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然真的寻上门了……”
这是曾家小娘子自拿到这封信的时候,就一直喃喃念叨的话。连带把这信拿回来的彩袖,都听得腻了。“小娘子,不过是那张小官人的一封信,值得这般费神么?”彩袖不能理解是对的,她的愿望一直是当曾小娘子出嫁的时候,她就跟过去做一个陪嫁丫头。若是好运的话,还能被纳为妾。在彩袖看来,女子最费神的事,不就是嫁人么?难道曾小娘子,还真的就看上那张小官人了?
想到张小官人在汴梁城的“恶名”,彩袖不寒而战,连忙说道:“如许登徒子,小娘子理他作甚?还不如弹首曲子,散散心罢!”
“彩袖啊,你有什么想做的事么?”
曾小娘子看着那“噼里啪啦”燃烧着的烛花,突然这么问道。
“啊?”
彩袖先是一愣,然后说道:“奴只想一直陪着小娘子,不管小娘子去哪……”到底,彩袖还是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了。
然而,曾小娘子的心却不放在这上面,所以冰雪聪明的她,居然听不出彩袖话里的话。“憨人!”曾小娘子展颜一笑,奈何笑里太多无奈,“你如何能陪我一世么?你终归还是要嫁人的……”曾小娘子说的是实在话,彩袖在曾家已经过了十余年了,早非契约奴仆,而是转为了雇佣关系。只要她想脱籍,曾家没办法阻拦的,甚至还有人情味的奉上一些遣散费。
然而,彩袖的心思却细,她知道曾小娘子的眼光高,若是嫁人,肯定嫁的是如意郎君。若是彩袖自己去选一人家,怕一生都没机会嫁入豪门了。在曾家呆过的女子,也很难适应清贫的生活。这就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了。所以,彩袖可是一门心思想要跟着曾小娘子嫁过去,做陪嫁丫头的。见曾小娘子这么说,彩袖慌了神,连忙说道:“小娘子去哪,奴也跟着去哪……”m.χIùmЬ.CǒM
曾小娘子摇了摇头,笑了笑,良久不说话。
是啊,这年代的女子,又怎么能理解她心思?
明明聪慧不输男子,甚至比世间绝大多数男子要强的她,却因为女儿身而无法施展抱负。若是有可能,她何尝不想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只是这世间,对女子就是这般不公。女人虽然能为官,却只是宫廷里的女官,做这女官,又如何能让曾小娘子满意呢?
退而求其次罢,曾小娘子也曾意动要自己出一本书。自费出书,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是个麻烦事。但是对于家财万贯曾家来说,不过九牛一毛。曾小娘子偏爱志怪一类型的小说,便到处搜寻这些小说来看。希望能融合百家,写出一本承前启后的精彩小说来。奈何这个梦想都还没实现,她就收到消息,明日那人就要登门拜访了。
聪慧如她,怎能不知道登门拜访是什么意思?不外乎就是在花圃中,两人坐下喝酒。若是男方中意了,就赠与金簪;若是男方不中意了,就赠与彩锻。看似只有男方选择的份,其实大户人家的千金,也有选择的余地的。若是不中意,自然不会接受男方的金簪,而后对父母说“女儿还想陪爹妈两年,不欲这么快就嫁人”云云。
可哪怕曾家小娘子打定了主意要推脱这门亲事,也禁不住一阵阵袭人的烦恼。
特别是彩袖把这封信拿到她面前时,她更是止不住的惆怅。听闻这封信,一开始是找不到人的。曾家里,哪里有什么叫“曾锦函”的人?于是,这封信被搁置了两日,错非彩袖看到,说不定曾小娘子真的就看不到这封信了。
“罢了罢了,明日再回信罢……”
曾小娘子也不知道明日是个什么光景,若是那人还算中意,其实她也不是那么抗拒的。于是,即便智商过人,她也像寻常女子一样,既忐忑,又期盼,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人生难题了。
“这事须得爹爹同意,你且出去罢,我想独自静坐一番……”
彩袖也知道,这事只有曾家主人曾文俨才能做得了主的,也不敢太过暴露自己的心思,便乖巧地退出了曾小娘子的香闺。
其实,彩袖也不担心,只要不出状况,她还是能如愿做个陪嫁丫头的。毕竟,曾家也算是大户人家了,大户人家嫁女,岂能没有陪嫁丫头呢?而又有谁比她彩袖,更有资格做这个陪嫁丫头呢?心下大宽的彩袖,轻轻哼唱着小曲,往厨房去了。
“彩袖,你且过来!”
这时候,曾员外早就在一旁候着了,唤来彩袖问道:“姝儿不曾抗拒罢?”
“小娘子并未有什么抗拒之意,想来也是盼着的哩!”彩袖心情显然很好,欢快地答道。
曾员外这才放下心来,他最是担心这个女儿了,自幼便聪慧过人,而且洞察人心。偏生看似柔弱,可性子却十分固执,十分倔犟,认准的事怎么都说不听。曾员外早就跟她聊过了,不要穿着儒衫外出,不要扮成男子的模样,也不要随意在外与人喝酒……可这女儿怎么都不听。眼瞅着到了出嫁的年纪,他也愁啊,这样的女子,哪个夫家镇得住?
这也是为什么曾员外一直发愁的缘故了,他虽然嘴上不说,但心中却是想着的:“谁说大家闺秀好嫁人,我这‘大家闺秀’便难嫁!”
如今听得曾小娘子并不抗拒相亲,曾员外差点没落泪,老怀宽慰地说道:“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彩袖见曾员外如此高兴,忍不住试探性地问道:“员外,若是小娘子出嫁,我是不是要做陪嫁侍女?”要知道这时候的侍女,地位可不低的,几乎等同妾。要不,妾侍妾侍是怎么来的呢?就是这么来的,甚至妾和婢,这时候是通用的。所以陪嫁丫头,就等同是跟着嫁过去当妾了。
曾员外看了看彩袖,皱眉说道:“彩袖,你在曾家这般久,可见我曾家有过无礼之举?我曾家虽非书香门第,也是讲礼的。若是你欲寻良人嫁之,我曾家大可放行,甚至还帮你置备嫁妆……”
“不不不,员外,彩袖的意思是,彩袖不想与小娘子分离……”彩袖连忙解释道。
曾员外这倒是有点意外了:“啊,原是如此……你且宽心,若姝儿出嫁,陪嫁丫头,起码不下十人。若你想,也并非不行。只是,你且思虑好咯!”
“奴愿陪小娘子出嫁……”彩袖咬了咬牙,很坚定地说道。
“善!”曾员外点了点头,彩袖照顾他女儿多年了,突然换人,他还怕女儿不适应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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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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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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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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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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