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
长生是王诩的随从仆人,因为年纪大了,才没有跟着王诩去魏国,留在了帝丘城内。算是留下来照顾王诩名义上的女儿芸娘,可谁照顾谁都不知道了。
反正尽显老态的长生并没有从院子里出现,反而从邻居家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嘀咕:“催什么催,来了,来了!”
走到近前,才发现是主人王诩,这才改口道:“主上,老奴是刚吃完饭出门转转。”
王诩也没有多说什么,都是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之前没有遣散仆人的时候,也不会让一把年纪的长生看守院子。推开远门,抬腿走进了熟悉的地方,整个人才精神了一些,而长生去招呼厨娘准备晚饭。
“主人,这是?”
长生这才发现跟在王诩身边的半大小子,一开始还以为是路上招的仆人,看着挺机灵的样子。可仆人怎么敢堂而皇之的在家里坐下,还坐在王诩的下手边。这往常都是公孙鞅坐的地方,显然,这半大小子恐怕有点来历。
王诩看了一眼看似乖巧,却实际上有点笨拙的庞涓,这小子一路上装大人,装乖孩子,都落在王诩的眼里。不过进了家门之后,还能保持原来的态度,至少让王诩感觉这家伙的定力还是不错的。招了个弟子而已,也没有什么可说的:“这是我在魏国游历的时候招收的弟子,庞涓,这位是我的家臣,长生。”
“长者。”
庞涓小大人似的煞有其事的一揖,既没有给人过于巴结的感觉,也没有故意轻慢的态度,反正是中规中矩。
不过,长生对庞涓的感觉不太好,这小子没多少眼力界,公孙鞅都是叫他仲父的,就是伯父的意思。忽然间被称为长者,他都不明白了,他除了年纪大了一点,难道就一无是处吗?
王诩坐在堂屋之中,发现家里空落落的,连一点人气都没有。平日要是芸娘在家,就会过来请安。公孙鞅在的话,也会来王诩面前陪坐一阵。可是他已经进门大半天了,眼瞅着天都要黑下来了,发现家里就一个长生,加上自己,庞涓,外带一个在后厨忙碌的厨娘,似乎家里已经没人了。
忍不住问道:“长生,芸娘和鞅儿呢?”
“他们一起出门了,要吃完哺食之后回来。”长生不经意的回答道,其实他说的是公孙鞅,芸娘的话住在边子白家里,根本就不会回来。
哺食,也就是晚饭的意思,一半申时吃。又称食余,指将朝食吃剩下的食物热一热吃完的意思。不过这是穷人家的做法,有钱人,贵族不这样。一般贵族会吃三顿饭,朝食、饷食、和哺食,这三餐。饷食中午吃,也成为昼食。而且,贵族一般也不怎么吃剩饭。ωωω.χΙυΜЬ.Cǒm
加上贵族吃宴飨的机会很多,动不动就摆宴席,搞腐败。所以,贵族哺食同普通人的哺食不太一样,主要是时间上,大都会晚于申时以后再吃。
王诩果断理解错了,他还以为芸娘和公孙鞅好上了。两个人一同出去吃好,看不上家里厨娘做出来的初茶淡饭,恋爱中的男女可能都这样。王诩理所当然的想到,可惜……他似乎没有恋爱过,主要是女孩子看到他的样子,都怕他。可即便这样,王诩也不认为芸娘应该和白圭一起出去吃哺食。
从骨子里,王诩也是贵族。他怎么可能会认同白圭这个苦力出身的家伙呢?
至于公孙鞅能够娶芸娘,王诩倒是觉得没什么,至少对他而言,这是一段不错的姻缘。算了,等会儿吃哺食的时候就不等他们了。
虽说对公孙鞅的性格不太喜欢,这主要是公孙鞅太过耿直的性格,不适合学习王诩最得意的学问——纵横术。但是王诩作为老师,还是很负责任的,开口询问起来:“最近鞅儿在忙些什么,可有游学的打算?”
“大少爷最近当官了。”长生说起公孙鞅,顿时高兴起来。相比庞涓,公孙鞅才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感情要深厚的多。再说,公孙鞅父母双亡之后,一直住在王诩这里,将长生也当亲人看待,自然会博得他的欢喜。
王诩纳闷不已,他就想不明白了,公孙鞅这等毛躁的性格,怎么可能当官?
卫国的官场他再清楚不过了,那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官职授予,这让他有种处处透着古怪的不解。
“在那个衙门担任何职?”
在王诩看来,上士已经是公孙鞅的极限了,这家伙的性格要是不改,这辈子在卫国也别想要出头。在他看来,公孙鞅出仕,绝对是浪费才能。尤其是在毫无升迁指望的卫国出仕,绝对是自暴自弃的表现。所以,他问话的语气一种带着颇为不满的味道。
可惜长生一点都感觉不到王诩的不悦,反而欣喜道:“大少爷在内史府担任少令一职,已经快一月有余了。”
“少令?”
王诩愣住了,内史八柄,是大宗伯府最为重要的属官之一。说是大宗伯的属官,更像是国君的近臣书办。内史八柄,其实更多的是彰显了国君的权柄,内史府主爵、禄、废、置、杀、生、予、夺,八个权柄件简直就是生杀大权集于一身,是国君身边最为重要的官职之一。
可以说,内史府发布的公文可以封爵,定俸禄,废除官职、安排官员职务、诛杀、赦免死罪、剥夺贵族头衔等等。要不是这些发出去的公文,内史府都没有最终的裁定权。要不然,内史府的权柄甚至要比国相都要大。可以说,内史府肯定是国君的近臣,同时也是国君对外宣誓权力的机关。放在明清时代,内史府顶一个翰林院,半个刑部,半个吏部,一小部分宗正府,或宗人府的职能,这等权柄,想想就觉得可怕。
公孙鞅能够进入内史府,就算是内史府属官之中的御史,或者外史,都足够让他吃惊了。
让王诩触不及防的是,公孙鞅竟然担任了内史府的二把手。这家伙肯定是开窍了啊!不会是走通了南氏的关系吧?内史令木璃可是南氏的盟友,还是那种从属关系的盟友,要是走通了南氏的关系,公孙鞅也不用离开卫国了,在卫国出仕就能获得展露才华的机会。
只不过卫国的内史府地位很尴尬,卫公姬颓对于权力是个贪恋的国君。内史府最大的全责几乎被削夺一空,留下是考察官员政绩,颁布国家法令,国君对官员的诏命这些权责不是太大的职能。
可即便如此,也已经很不错了。
因为完整的内史令的权力,仅次于六卿之下,在大部分的上大夫之上,是百官之中,位卑权重的首官。
关于公孙鞅如何当上内史府二把手的问题,王诩自然不会去问长生,这种事情但凡公孙鞅有点脑子的话,就不会对人说起。
于是,王诩想到了入城的时候听到街头有童子背诵文章,问道:“可知城内最近来了什么贤达,住在何处,老夫准备拜访。”
长生愣了一会儿,回忆了好一会儿,茫然的摇头道:“没有啊!老奴没有听说有贤达来帝丘的传言。再说了,主上是帝丘的名士,有贤达来帝丘,怎么可能不投名帖呢?”
这话一点毛病都没有,王诩心头暗爽。再问起了公孙鞅的学问,老奴长生也是一问三不知。
这让王诩有点气馁,摆手道:“去鞅儿房内将他近期读的文章拿来给我看。”这个时代的书籍是很少的,公孙鞅颠来倒去就看那么几卷书。
原先,王诩对公孙鞅痴迷子产的学说非常担忧。继承法家道通的弟子,还能是他王诩的弟子吗?他可是兵家和纵横家的名士,可一点都不认为法家有什么好的。要知道,执行变法的政客,基本上都没有落下好下场的。
子产如此。
吴起也是如此。
就算看公孙鞅不太顺眼,毕竟悉心教导了这么些年,真要因为变法而喀嚓了,他也会觉得心痛的。长生腿脚不太方便,庞涓乖巧的跟着一起去搬公孙鞅房内的书籍。看到一堆堆的竹简,垒砌起来的墙壁,庞涓忍不住颤抖不已。
他觉得自己拜师真的拜对了,原本以为长相颇为瘆人的王诩虽说是名士,可瞅着不怎么样,他担心跟错了老师,没有多少奔头。他之所以拜师王诩,因为这老头是答应收他为徒的名士之中,唯一管饭的……
没想到王诩的大弟子公孙鞅的房内竟然有这么多书籍,可这是王诩的家里啊!不就是说这些书都是王诩的?既然是老师的书,他这个弟子同样也能看。很多世家贵族,家里头藏着几卷书,就已经自认为了不得了。可王诩有多少藏书?对于一个一心想要求学让家族崛起的穷小子,庞涓看着垒砌的比他个子都要高的书堆,宛如看到了一条康庄大道,只要研究透彻这些书籍,功名利禄指日可待。
长生虽然年纪大了,可阅历更深厚。
庞涓的情绪变化怎么会逃得过他的法眼,只是他不屑说而已。喜形于色,却装出恪守的模样,秉性真不怎么样啊!当然,长生根本就不会担心王诩会因为庞涓这个弟子倒霉。他可是和王诩一起长大的,都跟了王诩大几十年了,就这小子的小伎俩,王诩真要逗他,庞涓会被玩到生无可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境地。
长生指使庞涓道:“就书案的上两卷书,这才是大少爷经常读的书,你拿着给主上送去。其他的书卷可不要碰,想要看等大少爷回来了,自己去讨要。”
庞涓闻言大喜,抱着三个书卷,离开了公孙鞅居住的小院,低头看了一眼书卷背面特意注明的书名。
两卷《千字文》,分为上下。
另外一卷书就让他看着太陌生了,叫《劝学》,虽然很想摊开一睹为快,不过想起王诩在堂屋内等着,顿时不敢怠慢,迈开步子小跑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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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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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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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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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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