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甚丑,让罗向夏看见她的第一眼就大受打击。
好在有方骞及时安慰她,而且方骞虽然很爱他女儿,但也没有因此减少对罗向夏的关注,这让罗向夏心里感到非常满足。
小孩子长得很快,一个月之后就和当初刚从娘肚子里爬出来的模样大相径庭。
她的名字就叫方灵均,和大文学家屈原的字一样。
方灵均长得不太像罗向夏,也不太像方骞,但又同时有他们两个人的影子,竟然和罗向夏梦见的样子有七八分相似。
方灵均也很乖,不爱吵闹不喜欢哭哭啼啼,性格像爸爸,这点让罗向夏很满意。
不过她仍旧没办法全身心的爱这个孩子,罗向夏不知道为什么,也小心翼翼的掩饰着不想让方骞发现。
要说讨厌也没有,说后悔也不是,罗向夏只是没有像一般的母亲一样,爱自己的孩子爱到骨子里,爱得无私爱得全心全意,爱她胜过爱自己。
甚至在方灵均小时候罗向夏觉得自己根本不爱她。
直到方灵均渐渐长大,会问罗向夏——妈妈,你为什么那么喜欢爸爸?
罗向夏很惊讶方灵均会问这么有深度的问题。
“你猜呢?”
“我猜,一定是爸爸对妈妈很特别。”
罗向夏和方灵均第一次谈心,几乎像是同龄人对等的沟通。罗向夏才发现,原来方灵均不是一个符号,不是剥去了她女儿的身份就毫不特别的小孩。她很惊奇,原来自己已经可以和方灵均有所共鸣。
她是方灵均啊,一个被罗向夏和方骞滋养的新灵魂。
罗向夏履行了自己的承诺,收敛了脾气,一点点的改正着缺点,用心的正确的爱着方骞和方灵均。
如果要评模范家庭,罗向夏觉得自家应该榜上有名。生活中虽然还是不免有所吵闹和争执,但罗向夏不再选择当个缩头乌龟了。她和方骞面对面的分析为什么会发生争执,争执的根本究竟是什么。
老实说,这很难也很考验双方的耐心和表达力,不过还挺有效的。
任何情感关系都怕欲言又止,父母、夫妻、朋友,往往一次次沉默累积起来就可以葬送一段关系。
世界上最麻烦的事情就是讲道理,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因为麻烦而放弃沟通。
暑假的时候,方骞带着方灵均回了老家,而罗向夏因为公司有事迟了一段时间才回去。话说小别胜新婚,可惜两人中间总有一颗闪亮的电灯泡。
“好热啊。”
“给你扇扇。”
“爸爸,我也要我也要!”
“想喝水。”
“给。”
“爸爸,我也要我也要!”
“方骞,这个好好吃,你尝尝。”
“爸爸,好吃吗?”
“好吃啊。”
“我也要,我也要!”
……
方灵均挺聪明的,就是有点迷糊,经常分不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爸爸的爸爸叫什么?”
“爷爷。”
“嗯,”罗向夏点点头,“妈妈的妈妈叫什么?”
“外婆!”
“好,那妈妈的丈夫你叫什么?”
“老公!”
“……”
这罗向夏果断不能忍,也终于有了借口把方灵均一脚踹开和方骞享受二人世界了。理由就是方灵均太黏爸爸,不益于身心健康发展。
方骞虽然明白是罗向夏故意找的借口,但还是只能装作不知道。他于心不忍的看着眼泪汪汪的方灵均,又回头看看自己黑着脸的老婆,终于还是忍痛做出了抉择。
罗向夏的脸色多云转晴,甚至高兴得在方骞脸旁亲了一口。
“好啦,今天想去哪里玩?”
“去看花吧,你不是说郊区有片花海吗?”
“听你的。”
“嗯,把小黄带上……”
方灵均趴在窗户上,幽怨的看着罗向夏和方骞远离的背影。
“呜,爸爸妈妈……带狗都不带我,哇~”
郊外的花海什么样罗向夏和方骞都没看到——人太多了。这么热的天都不能阻止群众外出玩耍的心,罗向夏和方骞只看了一眼就打消了进去一观的念头。
“这破地方也没个去处。”
罗向夏兴致大跌,坐在车里一边吹空调一边跟方骞抱怨。
“要不然……我们回去?”
罗向夏看了他一眼,方骞就识趣的转移了话题。
“不然我们去散步?”
“我疯了,这个天散什么步,还不如就在车里睡一觉呢。”
“去图书馆?”
“太远了,不想去。”
“去游泳?”
“这地方就一个游泳馆下饺子一样,不去。”
“骑自行车……好吧,我知道你不会去。找个地方摘西瓜吧?”
“不去……”
方骞犯了难:“总不能真的在车里待一天啊。”
“那就躺着吧。”
两人并排躺在放低的座椅上,两只手十指交叉的缠在一起。
“其实躺着也挺舒服的,”罗向夏说,“现代人不就缺什么都不干躺着的时间吗?”
“可是会无聊啊。”
“那你就跟我说说话。”
“说什么?”
“嗯,说说你是怎么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的。”wWW.ΧìǔΜЬ.CǒΜ
方骞闷笑了几声:“这个啊……说来话长了。”
罗向夏一下来了精神:“没事啊,这不是有一整天嘛。”
“你太漂亮了。”
“就因为这个?”
“当然不是了,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什么?”
“第一个安慰我,让我不要难受,问我疼不疼的人。”
罗向夏知道方骞说的是小时候的事,但她就是想不起来了。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不记得了。”
“我也不记得了……”
“很好玩是不是?”
方骞含着笑:“不过我记得你第一次跟我聊天。”
“什么时候?”
“你问我是不是住在你家旁边我说是,你很惊讶原来我们住得这么近。再后来,我们就经常碰见了,你开始跟我说话,有别人骂我你会帮我骂回去……”
罗向夏完全不记得了,她很怀疑是方骞在记忆里美化了自己,再三跟他确认。
“你确定我帮你骂人?”
“不止呢,一次隔壁班有人抢了我的书,我不敢要回来,你知道了就带着我去把书抢回来了。”
“真的假的,”罗向夏大笑,“我一点也想不起来。”
“真的,”方骞对每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那是一本国外的故事书,我还记得里面好像有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家庭很穷,妈妈每天帮人抄书维持生计。那个母亲太累了总是写着写着就睡着,醒来后却发现本来还有很多的抄写工作已经完成,原来是她的孩子晚上起来偷偷帮她抄写……”
方骞这么一说罗向夏又似乎有点印象,那本书她倒记得,小时候并没有太多娱乐活动,两人曾经把这种故事书如饥似渴翻来覆去的阅读。
“隔壁班的那个小孩很凶的,抢了书就跑,我要了几次都没用。你听说了特别义愤填膺,问我那人在哪里,让我带路去找他。
我记得那个时候是下课时间,他们藏在学校后面的灌木丛里,过去的时候他们好几个人坐在一起正在看那本书呢。
你黑着脸走过去,一把就把书抢回来了,真是气势汹汹。那几个家伙吓了一跳,抢我书的那个问你是谁,你猜你说什么?”
罗向夏是真好奇:“我说什么?”
方骞憋不住笑:“你说你是我姐。”
罗向夏也跟着笑了起来:“我真聪明。”
方骞附和她,“是啊,真厉害。”
那个时候像罗向夏他们这样的孩子对高年级的学生总是有点害怕,这谎撒得实在有水准,就是委屈方骞作了一回罗向夏的弟弟了。
“你就因为这些事喜欢我啊,”罗向夏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那要是有别人对你好你就喜欢别人去了?”
“对我好的人有很多,”方骞说,“但我只喜欢你。”
“为什么?”
“别问了,没道理的。”
“一定有原因啊。”
“那……对我好的人里面你最漂亮。”
“方骞!”
“不然就是青梅竹马的感情产生了质变。”
罗向夏冷笑连连。
方骞沉默了一会,轻声说。
“也许是你太凶了吧……踹了门就跑到别人心里来了,撵也撵不走。”
难得的一天,罗向夏和方骞全方位享受了车载空调的凉爽和汽车音乐的洗礼。
等他们回家时天已经黑了,路过一条小巷子时,罗向夏突然停了下来。
“你记不记得你有一次在这里把我带走了?”
方骞顺着罗向夏的目光看向那条小巷。
他记得这里,也记得那天罗向夏穿了一条他从来没见过的漂亮裙子。只是罗向夏一直在哭,满眼都是惶恐不安。方骞在外面罚跪,一眼就看见了他们。
罗老六站在台阶上在等人,等到了一个肥胖的男人,他把罗向夏往男人那边推,罗向夏大喊,一开始叫她妈妈,后来又叫她外公外婆,最后她急得大哭,喊——方骞、方骞!
她其实根本没报任何希望,方骞这个谁都能欺负的家伙能帮什么忙呢?
但是方骞真的站了起来,像一阵风一样跑过来,撞倒了罗老六拉着罗向夏就跑了。
后来陆明茗回来了,和罗老六厮打在一起,发了疯一样拿水果刀捅了他好几刀。
再后来罗老六就走了,常年不在家,一回来就多了个儿子,他说他有儿子了,回来是办离婚手续的,陆明茗当然求之不得。可去民政局的时候却被拿走了身份证明,莫名其妙背上了一身的债。
罗向夏有钱以后罗老六又找了回来,罗向夏找人揍过他甚至跟着亲自动手,把罗老六的手都打断。可还是不解恨,他喜欢赌罗向夏就让他赌,每次都借一点点钱给他,吊着他的命欣赏着罗老六被追债的弄得半死不活的样子。
“方骞……”罗向夏叫对方的名字。
“嗯?”
“你就是这个时候变得特别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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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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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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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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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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