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并不遥远的往事>第五十章 抬杠
  荆志国听了荆继富述说了一遍前不久就发生在荆家沟街上的惊马事件,那尘封在心里的往事就一骨脑儿地涌上了心头。难不成这出现在惊马事件中的真就是当年那胡子?从荆继富描述的踹倒惊马的那人的整个表现来看,确实有些个相象,而且,那人还说,他是茨沟人。那茨沟不就是当年那胡子绑了他和荆志义的地儿嘛!荆志国想,这人如果真就是当年那胡子,这事儿可就奇了!他问:

  “那人有多大岁数?”

  “看样子也就四十左右岁。”

  当年踹倒花轱辘车驾辕马的那个胡子在暗夜里看上去也就能有二十来岁,还别说,从年岁上看,还真贴乎!荆志国只是不明白,假如那人真就是当年的胡子,过了这么多年,他咋还自个儿送上门来了呢?荆志国知道,有那么一种奇怪现象,就是作了案的人,也不知道是一种啥样的心理,过后还想到自个儿作案的地儿去看看,看那地儿是个啥模样了。但这绑票的事儿已经过去了二十来年,难不成那小子也是要回来看看他曾经作案的地儿是个啥样了?不会是闲来无事闲蹓跶,蹓跶到这儿了吧!荆志国想,当年那些个胡子不会不知道他们绑的票是这荆家沟人。如果那人真就是绑票的胡子,那应该是有目的而来。荆志国有些个不解,此时非彼时,现在是日本人占了东三省,那日本人对东三省的管治是极其残酷,在这样的情势下,那胡子他想干啥?

  那天,出现在荆家沟街上的还真就是当年绑荆志国和荆志义票的那胡子中的一个,匪号小大夫。

  咱这个国家走到十九世纪末叶的时候,多灾多难,西方列强觊觎已久,外国传教士大量涌入,蛊惑人心,多有不法,社会各界群情激愤,终于酿成了反帝爱国运动,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据说是由义和拳演变而来,义和团运动始发于山东,最盛之时遍及全国。小大夫的爹妈都是山东人,正值年青,早就都是在拳之人。最开始,两人并不相识,成天在一起练拳弄景儿的,也不知是啥机缘促就,俩人就相识相好了,小大夫的妈还有了身孕,生下了小大夫。等到义和团起事,小大夫已经六七岁了。义和团起事后,小大夫的爹在义和团的堂口里拼命,小大夫的妈在义和团的红灯照里拼命。对女人来说,打仗本就是个苦差事儿,那在本乡一左一右,这一趟那一趟地也就那么的了,可要是去了远处,就不行了,孩子没人照看。红灯照管事儿的就说,你,别再跟着了。小大夫妈一看,带着个孩子委实跟不上行军打仗的速度,也就同意了,从那红灯照里退了出来。小大夫的爹姓白,小大夫妈给小大夫起名白果。这个名字,想来也是象梁山泊里的军师吴用的名字一样,谐音但用其反意,白果就是有果,有成果,有结果的意思,大概是一种美好的祝愿,也似乎是说,小大夫是她同小大夫的爹姻缘的结果,也有希望自个儿的孩子将来干点儿啥都能有个成果的意思在里面。小大夫的爹死在了一场战斗中。据说是为了抵御外国联军,义和团和大清军队共同作战,那大概是一九零零年左右的事儿了。攻打天津租界,清军让义和团的人当先锋,自个儿断后,仗一打起来,那清军竟然毫无道义,在身后朝义和团开枪,那些义和团员们在前面挨洋人的枪子儿,在后面挨清军的枪子儿,小大夫的爹就是在那场战斗中倒在了血泊中,再也没能爬起来。也就是在那之后不久,义和团就彻底败了。义和团一败,大清就开始清剿残余。小大夫的妈一看在家是呆不住了,谁都知道她是义和团的人,怕连累了家人,只得带着已经七岁的小大夫逃命。这一天,小大夫的妈带着小大夫正在山东济宁的一地儿沿街乞讨,刚巧碰到了一个光头和尚,那和尚慈悲,把自个儿化的缘分了些个给了小大夫的妈。也是命里该着,小大夫的妈见到那光头和尚就觉心头一亮。这济宁已属山东地界儿边缘,与河南接壤。小大夫的妈想,这辈子已经无望,要是孩子有个着落,自个儿就是死也能闭上眼了。母子俩是饥餐露宿,捱过了多少磨难那就不用说了,终于走到了嵩山地界儿,到得了少室山下的名刹少林寺。少林寺慈悲为怀,一看这母子俩已经没有了人模样,救苦救难,不收留他们还收留谁?大概也是小大夫的妈见自个儿的孩子有了着落,放了心,就在到少林寺第四天的头儿上,就扔下了小大夫,离世而去。临终前,叮嘱小大夫,一定要记住你爹的名字,你爹叫白涌。小大夫先是跟着寺里的和尚们学着打扫庭院挑水劈柴,过了约有一年多,就被那武僧的头儿看中,跟着一帮子武僧习武。那小大夫也是上天赋予,细瘦的身量,骨骼硬朗,头脑沉静,也可能跟出身有关,反应迅捷,悟性极好。六七年下来,对中华武学,少林一脉武术,那是大致通得纲要,日见精进。偶有闲暇,还跟着那些师兄中识字儿的学习识字儿。到得十五岁那年,受命跟着一个师兄出外为寺里办事,就在那登封街市之上,因躲避一京城来的钦差仪仗,与师兄走散,没等找到师兄,却碰到一歹人在街上行抢,被抢小贩不从,拼死抗争,那歹人当街行凶,把那小贩打得个半死仍不住手,街上众人怒而不敢上前。小大夫不平之下,竟然忘记了自个儿是个和尚,更忘记了那不杀生的祖训,可能还是跟他年龄小,虽被少林寺收留,但并未受戒有关,一个健步冲上前去,只一拳就把那歹人击倒在地。小大夫自打在少林寺习武以来,头一次动武打人,跟平时与师兄们在一起切搓演练不同,再加上心中有不平之气,下手就有点儿不知轻重,见那歹人倒在地上,以为他耍诈,伸出手去一试,真就没了气儿。围观的众人看那歹人被人打倒,都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赞许,这时一看那倒地的歹人没了气,一哄而散,只恨自个儿腿短。小大夫一看惹祸上身,逃命去吧!开始了亡命生涯。小大夫没有向南逃,而是向北,很快就到了北京。北京地儿大,好活,加上一身的好功夫,年青,不惜力,走东家串西家,打打短工,干点零活儿,人家看他是个孩子,也格外照顾,不经意间,两三年就过去了。总这样混下去,也不是法子,只得自个儿留点儿心,有机会再想辙。偏巧那一天,他正在街上到处蹓跶揽活儿,看到一家寿衣店前,几个人正在那儿忙活,他赶紧走上前去,看看有没有他能干的活儿。一个有模有样儿的人,看到他走上前来,就打量他,等他开口打听看有没有啥活儿时,那人就说,有活儿,不知你愿不愿干!啥活儿?好活儿!啥好活儿?抬杠!那寿衣店除了缝制寿衣,糊裱纸人纸马等纸活儿,还承揽出殡送葬这类仪式。那人说的抬杠,就是出殡时抬死人棺材的活儿。这抬杠的活儿,都是死者家族里或者亲戚朋友中的青壮来干,一般不找外人,除非家族和亲戚朋友中的青壮不够数。因为谁家也不能总死人,所以一般说来,这抬杠的活儿报酬比较丰厚,也因此那人才说是好活儿。但抬杠的活儿也是个累活儿。那时的人比较迷信,认为人死了同活着是一样儿的,在人世间享受的荣华富贵,到了阴曹地府也同样享受,所以你在人世间享受的骑马坐轿,到阴间就得给带去,这叫阴福,所以古时就有殉葬一说。那上古之时,还搞啥人殉,实在可怕,但就是那时,搞啥人殉的也都是达官显贵。一般百姓,不搞人殉,但殉葬也还是要搞一些个的,搞点儿物殉。这殉葬搞到啥程度,那得根据死者家里状况,啥死者生前的饰品,生活用品之类,弄不起真的,就来假的,象糊一些个纸人纸马啥的。活着时是当官的,坐轿,死了,没法坐轿了,就比照坐轿,装在棺材里,由众多的人抬着,有八人抬的,有十六人抬的,当然还有更多人抬的,那就得看你生前的作为了。这些个安排都是合乎逻辑的,生前当大官的,就有钱,有钱的就可以买上好的棺木,上好的棺木就沉,棺木沉就得多找些个人来抬,而且为了显示死者生前的身份地位,也为显示庄重隆重,这里的庄重成分要更大一些个,故意找一些个碗口粗的木头杠子垫在棺材底下,用麻绳捆牢,一来二去,那抬杠的活儿就是个累活儿了,没有力气的人是干不了这个活儿的,也因此,抬杠的活儿一定得是青壮来干。这抬杠的活儿得由青壮来干,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死人阴气重,那青壮阳气旺,能顶得住,岁数大的人阳气已经不是太旺,是顶不住的,因此,没见有谁家让老头儿和女人来干抬杠这活儿的。顶不住是一回事儿,还有不吉利一说,尤其是女人。这整个出殡是个麻烦事儿,说道特多,啥吹奏丧乐的,啥打灵幡的,啥摔瓦罐的,还有相当于现在搞啥活动时的总协调总指挥之类,就是发号施令的,等到万事具备就喊起--灵--的那个人。俗话说,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小大夫并没有想到,这天又碰上了倒霉事儿。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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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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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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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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