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变尴尬地看了一眼边上教他认字的孙伯灵,找了个连他都觉得说不过去的理由,快三十岁的人生,从此步入绝望。他也不是全都不认识,只是有些字他想不起来怎么读,什么意思了。
孙伯灵也是醉了,他一开始还以为苟变挺厉害的,才不到一刻的时间,就已经背完了一段,比他虽然不如,但至少不算太笨。
可是询问之下,苟变瞪大了眼珠子,说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理由:“很多字不认识,没法背。”
两个时辰之后,苟变脑袋嗡嗡直响,说了一句让自己听着都懈气的话:“背了也不知道意思,瞎背。”
还是孙伯灵了解苟变的小心思,试探的问了一句:“师兄,你是不是根本就没记住?”
“怎么可能?”
苟变气地都快跳起来了,心虚地看来一眼左右,发现没人这才苦笑:“师兄都一把年纪了,有些事不能急,需要缓缓图之。这个……你懂吗?”
苟变和十来岁的孙伯灵说,读书太快了,记不住。这话总觉得让他羞愧的抬不起头来。在外,多豪爽的一个人啊!顶天立地,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豪言呼侠跑马行的豪杰,就算是从军之中,也是和士卒们同甘共苦。
可没想过,一下子投入到了读书的场景,人设都变了。
孙伯灵也是无奈不已,苟变记不住也是没有办法,或许过两天就会好一点吧?
可子思给苟变的时间是三天,三天后准备接受边子白的问题。恐怕就苟变的读书进度,真的够呛。可苟变却觉得不是个事,指着简牍上的好几段话对孙伯灵笑道:“其实师兄也不是一点都没所得,还是学到了一些东西的,你看这几段话就说了一个意思。”
“师兄有何感悟?”
“武无敌!”
孙伯灵倒是认同的点头,吴起的战绩,对于任何一个将帅来说都只能是仰望的存在。或许只有自己家的老祖能够比肩。但从著书立作上来比较的话,似乎老祖更强一些。至少老祖不会吹嘘自己一辈子未尝一败。可吴起也有牛逼到让人绝望的地方,两万鲁国军队,击败了不可一世的齐军;五万河西步卒,击败了号称五十万的秦军;十万楚军,征战天下,一举打败了自己训练出来的魏武卒和三晋联军……
光听这些故事,都能让热血少年不能自已,恨不得投入吴起麾下,为他征战天下。
这就是名将的光环,简直就是自带鼓舞,各种不利因素都能被弹开的超级将军。
孙伯灵觉得苟变的分析还是对的,可他觉得苟变的举动很怪异,于是试探着问道:“师兄是……?”
“某学不来啊!”苟变撇撇嘴很不在意道:“某不过是中人之姿,怎么可能做到吴子那样的成就?做不到的事还去追求,那不是傻子吗?”m.χIùmЬ.CǒM
好吧,孙伯灵败退了,他终于看透了苟变的想法。走捷径,也不算是急功近利的表现,而是将自己办不到的事放弃。
他也吃不准,苟变这样是有自知之明呢?还是自暴自弃?
不仅仅是因为背书不顺利,苟变的心情很坏;也有子蒙病重,各种交待遗言的举动,让他伤感不已;还有一件事也让他很难受,孙伯灵要去王诩家里走访,要是没有边子白的横插一杠子,这应该不是走访,而是直接拜师了。
可有了边子白存在,孙伯灵就必须要走这个过场。
终于在他来到卫国两个多月之后,带着礼物,带着好奇,在苟变的陪同下去了王诩在帝丘城内的住处。
苟变虽说一百个不愿意,可能够陪同孙伯灵的当仁不让的是子蒙,可子蒙根本就无法出行。有事,弟子服其劳,苟变这个弟子难以推辞,只能硬着头皮再去一趟王诩的住处。在车上,苟变也是念念有词,他忽然想着,反正已经丢过一次脸了,再丢一次估计也没什么。
带着这个自我欺骗的无敌念头,苟变叩开了王诩家的远门。
“苟兄,伯灵也来了?”
公孙鞅迎出来的时候,诧异的看了一眼孙伯灵。他很清楚,孙伯灵恐怕就是自己家老师苦苦找寻的弟子。可问题是,边子白也很心仪孙伯灵,这让公孙鞅夹在中间很难受。干脆,他两不相帮,在王诩面前提也不提孙伯灵的事。
以至于王诩还以为苟变这家伙不死心,听到门房禀告之后,派了公孙鞅出来赶人。
王诩的脾气不算太好,当然也要看人,苟变不在他需要谨慎对待的范畴之内。公孙鞅出门见面也是颇为尴尬,毕竟不让人进家门,还故意拿捏对方,不是君子所为啊!愣了一会儿,才为难道:“苟兄。家师的性格您是知道的,说定的事绝难改口。小弟千般为难,可也不敢违抗家师的意思。”
苟变点头道:“我懂,我懂。”他也奇怪呢,自己不是来拜师的啊!这次是孙伯灵,怎么公孙鞅的表情似乎要赶人啊!
等到他想透了,公孙鞅也将答案揭晓:“家师让苟兄将国相的书信留下,他改日亲自给国相回信。”
苟变觉得很纳闷,大人物的事他不懂。王诩也算是个大人物吧?至少曾经是。国相子思就更不用说了。可问题是,两个人都在城里住着,出门溜达都不用一刻就能到另外一家。难道就不能对面鼓当面锣地说清楚?
他也不想一想,大人物好面子,如果当面拒绝,脸往哪儿放?可要是书信往来就不一样了,一来双方都是你知我知的私下沟通。就算是言语不中听,也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其次就是,避免了双方面对面的尴尬。
“这次不是我要来,而是家师想要让伯灵见一见夫子,贤弟弄错了吧?”
苟变就算是脸皮再厚,已经被拒绝了一次之后,也没脸再上门了。可就是连这起码的一点信任,公孙鞅都不准给他,这让苟变非常不忿。哥们是那种死赖着不走地人吗?
要是苟变这样问公孙鞅的话,恐怕公孙鞅不需要想太多,就能笃定道:“你就是这样的人!”
公孙鞅有洁癖,苟变死赖在边子白家搭伙的时候,之前少不了嘱咐苟变至少洗把脸再来吧?
这家伙呢?
脸上的灰都能搓出泥来,根本就没有打理自己的觉悟,连眼屎都不擦坐在他面前吃饭,公孙鞅能忍?让他洗漱之后再来,可每次苟变在头一天还答应的好好的,第二天还是老样子。最后无奈,公孙鞅不得不给苟变准备洗脸水,这恐怕是他对苟变最大的怨念了。
丢下苟变,公孙鞅古怪地看着孙伯灵,心说:“边子白就这么放心让你送上门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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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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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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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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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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