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属于站在智商的高地上,俯瞰天下英雄豪杰登台的气度,就是没人指出来当面对他说,很多人也能感觉出来。
可边子白难道就不骄傲吗?
恐怕相比王诩,他丝毫没有感觉不如的地方。王诩再牛,他懂得初中化学吗?懂得初中物理吗?为什么是初中的知识,而不是高中大学的呢?问题是他学的是文科哎,高中就应付一下算了,反正也不考……再说,边子白当年还受到举国上下国学热的影响,恶补了四书五经,不少经史子集,甚至连兵法战阵都有不错的造诣,他缺乏的并不是理论知识,而是实践。
但是当老师,授业解惑的工作需要实际工作经验吗?后世军事学院的教授,难道就要一定上过战场?没有的事,理论的学习,能联系实际最好。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也不见得一定要面面俱到。
再说了,王诩就一定在实践上比他就强了吗?
王诩也没有带兵打仗的经验,说白了,在军事上让人都是停留在理论基础之上,都认为自己是无敌地存在。
至于实战?
别想了,谁上谁傻。万一理论无敌,实战懵逼了,怎么办?
王诩是王诩,可不是吴起;边子白更不是武圣投胎,根本就不敢将身价性命都赌在战场上。他们都不是需要玩命的主。
公孙鞅将苟变来拜访的用意说明之后,就让人进了家门。他不待见苟变,是因为苟变没有学习他学说的基础,更没有领悟他学说的能力。能力不足,就算是拜在他的门下,也改变不了什么。自然不会被王诩高看一眼。至于孙伯灵,王诩有点纳闷,他怎么就没有听说过此人?
按理说,帝丘的熊孩子他已经筛过一遍了啊!
没有发现特别聪慧的家伙。这个孙伯灵从哪儿冒出来的?这让王诩很纳闷,抬眼看向了弟子公孙鞅,后者无奈之下,只要硬着头皮解释道:“听说是子蒙大夫从齐国带来地小孩子,应该十岁左右。”
“齐国哪里?”
王诩半寐似醒的样子,乍一看有种高人隐士无欲无求的闲散。可这种表情公孙鞅太熟悉了,老头快要发飙了,无奈之下,只能把知道的都说出来,期望老师能够看在他还忠心耿耿的面上,放他一马:“子蒙大夫在齐国阿邑的时候,受孙氏族长所托,带来卫国求学。”
“孙氏族长?”王诩皱着眉头自言自语道,他不记得齐国有那个家族出过惊才艳艳的人才。想来想去,孙武倒是高高在上如同赤乌一样耀目。王诩就算是再自大,也不认为自己有和孙武比肩的可能性。他和吴起在楚国当官十多年,对于楚人当年遭遇的打击深有同感,神一样的对手,让一个孱弱的吴国竟然有了争霸天下的底蕴。
要命的是,吴国争霸天下的底蕴竟然是孙武训练出来的三万步卒。三万击溃二十万大军,攻占都城,这就是孙武给楚人留下的噩梦。他才是这个世上真正的武无敌。
可孙氏家学渊源,听说孙武在伍子胥死后,一直在家治学,门下子弟也没有继续出仕过,也没有听说过孙氏子弟有外出求学的情况。王诩哪里知道,孙氏家族面临的窘境?子弟人数不多且不说,关键是孙武留下的兵法传承,子弟学了,还是很用心的学了,可没有一个学成的,都成了二把刀。这样的子弟出仕,坚实就是丢老祖宗的脸啊!无奈之下,孙氏就算是有人出仕,也大部分会选择做文官。
文官?
谁能想到,武圣后代,竟然沦落到去做文官。别看当下,文武其实区分不太明显,中大夫就能带兵为将,六卿都可以出任一军之主将。可有些官职一出现,就是给文官准备的,比如说:司会就是如此,这是执政府下掌管财政的主官,中大夫。坐在这样官职上的大夫,是不可能带兵打仗去的。
一时间想不透的王诩颔首道:“继续。”
“那个孙氏族长……对了孙伯灵的玄祖是孙武子。”公孙鞅将答案说出来之后,顿时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王诩为之一愣,随后从书案背后跳了起来,老头身材不高,可是架不住功夫了得。年纪越大,功力却越见深厚起来,跳起之后就给人一种扶摇直上,冲上房梁的气势,吓得公孙鞅一缩脑袋,暗道:“倒霉啊!原以为边子白顺顺当当的将孙伯灵收入门下,到时候王诩就算是不痛快,也一点办法都没有。没想到这帮坑人的货,竟然让孙伯灵来老师家里送礼,到底是按着什么心?”
公孙鞅百思不得其解,他恐怕还想不透边子白的真正念头。毕竟从边子白第一次见孙伯灵的之后,就表露出内心的狂喜。
对,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狂喜。
按理说,对付小孩子,就该拿着饴糖骗走完事,哪有放着孙伯灵不管不顾,放任自我的道理?
王诩气地指着公孙鞅差点破口大骂,好在涵养还在,沉声道:“你应该知道孙氏家学渊源,为师所学驳杂。纵然在其他方面,孙氏不如为师。但是在兵法上,为师绝不是孙武子的对手。孙氏既然连家学都无法教授的弟子,你应该知道意味着什么?”
公孙鞅苦着脸,他能怎么说?
说孙伯灵是个妖孽,可是被边子白看上了,这家伙还故意吊着人的胃口。弟子是边子白的朋友,纵然老师想要收个好徒弟,都快要疯了,可自己为兄弟要两肋插刀?绝对不能背叛朋友之谊?
真要是这么说的话,王诩清理门户就在今日!
别人不清楚,可公孙鞅是知道的,老师不仅仅才学惊艳,武艺也同样超群,真要是动手,十个公孙鞅也不是王诩的对手。再说了,老师打弟子,是督促,是训斥,是为了弟子好;可弟子敢和老师动手吗?这和弑父弑君有何区别?
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啊!
公孙鞅期期艾艾的还想要辩驳两句:“弟子这不是联系不到老师了吗?”
无奈之下,公孙鞅只能拿话来敷衍了事。就是您老去了魏国,当子弟的根本就联系不到。这话也在理,王诩坐下之后暗暗生闷气,连带着对子蒙也不待见起来,暗忖:“当年子氏兄弟才学一般,要不是出身好,有一个庞大的子氏家族在背后撑着,恐怕卫国的朝堂上还真没有他们兄弟什么事。不日之前,王诩还刚刚拒绝了子蒙的入室弟子苟变的求学,难道这是这两人心中恼怒,故意给他难堪?”
王诩一甩衣袂,气咻咻地去前厅,苟变和孙伯灵已经在前院等了一会儿。真要是继续冷落下去,恐怕这个弟子就要飞走了。
见王诩气冲冲地离开,公孙鞅急忙从地上站起来。在廊下趿拉着屦舄(单复底的鞋子),也不管是否合脚,一蹦一跳的往远门外跑去。刚跑出远门,长生还撑长着脖子想要喊他,追出大门站在街头,长生茫然的发现公孙鞅已经消失在街道上。
公孙鞅能去哪儿?
最安全的去处就是宫廷之内的内史官舍,可在官舍之内,左等右等不见边子白到来,心头焦虑之下,在官舍的院子外围着大树兜圈子。
“公孙兄,今日怎么不见你来用朝食?”
“子白,大祸临头,大祸临头了!”公孙鞅见到了边子白,就匆匆跑到跟前,心急如焚的样子,也不是装就能装出来的。
“朗朗乾坤,能出什么事?”
边子白浑不在意道,随后瞄了一眼国相在宫中的舍房,按照惯例,子思会在宫中办公半日,这也是国相才有的特权。主要是给国君出主意,解释眼下的国内局势。不过卫国没有这么多事,子思也就是随大流这么做而已。
公孙鞅气恼道:“子白,你知道吗孙伯灵今早去了我老师的家里,他可是你看重已久的弟子,眼瞅着要拜入我授业恩师的门下,难道你怎么就一点都不着急?”
见边子白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连公孙鞅都看不下去了。询问边子白道:“你不会早就知道了吧?”
“是啊。”
边子白坦言道:“昨天就知道了,孙伯灵要走这么一个过场,这也算是子蒙对孙氏族老有一个交代。再说了,他也有资格选择老师。就如同我有选择弟子的权力一样。再说了,王夫子的才学惊艳,又有执政经验,如果仅仅是出仕的话,拜在王夫子门下,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然,没有拜在我的门下是他今生最大的损失。”
“真搞不懂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喜欢,为什么不留下。”公孙鞅气馁道,他能看出边子白有足够的自信,也相信孙伯灵最后会做出一个对他最有利的选择。
可边子白呢?
他难道就不担心好好的子弟就被王诩给夺走了?公孙鞅虽然是王诩的弟子,按理说,多一个小师弟,王诩对他的管束自然也会松懈一些。要知道,王诩辞官之后,闲赋在家。而公孙鞅借住在老师家里,面对一个无所事事,却精力旺盛的老头,公孙鞅颇感压力沉重,无法独支。可他就是受不了边子白这种风轻云淡的样子,这让他很受伤。
以为这种气势,王诩身上也有。
这让他有种平白矮人一头的错觉,很打击人的好不好?
再说王诩,他和孙伯灵的问答已经快到尾声了,算学这种小儿科,根本就难不住孙伯灵。人家也是兵家传承,怎么可能不知道军阵之中,如何判断交战优劣的好处?
而接下来的对话,让王诩更加惊艳不已:“出阵,何以战?”
(这话的意思就是,什么时候该排兵布阵,发动决战?)
“山川地理皆为我用,天之所向。匹夫之志不可夺,军之所向;百姓之愿不可移,人之所向。战则必胜。”孙伯灵想了很久,才说了这么一个答案。这话其实他是从边子白哪里总结来的,天时地利人和,有此三宝,百战百胜。
虽然孙伯灵年纪尚幼,还说不出天时的妙处,不过能够说出后面两个好处,就已经足以说明其观察入微,有成为名将的潜力,而且是潜力无限的级别。王诩心头狂喜不已,要不是碍于老头端着名师的架子,早就做仰天长笑得意忘形之态了。Χiυmъ.cοΜ
王诩满意的点头道:“不错,有此感悟,颇为难得。”
王诩已经认定了孙伯灵这个弟子,甚至这时候的庞涓对他来说都不那么重要了。随后看向苟变的时候,脸色也好看了很多。至少不像刚出来的时候,阴沉着脸,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不近人情。王诩给自己加戏了,他认为子蒙一定是有所图。
送来一个苟变,被他拒绝了之后。
再送来一个让他根本就无法拒绝的孙伯灵。怪不得孙氏族老会觉得这个孙子他们教不了,原因就是才十岁,就已经学有成。
继续在孙氏,恐怕成长会降低,这才有了子蒙带孙伯灵来卫国求学的托付。不过,子蒙这家伙的狗屎运真的好的很。至少要比他强很多,可至于眼光吗?
王诩看了一眼苟变,心说:“眼光够差,难道这小老头就看不出来,苟变的潜力不足吗?”可看在孙伯灵的面子上,王诩觉得自己有必要松口。再说了,子蒙让苟变跟着来,不是就让他低头收下这个他并不满意的家伙为弟子吗?
算了。
就这样吧!
王诩在心头长叹一句:“认识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
“苟变,你可愿意拜入我门下?”
按照王诩心中所想,苟变这个时候应该倒头就拜,欣喜若狂地喊上一句:“恩师!”
可让王诩很奇怪的是,苟变竟然是有点发愣,难道是被幸福到来的太突然,给轰傻了?等到苟变醒悟过来,恭敬地回道:“王夫子厚爱,苟变心中狂喜,可自认才学不足,不足以让王师授业,恐辱没了王师绝学,惭愧,惭愧!”
王诩愣住了,心说:你不拜师,跟着来瞎逼逼个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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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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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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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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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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