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好官人>第九十四章:清俊
  “小官人,小的还真的以为你想潜入曾家,行窃玉偷香之事呢!”

  来财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忍不住对张正书这么说道。

  殊不知,他们对面刚刚走来两个小娘子,见来财如此话语,啐了一句:“登徒子!”然后加快脚步离去了,生怕他们追上去一样。

  张正书无奈地看着自己的书童,简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他拿出折扇,敲了一下来财的脑袋,也不管来财喊疼。“你这憨货,就算我要偷香窃玉,也得学个飞檐走壁之术吧?而且,再怎么样也不会带上你这个累赘!”

  来财闭着一只眼睛,双手捂着脑袋,说道:“小官人,小的怎么累赘了,小的还能在外面望风呢!”

  “……”

  张正书一阵无语,有着活宝,他能气得乐开怀。你以为他在调侃你,偏生来财说得理所当然的模样,好似从心底就认定是这样的。

  “你从哪里听说的?”

  “博君人都这般说的啊?”来财兴致勃勃地说道,“书上也说了,书生与小娘子幽会,他的书童便在外面望风,一旦有人来了,就故意拦住,大声说话,好让他们有时间躲起来……”

  张正书明白了,又是说书人惹的祸。那都是些YY大家闺秀,YY到脑袋秀逗了的秀才编排出来的故事。穿越了宋朝之后的张正书才知道,所谓的“大家闺秀”,是绝不会嫁入寻常人家的。甚至早在及笄之前,就约好婚事了。大抵上,都是门当户对的人家。所以,即便是张正书想娶大家闺秀,那也是不可能的事。除非,他能“鱼跃龙门”,不管是什么途径,成了一个实权官员之后,才有可能娶到一个大家闺秀。没错,就是有可能,因为大家闺秀还可能瞧不上你,如果你长得不俊俏的话。

  更好玩的是,宋朝之所以想生男孩,而不想生女孩,就是因为女孩太难嫁了。因为,给女儿置办嫁妆的钱,远高于彩礼钱。为了给女儿凑嫁妆钱,许多平头百姓甚至要从女儿出生,就要开始积攒嫁妆。如果到可以结婚的时候都凑不够,那就要卖地筹钱了。甚至很多普通家庭的女儿,干脆一辈子不嫁人了。

  大文豪苏辙嫁女的时候,给女儿置办了九千四百贯的嫁妆,还典卖掉了家中的一块良田。这事还被苏辙记了下来,感慨说嫁一次女儿差点把自己弄得倾家荡产。不过,这么厚的嫁妆是有道理的,因为女儿嫁过去就不会受委屈了。而且离婚的时候,这嫁妆因为有底,所以这嫁妆男方一个钱都别想拿。

  当然了,曾家是不愁嫁妆的,那些大家闺秀也不愁嫁妆的。

  所以那些穷酸秀才就白天做梦,想娶一个美娇娘,然后就发家致富了。

  这样的好事,别说穷酸秀才们想,哪个男人不想?

  可是,张正书想跟他们说,基本不可能。

  “好在曾家不是官绅之家啊!”

  张正书叹了口气,其实他也看出来了,那曾家小娘子是很有想法的女子,可惜生错的时代。若是她生在后世,绝对是一个女强人,要不就是一个女文青,才貌双全的那种女子。张正书敢说,在北宋,能理解曾家小娘子的人不多,他应该算一个。

  “难道这缘分真的是天注定的?”

  张正书也有点懵了,一时间好像庄周梦蝶一样,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活在梦里。

  “小官人,小官人?”

  来财见张正书走着走着突然站住了,然后愣愣地伫立在路旁,有点奇怪,还以为他真的想去“偷香窃玉”呢!好在来财接受了教训,这话不敢随便乱说了。

  张正书回过神来,淡淡地说道:“没事了,回去罢!”

  这时候,天上的乌云被风荡开,漏出一轮弯月来。

  清辉洒在地面上,路上倒也不显得黑暗。

  ……

  翌日,张正书的闹钟准时叫醒了他。

  这个闹钟,自然就是他脑子里的系统了。张正书也是无意中发现的,这系统里居然还有时间显示,还能设置闹钟,甚至还有备忘提醒。这让张正书感慨,不愧是未来世界的高科技产品。

  “吾儿,可起身了?”

  然而,张根富比张正书起得还早,估摸他也是激动得一夜没睡吧?

  张正书还就着面汤洗脸呢,含糊地答道:“起了……”

  来财连忙出了房门,对张根富说道:“官人,小官人他已经在洗漱了……”

  张根富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朗声说道:“吾儿洗漱好了,记得用些早饭,为父去看看管家那边,是否将礼物筹备好了……”

  张正书看着铜镜里,自己那剑眉朗目,一身青色(其实是泛蓝色的)的襕衫,配上一条白色的裤子,束起来的长发,颇有一种英俊的味道。挂好玉佩,别好那柄折扇,张正书才满意地转过身来。其实,他心里还是颇为紧张忐忑的。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张正书一想到穿着女装的曾家小娘子,张正书就有点期待。

  “或许,是因为有共同话题吧?”张正书觉得,能理解他的想法,估计北宋就曾家小娘子一个人了。毕竟曾家小娘子智商太高,而且理解能力,接受能力非同寻常人。更奇妙的是,张正书也正好能明白曾家小娘子想要的是什么。

  若是别人,张正书不会这么紧张忐忑的,可面对曾家小娘子,张正书也淡定不了了。

  “万一……不是她怎么办?”张正书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总是冒出这个念头。虽然他也知道,这个可能性太小了。能精通琴棋书画,诗词茶香的,还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天底下有几个女子是如此的?

  “只是,她会同意么?她尚未及笄吧,这么早就成亲,太……不科学了些。”张正书心中也没底。这时候,来财在门外叫唤道:“小官人,官人在催了,你快些吧!”

  “好了,就来!”

  张正书最后再整理了一下衣裳,才慢慢地打开了房门。

  看着外面晴朗的天空,飞鸟不时掠过的天空,头上束着的发髻,簪子上还有个装饰,一看就知道是富家子。xiumb.com

  “小官人,你今日好生清俊!”来财忍不住赞道,确实,认真打扮的张正书,确实是一个清俊“风雅”的美男子,只可惜太过瘦弱了。不过宋朝的文人多半也是这样,瘦瘦弱弱的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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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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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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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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