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六国的文字各不相同,但都是从大篆中演化出来的文字,变化有限。就像是简体字和繁体字之间的区别,学过简体字的人,就算是不知道繁体字的很多写法,但至少看繁体字的书书能够知道大致的意思。
甚至六国文字还没有这么大的区别。
篆书据说有将近一百种字体,可大部分的字体都不是给人看的,是装逼用的,比如:八卦文、铜鼎文、蝌蚪文之类的,基本上都是同行能够辨认的鬼画符。
晋国的文字和卫国的差别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别真以为六国的文字和欧洲的文字似的,都是字母拼凑而成的单词,没那么玄幻。
就庞涓的年龄来说,他的学问还在积累的阶段,甚至还是积累的初级阶段。但至少认字识字没有太多的问题。王诩可没有兴趣找一个文盲来悉心教导,这样不气死,也会累死。他可不受这份刺激。
庞涓看着书案上令牌,支起耳朵紧张的四处张望了起来,发现周围没人。小心翼翼的拨弄了一下书案上的令牌,金灿灿的青铜令牌上,错银的花纹如同一头张牙舞爪的螭龙,跃然其上。青铜只有在腐蚀之后才会出现青色,甚至黑色的包浆。在新的时候,色泽更像是18K的黄金。如果是错金,就凸显不出令牌上的纹路。
但这并不是关键,而是令牌本书代表的权力和威严。
轻轻的翻过令牌的背面,一个偌大的篆体字出现在上面——罃。
这面令牌代表的主人几乎可以呼之欲出,那就是执掌河西大营十几万大军的公子罃。在河西,相传公子罃就铸造了六面河西大令,见令如面。也就是说,看到了令牌,等于是见到了公子罃一样。而公子罃是魏侯最喜欢的儿子,在所有河西人的眼中,公子罃将来是肯定要继承魏侯爵位的公子。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一面令牌,会出现在了卫国?
还是一个卫国官员的手中?
这让庞涓心头震动之余,产生了疑问。他可不认为边子白会这么无聊,专门仿造一块河西大令,然后故意放在书案上,来吓唬他这个小孩子,还会是个破落户家的小孩子。要是真这样,卫国人也太无聊了一些吧?
“主上,庞涓已经候着。”
“嗯,知道了,下去吧!”
回廊中传来说话声,将庞涓瞬间带回到了现实之中。匆忙间,令牌和桌面发生了一声轻微的磕碰声,吓得庞涓差点尿都滋出来。他这等小人物,别说是公子罃了,就连公子罃家的门客都搭不上关系啊!要是让边子白知道了他偷看到了他的秘密,小命还想不想要了?
大人物的眼里是不会有小人物的影子,这一点,边子白也深知。阶级,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线,在家可以不在在意,但对外,必须按照规矩来。
这话的意思就是,庞涓又一次被忽视了。
但他心头根本就没有什么不满,而是紧张的盯着边子白,深怕被看出什么来,引起怀疑,还讨好着媚笑着,似乎想要巴结人,却又不敢的丧家犬。拿起书案上的摇铃,清脆得铃声想起之后,两个一模一样,粉嘟嘟地小侍女,如同梦里似的端着茶具走了进来。将茶盘摆在书案边上之后,熟练的倒了一杯茶汤之后,乖巧的退下。wWW.ΧìǔΜЬ.CǒΜ
这一刻,连庞涓都看痴了,心头再一次想起要振兴家族的野望。
边子白低头看着书案上的令牌,眉头微微皱起,随后抬眼看到小脸巴结的看着他的庞涓。史书上,最多也就是轻轻一笔待过,庞涓出身河西小贵族家庭,是否是父母双亡,还是都健在都没有注明。这是一个如同流星一般出现在战国历史的人。
但不得不说,庞涓能够在魏国在鼎盛的末期,获得魏王的器重,执掌魏国军队大将军。多半是一个懂得专营的人。
俗称:官迷。为了当官,不择手段的人,甚至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嫉妒贤良地小人。
其实,这在魏国也是有传统的,魏侯的女婿公孙痤就是这样的人。
而庞涓和公孙痤,是撑起魏惠王前期和中期最为重要的左膀右臂,至于魏惠王的后期,这家伙已经变成了咸鱼,没有什么在可以忌惮的了。
出身不好,家里又没钱,庞涓几乎可以说是魏国底层崛起的‘励志帝’。面对强者,摇尾乞怜不算丢人。至少在边子白看来,这家伙在当官的领悟上,比他的大师兄公孙鞅要强多了。边子白开口问道:“尔是河西人?”
“是大人,小人是河西定阳人。”庞涓讨好着笑着,仿佛边子白手里提着的不是一块冷冰冰的令牌,而是一块肥嘟嘟的大肉。当然,在庞涓心目中,令牌肯定要比大肉的地位要高的多啊!
边子白也不看庞涓,被一个人,还是一个少年巴结的凝视,这等目光让他很不习惯:“你都看到了?”
庞涓脸上的笑容冻结了起来,他惊愕地看着边子白,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回答:是。
要是边子白发怒,可怎么办?
如果回答:不是。
万一,边子白会送他一场大富贵,要是错过了,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怎么办呐?庞涓心头如同火烧一般的纠结起来。小孩子的选择题,顿时难住了聪慧的庞涓,还能好好的聊天吗?
“大人,是希望小人看到呢?还是没有看到?”无奈之下,庞涓只能不要脸,硬着头皮问边子白了。
哈哈……
太有意思,边子白是有一些恶趣味,但还不至于见到一个历史名人就往死里坑的念头。不过庞涓这家伙确实让他大为意外,当然孙伯灵也是如此,谁能想到武圣人的传人是个吃货?顺便说一句,孙伯灵似乎更胖了。对于一个吃撑着,还要在嗓子眼塞一个鸭屁股的胖子来说,胖不是病,更不是缺点,而是一种优越感。历史上的唐朝,不就是因为胖子,却胖出了优越感的朝代吗?
边子白沉吟片刻的,似乎斟酌,却略带随意的问道:“家里可有封地?”
这话就问的比较隐晦了,封地对普通士大夫来说,这是彰显身份的表示。有没有封地的士大夫,被重视的程度将是截然不同的。封地有一座大邑的士大夫,叫封君,楚国的封君很多,这是因为楚国幅员辽阔,楚王根本就无法对所有的领土都派遣官员。在卫国,南氏就是这样的封君阶层,是最高一级的大贵族;次一等的叫领地,小城邑,规模就是比村子大一点的样子,可以让家族衣食无忧,还能养上百私兵的封地;再次的……就剩下土鳖了。连一个村子的封地都没有的士大夫,都是土鳖,家里的奴仆和主人的关系,更像是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主人和奴仆的关系。庞涓家就是如此,一个出身河西的土鳖家族。勉强够到了贵族的边缘,却基本不敢和贵族来往的小家族。
庞涓羞红了脸,期期艾艾道:“家里就几个奴仆种地,算不得封地。”
一句话,边子白全懂了。魏国的武卒是吴起建立的构想,就是征战河西之后,才有了实现的希望。就是将战争获得的土地,以供养的方式给军中精锐的武卒,作为他们为国出力的封赏。就和俸禄一个意思,但好处是可以稳固占领区的统治。普通的魏武卒,基本上就家人种地,武卒从军,也不会养奴仆。只有低级军官,国家给予的土地多一些,才需要奴仆去耕种。
庞涓家里恐怕连大夫也算不上,士可能会是,还是中下层的士阶级。毕竟,上士的话,已经算是军队之中的中级官员了。最多也就这样子了,他老爹很有可能是魏国的武卒,仅此而已,可能连军官都不是。
“不是贵族?”
边子白额头微微蹙眉,显然对庞涓的身份嫌弃到了极点。可是庞涓一点办法都没有,他甚至连反驳的心思都没有。
家里头是苦哈哈,他也没有一点办法啊!就算是这样的家当,还是他爹用命换来的,他要是没出息,庞家会继续没落下去,甚至在他的下一代,彻底沦落成为农夫。
“算了,就这样吧?”就在庞涓失望的眼神之中,边子白轻飘飘的说了这么一句话,眼神中流露出心碎的失望。第一次遇到大人物,竟然被自己搞砸了。可边子白似乎并没有打算结束谈话的意思,反而拿起令牌上的丝线,令牌在他手下摇晃着,在火光照耀之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认识这块令牌吗?”
庞涓低落下去的情绪再一次高涨起来,他点了点头,随即又摇头道:“听说过,但是没有见过。”
边子白在毫无征兆地前提下,将手中的令牌抛了出去,吓得庞涓手脚并用,还差点将令牌磕在了地上。心惊胆战之余,幽怨地看了一眼边子白。可后者根本就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仔细看看,能认出来吗?”
“是河西大令,公子罃的河西大营中见令如见公子的河西大令,仅次于兵符。”庞涓可以肯定,令牌一定是真的,绝不可能是假的。
当然,令牌肯定是真的。河西大令就六面,一面在南卓手中再正常不过。这家伙可掌握着公子罃的钱袋子,往来的贸易几乎囊括了所有的中原诸侯国,甚至和楚国都有往来。没有一面能够镇得住场子的河西大令,就凭借南卓的卫国南氏嫡子身份,谁给他面子?
边子白眼神中挣扎了一会儿,开口道:“既然河西大令是真的,那么我凭什么判断你是真正的魏人?效忠魏国的武士之子?”
边子白把效忠两个字念的非常重,给人一种要重用对方的心里暗示。
庞涓低下头,想了想,竟然开始揭开腰带……
这一刻,边子白差点吓尿了,这家伙才十多岁啊!就明白了在魏国,菊花才是晋阶的王道吗?加上历史上魏国还出过一个名人——龙阳君,这位是将整个魏国宫廷美女都比下去的男人,妖娆到两千后都有人知道这位的存在。魏国绝对是战国第一腐国,无出左右。就连对男风有传统的卫国也要被比下去。
很快,边子白才明白事情不是他想的这样龌蹉。庞涓并没有打算贡献他雏菊的意思(有可能,他太年轻,没有想到这等好办法),而是脱去了上衣,袒露出了一身的肋巴骨,挺起胸膛一副视死如归的眼神看向了边子白。
而边子白呢?
看到了庞涓胸口那一团墨色浓郁,却有点抽象的刺青图案,边子白心中暗道:“真难看。”
辨认了一会儿纹身,长长的脸他可以分辨清楚,还有两个长长的大耳朵,良久,边子白疑惑道:“是只兔子?”
没想到,庞涓反馈给他的眼神充满了幽怨,要不是面对边子白根本就不敢发火,说不定这小子会气地暴起。可边子白还纳闷呢?你丫胸口上纹了一只兔子,然后脱给我看,算什么意思?
郑重说明,此兔子,非彼兔子,毕竟性别不同……边子白表示,很辣眼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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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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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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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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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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