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兵只有少数弓箭,根本挡不住他们的冲击。
罗子骞其实根本就没经历过战争。
现代战争,他只在电影电视里看见过。
而如今身处古代冷兵器战争中,他发觉那种震撼力甚至超过现代战争。
刀与矛,枪与箭,没有子弹炮弹威力大,但是更需要战士的英勇与胆略,参战士兵的豪气与勇武,决定了胜负因素的一大半。
这才叫战争。
打的是人,而不是武器。
怒吼一声,刀枪相向,用鲜血与勇力直接把敌人杀死,这样的战场,让人热血沸腾,豪情勃发。
现在,自己正站在这样的古战场上,要带领士兵冲锋了。
他忽然感觉到,一种带队冲杀的快感,正在周身蔓延。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赞美的不只是豪侠之勇,而是男人本身与生俱来的热血与征服之欲。
“跟我来,杀出去——”
罗子骞振臂高呼。
二十几个“标枪队”,哇哇一阵吼叫,跟在罗子骞的身后,冲出寺外。
“嗖——”罗子骞投出了自己的长矛。
“嗖嗖嗖——”十几只长矛、柴棍,一起投掷出去。
这时候,敌兵已经快冲到寺门前了,他们的弓箭手,基本上失去了作用。
冲上来的,都是手持长刀的步兵。
他们手里的长柄大砍刀,柄长三尺,刃长三尺,双手抡起,砍杀起来势不可当,几十人排成一列,几十把大刀一起砍下,任你武功再高,也难以抵挡。
但是,罗子骞等人投出去的标枪,却正是“刀阵”的克星,标枪带着风声,在二十余米的距离内,几乎是“百发百中”,比起羽箭来,威力大得多。
“啊——”
一阵惨叫声,被标枪刺中的士兵,当即翻身栽倒,敌兵的阵势一乱。
“嗖嗖嗖——”罗子骞等人的第二批标枪,又投出了。
长矛撞地长刀上,撞在甲叶上,刺进人身上,发出“叮当”“噗嗤”的乱响,正在冲锋的队伍,被这一阵飞矛,打乱了阵脚。
一个个正在冲锋的士兵,被飞矛刺穿胸膛,鲜血狂涌。
独孤丘和单芒,怎么会放过这个机会?
“杀——”
一阵喊杀声,义兵队伍举着刀枪,从寺里又冲杀出来。
这一回,没有箭雨阻挡,双方的士兵,很快缠斗在一起。
一片乱砍乱杀。
大队人马的对杀,是一种震撼人心的场面。
刀枪如林,横砍竖劈,血肉横飞……较量武技,更是较量勇气与胆气,当鲜血迸到身上,尸横脚下,那种真真切切的“你死我活”的感觉,更让厮杀的双方,两眼血红。
几百人高呼酣斗。
罗子骞扔掉标枪,和士兵们一起,杀入阵团。
七星剑左突右刺。
他发现,这样的大规模“群杀”,几乎用不着什么武功招式。
每个人都凭着力气与勇气,较量体力的高低,身法的敏捷,刀枪相撞声,甲胄磕碰声,受伤惨叫声……混杂在一声,形成一片惊心动魄的喧嚣。
罗子骞还发现,单芒手下这些“义兵”之勇,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
说白了,“义兵”只是一些临时招募的乡勇百姓,并非正式军队。
但是,这些百姓在战斗中所表现出来的战斗意志,却是异常强悍。
他们举着刀枪、钉耙,甚至铁锹,个个奋勇冲杀,没有一人退后。
几乎人人都是“敢死队”。
这……
他忽然想起来了……
历史上曾经学到过,唐朝的军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战斗力最强的。
其实,一直到后世各个朝代,能超过唐军战斗力的,基本上没有。
蒙古骑兵曾经横行天下,其中一半靠的是马力。
唐朝军队,曾经打败周边各族势力,没有敌手,因而一再开疆拓土,称雄世界。
但是,若论起兵力来,常常让人惊讶,那便是唐朝举国兵力只有50余万人。
这么点兵,便能横行无敌,只说明一个道理:战斗力强悍。ωωω.χΙυΜЬ.Cǒm
宋朝兵力160万,明朝军队200多万,可是都败于外族侵略之下。
唐朝军队,为什么这么强悍?
……
看着眼前这场拼杀,罗子骞明白了。
军队的强悍,源自于民众的强悍,唐朝是一个开放、包容的社会,全民习惯于博采众长,崇文尚武,因此,在漫漫历史长河里,唐朝,那是一个发展的巅峰。
以诗歌为代表的文治。
以拓土为代表的武功。
每个普通民众,都以文为雅,以武为荣,就连李白这样的大文豪,不也是文武双全么……
……
“罗子骞,”
独孤丘一声大喝。
罗子骞一脚踢翻眼前一个士兵,扭头望去,只见独孤丘手里举着一把大刀,刀身刀柄,满是鲜血,就连他的脸上,也溅得斑斑点点,满是血迹。
“跟我去斩敌首。”
独孤丘高声喊道。
罗子骞猛然醒悟。
此时两军酣斗,义兵人少,难以取胜,只有迅速“擒贼先擒王”,斩敌首脑,才能扭转战局。
“来了。”
罗子骞七星剑挥劈,逼退两个敌兵,三窜两跳,跟着独孤丘,向旁边一个骑马的军官冲过去。
那军官身材高大,头戴黑色铁盔,身穿黑色铁甲,骑一匹黑马,手里抡着一把长戈,十分勇武,马蹄到处,长戈挥舞,当者披靡。
罗子骞纵身而上。
他将七星剑抡开,一剑削断一杆拦阻自己的长矛,身子象旋风似地一转,挥剑直刺。
长期的体育训练,让罗子骞对于身体肌肉、骨骼力量的运用,得心应手,他的纵跳功夫超众,无论跳高还是跳远,成绩都达到优秀。
到了战场上,这些超众的身体素质和运用能力,便化成了战斗力。
纵跳如风,闪展如电。
整个人就如同一只勇猛的豹子,冲向骑黑马、穿黑甲的军官。
七星剑象一道流星,直刺而去。
那个军官大吃一惊。
这是什么人?身如电,勇如虎,眼花缭乱之间,已经窜到身边,刺出了宝剑。
军官也非善茬,挺戈迎战,黑色的长戈在他手中,使得精熟而灵活,一戈挥出,朝着罗子骞头顶削来。
“当——”
一声清脆的声响。
黑色的长戈,杆柄被七星剑一下削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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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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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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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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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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