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是兔子?
是熊,是熊,是熊!
就算是庞涓在心底里嘶吼,如同一只绝望的野兽一般悲伤,但他也不敢在边子白的面前,提着对方的耳朵教他做人。倒过来还差不多,可庞涓,算了吧?他还指望巴结边子白,勾搭当上魏国的贵族呢?
不仅仅是愤怒,在边子白的描述下:“你看,这耳朵,是不是很长,而兔子的耳朵就很长,还有兔子的脸也很长,嘴巴开口似乎大了一点,眼睛也挺大的,都符合兔子的特征,绝对没有问题。”
庞涓低下脑袋瞪大眼珠子盯着胸口的纹身打量,人是不太可能对自己脖子以下的皮肤一览无遗的。尤其是胸口,死角太多。根本就不可能看清楚胸口的刺青到底是什么玩意?这其中有一个视角的问题,这时代没有玻璃镜子,更不要奢望全身镜了,铜镜只能凑近看,才能看的清楚一些,但总体还是很模糊。
尤其是低着头看胸口,因为视线的关系,胸口的图案会被拉长。
连庞涓都开始怀疑了起来,难道我又被家中的奴仆给害了?
由不得他不这么去想。别人家的奴仆,勤快,吃的还少,关键还会种地。可是他家呢?吃得多就不说了,又懒又丑,种地光会浪费种子,同样的土地,他家的产量就是比不过人家地里的产出。
刺青是魏国军队中精锐才有的传统。
还真别说,华夏是一个有刺青传统的国度。
据说流传了三四千年,不过不算是脸上的刺青,那叫墨刑,是给犯人最标记的刑法。墨刑,又称为火刑。顾名思义,如果没有墨,也不准备麻烦用针刺。有一个偷懒的办法,拿一块烧红的金属烫,残忍至极。故而,有‘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的说法。
而刺青却不然,身体上除了脸之外,都可以刺青。华夏的刺青在唐代达到巅峰,有:‘长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竞相比雕青’的盛况。甚至出现了攀比谁的刺青好看的风尚。到宋代,更是出现了第一个纹身协会——锦体社。琇書蛧
可见,纹身在华夏由来已久。
但军队纹身很少见,庞涓的纹身是家里的奴仆纹的,目的是为了尚武。家里的奴仆,连画画都画不像,更不要说纹身构图了。胡乱给庞涓折腾了一下之后,就成了眼前的这般摸样。只不过,墨刑的囚徒用的是黑色的墨汁,而庞涓的纹身是用的青色的颜料,估计是一种植物染料。看着不太狰狞,还给人一种呆板的感觉。
“是熊!”
“明明是……”
忽然,边子白有点尴尬,他一个大男人,对着一个大男人的胸口盯着看了这么久,还讨论半天,这画面太尴尬了。
庞涓似乎也觉察了气氛的诡异,低声解释道:“是武卒之中背嵬武士,才会在胸口纹上一头熊罴,寓意不动如山。”
胸口纹身老罴的魏国军队,就算是边子白在卫国,也听说过这样的一支军队。背嵬武士,是魏武卒中的精锐。是武卒中的传奇部队,人数不祥,据说很少,不足武卒总人数的一成。但战斗力强大,穿三身铠甲,持盾牌,长戈,还配有长剑和弓。可以说,这么一个人地装备,就能装备其他国家至少三个精锐士兵。不仅如此,没有强大的体魄也别指望将如此沉重的装备穿戴在身上,一般人根本就背不动。当然好处也有,全副武装的背嵬武士,全身要害都包裹在三层铠甲之中,免疫任何弓弩的打击,比乌龟都牛逼。不惧刀剑,不惧长枪,简直就是战场上的人型坦克。
更夸张的是,极限情况下白日行军距离要达到一百里。这其实是夸张的说法,战国时期的长度单位,一里是三百步,一步两硅合一点五米左右,也就是说,一里的长度是四百五十米左右。但军队之中,很少用里来代表一天的行军量,而是用舍,一舍三十里。背嵬武士三倍于普通士兵的装备,加上三天的干粮,在毫无支援的情况下,一天至少要行军两舍以上。而普通军队的行军长度在一舍左右。
庞涓一边解释,一边穿戴上了衣衫,眼神落寞,表情呆滞,宛如一个被刚刚凌辱过的小受,正在怀疑人生的荒唐。
边子白摆摆手,表示并不在乎。暗地里还挺惊讶,原来庞涓的老爹也是有两把刷子的,魏国的武卒最牛叉的是那个兵种?
重步兵。
这是一支装备沉重到以后的王朝都不可能挑选得出士兵的超级步兵。用通俗的话来说,是一群长者人脸的牲口,甚至比牲口都要吃苦耐劳。后世有一种说法,三万魏武卒,能够在面对满清最牛叉的时候,发动灭国战,能轻松灭了满清八旗。
这是一支让人惊叹的军队,简直不该出现在军队之中。可惜,魏武卒辉煌起来快,陨落也非常快,仅仅几十年,就消耗殆尽。起于河西郡守吴起之手,衰败也同样在吴起的手中。楚魏在十多年的一场大战,魏国一败涂地,武卒损失过半。
该给的暗示都已经给了,边子白掂量着手中的令牌给庞涓看:“这是一枚‘河西大令’,令牌的主人是长公子罃。令牌一共有六枚,其他的五枚在河西大营各地的主将手里。而这一枚是最后一枚,也是最不为人知的一枚。”
终于要来了吗?
庞涓的胸膛起伏着,眼珠子都放着光。他似乎终于要交上好运了,被大人物看重,然后死心塌地的跟着对方,步步高升,上人生巅峰。
咕咚……
“大人……”
庞涓用近乎颤抖的声音呼唤了一句,听着软绵绵的,更像是呻吟:“还请大人明示,涓该怎么做?”
“帝丘城内有我大魏的中大夫辛贲,他是公子罃的人,但只是明面上的人,是个小人物,可以被牺牲的棋子而已,这一点你要提前知道。”边子白故意压低了声音,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
庞涓激动手都快发抖起来,中大夫,辛贲。竟然也是公子罃的人,还是明面上的小人物。没错,连‘河西大令’都没有,凭什么充当大尾巴狼?边子白说他是小人物,就应该是小人物。
“大人,小人该做什么?”
庞涓有种使命感,一种能够带给他带来飞黄腾达地使命感在鞭笞着他,让他一刻都不敢松懈。
边子白轻笑道:“你什么都不用做。再说了,你能做什么呢?”
这话让庞涓顿时气馁起来,论力量和强壮,他连河西大营的门都进不了,年纪也没到。更不要奢望被武卒选拔进入背嵬武士了。他父亲虽然死了,但老兄弟还有不少,要是能够各方面合格的话,还是能走关系进入武卒精锐部队的。
可惜,他不过是个孩子。
边子白表情郑重了一些,嘱咐道:“别以为什么都不用做。第一,王诩是个有学问的长者,你跟着他学习,成就本不会低,本官给你机会,不过是看重你的未来;其次,王诩……不仅仅是他,还有卫国境内不少卿大夫都有所准备,给魏国输送人才,而这些人才将来必然会影响到魏国对卫国的关系,你的任务就是去盯着,什么人和卫人有关系;另外,魏国境内有人有心吞并卫国,而这些人据悉是公子缓的支持者,联络的人来到了卫国,却失去了联系。很多线索指向了中大夫辛贲,这个人恐怕不再那么可靠了!”
边子白闭目不语,良久才开口:“一旦公子缓的人顺利吞并了卫国,大公子恐怕再也没有机会登上国君的宝座。这件事一定不能让对方成功。吞并卫国,只能在大公子登上国君之后,而不能让公子缓捷足先登了。”
“要杀了他吗?”
庞涓突然插话,表情冷漠道。
边子白愕然,这小家伙够狠啊!这么小的年纪,都开始琢磨杀人了,长大了还得了?
不过,边子白不能表现出厌恶,不满,甚至要虚伪的给予一定地褒奖,让庞涓误以为自己真的是那个什么公子罃在卫国的大人物。还是隐藏在幕后的大人物。从而让这家伙自觉的加入到揪出公子缓在卫国的手下。等于说,边子白只是给庞涓画了一个饼,然后让这家伙自己当密探,自己去寻找破绽,然后先进办法来告诉边子白。
至于庞涓要是知道了真相,恐怕到时候会想杀了他的!
不过,边子白压根就不担心庞涓这家伙。别看这家伙够狠,也够毒,可实际上,是个可怜虫,还有愚忠的毛病。对魏惠王忠心耿耿。如果边子白想要去魏国当官,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能让魏惠王离不开他……不是自荐枕席地那种,这种事他真心做不来。
边子白眼神一冷,仿佛周围空气的温度都下降了一些,摇头道:“蠢材,喜怒不形于色,王夫子就是这么教导你的?”
庞涓愕然,顿时拜服道:“大人说的是,小人错了。”
“我也不是你们魏人,本官是楚人,不过现如今的楚国都是本官的敌人。”边子白仿佛像是追忆过去似的喃喃自语,随后开始给庞涓一个任务:“过几日,你以魏人的身份去拜见中大夫辛贲,本官会给你准备一份附和你身份的礼物。你的任务就只有一个,盯着王诩,把他任何风吹草动都报告给我。当然,这不过是无奈之举,因为现在谁也不知道公子缓在卫国的合作者到底是谁?”
“找出来,就安排刺杀吗?”庞涓虽然小,可心思歹毒的很,动不动就要杀人。
边子白沉着脸道:“这不是你该问的事。记住,多做事,带着眼睛去做事,不要带着嘴去做事。”
沉吟了一会儿,边子白这才幽幽道:“这样的人,才能活的更久一些,现在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庞涓果断拜倒在边子白面前,高声道:“敢为大人效死!”
边子白挥手让庞涓离开的那一瞬间,庞涓竟然流露出依依不舍的神情,差点把边子白给恶心坏了。
等庞涓离开之后,边子白才摸着下巴笑起来:“没想到这家伙竟然适合当密探,有意思。”
突然,从背后的屏风里传来南卓嘲讽的声音:“子白,你一天到晚欺负小孩子,有意思吗?”
当然有意思。边子白心说:任何一个后世的人能够有机会欺负历史名人,都会兴奋到岁不着觉的。
“南卓你没醉?”边子白这才看到南卓撑着墙,一脸的惨败。
南卓惨笑道:“我这酒量,喝多少都不会醉,要是能喝醉就好了。如今不仅头痛,还更加清醒了,要了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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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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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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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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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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