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变抬手撑拳,撩起蔽膝塞进腰带之中,眼神却往下落三分,盯着赵武的脚步,开口道:“苟变,前帝丘兵司马。小子,别以为你个头比我矮一点,但绝对不是一个等级的对手。动手之后,就别怪我欺负你。”琇書蛧
不得不说,苟变一开口,气势就累积起来。至少学了七分世家子弟的气度,摆身份,亮实力,就是让对方忌惮,动手之后畏首畏尾,他获胜的机会就会大很多。就算是苟变生性邋遢,可毕竟被芶家重新接纳了回去。伺候他起居的下人总该有一个,不用自己洗衣,甚至连穿衣都有人帮着,他自然不会看上去和几天前的烂酒鬼联系到一起。相反,赵武离开奴市不过一天,就算是清洗过身体,但穿着不太合适的旧衣服,显得不伦不类。比苟变差远了,虽说两人的长相都是野兽派的代表,可人靠衣装马靠鞍,外表让苟变获得了不小的优势。
可惜他遇到的是赵武,一个不善言辞的关中大汉,开口就一句话:
“秦军蓝田大营中军百人将,赵武。”
说话间,让人难以想象的竟然冒出如同千军万马的萧杀之气。
尤其是秦军蓝田大营中军百人将的身份,更是让苟变措手不及。
开什么玩笑?
秦军精锐的百人将?
什么时候也被卖到俘虏营里面,成了奴隶。这不可能。苟变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此,一个百人将,难道秦军难道就没有赎回去吗?战争中的俘虏,都可以用粮食,牲口,甚至金钱来赎买。
就算是两个死敌国家也是如此,尤其是对士族,更不会用如此手段故意羞辱对方。
“不可能!”苟变大喊道:“你怎么可能是百人将?等会儿,唉唉……你怎么就动手了?”
苟变心头大急,可赵武的拳头已经破风而至,不得已,苟变只能低头躲闪,转身腾挪之后,踢出一脚,双方顿时你来我往斗在一处。
四周都是叫好声,基本上都是支持苟变的声音。倒不是苟变这家伙人缘好,而是赵武是秦国人,在卫都,卫人没有理由去支持一个外乡人,而放着本地的壮士视而不见。
“苟将军威武!”
“苟将军霸气!”
反倒是苟变试探过后的手动心头越来越惊,他恐怕要输。赵武的拳头势大力沉,却没有多少变化,都是直来直去的手段,不如他的花哨。可效果极佳,都是战场上最有效的攻击手段。每一次躲过赵武的攻击,都让苟变暗暗后怕。
这家伙太阴险了,让他一身手段根本就没有施展的空间就不说了。还逼迫他招式被打断,别扭的难以言表。
原因很简单,苟变将赵武看成比试的对象,而赵武将苟变当成了战场上的敌人,两人出手的目的不同。苟变是点到为止,赵武首要目标就是让苟变失去反抗能力。双方一来我往的交手,却很少能够碰到对方的身体。如果拖延下去,对于赵武是非常不利的,他在战俘营被关押了至少一个多月,体力和身体都已经是极度虚弱的程度。高强度的交手,时间一长,他的体力肯定会跟不上。
但赵武根本就没有显露出着急的心思,依然毫无破绽,他的选择只有一个,攻击,攻击,继续攻击。
又是跳,又是躲闪,长年练武的苟变也感觉双腿似乎有些沉重,这是他体系迅速消耗的征兆。
可为什么赵武没有任何反应?
一张面具式的脸上,依旧毫无表情,就像是木讷的秦人一样,面对生死,如同是赶赴一场最简单不过的聚会一样。这样的军队是让人恐惧的,这样的军人也是让人恐惧的。
不知不觉之间,苟变的行动有点凌乱了起来。但他还有点底气,那就是他没有性命之忧。赵武根本就不敢下手杀他,不管赵武是否是南家的弃子都一样。而站在边子白的立场上,更没有杀他的理由。
或许边子白对他心中不满,这一点苟变倒是看得很透。
他将一个猜测的毫无根据的结果强加在边子白的头上,不仅仅是边子白了,任何一个被如此‘陷害’的人都不会高兴。就算苟变的本意是好心,可事到如今,苟变也知道了他的好心似乎办了坏事。在卫国,边子白能够轻而易举的获得卫公的注意;他自然也能在齐国,获得齐侯的注意;在魏国、楚国、赵国都是如此。
应征了一句话,有才华的人,走到任何一个地方都能收到发现。
之所以没有收到发现,那是他本事还不够大。
这无关于出身,无关于品德,无关于性格……
就像吴起,他能够带领两万鲁国军队,将十万齐军打的落花流水,丢盔弃甲。要不是没有接应,断了补给,鲁国的当权者也不喜欢他,担心他带着军队叛变,他甚至能够在十年内将齐国磨死;杀妻杀子的吴起在离开鲁国之后,在魏国一样受到重用。因为吴起对于魏国给予的官职太小,让他看不上,又去了楚国……
虽说,边子白的才华不可能像吴起那么妖孽。可边子白才只有十五六岁,这样年纪就能崭露头角,功成名就似乎对他来说并不难。
一愣神的功夫,苟变敏锐的感觉到似乎双腿之间有一股子冷风,下意识的就地一滚,就看到一道残影掠过,苟变吓地脸都绿了。这招数粗俗的叫法是‘撩阴腿’,男人要是中招,很可能丈夫变公公。苟变大好的年华,正是食之滋味的年纪,可不敢葬送自己的幸福。赵武也许没有杀他的打算,可绝对有废了他的念头。在地上接连滚动躲闪的苟变,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跳起来,飞快的和赵武拉开了距离,气急败坏的叫骂道:“混蛋,你往哪儿踢呢?”
“还有没有一点规矩,你大小也是个百人将,下手却如此下作,不当人子!”
赵武有点转不过弯来,直不愣邓开口:“战场交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难道留着机会给敌人杀死吗?蠢蛋!”
“君子坦荡荡,你如此阴险,还敢狡辩?”
苟变差点被废掉子孙根,哪里还能冷静下来,气的跳脚,却对赵武有点无可奈何。这家伙的体力似乎所剩无几,可意志力让人无解。秦军一度穷到夜晚只能一队人拥挤在一起,将各自的战袍脱下来盖在一起的地步。更不要说工艺精湛的武器,更是秦军不敢想象的奢望。这样的秦军却拥有旺盛的战斗力,并在春秋时期奠定了霸主的地位,不得不说,秦军的意志力和忍耐力在各国都是第一等的存在。
说起来苟变内心也大为惊恐,难道上过战场的人都如此疯狂?
赵武忍饥挨饿都好几个月了,身体能够保留往日巅峰时期的一半已经是不错了。可就是这一半的体力,让苟变吃足了苦头。
赵武皱眉道:“还打不打!”
“打个屁!”
苟变差点落下个跟丁祇进宫的命,怎么能平静下来?
尤其是看到赵武的两个女儿一个劲地高喊:“爹爹威武!”
苟变就气不打一处来,这帮混蛋,一个比一个猥琐,他堂堂君子,感情是白瞎了自己的一腔热情。跳着脚一溜烟的功夫就跑的无隐无踪。
云楼楼顶的平台上,这座帝丘城内最高的建筑的主人子思越过两条街,将苟变和赵武的比斗竟收眼底。可惜他不懂搏杀,从骨子里他是一个文人,而他身后半个身体的位置站着一个浑身都罩在斗篷之中的人,唯独让人不安的是那双如同毒蛇一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苟变。
子思扭头问道:“阿蒙,有没有问题。”
“从赵武的架势来看,是秦军的手段。可惜苟变这家伙不成器,好几次都有机会,因为怕受伤而放弃了进攻的良机。才导致越来越被动。要是一开始就下死手,躺在地上的或许就是赵武了。”阿蒙似乎在点评。
子思笑道:“苟变是你的徒弟,难道你就如此坐视不理。”
“算了,离开了朝堂,还有那么多心思干什么?”阿蒙的声音嘶哑,却透露着异常的骄傲:“也不知道那个姓变得小子到底碰到了什么好运,能赵武这样的热。”
“你毕竟是苟变的师傅!”子思似乎还想要劝解几句。
阿蒙冷冷道:“我是一个废人,是行走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也不敢在人前露面,更何况是在熟悉的弟子面前?”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叹气道:“再说了,我已经没有能够教授他的东西了。他接下来需要学的是在战场上的搏杀,这些我教不了他,只能等他经历生死,才会有所突破。可惜某不精通兵法,要是懂兵法,苟变似乎会更好一点。帝丘城内,估计也就王诩这老家伙有些手段。”
说不懂兵法是和兵法大家相比,阿蒙是骄傲的,他希望自己教出来的弟子是一流的人才,而不是一个勉强能用的庸才。
说到王诩,子思的心情更糟糕了,这是一个生冷不忌的老家伙:“算了,这老家伙的脾气你又不会不知道,他只教自己看得上的弟子。至于苟变……恐怕机缘未到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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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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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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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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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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