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涓想他还没有强大到能逃出去不让蒙人抓到,他不想死,所以如今的他是不会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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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无论朝暮,但有闲暇,不曾荒废。
秦涓认真的抓住跟着阿奕噶学习的分秒时机,他如饥似渴,只恨自己不能长得更快一点,他渴望学更多的东西。
阿奕噶原本的初衷只是逗逗小猫小狗,到现在他开始认真的教秦涓练武,阿奕噶自己都想不通他为何会和一个小俘虏走的这么近。但他清楚他乐意和这样的孩子相处,因为秦涓也能激发他的勤勉之心。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没有意识到他已经习惯到和秦涓建立了某种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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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正月,冷风席卷了这块古老的大陆,当秦涓领到了他进入吉哈布营来的第一件像样的衣裳的这一天,他八岁了。
听别人说衣裳是几个粟特商人的捐赠,因为成色半旧不新,于是在发给散兵后多出的部分拿来了奴隶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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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岁冬月的时候,吉哈布营就驻军在了干沙漠里的这一处绿洲上,一停三月。
在这期间,秦涓听到很多消息,一面有人在说西征大军已攻占了哪里哪里,他们要快点追上要准备打仗了,一面又有人在说大将军长驻留此地,不知何意,将士们早已心生不满。
大约是四月的时候,在军中无数的不满声中,吉哈布营的大将军终于下令启程了。
从这块绿洲出来,半个月后他们看到了雪山,五月末的雪山,也冷的让人无法想象。奴奴秣赫对吉哈布营的一个千户说这座雪山是《大唐西域记》中曾经出现过的凌山。
书中对凌山的描述于秦涓而言深奥拗口,秦涓只记住了地名。
还记住了奴奴秣赫当时曾对他说过玄奘所说的凌山是哪座,只有鬼知道……
所以当奴奴秣赫说这座雪山是凌山的时候,秦涓低着头垂着眉眼,仿佛连呼吸都静止了,手指紧握。八岁的他,也会害怕奴奴秣赫的谎言被人揭发给他们带来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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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秦涓真正踏足这座雪山的时候,才知道书中所说的风龙(雪崩)是真的,那风雪从龙口里吐出来,一下子就吞掉了无数人……
所以当他们翻过这座雪山后,签兵奴隶营中已有四分之一的人亡故了,大部分是身体积弱的签兵,还有一部分是奴隶兵。
若不是这一年他跟着阿奕噶彻夜苦练,秦涓想他很难活着走出雪山。在这个签兵奴隶营里,所有的努力与付出都是有回报的,当然他得感谢奴奴秣赫被重用,他跟着沾了光。
雪山上的这半个月里,他是跟着骑兵营的,他们对他还算客气,一路上也认识了几个骑兵。
翻过雪山后他们在温暖的绿野停留修整三日后再度启程。此后一连行军十五夜,所过之处大城约七座,皆有蒙族大军把守,听闻营中断断续续传来的消息,前方西征大军已大破亟辅城。
亟辅是哪里,秦涓不知道。翻过雪山后,他从骑兵营回到了奴隶营,甚至他连他们现在在哪里他都不太清楚。
没几日,签兵奴隶营里又进来了新的俘虏,长得也与他们不同,大多高鼻深目,目色与肤色各异,有的肤色偏黑,有的肤色又极白,他们的头发大多是卷的。
他跟着他爹行商,见过许多这类人,所以并不觉得稀奇,这类人在中原和江左被称作色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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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中旬,他们已在这座城停留了一个多月,这时秦涓仍搞不清楚这座城池的名字。主要是这一个多月奴奴秣赫都没有回过奴隶营……更别说阿奕噶了。
秦涓想他们大概是忙疯了。
八月初一,当秦涓早起劈了柴,正在扎马步的时候奴奴秣赫回来了。
男人衣衫不整形容匆忙,回来后从宽大的衣袋里扔给秦涓一个东西,秦涓看了眼四下,很快收好了,这段时间奴奴秣赫不在,找他麻烦的许多,大多都是刚进营的俘虏,但都被他应付过去了。
“逍遥了三五夜才把银子花完,本来预计七月底回来的,耽误了。”
秦涓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奴奴秣赫是在和他解释?说实话他很有点不习惯。
“还愣着干什么,崽种个把月不见,不认得老子了?”
秦涓不说话,将一杯水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继续扎马步。奴奴身上的味道不好闻,他若能出营帐大概会直接出去了。
“崽种,这么迎接你爹的?!”奴奴秣赫对秦涓的冷淡很不高兴,他九死一生逃过一劫,差点在大将军那里丢了脑袋,得了马蹄银后逍遥快活了三五个晚上才缓过来一口气。
“……”秦涓不说话,继续扎马步,可奴奴秣赫如何饶他。
男人伸出骨瘦如柴的手抓住他的头发:“老子告诉你,老子养着你,教你学东西就是为了老子死后有人送终!老子这么帮你,等老子死了,你若不把老子好好埋个风水宝地,你会下地狱的!”
女真人极在乎身后事,比在乎身前还重要……奴奴秣赫也许没多少欲念、也不见得能有多大的野心,但他最害怕他死后马革裹尸丢到乱葬岗……不,这样还算不错,他更害怕死在战场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最后化作一滩白骨,孤零零的躺在泥地里。
奴奴连睡着了做梦都会梦到这些……他最害怕的就是这个。
秦涓被他扯痛了头发,咬着牙没有还手。
奴奴干瘦形容枯槁,个子又矮,以秦涓练了这么久的力气要推到奴奴,他只要使猛力就行,可是他咬着牙没有这么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魔,这是奴奴秣赫的心魔……
即使他曾回应过奴奴,他不会让他死在战场上无人收尸。
可是奴奴不信,他便不再重复了,他本就不善言辞,只要奴奴这会儿发够了疯,过一会儿就好了。
奴奴秣赫揪了一会秦涓的头发,大概是觉得这崽种实在无趣,便脱了衣服往他的床榻上钻。
他的衣服空空荡荡,除了那本残破的《大唐西域记》。
“别扎什么狗屁马步了,把我的鞋拿去刷干净,内裤洗了,外袍别动!速度搞快点!”奴奴秣赫已将自己脱的精光钻进了被窝里。
相处这么久,秦涓才第一次发现奴奴秣赫的肚子很白,和他的四肢还有脸的肤色完全迥异……他突然在想,这个男人曾经是不是很白?
秦涓只愣了一会儿,便快速捡起奴奴的衣裳和鞋便往外走。
*
很臭,臭死他了!
他真的没遇到过比奴奴秣赫更臭的男人了!连马粪都比奴奴要香!为什么要让他和这么臭的男人住在一间破帐篷里!
秦涓蹲在一条穿过吉哈布大营的小河边刷着奴奴的鞋,心里已将奴奴骂了千百遍。
好吃、懒做、邋遢、肮脏、猥琐、懦弱、粗鄙、狡诈……秦涓将他能记得的适合奴奴秣赫的词汇全都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秦涓只顾着生气,没有注意到潜在的危险……
当他意识到的时候,那危险已经将他的头摁到了水里。
“唔!”秦涓大惊失色,他完全只能凭着本能去打那个摁着他的人。
他这一出手抓住摁着他的人的胳膊,这下他便感知到摁着他的人并不高大,身量至多比他高一点。
意识到这一点,秦涓使劲抓住这人的手!拼命的把这人往下拽!
想淹死他!那就一起死!他一个宋人,大江边上长大的,他爹说过他几个月大就随他爹下水呢!他还怕水不成?!xiumb.com
摁住秦涓的少年完全没料到秦涓会反拉他一把,而且秦涓的力气还这么大!
两人一起入水,这个色目少年是在沙漠里长大的,旱鸭子一只,他一落入水中就开始大喊大叫。
“喊你娘的鸟语呢!”狗东西,敢谋杀!
秦涓钻出水面,如果说此前他对生死与危险模棱两可,这一次算是真长了记性。
色目少年是个俘虏,刚送进签兵奴隶营的,因为同时进营的几个俘虏通过殴打奴隶或签兵得到了好处,所以就想学他们,他蹲了几天,不明白这个小东西为什么没人抢,今天他看准时机就下手了。
没想到,他连一个孩子都搞不定。
“救命……”
这水一点都不深,草原上的小河,能有多深?可对不黯水性的人来说就像是深渊。
奴隶营里不准杀人,可以整死人也不准杀人,这是不成文的规定,秦涓再小也已呆了两年了,不可能不懂。
秦涓很认真的犹豫了一下,才压低眉伸出手想将少年拽起来。
哪知这少年一见秦涓递过手来就抓着秦涓的手臂,拼命的将秦涓往他怀里拉。
奇怪!这人的劲儿怎么突然这么大了!!秦涓被少年抱住了,那个少年什么都不懂只会挣扎喊叫!
秦涓突然意识到,这个少年大概是被吓疯了……他不该过来救他的,他会被他害死的……
可是秦涓想摆脱少年,这少年却死命抱住秦涓,就像这是他的救命稻草!
“你们在做什么?”一道声音插了进来。
“快把他们救上来!”本来死个奴隶不算什么,但阿奕噶看清了掉河里的是秦涓,于是吩咐人去救他们。
秦涓和那少年被救上来了,只是都昏了过去。
阿奕噶派人去叫了个军医过来,军医来后,秦涓将腹水吐出来后很快就醒了,军医再给那少年诊治,停了一会儿,才说道:“死了。”
秦涓一震,这一瞬原本纯净的双目眼神都有些茫然了……而在场的其他人,都像没事一样,这种事他们早就习惯了。
“是淹死的?”有好事的忍不住问道。
军医摇头:“不是被淹死,是被吓死的?”
本来这答案出乎人意料也就罢了,没有想到还会有人笑出声来。
秦涓突然心里很不是滋味,眼神更茫然了。
别人不禁问秦涓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双双落水?
秦涓沉默不语。
直到他抱着奴奴的衣服和鞋子回去的时候,阿奕噶才问道:“是那个少年想杀你?”
秦涓不知道为何阿奕噶能看出那少年是想杀他,他茫然无措的点点头又摇摇头,他看向远方,忽地疑惑似的答道:“他应该只是想抢我身上的东西?”
童声软软,阿奕噶却能听出他的茫然无措。
“我真的不知道他会被吓死,我去救他,他抓着我不放,他抱紧了我我的四肢动弹不得,我感受到我们一起在往河底沉……如果不是你出现及时,我也差点没命了。”到底才八岁半,不怕是假的,在水里的时候他怕的要死。
“那刚才别人问你你为什么不这么回答?”阿奕噶问他。
秦涓微皱着眉,似懂非懂的答道:“他都已经死了,若不是害人死的,他会被人好好埋掉吧。”至少不是被丢到乱葬岗去。
阿奕噶愣住了,许久他才说了句风马牛不相及的:“年底三年一次的骑兵苗种预选,你一生之气运,全看你自己了。”
阿奕噶说完转身离去。
他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孩子值得更好的教育。
父兄常说临危不惧,勇冠三军是大将之风,尊重敌手身后名,是大将之德。
这个孩子似乎都有。
他阿奕噶不是什么好人,但不介意做一次好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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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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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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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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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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