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小雨总算是停了,差事耽误不得,三天的时间,今日已是第二日。
“仲大人,走啦”。
小院中,陶朔早就将行路之物备好,除马匹外,还有他登山所用之物:钢叉、长绳、铁钩……
一旁的程默望望天空,不由的嘟囔起来:“这般天气,还带登山之物,仲大人是来查看地形,不是攀岩附壁的,他如何能上去?”。
小四儿等几名军士却不以为然,陶朔的身手他们是知道一些的,只是从未亲眼所见,今日一路同行,也能大开眼界。
“朔儿啊,一路之上,多听仲大人教诲啊……”。
门口的老陶头望着众人渐渐离去,还不忘细心的叮嘱一句。
……
“雨后山道湿滑,前面地势较陡,请各位大人多加小心,留意脚下”。
山腰之中,陶朔指着远处的山顶,向众人小心提醒着:“此山之中,有猛兽,大家千万不要分开走,拿好手中的兵器……”。
如此一说,程默立刻凑到仲逸身边,手里拿的却是一柄长枪,猎户用的那种,他并非军卒,自然没有专用的兵器。
小四等人晃晃手中的大刀,不以为然道:“小陶子,你吓唬谁呢?这一带,我们也经常走,猛兽倒是听说过,但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吧?”。
“几位军爷,你们平日走的是大路,将士们又是成群结队,岂能遇到猛兽?”。ωωω.χΙυΜЬ.Cǒm
陶朔微微转过身,随意说了一句:“你再看看,此山之上,皆是密林一片,连个种庄稼的都没有,除了樵夫、猎户,谁来这里?不信,你问问他们去……”。
是啊,一片密林,又高又陡,这么一座大山,我们来这里作甚?
小四儿有些不解:“这个仲大人确实有些古怪,马不停蹄、一路赶来,为熟悉地形,怎么偏偏跑到这深山老林里了?”。
哎,读书人的事儿,真是不懂,对这些军士来说,奉俞大猷将军之命,才是真正的差事。
还说什么呢?走吧……
此山名叫凤凰山,因山高大、其势复杂,草木茂密而得名,山顶一个高高的石盘,如同‘凤头’,只是一般人可望而不可即。
攀上此顶,可谓一览众山小。
若从战事而言,是个居高临下、远眺敌情的好地方。
众人虽是一路骑马而来,仲逸老远就看到这个绝佳之地,一问陶朔才知:此山正是他最喜攀登的,如此,才更能显出那所崇拜的解氏兄弟那‘两头蛇’、‘双尾蝎’的称号。
“嗷……”,一阵嗥叫,林中似有异动,而后又再次安静下来。
“大家小心,有狼群”。
陶朔喊了一声,示意大家不要慌,背靠大树,众人很快围成一个小圆圈。
“狼?还是狼群?”。
从小在京城长大的程默有些腿软,紧紧抓住手中长枪,细细盯着枪头,生怕嵌的不够结实,一使劲就会掉下来。
“大家不要慌,保护好仲大人,这是我们的任务”。
说话的是英勇千户所的一名小旗,姓王,众人都叫他王小旗。
王小旗跟随师兄林宗武多年,出生入死、异常勇猛,林宗武派他来,正是为保仲逸的安全。
此刻的王小旗一脸淡定,相比北虏南寇,数百人对阵十倍之余的敌军,狼群,真的不算什么。
“王大哥,我们不惧,狼群再厉害,有倭贼厉害吗?”。
小四儿紧紧抓着刀柄,不由的望着远处的山林。
“陶朔,仅是几声叫声,你们怎么就能断定是狼群,而不是一两只狼呢?”。
仲逸更为淡定,竟好奇的望着四周,怎么就不见狼群呢?
这样的场面,确实是第一次见。
陶朔侧过身来,微微笑道:“仲大人,你听那声儿,还有草丛中的异动……,怎么会是一条狼呢?起码十只……”。
好吧,论起狩猎,陶朔最有发言权,信了。
“看见了吗?那边……”。
陶朔微微蹲下身子,指着不远处的一处密林,示意众人不要轻举妄动。
仲逸顺着手势细细望去,林中果真有一道道的灰黄色。
尖尖的立耳下,那一双双的贪婪、凶残的目光,亮的可怕。
陶朔说的没错,不是一两只……
“王大哥,不要……”。
只听‘嗖’的一声,一只箭飞了过去。陶朔刚喊了一声,王小旗开弓搭箭,又是一支。
“呜呜”几声,两只灰狼倒了下去。
“这叫擒贼先擒王,呵呵”,王小旗不以为然,说着,又是一箭。
“嗷……”,又是一阵叫声,奇怪的叫声。
“刷刷刷……”,林中一阵异动,那些灰色的家伙立刻扑了过来。
一声清脆的刀刃与刀鞘的摩擦声,王小旗拔出刀。
“你们保护仲大人,快……”。
小四儿对陶朔与王小旗喊了一声,带着其余三名军士迎了上去。
毕竟是抗击过倭贼的,兄弟们个个都不含糊。
“小四哥,小心……”,话音未落,他举起一柄钢叉,奋力刺了过去。
突然,一柄利刃盘旋而出,王小旗半蹲下来,目光紧紧盯着前方。
两只正欲从小四身后袭来的饿狼,应声倒地,利刃再次回到他的手中。
陶朔的那柄钢叉,这才深深插入郎腹之中。
小四儿再次挥刀而上,一通砍杀……
“什么狼群?也不过如此嘛”。
小四儿望着最后逃窜的两只野狼,再看看躺在地上的‘战果’,还是挺满意的。
“王大哥,身手不错,谢啦”,军士们连连竖起大拇指:“果真是英勇千户所的,处惊不变、出手不凡”。
虚惊一场,虚惊一场。
程默重重的坐了下来,长长舒口气,似乎捡了一条命似的,手中的长枪依旧紧抓不放。
“仲大人,依在下之见,咱们就不要继续登山了吧?”。
小四儿望着他那已撕碎的衣袖,不由的对仲逸说道:“这荒山野岭的,仲大人若出了什么闪失,我们回去如何俞将军交差?”。
一旁的王小旗打开水带,一脸的不屑道:‘几位兄弟多虑了,既然都到山腰了,岂有不上山顶的道理?’。
程默缓缓抬起头,眉头紧皱:“此处,距离山顶,还……远着呢”。
“嘘……”。
众人正在说话之际,陶朔却再次安静下来
指着不远处的密林,陶朔低声道:“看看,那是什么?我们,走不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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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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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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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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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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