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的斗殴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开始了。
绿营今天是要将往日的所受到的欺压,愤怒在今晚发泄出来。
军中讲究法不责众,今晚天黑,挑事的也不知道是那个胆大包天的狂徒,但是他们知道,没人看见那家伙是谁。
那这就好办了。
既然不知道是谁,就不用担心坑了自己人,那还趁着这个机会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很快,上千人的斗殴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大,最后不知道怎么的,其他几旗的人竟然也被牵连了进来。
一场空前绝后的数万人的斗殴产生了。
当消息传到还在大同镇豪宅中酣睡的将官们的时候,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他们来到大营外的时候,看着火爆的战斗场面,顿时什么心思都没有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己方都已经大红了眼睛。
开始还是汉人和旗人之间的战斗,但是旗人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于是,汉人和旗人,旗人和旗人,汉人和汉人之间的大混战让人眼花缭乱。
这个时候,想要阻止,这些都统总兵们已经一筹莫展了。
这种混战,别说是他们,就是皇帝老子来了,只要敢进去,就一准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拉下马,营啸阻止不了,估计还要吃上一顿胖揍。
纳兰明珠一头冷汗,使用奸细挑拨一小部分人的斗殴,打击一下鳌拜的威望,鳌拜并不会拿他们怎么样,但是这种大规模的营啸斗殴,即使鳌拜宽宏大量,也会一查到底。
纳兰明珠丝毫不觉得,这些人能够经得住鳌拜的盘查。
因为这些奸细实在太多了。
愤怒是人最原始的情感和欲望。
远古的人类,用愤怒使得自己力量飙升,和荒野之中的蛮兽输死拼杀,赢取生存空间。
而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这种能力被完美的传承了下来。
但是,愤怒是会使人失去理智的。
当第一个抄起兵器的人砍死第一个倒霉鬼的时候,洒出的热血成了最可怕的催化剂。
斗殴,在那些浑身颤抖的总兵们的眼中,升级为了械斗。
惨叫和火光让他们恨不得立刻自刎当场。
“哄……”一连串的爆炸声突然响起,火光冲天,绿营总兵顿时就瘫坐在了地上,那个方向是绿营存放火药的地方。
吴乃华吞了口唾沫,虽然在后世的电影,电视中看过了太多的战争画面,但是吴乃华知道,那些不过是导演为了好看,进行的艺术加工过的。
但是现在,如果不是从头到尾,将事情发生的经过看在眼中,即使是吴乃华都恐怕以为,现在并不是什么营啸,而是哪路神兵夜袭清军大营。
史书上,兵书上,对于营啸的事情,记载了太多,对于营啸的可怕,中国历史忌惮了整整数千年。
今天,终于让吴乃华看到了他可怕的一面。
“老,老弟,咱们快跑吧!”纳兰明珠抖抖索索的说道。
吴乃华苦笑一声,说道:“别想了,不跑鳌拜一时半刻还查不到我俩,要是现在跑,鳌拜保证立刻派人来追我们,即使不是我们做的,也变成咱们做的了。”
纳兰明珠尴尬的点了点头,不是纳兰明珠蠢,而是实在是被吓到了,乱了方寸。
毕竟,纳兰明珠即使在历史上名气如何的大,现在的他,还是一个没有出茅庐的雏。
“谁要是能够制止这场营啸就好了!”纳兰明珠自言自语的说道。
吴乃华淡淡的摇了摇头,说道:“神仙也难啊!”
话音刚落,一阵如同疾风骤雨的马蹄声突然从大同镇中响起。
由远及近,声若雷雨。
吴乃华和纳兰明珠甚至没来得及掉过头看向城内,那马蹄声就已经从城内到了城外。
只见一批批矫健的战马从城门中飞奔而出,接连不断,当所有的骑士从城门中奔出以后,吴乃华和纳兰明珠粗看下去,少说也有三百多人。
只见这些骑士成锋矢阵,如同一只利箭一般直冲城外大营。
吴乃华不是太了解古代军事,不甚了解。
但是纳兰明珠可不同,他从小就苦学军阵兵书,对于这种阵型他可是极为了解的。
这是骑兵常见的冲锋阵型。
吴乃华只见这骑兵箭矢如同一道淡黄色的闪电,就冲进了大营之中。
所过之处,速度丝毫不减半分。
巨大的动能带起的冲击力,立刻就撞飞了无数人。
战马毫不留情的踩踏在这些清兵的身体上。
战马之上的骑兵,仿佛根本就没有把这些清兵当做同僚。
手中的长刀仿佛镰刀一般,不停的挥舞着。
收割起一个又一个人形稻草。
隐约之中,吴乃华还能从接连不断的惨叫声听到一些咆哮。
“鳌中堂有令,跪地者不杀,反抗者杀无赦!”
虽然这般说,但是那些骑兵却丝毫没有留手的打算。
许多清兵即使跪在了地上,但是他们发现,自己倒霉的跪在了战马奔驰的前方。
甚至连逃跑都来不及,就陷入了马蹄之下。
当骑兵过去,只留下一滩滩看不清的碎肉和断骨。
骑兵毫不分散,不停的在各个大营周围冲锋,切割。
战斗持续了短短不到两刻钟的时间。
喧闹的大营终于安静了下来。
数万清兵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
这时,鳌拜终于出现。
只见他一身常服,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之上,慢悠悠的来到大营前,冷冷的望着眼前的尸横遍野的大营。
冷笑一声,鳌拜望向了跪在一旁的总兵们。
“给你们一夜的时间,明日天亮,给我一个理由。”
说完,鳌拜不等他们回话,就径直返回。
之前的数百骑兵此时已经护卫在鳌拜周围,呈拱卫之势向着大同镇走去。
在进入城门前,吴乃华和纳兰明珠恍然感觉,似乎鳌拜若有若无的看了他们一眼。
即使天色黑暗,并不真切,却也让纳兰明珠和吴乃华感觉呼吸都仿佛停止了。
一股强大的压迫感,和窒息感让两个人一瞬间就大汗淋漓。
待鳌拜进入城门,消失在两人的视线之中许久,纳兰明珠才喘着粗气的说道:“我今日终于明白,鳌拜为何能被称为巴图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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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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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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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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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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