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难以言喻>第 67 章 完结
  在夏天的时候,罗向夏生了一个女儿。

  长得甚丑,让罗向夏看见她的第一眼就大受打击。

  好在有方骞及时安慰她,而且方骞虽然很爱他女儿,但也没有因此减少对罗向夏的关注,这让罗向夏心里感到非常满足。

  小孩子长得很快,一个月之后就和当初刚从娘肚子里爬出来的模样大相径庭。

  她的名字就叫方灵均,和大文学家屈原的字一样。

  方灵均长得不太像罗向夏,也不太像方骞,但又同时有他们两个人的影子,竟然和罗向夏梦见的样子有七八分相似。

  方灵均也很乖,不爱吵闹不喜欢哭哭啼啼,性格像爸爸,这点让罗向夏很满意。

  不过她仍旧没办法全身心的爱这个孩子,罗向夏不知道为什么,也小心翼翼的掩饰着不想让方骞发现。

  要说讨厌也没有,说后悔也不是,罗向夏只是没有像一般的母亲一样,爱自己的孩子爱到骨子里,爱得无私爱得全心全意,爱她胜过爱自己。

  甚至在方灵均小时候罗向夏觉得自己根本不爱她。

  直到方灵均渐渐长大,会问罗向夏——妈妈,你为什么那么喜欢爸爸?

  罗向夏很惊讶方灵均会问这么有深度的问题。

  “你猜呢?”

  “我猜,一定是爸爸对妈妈很特别。”

  罗向夏和方灵均第一次谈心,几乎像是同龄人对等的沟通。罗向夏才发现,原来方灵均不是一个符号,不是剥去了她女儿的身份就毫不特别的小孩。她很惊奇,原来自己已经可以和方灵均有所共鸣。

  她是方灵均啊,一个被罗向夏和方骞滋养的新灵魂。

  罗向夏履行了自己的承诺,收敛了脾气,一点点的改正着缺点,用心的正确的爱着方骞和方灵均。

  如果要评模范家庭,罗向夏觉得自家应该榜上有名。生活中虽然还是不免有所吵闹和争执,但罗向夏不再选择当个缩头乌龟了。她和方骞面对面的分析为什么会发生争执,争执的根本究竟是什么。

  老实说,这很难也很考验双方的耐心和表达力,不过还挺有效的。

  任何情感关系都怕欲言又止,父母、夫妻、朋友,往往一次次沉默累积起来就可以葬送一段关系。

  世界上最麻烦的事情就是讲道理,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因为麻烦而放弃沟通。

  暑假的时候,方骞带着方灵均回了老家,而罗向夏因为公司有事迟了一段时间才回去。话说小别胜新婚,可惜两人中间总有一颗闪亮的电灯泡。

  “好热啊。”

  “给你扇扇。”

  “爸爸,我也要我也要!”

  “想喝水。”

  “给。”

  “爸爸,我也要我也要!”

  “方骞,这个好好吃,你尝尝。”

  “爸爸,好吃吗?”

  “好吃啊。”

  “我也要,我也要!”

  ……

  方灵均挺聪明的,就是有点迷糊,经常分不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爸爸的爸爸叫什么?”

  “爷爷。”

  “嗯,”罗向夏点点头,“妈妈的妈妈叫什么?”

  “外婆!”

  “好,那妈妈的丈夫你叫什么?”

  “老公!”

  “……”

  这罗向夏果断不能忍,也终于有了借口把方灵均一脚踹开和方骞享受二人世界了。理由就是方灵均太黏爸爸,不益于身心健康发展。

  方骞虽然明白是罗向夏故意找的借口,但还是只能装作不知道。他于心不忍的看着眼泪汪汪的方灵均,又回头看看自己黑着脸的老婆,终于还是忍痛做出了抉择。

  罗向夏的脸色多云转晴,甚至高兴得在方骞脸旁亲了一口。

  “好啦,今天想去哪里玩?”

  “去看花吧,你不是说郊区有片花海吗?”

  “听你的。”

  “嗯,把小黄带上……”

  方灵均趴在窗户上,幽怨的看着罗向夏和方骞远离的背影。

  “呜,爸爸妈妈……带狗都不带我,哇~”

  郊外的花海什么样罗向夏和方骞都没看到——人太多了。这么热的天都不能阻止群众外出玩耍的心,罗向夏和方骞只看了一眼就打消了进去一观的念头。

  “这破地方也没个去处。”

  罗向夏兴致大跌,坐在车里一边吹空调一边跟方骞抱怨。

  “要不然……我们回去?”

  罗向夏看了他一眼,方骞就识趣的转移了话题。

  “不然我们去散步?”

  “我疯了,这个天散什么步,还不如就在车里睡一觉呢。”

  “去图书馆?”

  “太远了,不想去。”

  “去游泳?”

  “这地方就一个游泳馆下饺子一样,不去。”

  “骑自行车……好吧,我知道你不会去。找个地方摘西瓜吧?”

  “不去……”

  方骞犯了难:“总不能真的在车里待一天啊。”

  “那就躺着吧。”

  两人并排躺在放低的座椅上,两只手十指交叉的缠在一起。

  “其实躺着也挺舒服的,”罗向夏说,“现代人不就缺什么都不干躺着的时间吗?”

  “可是会无聊啊。”

  “那你就跟我说说话。”

  “说什么?”

  “嗯,说说你是怎么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的。”wWW.ΧìǔΜЬ.CǒΜ

  方骞闷笑了几声:“这个啊……说来话长了。”

  罗向夏一下来了精神:“没事啊,这不是有一整天嘛。”

  “你太漂亮了。”

  “就因为这个?”

  “当然不是了,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什么?”

  “第一个安慰我,让我不要难受,问我疼不疼的人。”

  罗向夏知道方骞说的是小时候的事,但她就是想不起来了。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不记得了。”

  “我也不记得了……”

  “很好玩是不是?”

  方骞含着笑:“不过我记得你第一次跟我聊天。”

  “什么时候?”

  “你问我是不是住在你家旁边我说是,你很惊讶原来我们住得这么近。再后来,我们就经常碰见了,你开始跟我说话,有别人骂我你会帮我骂回去……”

  罗向夏完全不记得了,她很怀疑是方骞在记忆里美化了自己,再三跟他确认。

  “你确定我帮你骂人?”

  “不止呢,一次隔壁班有人抢了我的书,我不敢要回来,你知道了就带着我去把书抢回来了。”

  “真的假的,”罗向夏大笑,“我一点也想不起来。”

  “真的,”方骞对每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那是一本国外的故事书,我还记得里面好像有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家庭很穷,妈妈每天帮人抄书维持生计。那个母亲太累了总是写着写着就睡着,醒来后却发现本来还有很多的抄写工作已经完成,原来是她的孩子晚上起来偷偷帮她抄写……”

  方骞这么一说罗向夏又似乎有点印象,那本书她倒记得,小时候并没有太多娱乐活动,两人曾经把这种故事书如饥似渴翻来覆去的阅读。

  “隔壁班的那个小孩很凶的,抢了书就跑,我要了几次都没用。你听说了特别义愤填膺,问我那人在哪里,让我带路去找他。

  我记得那个时候是下课时间,他们藏在学校后面的灌木丛里,过去的时候他们好几个人坐在一起正在看那本书呢。

  你黑着脸走过去,一把就把书抢回来了,真是气势汹汹。那几个家伙吓了一跳,抢我书的那个问你是谁,你猜你说什么?”

  罗向夏是真好奇:“我说什么?”

  方骞憋不住笑:“你说你是我姐。”

  罗向夏也跟着笑了起来:“我真聪明。”

  方骞附和她,“是啊,真厉害。”

  那个时候像罗向夏他们这样的孩子对高年级的学生总是有点害怕,这谎撒得实在有水准,就是委屈方骞作了一回罗向夏的弟弟了。

  “你就因为这些事喜欢我啊,”罗向夏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那要是有别人对你好你就喜欢别人去了?”

  “对我好的人有很多,”方骞说,“但我只喜欢你。”

  “为什么?”

  “别问了,没道理的。”

  “一定有原因啊。”

  “那……对我好的人里面你最漂亮。”

  “方骞!”

  “不然就是青梅竹马的感情产生了质变。”

  罗向夏冷笑连连。

  方骞沉默了一会,轻声说。

  “也许是你太凶了吧……踹了门就跑到别人心里来了,撵也撵不走。”

  难得的一天,罗向夏和方骞全方位享受了车载空调的凉爽和汽车音乐的洗礼。

  等他们回家时天已经黑了,路过一条小巷子时,罗向夏突然停了下来。

  “你记不记得你有一次在这里把我带走了?”

  方骞顺着罗向夏的目光看向那条小巷。

  他记得这里,也记得那天罗向夏穿了一条他从来没见过的漂亮裙子。只是罗向夏一直在哭,满眼都是惶恐不安。方骞在外面罚跪,一眼就看见了他们。

  罗老六站在台阶上在等人,等到了一个肥胖的男人,他把罗向夏往男人那边推,罗向夏大喊,一开始叫她妈妈,后来又叫她外公外婆,最后她急得大哭,喊——方骞、方骞!

  她其实根本没报任何希望,方骞这个谁都能欺负的家伙能帮什么忙呢?

  但是方骞真的站了起来,像一阵风一样跑过来,撞倒了罗老六拉着罗向夏就跑了。

  后来陆明茗回来了,和罗老六厮打在一起,发了疯一样拿水果刀捅了他好几刀。

  再后来罗老六就走了,常年不在家,一回来就多了个儿子,他说他有儿子了,回来是办离婚手续的,陆明茗当然求之不得。可去民政局的时候却被拿走了身份证明,莫名其妙背上了一身的债。

  罗向夏有钱以后罗老六又找了回来,罗向夏找人揍过他甚至跟着亲自动手,把罗老六的手都打断。可还是不解恨,他喜欢赌罗向夏就让他赌,每次都借一点点钱给他,吊着他的命欣赏着罗老六被追债的弄得半死不活的样子。

  “方骞……”罗向夏叫对方的名字。

  “嗯?”

  “你就是这个时候变得特别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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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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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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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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