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剑锋利无比,这些硬木制成的戈柄,如何经得住?
一声脆响,戈柄折断,戈头掉落。
黑甲军官吃了一惊,双腿一夹马肚,向前奔跑,同时把手里剩下的半截戈柄,当作短棒来使,劈头向罗子骞头顶砸下。
罗子骞反应奇快,一剑削断长戈杆柄,早就想好了下一步计划,当即飞身一跃,宝剑回扫,剑尖下滑,剑势划了个优美连贯的圆弧,没有丝毫的阻滞,一气呵成。
剑尖从军官的腿上划过。
“唰,”
一片鲜血飞溅。
军官身上穿着的甲衣,连同腿部的皮肉,同时被七星剑剖开。
那军官大叫一声,身子闪了一闪。
这时候,独孤丘从另一侧攻到了。
独孤丘手里挥舞着一把大刀,左杀右砍,勇不可当,连着杀退十余名兵将,冲到黑甲军官旁边,与罗子骞展开两面夹攻。
罗子骞一剑削断军官的戈,二剑砍伤军官的腿,让旁边正在交战的众人,无不惊恐,有人高声叫道:“剑侠,剑侠,”
独孤丘如何肯放过这样的机会,他将大刀一晃,直朝军官的身上劈去。
那军官此时失了长戈,腿又受伤,没有还手之力,催马疾走,同时身子使了个“蹬里藏身”,伏在马鞍上躲避刀锋。
独孤丘的武功,也是一等一,这一招“劈首刀”只是虚招,刀锋一晃,身子前跃,以刀作矛,直刺过去。
长刀当作矛来使,也算奇招,独孤丘身高力大,一刀便把军官给挑了起来。
“啊——”一声惨叫。
独孤丘大喝一声,手里的长刀抡起,把那军官硬生生从马上挑落,以刀尖戳进腰腹,在空中抡了半圈,甩在地下。
这一下,勇猛无伦。
这一下,震惊四周。
义兵们,个个精神大振,高呼道:“斩了敌酋了,斩了敌酋了——”
寺外的混战,登时形势反转。
群龙无首,便无主心骨,士兵们失去了首领,纷纷撤刀后退。
义兵们则是群情振奋,高呼冲杀。
单芒从旁边一步窜上来,飞身跨上那军官的黑马,哈哈大笑,举起大刀,左冲右突,肆意砍杀。
罗子骞倒是从心里佩服这些唐朝兵将。
看着单芒跃马杀敌,威风凛凛,直如天神一般。
再看独孤丘勇冠三军,刀挑敌将,一把大刀杀得天昏地暗,血染征袍,敌尸累累。
一股豪情,从心里油然而生。
既来大唐,当作英豪。
他挥起七星剑,冲入敌群,凭着自己的格斗功夫,左冲右突,大抡大砍,也是杀了个一溜胡同。
敌兵,渐渐撑不住了。
四散奔逃。
白枫寺周围,喊杀阵阵,尸横遍地,狼奔豕突……
……
战斗,结束了。
敌兵被杀散,逃之一空。
地上,留下横七竖八的尸体。
一群兵将,纷纷举起手里的武器,欢呼雀跃,庆祝胜利。
每个人的身上,都溅着鲜血,每个人的兵器上,都染着鲜血。
几名义兵的首领,连同独孤丘、海大豹、单芒等人,都来齐声称赞罗子骞。
“罗郎,好武艺,无愧剑侠之誉。”
“罗郎,你一剑取敌,真是英雄无敌。”
罗子骞倒是纳闷儿了,“别别,各位,那敌人军官是独孤郎杀死的,你们弄错了。”
“呵呵,没弄错,”独孤丘笑道:“大家都是征战行家,哪里会看错?若不是你一剑伤敌,我哪里能够挑个便宜,把他挑落马下?”
原来是这样。
想一想,也是这个道理,战场上,能够突然接敌,一两招内,削敌兵器,取敌要害,绝非易事。而罗子骞凭着自己的机灵迅捷,反应如电,让敌酋防不胜防,自身武艺还未使出,已经失戈受伤,难怪众人大赞特赞了。
罗子骞心道:“惭愧,我论真实弓马功夫,比独孤丘等人,差得甚远,只不过靠灵活敏捷与格斗术,占了便宜,类似投机取巧,以后,我要认真练武,力争成为真正的剑侠。”xǐυmь.℃òm
……
此时,天光大亮,一轮朝阳,明晃晃地照耀大地,众人收拾了战场,商议下一步行动。
单芒说:“咱们直接杀入城去。”
独孤丘说:“不妥,李深在城里,必有防备,咱们兵马不足,入城等于自投罗网,不如我和罗郎等人,先行潜入,找到颜刺史,寻机刺杀李深,在城里放火为号,你们再攻入城,必能一举成功。”
“此计甚妙,又要仰仗罗兄弟剑侠之艺了。”
计议已定,罗子骞和海大豹、独孤丘、李云一起,继续化装成客商模样,先行入城。
单芒率义兵屯于城外,等待城内消息。
……
罗子骞问海大豹:“颜刺史藏身在哪里?”
海大豹说:“颜刺史右腿受伤,不能行走,暂且隐藏在海记染布坊内,我派了两个兵丁,暗中保护刺史。”
“好,咱们快去。”
染布坊?罗子骞从来就没听说过这类作坊。
古代人织布染布,全凭手工,费时费力。罗子骞心想:“老子腾出空来,好好当个科学家,指导指导你们科学知识……对了,我何不发明两件新式武器?”
想到这里,他脑洞大开,心说我要是有一把枪,不就真的天下无敌了么?
不行,不行,枪,肯定是造不出来的。
火药呢?
火药不是唐朝的“药王”孙思邈发明的么?怎么没看见他们用火药?
他问独孤丘:“老兄,打仗的时候,有人用过火药,或者炸药么?”
“什么是炸药?”
糟糕,他都没听说过。
“就是……嗯……一点就着,冒出浓烟烈火……”罗子骞努力形容火药的模样。
独孤丘奇怪地看着他,摇了摇头,“没有,了因大师他们这样的炼丹家,有时候炼出来的丹砂,就能着火,你说的是这些东西么?”
“对对,就是这个,了因大师就会炼丹么,太好了。”
罗子骞高兴起来。
没错,古代的火药,就是炼丹家发明的,他们在炼制“仙丹”的过程中,配错了比例,结果误打误撞,发明了可以燃烧,可以爆炸的丹砂。
这就是火药的起源。
我要指导了因和尚,尽快搞出火药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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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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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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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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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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