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道中,时有路人而过,大多是到田间劳作的,对干活人来说,只有顾好一年的收成,才能换来那片刻的悠闲自在。
那怕到了冬日,山中再无成片的花红草绿、水面结了层层冰花,只要一年收成好,照样可以戴着厚厚的帽子、拖着重重的鞋袜来肆意玩耍一番。
为何?就图一个心里踏实呗。若一日三餐都没有着落,何来那般酒桌前的谈笑风生?
这个道理似乎很深奥,但无须去刻意领悟,真切的感受便是最好的解释。
林大团家日子还算过的去,再有仲大人的慷慨相助,吃穿用度自然不用担忧,也真是因为此,他才得以有专注精力做眼下的事儿。
很难想象,若是没有仲大人,他的日子又该怎么过?
林间鸟语花香,与林大团同行的还有程默、小灯笼。
小灯笼也曾在铁铜矿上干过活儿,他便是前些日子盐课衙门招募的六十名有‘一技之长’者之一,手艺相当了得,只因他个子不好,又一个圆圆的大肚子,看着像个灯笼,这个外号的小名也就流传开来。
“我这个肚子可不是大鱼大肉吃起来的,我娘早就说过:我打小就是这个样子,喝凉水都长肉,还都长在肚子上了”。
小灯笼逢人就是一番解释,他是个实在的人,仲逸已派人多方考验。
小灯笼之前也是有顾虑的,同样像当初程默这样的角色,肖大可向他阐明其中厉害,最后总算是同意了。
若说林大团在盐户中威望高的话,身为库大使的肖大可几乎在所有他认识人的当中皆有很高的威望,连同盐课衙门的衙役也在其中。m.χIùmЬ.CǒM
而仲逸之前在众人中的口碑则是最后的说服力,再有肖大可的鼎力保障,小灯笼再也没有后顾之忧。
‘听仲大人的准没错,还有大可兄弟,他在衙门做了这么多年,就是不考虑我,也会考虑他自己啊’。
小灯笼的想法渐渐变得简单了许多:“我要干活,像一个人的一样的去做事,赚了银子给老娘看病,只有仲大人最放心……”。
一行三人,程默牵头,这位曾在京城天子脚下长大,在翰林做过多年杂役的‘能人’,自然让林大团和小灯笼十分钦佩。
在他们眼里:程默是随仲大人从京城来到这里,如今仲大人不方便出面,他就代表着仲大人。
“二位大哥,这接下来的活儿,就全靠你们两位了,我只负责我们所有的开销,若是要银子,要工具,保证全部齐活儿”。
程默学会了仲逸的大方,而早已准备好的银两更是让信心满满:这种有钱人说话‘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真是太爽来。
‘程默兄弟辛苦,按照仲大人说的方位,我们还得半个时辰的路赶,到时就要细细查看一番了,干活儿的事儿,就让我们两个来吧’。
林大团大打趣了一句:“若是有人问起来……剩下的事儿,就交给你啦……”。
程默拍拍胸脯,一脸自信道:“那是自然,想当年我跟着仲大人什么大场面没见过?鞑靼厉害吗?倭寇厉害吗?仲大人照办不误,就是这么厉害……”。
‘那是那是,仲大人文武双全,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程默兄弟自然也是了不得了’。
“对对对,还请程默兄弟快给我们讲讲当初抗倭的场景……”。
‘哈哈哈……’。
常言‘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如今倒好,这三个男人在一起,戏台子还没搭起来,程默就开始‘登场’了。
林中鸟儿一惊,却见是三个没有多少恶意的身影,拍拍翅膀后也就懒懒的呆在那里,继续享受着阳光下的清凉……
大家的日子都好过,至少眼下是热闹的。这个就很重要:不管以后怎么样,至少要过好当下,否则你就亏大了,时光不会再倒流嘛。
“妈妈的,老子总要有一天将这个该死的管家给剁了”。
在陈府做家丁的陶朔日子却过得不是很顺心,陈覃倒是没有什么事儿,但这个管家的屁事实在是太多了。
说来也怪,自从那晚之后,陈覃就很少出去了,每日躲在院子里不是喝茶就是听曲,不时的自己还抚琴一番,别人听不太懂,但觉得他还是有些琴艺的。
再有就是到院子里走动走动,一副吃了化不掉的样子,令人十分厌恶:好酒喝着,好饭菜都糟蹋了。
可是,谁让人家是昔日的户部侍郎呢?
不光如此,就连家丁们外出上街的机会都少了很多,大家整日都窝在这个院子里,都快要闷死了,好在院子足够大,房间足够赌,否则与坐牢无异,
没事就得找事儿,不然的话,好像别人觉得你的银子挣得太容易了,陶朔之前不懂这个,现在真真切切明白了。
客堂里,管家正向家丁们讲解着茶艺,面前摆了很多茶杯,大小不一,桌上一大壶开水,两个大茶壶灌的满满的。
家丁们嘀咕:真他么闲的蛋疼,这么好的天,睡会儿午觉能死啊?实在不行,几个人在后院里打会儿牌,或者说说趣闻轶事,不是很好的选择吗?
就不让人闲下来,要么怎么叫下人、下苦人呢?好像没有点事儿做,就不能活下来的似的。
“这么多茶水,喝死你,该死的管家”,见一旁的家丁嘀咕着,陶朔也加入他们的战队,开始一起鄙视这个没事找事儿的管家。
“嘀咕什么呢?陶朔,你上来,向大伙儿讲讲,这一泡该怎么泡?”,管家向陶朔这边望望,直接点名让他上来。
“怎么泡?泡死你个老不死的……”,家丁们这样说着,似乎不这样说就没有多少乐趣似的。
陶朔还真懂茶艺,早在东南福建时,他就向茶农学过,尤其他的阿妹陶雯儿更是深谙此道,向他传授过不少呢?跟了仲大人就更不用说了,文官的爱好吗,有事没事的,岂能少的了一杯好茶呢?
众目睽睽之下,陶朔上前端起一杯茶便一饮而尽:“还一泡怎么泡?直接喝就行了,有什么关系呢?”。
“哈哈哈,陶朔兄弟说的对,有什么区别呢?……”,家丁们纷纷附和着。
管家一脸怒色道:你们这一个个的,不学点好?知道我们这是什么地方吗?这里是陈府,来的人非贵即富,不懂点茶艺,说的过去吗?
‘那你还是向丫鬟们说去吧’。
陶朔放下茶杯,向管家笑道:“看看,这么个大老爷们,翘起个兰花指,像样子吗?”。
“哈哈哈……”底下又是一阵窃笑,气的管家几乎要打转转了。
家丁们对管家如此,绝非无缘无故,近日府里有一种说法:老爷想要打发这个管家,他那个做小妾的亲戚怕是也自身难保了,眼下正愁没个由头呢?
陶朔向大伙儿说了:“我们得要找个理由啊,让他什么也办不好,最后灰溜溜的滚蛋……”。
平日里受惯了这个老头儿的气,大伙儿岂能不支持陶朔的这番‘好意’?
当然,那些管家的心腹不包括在内。但此事一出,到底是忠于陈覃还是管家,渐渐的就明朗起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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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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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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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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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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