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经贸大宋>第4章 签兵奴隶营
  “阁下这边请吧,咱们外面说。”奴奴秣赫蒙话和汉话转呈自如,听着让人无任何不适之感,坐在床上的秦涓都看傻了。

  阿奕噶一皱眉,显然他想问的事并不能拿到外面去说。

  “就在这里吧。”蒙族少年眼皮子都未掀,垂着眸冷漠道。现在他更相信眼前这个狡猾的女真人,刚才就是在他面前做戏。

  奴奴秣赫看了他一眼,躬身对阿奕噶行礼,阿奕噶点头回礼,奴奴深吸一口气后才缓缓开口问道:“阁下找奴奴秣赫所谓何事呢?若我奴奴秣赫能做到必效犬马之劳。”

  他一开口,阿奕噶便感知这女真人肚子里有几分文墨,蒙语说的很顺溜且听不出来半点杂音,而且他说的是大都口音,是蒙语官话。

  正值用人之际,难怪这女真人能得到大将军的召见。

  正是少年心性,阿奕噶不免来了兴致,跟着奴奴秣赫坐到了一旁的矮小的木桌前。

  秦涓早已穿好了裤子,蹲在一旁的火堆里烧热水,他们这处营帐漏风更漏雨所以一直只有他和奴奴秣赫两个人住。

  不过这样很好,没人和他们抢。

  暮晚的阳光从漏风的营帐里照射进来,正好落在火堆处,秦涓熟练的将铁壶里灌满水,放入几片切好的甘草片儿。

  就在他烧水的时候,矮小的木桌前已剑拔弩张了……

  阿奕噶不喜欢绕弯子,他直接问大将军准备让奴奴带他们走哪条路。

  奴奴秣赫眼观鼻了好一会儿后才笑道:“我从吉哈布将军的大宝帐里出来是发过誓的,副官即便是今日要了我的命我也不能说啊,何况大将军留着我的命给你们带路呢。”

  副官不是副将,副官只是千户手边的文官,且不是军职,奴奴秣赫只从阿奕噶腰下配刀和他的鞋子就能看出官职。

  蒙人的鞋子都分了等级,各类皮料代表着不同的官阶。

  阿奕噶捏紧了拳头,他早说过,这个女真人难缠,从第一眼见到他,他就觉得这个人不好缠。

  “我问哪一条路而已,你若告诉我我好提前去探路。”阿奕噶有点沉不住气了。

  奴奴秣赫心知阿奕噶是想提前计划军功,眼前的少年是有身份的人,才十几岁能担任别人四五十岁都做不到的副官,至少是个蒙族贵族,但他更明白吉哈布营帐里谁最大,大将军永远都是大将军。

  在这个吉哈布营帐里,他只要得到大将军的信任就足够了。其他人,不重要。

  奴奴秣赫的语气依旧是那般让人听了想捶他一顿:“还请官爷不要为难小的,路就三条,大将军不日就会告知官爷,建功立业,指日可待。”

  被人猜中心思很不好受,毕竟少年有少年的桀骜与颜面,阿奕噶想,他总有一日会把这瘦的像干尸一般的男人拖出去喂狗……

  高大颀长的少年“嗖”的一声站起,大步朝着营帐门口走去。

  “阿奕噶……”秦涓下意识的喊了他一声。

  阿奕噶愣了一下,皱着眉:“晚上我来找你!”

  阿奕噶刚走出营帐,奴奴秣赫的手一巴掌拍在木桌上:“死崽种!你他妈就这么贱!脱了裤子去勾引一个男的!你这贱东西!你怎么这么贱!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死崽种!老子以为你是个好,没想到你这么孬!马粪一样的死崽种!贱东西!”

  奴奴秣赫的吼叫让秦涓吓得水都没端稳,铁碗哐当一声落在了地上……他吓到了,真的被吓到了。

  小孩的眼眶红了,却始终没有哭。

  他能忍受奴奴用蒙话骂人,却不能忍受奴奴用汉话骂他。

  奴奴秣赫揪住秦涓的头发,双目猩红:“你就这么贱!脱了裤子去勾引男人!才七岁啊!你他妈才七岁啊!你怎么可以这么贱!狗崽种!贱货!”

  他拽着秦涓的头发,发了疯一般。

  “我没有……我没有脱裤子。”秦涓咬着牙说道。他不擅长狡辩,以往也一直都没有顶嘴,但这一次他顶嘴了。

  因为他顶嘴,奴奴秣赫也愣了一下,但很快他拉高了声音大吼:“你没有,那你刚才在做什么?他为什么说晚上来见你!?”

  “他要教我练武。”秦涓几乎是吼着说道,小脸上坚毅的目光仿佛穿透了奴奴秣赫的心脏。

  奴奴秣赫怔住了,完全被一个孩子富有穿透力的目光震慑住了,他愣了,松开了手,后退一步。

  他要教我练武!

  秦涓刚才的话,如雷声一般回响在他的耳边。

  为什么,同样是六七岁,当年的他为什么不知道练武,当年的他为什么那么肮脏,那么贱……

  奴奴秣赫唾了一口唾沫星子,他没有再打骂秦涓,而是沉默的走向他的床榻。

  秦涓真的搞不懂这个男人,他就像是一个疯子一样。他伸手摸了摸被奴奴秣赫揪疼的地方,却抓下了一小撮头发,他看着自己的头发,忽然一滴什么东西滑落了脸颊。

  倒不是因为疼的,而是突然想到了《孝经·开明宗义》里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wWW.ΧìǔΜЬ.CǒΜ

  奴奴秣赫看了一会儿书情绪恢复后对秦涓说道:“秦涓,你他妈给老子记住不要让任何人脱你的裤子,那是不好的。”

  他安静了有一会儿了突然开口说话,秦涓有点愣住了,但很认真的点点头:“我记住了。”

  “那就继续写字吧。”奴奴秣赫从衣兜里摸出一本《千字文》扔给他,“将军赏赐的马蹄银太多了,老子花不完,看见了就买了一本,是正儿八经从宋地来的书,你或许喜欢,不认得的字过来问我。”

  这大概是奴奴秣赫头一次这么认真对他说这么多话,而不是骂他……以至于秦涓都听傻了,好半天才去接书。

  秦涓对《千字文》的记忆夹杂着母亲和父亲还有第一个西席先生的回忆,母亲最早教他的是千字文,他的第一个西席先生教他的也是千字文。

  最先会读背的也是千字文。

  借着火堆的光,他看向床榻上不知是哼哼着什么语言的奴奴秣赫。

  秦涓想,他会很好很好的保护它的。

  “对了,这书封壳太新,你最好把它弄得旧一点才能不被人抢走,太新的东西无论是书还是什么都有人抢,哪怕抢去当柴烧。”奴奴秣赫突然抬起头来说了这么一段。

  秦涓有些后怕的看了看怀中的书,可是把这么新的书弄坏弄旧……他下不下去这个手。

  奴奴秣赫知道他心中所想,于是放下书,从榻上走下来,夺过他手中的书撕掉了封壳子,将书扔在地上踩了许多脚……

  秦涓看着地上的书突然鼻子一阵酸胀,那眼泪险些涌出眼眶,还好他已经忘记了该怎么大哭。其实没事的,他懂奴奴是为了他好,只是他爱美,喜欢美美的书……吸了吸鼻子,秦涓心里也好受了许多。

  *

  天刚黑,秦涓草草吃过晚饭,抓了半块饼披了一件奴奴不要了的外套就连忙往外跑。

  奴奴秣赫在后面喊他,他听到了,但是没有回去,他害怕阿奕噶已经过来了,他不敢让阿奕噶等他,因为他太清楚大人们的耐性了……他们不情愿等人。

  或者说他更害怕阿奕噶不教他了……

  秦涓满怀欣喜的出去,却是大失所望的归来。

  一直到这夜月亮都快落到西边的帐篷上去了……阿奕噶都没有出现。

  等秦涓回营帐里才知道已经二更天了。

  他蹑手蹑脚的爬进来,小心翼翼的脱掉鞋子,生怕吵醒了正在打鼾的奴奴秣赫。

  第二日,秦涓吃完晚饭仍旧蹲在营帐外的大石块上等着阿奕噶,阿奕噶还没有出现。

  直到第五天,秦涓真的要以为阿奕噶只是随口说说要教他练武的时候,阿奕噶身披着落日的余晖来了……

  此刻,幼崽时期的秦涓,再没有觉得还有哪个少年比阿奕噶还要英俊帅气……阿奕噶他就像是脚踏着落日从远处狂奔而至的苍狼,像一个英雄一样。

  “阿奕噶。”他喊着他的名字,眼里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小脸上满是喜悦。他真的,很久没有这么满怀期待了。

  “秦,出了点事哥耽误了几天,不过还好,人抓住了。”阿奕噶没有细说,大笑着伸出一手将秦涓提起,夹在腋窝下。

  阿奕噶有着惊人的臂力,让一个寻常的十二岁的孩子徒手夹住一个七岁的孩子也许很难,但阿奕噶能轻易做到,哪怕秦涓比之寻常的七岁孩童高出许多。

  阿奕噶带着秦涓去了一处僻静的草场,这里正适合练武。

  这位蒙族少年可以说很有做先生的天赋了,他也是因为第一次教一个孩子练武,所以显得格外的认真且富有热情,他回想着父兄当时怎么教他的,又有模有样的教这秦涓。

  “好好跟我练,我小时候也是这么过来的,从四岁起练得就是下盘,你这已经迟了三年,就得多花别人一倍的时间,下盘不稳,以后学什么都是白搭,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花架子。”少年的语气铿锵有力,带着渗入人心的穿透力。

  秦涓鼓着脸,信心满满的点点头。他记住了,且下定决心以后只要有时间就扎马步,就算是砍柴烧水也能用来扎马步。

  秦涓很认真且很勤奋,阿奕噶都有点怀疑自己小时候是不是个懒虫,他若有秦涓一半的努力,现在估计都能赶上他几个表兄的水准了。

  在二人休息的时候,秦涓才有时间问阿奕噶这几天在做什么。

  说到这里,阿奕噶看向秦涓,他突然一把抓住秦涓:“带你去看个人。”

  秦涓微有吓到,心里升起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

  阿奕噶带着秦涓走出了营帐,在一处只有树干的地方停下,那里躺着一个……死人。

  看样子已经死了很久了。

  秦涓又不是第一次看到死人,他不害怕,但他心中的感觉很微妙。

  “你认识他吗?”阿奕噶指着那树干下的尸体问他,语气淡淡的,让人猜不出情绪。

  秦涓看着地上已断了气的人,他没有说话,因为他认得这个少年。

  少年是被吊死的,应该是两个人拿着一根绳子把他吊死在树上的,秦涓曾远远见到过士兵们用这种刑法对俘虏。

  这个少年是和他一起被抓来的,从离开金国到抵达这里,这个少年算是唯一一个随他这么远的。

  虽然这少年叫什么名字,他都不知道。

  “他因为偷吃了一块猪肉,但他被人发现了,同营帐的人告密的前一天晚上他逃走了,被我的人抓回来了,千户下令处以绞刑。”阿奕噶似乎是叹了一口气,“本来都已经快要从奴隶营里出来成为士兵了,却想逃……吃猪肉不算罪,他罪不该想逃。”

  吉哈布营营规,逃即是死。

  秦涓面无表情,似乎是沉默了一会儿才问道:“他是哪国人,可有名字?”

  “金国汉人,名字不知道。”

  金国的汉人很多,是南宋衣冠南渡后仍旧留在中原传承衣冠的汉人后代和宋国来的商人。

  秦涓缓缓走过去,扯下死掉的少年脖颈上的奴隶牌,他转过身去,不敢再看少年的尸体。

  奴隶牌上没有名字,只有奴隶的编号,金国的前面用蒙古文写着蒙古文的金,后面就是编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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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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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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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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