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骞是六年级三班的班主任,他有点轻微的近视,上课时为了看清楚学生保证他们不出神开小差他一般会把眼镜戴上。
铃声响起,学生们迅速冲进教室,吵吵嚷嚷手忙脚乱。
进门时一个孩子被几个学生故意推搡了几下,方骞正在擦黑板并没有看见。
那个小孩沮丧的走回自己座位,刚坐下就被身后的同学用桌子挤了一下。
“你桌子往后面让点行不行?”
“谁让你那么胖啊,肥猪。”
一句话就击溃了那个孩子对抗的勇气,她看了一眼脸上挂着明晃晃恶意的同学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
方骞的声音好听,念不知道读过多少次的课文的时候也依旧很有感情。很多学生都很喜欢他,比起在罗向夏眼里的毫无特色,在很多学生眼里戴窄框眼睛的方老师大概也算得上男神级别的人物。
虽然他们只是小学生,但小学生的男神也是男神啊。
张晓宵知道,光他们班就有近一半的女生喜欢方老师。她们总在宿舍里讨论方骞,说他很温柔很斯文还很好看。
张晓宵也喜欢方骞,不过她不敢说出来,因为必然会遭到大家的嘲笑。
除了社会,在学校里也是阶级分明。这种阶级不一定是家境或者地位带来的,可以是容貌、身材、成绩和人缘等等一系列因素所造成。
张晓宵成绩一般,长相一般,家境一般人缘也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就成了被排挤的对象。不过她没有人可倾诉,她越来越讨厌学校。在这让她感到阴森抑郁的地方,大概只有方骞算她唯一的快乐。
方骞很喜欢小孩子,基本在读高中的时候他就确定了要成为一名人民教师的目标,后来也果然得偿所愿。
说起来,他的人生虽然在幼年时有些惨烈,但成年以后都是一帆风顺。
娶到了初恋,还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怎么看也非常幸运啊。
方骞忍不住想起昨天罗向夏终于赢棋后得意洋洋的表情,他情不自禁的露出笑意。
“方老师?”
“啊,哦……对不起晓宵,你说什么?”
“方老师,”张晓宵犹豫再三,“我……我感觉我好像近视了。”
“是吗?”方骞立刻严肃起来,“近视可不好,一旦近视了就只能像老师这样戴眼镜了,又丑又麻烦,不过可能只是假性近视,去医院检查过了吗?”
张晓宵摇摇头,近视只是她找的托词而已。她想换个位置,或者说,她不想一直被死死的夹在座位上了。
她悄悄看了眼方骞,有点脸红,心想方老师戴眼镜明明一点都不难看啊。
“这样吧,放学之后让家里人带你去看看。要是真的近视了还是尽早配眼镜,对了,你平时看书写作业坐姿要端正啊,都提醒你多少次了……”
张晓宵觉得方骞的话像和风细雨一样吹进她心里。要是方老师是她父亲就好了,张晓宵想,不过她又立刻摇头把这个想法赶出去。
方骞太年轻了,脸嫩又温柔可亲,实在让这些如同青草嫩芽般的少女们不由得抱有一些隐秘的幻想。
等张晓宵走出办公室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换位置的事情被方骞一打断她竟然全忘了。
张晓宵愤愤不平,她回到宿舍把自己埋在被子里,依靠手机的微弱光线又开始写日记——
我发现方老师是一个蛊惑人心的妖精。
他真讨厌。
长得干干净净,说话斯斯文文,大家都喜欢他。
其实根本就是一个老妖怪,爱念叨的讨厌鬼。
啊……这个折磨人的小妖精,我该拿他怎么办呢?
不过我还是爱他的。
晚安,我最最心爱的方老师。
张晓宵是个表里不一的少女,她表面怯儒又懦弱,安静得像一块背景板。但她的心是火热的,在她发呆的时候她的思想却在漫游天际。张晓宵知道自己只是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人,但并不妨碍她在自己心里是最特别而孤傲的。
星期五放学回家,所有学生都像出笼的鸟一样兴奋和迫不及待,张晓宵也一样,只是她看着目送着他们远去的方骞,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些眷念不舍的忧愁。
走的时候她特意和方骞打了招呼。
“方……方老师,拜……拜拜。”
方骞拍了拍她的肩:“这次期中考有进步,对了,记得回家看看眼睛啊。”
张晓宵脸红了,她埋着头飞快的跑开,怀疑她的方老师是不是看出了她居心不良。
方骞摇摇头看着张晓宵的身影消失在人潮中,只觉得这个孩子未免过于腼腆。
张晓宵回了家她爸爸正瘫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回来了。”张晓宵的声音小得只有她自己听见,不过她父亲也完全没有搭理她的意思,于是张晓宵就悄无声息的进了自己房间。
张晓宵的父母前段时间离了婚,双方在吵吵闹闹互相仇视了十几年后终于明智的结束了这段相互折磨的闹剧。比起伤心,张晓宵更多的是松了一口气,至少她再也不用在两人大打出手时恐惧的颤抖。
到了晚上,张晓宵从她爸爸哪里拿了钱出去买盒饭。
“带两瓶啤酒回来。”
“哦。”
夜晚的城市总是热闹的,灯红酒绿热闹非凡,张晓宵拎着晚饭和啤酒慢慢走回家,她一抬头,发现自己书包扔在地上,她父亲正拿着她厚厚的日记本看。
“爸!”
张宇凡没想到自己的人生会是这样的。
当然了,谁也猜测不到自己的未来究竟会有怎样的经历,是好是坏,是意气风发还是平淡乏味。只是想象与现实差距太远总是容易让人平白生出巨大的怨恨。
张宇凡人到中年不得不面对自己的人生就是一滩糟糕臭狗屎的现状,他愤恨又无力还充满了对生活的麻木。
不过再麻木的人都会有怒气冲天的时候,张宇凡就遇到了这样的时刻。
他把手里的日记本狠狠扔在张晓宵身上,无视了他女儿抽泣着问为什么翻我日记本的话。
这种时候,这点小事算重点吗?
“明天去你们学校!”
“明天星期六学校放假……”
“谁是方老师,你还要不要脸,这么大点就和你妈一样没脸没皮不知廉耻,给你们校长打电话……给姓方的打电话!”
“我没有……”
张晓宵说谎了,她虽然没有校长的电话,却一直收藏着方骞的电话号码。那是方骞当他们班主任时在黑板上写下的,他当时笑着跟学生们说有问题随时找他。张晓宵的生活中有无数的问题,却从没拨通过这个被她珍而视之的电话号码。
张宇凡不信,他几乎是抢过女儿的手机狂怒的翻着通讯录。
张晓宵看着那个叫备注叫‘小眼镜’的电话号码被翻来翻去,一颗心像坐过山车一样上上下下。
张宇凡出乎意料的冷静了下来,他把手机还给张晓宵,又亲自把她的书包拎回了她的卧室。
张晓宵整颗心沉甸甸的,魂不守舍的度过了这最难捱的假期。
星期一,不管张晓宵怎么哀求解释他父亲还是跟着她一起来到了学校。
踏进校门的一刻,张晓宵突然感到一阵讽刺——多可笑啊,连她读几年级都时长记不清楚的父亲,竟然会因为这样的事情来学校。
张晓宵并没有感受到半点被重视的感觉,她明白,不管她父亲如何愤怒真实的缘由其实都和她无关。现实就是这么荒谬,事情虽然因你而起,但又和你毫不相关。琇書蛧
张晓宵绝望了,她甚至想到去死,但她没有勇气一头撞死在校门口。她觉得她是不怕死的,但她害怕被别人诧异的注视着死去。
方骞没想到再见昔日的老同学是这个场景。
“方骞?”
张宇凡一眼就认出了他,反倒是方骞犹豫再三才确定了眼前人就是他的高中同学。
“张……张宇凡。”
“你怎么在这儿?”张宇凡十分惊讶。
“我是学校的老师啊,你怎么……”
事情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张晓宵天真的想。
“他是我爸爸!”她赶紧介绍。
“晓宵是你女儿?”
方骞惊讶极了,第一是因为这个女儿好像有点大了,第二就是惊叹他们的缘分。
直到这个时候张宇凡依旧没把方骞和她女儿日记里那个‘可爱温柔的方老师’联系起来。
“是出了什么事吗?”方骞问。
张宇凡沉着脸:“下次再寒暄吧,我来找她的班主任。”
“嗯……”方骞有点尴尬,“我就是晓宵的班主任啊。”
张宇凡的瞳孔快速的收缩了一下,犹如惊雷在他脑海炸响。
方老师……方骞……方老师……方骞!
这个认知加剧了对张宇凡的羞辱性。
“啊,”张宇凡突然笑了起来,他想了想,“对了,我听安庆说……你和向夏结婚了?”
方骞作为罗向夏的现任丈夫,面对着张宇凡这位前男友时还是难免尴尬。
“啊,对……结婚有几年了。”
“真对不起……婚礼我没去,也没送什么东西。”
“啊,没关系……”方骞更尴尬了,当初根本就没给张宇凡送请柬啊。
“今天补上吧……”
“啊?”
张宇凡一拳打在了方骞的脸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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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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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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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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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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