没有归属感,不会为了赛义德算计你们巴赫曼尼苏丹国与孟加拉国。我之所以选择你,一是因为你统辖的军队是战斗力最强的几支部队之一,二是因为你用兵很,很有魄力。”
“萨尔哈将军,您可以直接说我打仗比较鲁莽,我不介意的。我只是奇怪,您往常不是很不喜欢我们这种打仗鲁莽的人么,为什么会因为这个原因选择我阻拦援兵?”
“因为阻拦援兵是一种特殊情况,与平时指挥打仗不同。朱楩的身份是亲王,明国不能容许一位亲王被我军杀死或俘虏,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救援。许多将领平时打仗虽然好像很大胆,可面对明军疯狂的进攻,未必支撑的住;只有你,面对明军疯狂的进攻才有可能支撑下来,不被明军击溃。”
“明军的战斗力这么强大?”哈伦感觉不可思议的说道。他也不是没和明军打过仗,没感觉明军的战斗力有萨尔哈所说的那样强大。
“他们平时的战斗力没有这么强,但当将领下达了死命令的时候,他们会以你想象不到的疯狂打仗,比狂信徒还要疯狂。”萨尔哈一边说着,一边似乎想到了什么,脸上的表情有所变化。
“这。”哈伦不太相信萨尔哈的话,可萨尔哈从未说过假话,一时间,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
“你或许还在怀疑我的话,但等你见到明军的疯狂进攻时就知道了。我多解释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你只要告诉我,是否接受这个任务?”萨尔哈看出哈伦半信半疑,不过他也不在意,不论是谁在亲眼见到之前听到这番话都不会完全相信的。
“好,我接受这个任务。”哈伦说道。他要亲眼瞧一瞧明军的疯狂进攻是否真的如同萨尔哈所说那么恐怖。
“太好了。你接受了。”萨尔哈松了口气,说道。虽然他是联军的总指挥,但既然军队来自三个国家,他安排任务将领未必会听从,尤其是阻拦明军援兵这么危险的任务。他必须与哈伦商量,如果哈伦不愿意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所以当听到哈伦答应后他长出了一口气。
他们又说了几句话,哈伦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萨尔哈将军,为了围歼这支明军,您抽调了十二万大军,原本驻守恒河南岸的军队被抽调一空,完全放弃了那一大片土地;驻扎在达卡城附近的军队也被抽调了一半,现在纳拉扬甘杰城内的驻兵只有两万人,达卡城的驻兵更是只有一万四千人。可以说,除了恒河北岸、布拉马普特拉河西岸这一带以外,其他地方都十分空虚,根本不足以挡住明军的进攻。等我军全歼了这支明军,返回其他战场的时候,整个恒河南岸,包括达卡城在内的布拉马普特拉河东岸有可能已经完全被明军占领,我军几乎会失去整个孟加拉。在我看来,以整个孟加拉为代价换取全歼六万明军,未必真的合算。”
这不仅是哈伦最后一个问题,也是他最疑惑的问题。本来他们的总兵力就比明军要少,防守明军的进攻有些吃力,萨尔哈还抽调十二万大军围歼明军一部,使得除恒河北岸、布拉马普特拉河西岸以外的地方他们留下的人马只有大约十万人,明军完全可以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先后夺取整个孟加拉。哈伦觉得这样的交换并不合算。
“哈伦,你说德里苏丹国与巴赫曼尼苏丹国派兵救援孟加拉国的原因是什么?”萨尔哈没有马上回答哈伦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因为明军似乎想要占领整个印度,为了防止明军夺取孟加拉后以这里为跳板攻打德里苏丹国与巴赫曼尼苏丹国,所以派兵救援孟加拉国。”哈伦回答。赛义德早就将这个目的告诉了所有将领,而且列出了证据。
“所以,咱们的救援孟加拉国的目的是防止本国被明军侵略,是不是?”
“您说的不错。”Χiυmъ.cοΜ
“既然如此,在我看来,以整个孟加拉被明军占领为代价换取全歼六万明军,是合算的。想要让明军放弃占领整个印度,与明军在孟加拉拉锯的时间再长也是没有多大用处的,明军不会因为印度人的死伤而放弃,哪怕孟加拉的印度人都死光了,明军也不会放弃。只有让他们的损失足够大,超过明军,或者明国皇帝能够承受的底线,才能实现。所以我宁愿让大半个孟加拉被明军占领,也要全歼这六万人!”
“或许僵持足够长的时间,明军意识到不可能夺取孟加拉后,他们也会退兵。”哈伦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不会的。印度太富庶了。即使没有占领整个孟加拉,即使他们并没有过分压榨婆罗门教徒,但明军得到的财物已经很多了,足够填补他们出兵的军费。这样富庶的地方,除非让他们损兵极大才会撤兵,不然明军绝不会撤走。”萨尔哈道。
“我明白了,多谢将军替我解开疑惑。”哈伦躬身致谢,之后转身离开了这里。
“但其实除了我告诉你的,还有一个我为什么非要围歼这六万明军的理由。”可这时萨尔哈却忽然低声自言自语起来。“为了给大汗,和当年战死在哈密,战死在阿拉山口的将领与士兵们报仇。我说了,我这次答应赛义德的请求带兵,只是为了打败明军。只要能够杀死更多的明军士兵,其他什么我都不在意。甚至你们这些印度的天方教徒都死光了,我还会更加高兴。当初你们不听从大汗的命令,执意要与大汗作对,死了活该。你们这些印度的天方教徒和明国人同归于尽,才是最好的事情。”
低声说完这番话,他又转过头看了一眼北面的明军营寨,也走下山丘。
……
……
从第二日一早开始,德里苏丹国、巴赫曼尼苏丹国与孟加拉国三国联军猛攻明军营地。萨尔哈下令将所有带来的火炮,不论大炮小炮在阵前摆开,轰击明军营寨;士兵们也在将领的指挥下向营寨冲锋。萨尔哈甚至调动了原本驻扎在巴布纳城附近码头上的水师,让战船在阿德赖河上巡游,用战船上的火炮轰击营寨,阻断明军逃跑的归路。
面对四面合围,根本无法逃走的情形,明军将士的战意也都被激发起来,同联军血战。明军的火炮射程不如敌人,干脆不管敌军的火炮,只是用来轰击攻打营寨的敌兵,明军甚至将火炮推到营寨旁,用散弹轰击。印度人尚未研究出散弹,对此没有防备,几乎就在一刹那间,正在拆毁据马、围栏的士兵被无数石头子打中,惨叫着倒在地上。
见到明军的炮弹这样厉害,后面的士兵顿时畏缩不前,不愿再向前冲锋。萨尔哈一面从附近的村落强征婆罗门教徒作为炮灰,一面下了死命令:若是再有畏缩不前的,一律处死。他甚至从三国的军队中各抽调一些士兵组成督战队,就在冲锋的士兵身后,一旦有人后退不论婆罗门教徒还是天方教徒全部当场杀死。
同时,萨尔哈还当着十多万将士的面公开说道:“待歼灭了明军后,除了明军的武器要上交外,你们从营寨中拿到的所有东西都是你们自己的,不会被将领收走。不仅是东西,如果有明军将士投降,这些人也会成为你们自己的奴隶,将领不会索要!信奉真主的士兵们,你们勇敢的向前冲锋,去得到自己的战利品吧!”
“主至大!”听到萨尔哈的这番话,无数人兴奋地高声呐喊起来。
‘萨尔哈的这番话确实激励起了士兵们的斗志,可也坚定了明军死战之心。’大多数人都很兴奋,但哈伦却想着:‘本来若是营寨被攻破,明军士兵在已经战败的情形下还有可能投降,但听到他的这番话之后,明军士兵知道自己即使投降也会成为奴隶,甚至投降也会被杀死,就绝不会投降了。’
但不管萨尔哈的话有多大的反作用,至少士兵们的士气被鼓舞起来,即使明军将火炮抵近营寨再次发射散弹打死打伤了许多敌军士兵,可后面的士兵仿佛不怕疼也不怕死一般前赴后继的向前冲锋。
明军的散弹很快消耗一空,只得改用实心弹轰击。可实心弹对敌兵的杀伤就远远比不上散弹了,虽然许多敌兵被炮弹打中砸得四分五裂,可放在汹涌向前冲锋的人潮中,死的这些人根本算不上什么。很快联军推倒了据马,拆毁了围在营寨外面的围挡,打到营寨外。
战斗进入更加惨烈的阶段。无数天方教徒与被他们驱赶的婆罗门教徒冲到明军的营寨旁,或者攀爬营寨或者用刀劈砍。明军一面与敌兵搏杀,一面发射箭矢伤敌。营寨内外的尸首堆积如山,若不是每天夜晚都要清理尸首,几乎就要与营寨平齐;鲜血流了满地,将土地都染成了暗红色。
若一直如此也就罢了,可从第二日下午开始,明军的箭矢消耗完毕,战斗也进入了最危险的情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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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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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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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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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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