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死太监丁祇,这本该是躲在宫殿里服侍卫公的宦官,却掌握了卫公对外收集消息的情报头子,谁也不知道这家伙会不会在自己身边安插一个密探。密探的身份可能是庖厨、也可能是侍女、甚至是后院里的小妾,看门的,拉车的,清理马厩的糟老头,让人防不胜防。
至于苟变……似乎这家伙丢官之后,在街头晃荡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习惯了邋遢,不修边幅的倒霉将军,越来越像是帝丘城内游手好闲的混混头子。因为任何一个混混都知道,这家伙武艺很高,关键是很不好惹,后台太硬扎。
被国相子思看重之后,苟变身上就贴上了一个奇怪的标签——本土派。
卫国的政坛,总的来分有三个派系:亲魏派,本土派,还有就是骑墙派。
反正最后一个派系是老好人,软骨头,没有主见,谁强大就跟谁混的跟班喽啰。几个派系之中,最强大的恐怕就是本土派系了,国相子思执政超过十五年,他在卫国拥有根深蒂固的关系网络。他也是最大的派系领袖。
亲魏派的表面首领是看似是南氏一族,可实际上,另有其人。
可以说,眼下推导卫国政坛的力量是本土派。而本土派最大的政治愿望就是卫国拥有独资自主的政治环境和疆域。国政归于卫人管理。表面上看,这没什么,可暗地里,暗潮涌动。别以为魏国将卫国当成最亲近的小弟,卫国被欺负了就有魏国帮忙出头。
可实际上呢?想要吞并卫国的心思昭然若揭。之所以没有行动是因为三家分晋的时间太短,魏国真正获得诸侯地位,被列国承认的诸侯地位的时间只有短短数年。
韩国和赵国的情况同样如此。
可以预见,一旦时机成熟,卫国将从附属国,再变成魏国的县郡不过是时间问题。苟变是相国子思的希望。卫国只有拥有能够足够自保的军队,才能免于被魏国吞并的结局。历史上,卫国别看一直保留到了秦朝二世,也就是胡亥当皇帝的年代,表面上看至少还有二百多年的延续时间。可实际上,用不了二十年,卫国的疆域将缩小到让卫公不得不称臣的地步。只有剩下一个卫都——帝丘。
只有一个城邑的卫国,甚至比不上有权有势的封君。更不要说拥有诸侯的尊严了。
魏国在吞并卫国几十座城之后,之所以留给卫国一座都城,意思很简单,就是告诉卫公,魏国没有灭绝卫国宗庙的打算,但是想要壮大,别做梦了。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秦国出手了,很奇怪秦国竟然在和魏国打生打死的时候,还能帮着卫国复国。避免了卫国被魏国吞并的惨剧发生。
不过这些都是二十年后发生的事,卫公自降身份为卫侯,等于宣告卫国覆灭,彻底沦落为魏国的封君。
作为本土派的领袖人物,国相子思的立场很简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卫国的国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强卫国的军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培植卫国的人才。这也是为什么苟变能入子思眼的原因,卫人不需要将军,因为他们不愿意打仗,但卫国需要将军,卫国需要自保。
即便苟变的才能根本不足以担任卫国自保的重任,但这是眼下卫国能够获得战争眼光最好的将军了。不拘一格的提拔人才,成为子思这几年执政的重中之重。苟变被他看重,相比之下,身份如迷一样的边子白也会被他看重。这也是为什么苟变会找路姬越来越勤快的原因之一。ωωω.χΙυΜЬ.Cǒm
他希望将边子白拉倒船上,拉倒和他一条船上。
唯一让苟变心里头没底的就是,边子白不是卫人,对卫国没有丝毫的认同感和荣誉心。但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因为他无可救药的迷恋上了路姬,而边子白注定是他的小舅子。外戚的关系虽说不如本族来的可靠,但也是一荣俱荣的关系,相信以边子白的才智,会看透这一切。
自信最终能够抱得美人归的苟变,提着一条半人高的大鱼,喜滋滋地堵在了路姬的门口。
果儿如同示警的大白鹅,扑腾着从门槛上跳起来,往后院跑去。
“坏蜀黍又来了!”
后院,一家人休憩的温煦场面顷刻被打破。路姬咬碎银牙,目光在院子里扫了一圈之后,从水缸后面摸出一根木棍。这时候果儿朵儿都是一脸紧张,跟着她们的爹爹赵武从后院来到了前厅。
仅仅是第一眼,赵武轻视的眼神就凝重了起来。他感受到了苟变身上浓厚的血气,这不是战场上出生入死磨练的杀气,而是长年累月练武早就得身体底子。脚步看似凌乱,却只有快慢之分,却没有长短之较。如果有好事者去用尺子比划赵武的脚步的话,每一步都似乎丈量过似的,不差一分。
“你就是苟恶霸!”
赵武眯起眼睛,仿佛轻视对手一般的怠慢。可苟变仿佛被野兽盯上似的警觉起来,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这才开始打量起来眼前这个比他个头稍微矮一点的汉子,一口秦国口音。随后又看了一眼跟在赵武身后的两个小萝莉,苟变笑了:“你就是那个在奴市被小白买下来的奴隶?难道你的主子没有告诉你,作为一个奴隶面对贵客的待客之道吗?”
苟变气势如虹,这是帝丘,是卫国的国都,他就算是已经丢官了,本乡本土的地方会怕一个秦国人?
说出去让人笑话。
尤其是警觉到赵武称呼他的口气好像不太对劲,什么叫‘苟恶霸’,他叫苟变。是芶家的大少爷,街面上给面子一点就叫他‘苟司马’,调侃一些就称呼一句‘苟将军’。苟变没有多少架子,都会笑着点头答应下来。
可是‘苟恶霸’是什么叫法。他怎么就成恶霸了?
这让苟变百思不得其解,看了一眼赵武,脑子里就一个判断,对方的脑子不好使,估计是傻子:“叫你的主人来,一个奴隶,在街面上叫嚣,简直给你主人丢脸。”
“主人来也是怎么说话,怎么了?”边子白没找到顺手的武器,他不喜欢舞刀弄剑,再说了,就他的体格就算是宝剑在手,面对苟变这样的武夫也没有丝毫的安全感。反正死活都是打不过,干脆就不动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小白,你不懂我的苦心。”苟变痛心疾首。
边子白恨得牙痒痒,道:“这些日子你整天在外造谣我的身份,都没有找到机会,好家伙,你还敢来堵门。真不知掉死字什么写,赵武,别愣着了,还不动手!”
“慢着!”苟变大叫一声,然后慢腾腾的将带来的鲤鱼挂在了廊檐下,才满意地点头,随口嘱咐了一句:“这鱼头熬汤最为美味,脍鱼要醯和肉酱,能切碎一些,尽量切碎一些。”
苟变真不见外,丝毫没有将自己当成外人。
在他看来,赵武不过是一个秦军的小卒子,在奴隶队伍之中,怎么可能有领兵的将领?他一个将军,怎么会怕一个小卒子的挑衅。
被轻视的赵武恨的牙痒痒。
被当成自家小舅子的边子白恨的牙痒痒。
最后一个出门,听到了苟变完全将她当成自家媳妇的路姬更是恨的牙痒痒!
边家上下都让苟变撩拨的怒火中烧,恨不得一巴掌扇死着混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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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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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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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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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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