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反常的状况。
而对于公子缓来说,卫国是否有种,他不知道。但是他却知道边子白恐怕真有种,至于是否能够战胜赵国,就算是公子缓对边子白很有好感,但好感是好感,这仅在于公子缓想要招揽边子白,认为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是个人才。
但就算是公子缓,也对卫国和赵国的这次战争,持悲观的态度。
没办法,赵国的优势太大了,就算是魏国要击败赵国或许并不那么难。因为赵国有一个战略上的短板——邯郸。
赵国的国都就像是一张凑到魏国面前,随时随地都能让魏国抽一巴掌的脸面。
魏国在中原的重镇邺城就驻有重兵,最多两天的行军路程,邺城的五万精兵就能一股脑的冲到赵国的邯郸城外。这就是魏国对赵国在战略上的优势。如果赵国的国都一直在晋阳,恐怕魏国想要威胁赵国的都城就不那么容易了。
可是卫国太弱了。
就算是卫国的上军从平邑冲到了邯郸城外,又有什么用呢?
一万多上军,面对拥有十万大军守卫的邯郸城,卫国有什么机会?
这不是去进攻,而是过去送人头的傻事。
所以,在公子缓看来,卫国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国土上的几个大城邑之中固守,一点点消耗赵军的锐气,等到来年春天,要春耕了,估计赵国也没有心思继续这场费时耗力的战争了。这才是老成持重的办法。
可是在邺城,当他听到边子白突然将赵军的一个斥候小队全歼之后,立刻将朝歌的五千兵马连夜送到了平邑。同时还有两千骑兵进入了邺城。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平邑的规模还是太小了,步兵还好一点,但是骑兵需要养马的地方,对粮草的消耗也是非常惊人。囤积的粮草要是给三千骑兵消耗,甚至要比一万人的速度都要快。
无奈之下,边子白将两千骑兵送到了邺城。
显然,自始至终,边子白都给赵国发了一个信号,要战便战,卫人不怕。
这也是卫国,一口气全歼了一支斥候队伍,就会冒出这么大的阵仗。要是换一个对手,如果赵国和魏国之间的交战,伤亡一千人一下的战斗算交战吗?
只能说是试探。
可是这种试探对于很多熟悉了卫国十几年,上百年的其他诸侯国来说,绝对是一桩让人啧啧称奇的新鲜事。魏击就是这样,他原本接待儿子,自然不会做出太拘谨和郑重的礼仪来,父子之间,还要被规矩钉死,岂不是无趣。当然,这样的家庭关系不是没有,反而很多见。可魏击没有这么迂腐,同时在平日里的性格看着也很平和,只是在关键利益上才会表现出一个国君的冷冽和狠辣。
听着儿子给他到来始末,魏击笑的像是个孩子似的,甚至还有单幸灾乐祸的开心:“这小家伙真有趣,竟然敢撩拨赵人的底线,就赵人睚眦必报的性格,恐怕接下来一段日子有他受的。”
“君父,赵国似乎并没有反应。”公子缓不解道。
魏击笑道:“动用大军,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其中准备就耗费颇多。平邑的粮草,早在两个月前就从朝歌转运到了邺城。可见边子白对赵人南下的判断应该是正确的。当然,就赵章那个混蛋,竟然在赵国的朝堂上就嚷嚷着要进攻卫国。恐怕赵军的进攻方向早就被人摸透了。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边子白能够顶得住赵军的猛攻吗?”魏击敲了敲了书案,笑道:“要是卫军连一个月都顶不住,寡人就要头痛了。”
在魏击看来,一个人擅长一种才能已经很不错了,这样的人才是一个臣子该有的样子。真要是什么都会,动不动就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功绩。然后带兵打仗,治理朝政,甚至劝诫训导都是圣人的话,这种人才反而是最让人讨厌的。xǐυmь.℃òm
或者说,是他最为讨厌的人才。
因为,他遇到过这样人,从才能上几乎可以说是完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德行不怎么样。这个人就是吴起,吴起在魏国出仕的规格高到比任何同朝的文武大臣都要高。魏文侯在太庙宴请,文侯夫人亲自在一旁斟酒。而之后的吴起也完全能够承受得起魏文侯的这份礼遇。南征北战,战功赫赫。甚至在军中,他的威望已经超过了国君。在魏文侯死后,他成为托孤之臣之一,但是吴起这家伙什么都会,甚至还能说会道。吴起求学于儒门曾参和子夏的门下,而儒生最强的一个才能不是治理国家,也不是带兵打仗,而是耍嘴皮子,吴起的雄辩在魏国朝堂上也是数一数二的重臣。
要不是吴起有好色和贪财的毛病,简直就是个圣人。对魏击来说,底下有这么一个臣子的压力是让人奔溃的,因为国君做的再好,在臣子的衬托下,还是个蠢材。
这也是为什么魏击即位之后,反而提拔了和吴起相比非常平庸的田文为国相,而将吴起冷落在一边。因为魏击就算是自己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人,但是他却发现吴起是一个他根本就控制不住的人。这样的人放在国中,而且在军队之中拥有超高的地位和声望,对于魏击来说,吴起在魏国的那些年,他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深怕一觉醒来,军队叛乱了,魏国的道统在经历了文侯和他之后,骤然而灭。这对于通过谋逆来获得诸侯地位的魏国来说,尤为如此。
平邑,城内已经完全是一副战争状态了。
全城戒严不说,城内已经没有一个百姓,所有平邑,乃至附近的国人都在两个月之前搬到了朝歌,乃至戚邑等城。
留下平邑的只有两种人,军人和民夫。
整座城邑实现了军事管制,给人一种大战之前的凝重气氛。
但是这一天,平邑的街道上却出现了拥挤的状况,一辆装饰华美的车在中间,前后都是甲胄齐全的骑兵护送。要是骑兵数量不多的话,也不会出现拥挤的状况,但是骑兵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平邑道路的通行状况。
“大司徒,您老在邺城住得好好的,怎么来平邑这等小地方?”
要是还一个人,扰乱军事要地的次序,作为军法官的公孙鞅早就带着他一帮爪牙冲了过来,那里会让人大摇大摆的在城内肆虐?
可是他也有怕的人啊!
按辈分,子南靳是公孙鞅的叔公,按官职……公孙鞅的老爹要是活着,在子南靳面前也得叫叔。这才是子南靳恩典的情况下,毕竟公孙家族的没落是有目共睹的,根本无法和子南氏相提并论。加上子南靳是六卿之一的大司徒,是地官之首。家世,官威,甚至辈分都能压的公孙鞅死死的,让他生不出一丝一毫的防抗情绪来。
可现在,子南靳很委屈。他竟然是从魏国的大夫口中听到了平邑的卫军将赵国的一支骑兵小队给歼灭了。
在邺城,这是一桩让人能够发笑的新鲜事。既能够嘲笑赵军的不堪一击,还能活跃气氛,都是酒宴上不错的谈资。可是对于卫国前线监军来说,这简直就是个晴空霹雳,简直要了他的老命了。赵军不打过来,已经是烧香祭拜祖先的大好事了。要是双方能够相安无事的过年,这该多好啊!
可边子白这家伙竟然还去主动攻击,这不是把老虎吓醒了之后,等着被虐吗?
好吧,子南靳很委屈,也很紧张。他甚至在路上就担忧,平邑可能被赵军占领了,这可怎么办?他根本就不想在上军当监军,可是因为边子白没有将家眷送回帝丘,只能委屈这位在草堂上地位最高的‘自己家人’来上军前线做监军。卫国的监军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一般情况下,根本就不会干涉主将的指挥和决定。
因为监军根本就不可能在前线,也不会和主将一起行军安营扎寨。
大司徒子南靳就是如此,他刚刚在魏国的邺城安顿了下来,这座距离卫国平邑骑马只需半天就到的城邑,简直就是他最为量身定制的监控所在。
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低估了边子白的胆子。
赵人没有打过来,反而边子白却待人灭了赵军的一个斥候队,足足一百多骑兵。这简直就是熊孩子不知天高地厚,去摸老虎屁股的行为。这不……子南靳在邺城再也呆不下去了,只能带着两千骑兵赶到了平邑,然后他发现一个很大的麻烦,似乎两千骑兵要进入平邑这座小城邑有点苦难。这才留了一千人在城外,他带着剩下的一千人入城。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子南靳差点一口气没有缓上来,晕死过去。
“贤侄啊!歹命啊,老夫……”子南靳跌跌撞撞的从车上被搀扶下来,说话间,就带着哭腔,显然老头吓坏了。
边子白摸着鼻子颇为无奈,这位老大人在卫国的朝堂上很有影响力,而且还是一个很好的监军。要做好一个监军,最好的方式就是,永远不在主将面前晃悠。甚至不要出现在军营里。这两点,子南靳都做到了。
可是他现在后悔了,悔地肠子都青了。
面对快要情绪失控的子南靳,边子白也只好好言相劝:“大司徒,你看这不都挺好的吗。平邑还在大卫的手中,并没有被赵军夺走。”
“敌不动,我不动。子白啊!当初老夫离别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你还是没有听啊!”子南靳一脸沮丧,心说自己到底是犯了何方的太岁,运气如此之差。难道老天爷都不让他安稳的度过这一劫难吗?
“公子虔,带着你的骑兵出城,立刻回邺城,让司马予留下,城内最多留下五百骑兵。其他的都去邺城。等大司徒出城之后,立刻出发。大司徒还请跟本将去将军府细细道来缘由。”边子白看着乱糟糟的城内街道,蹙眉道。
子南靳拉着边子白的手不敢松开,紧张道:“老夫身边没有骑兵,不放心。”
“您老难道想在平邑呆着?”边子白促狭道,他料定子南靳是不肯留下来,看着城外数万赵国大军围困的场面。
这多危险啊!
“好吧,不过你可要给我说清楚,为何无端开战,这……”想要训斥边子白两句,可是子南靳却发现自己只能叹气之外,毫无办法,只好听着边子白的安排,去了将军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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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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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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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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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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